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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地区实体经济的构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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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地区实体经济的构思

甘南州水能资源基本情况

甘南州境内水能资源丰富,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甘南州的玛曲县是黄河第一湾,黄河玛曲段有“黄河蓄水池”之称。黄河、白龙江、洮河、大夏河四条河流及其120多条支流纵横全州,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361.37万千瓦,占全省水能总蕴藏量的21%,可利用量215.86万千瓦,目前仅开发利用占可开发量的8.04%。近年来,甘南州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作为振兴当地经济、脱贫致富的突破口,提出了“以开发水能资源为先导,带动地区经济全面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并下发了《关于甘南州水电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水能资源开发列到全州“五大”优势资源开发之首。按照“抓住优势、突出特色、加快发展”的战略要求,逐步建立起了责权利相统一,投入、管理、经营三位一体的水电资源开发建设新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州水电事业的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甘南州“十一五”期间的水利工作

“十一五”时期,甘南州累计完成各类水利水电投资63.87亿元。其中国家、省、州投入4.52亿元,水电站企业投入59.35亿元;建成各类饮水工程670处,解决了25.16万农牧人口的饮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0%;新建、维修、改造和配套农田水利建设项目33项,56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88万亩;新建牧区干旱草场节水灌溉9处,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45万亩;新建和加固堤防42.9公里,保护耕地0.45万亩,保护人口4.28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千公顷;新开工建设水电站50座,新增装机容量75.65万千瓦,投资59.35亿元。

甘南州“十二五”水利建设目标

“十二五”甘南州水务水电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着力解决关乎民生的饮水安全、农田灌溉、牧区干旱草场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抗旱防汛减灾防灾体系建设、水电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优化配置等,严格水资源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十二五”甘南州水务水电工作的具体目标是:解决34万农(牧)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灌溉面积5万亩,发展牧区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新增水电装机容量64.92万千瓦。

甘南州农村小水电及农业发展银行甘南州分行金融支持情况

甘南州水利建设中农村小水电具有相对优势,并已初具规模,农业发展银行甘南州分行在农村小水电支持中充分利用金融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提供了活力。

(一)小水电开发的政策扶持

小水电是可再生能源,2006年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鼓励、支持和引导发展可再生能源。小水电建设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对改善能源结构、保护农村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突出强调了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的重要战略作用和地位。我国在原有小水电履行“自建、自管、自用”的“三自”政策、小水电要在本身的供电区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新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小水电履行低增值税政策、小水电履行新电新价、对小水电优先供给贷款,并逐年提高在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中的贷款比例,并由中心银行配资金到基层银行,以确保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鼓励外资进入小水电扶持市场,国家对小水电调节机能好和实现流域梯级开辟的项目履行优先立项审批的政策,激励投资者对资源优越的小水电的开发。

(二)甘南州农村小水电现状

甘南州农村小水电项目占绝对比重。根据行业相关标准,装机容量在5万KW以下的水电项目为农村小水电项目。截止2009年,甘南州已建和在建水电站196座,总装机容量121.332万KW。其中装机容量25万KW(含)以上电站3座,占比1.5%,分布在玛曲县黄河段和卓尼下洮河段;装机容量5万KW(含)~25万KW之间的13座,占比6.6%;装机容量2万KW(含)~5万KW之间的13座,占比6.6%;装机容量1万KW(含)~2万KW之间的22座,占比11.3%。以上水电建设项目主要分布在黄河、白龙江、洮河主河段;装机容量1万KW以下的145座,占比74%,大多分布在白龙江、洮河、大夏河等支流段。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甘南州农村小水电占到91.8%,而且装机1万KW以下的较多。

(三)甘南州农村小水电投资主体呈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方式

甘南州政府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小水电建设,打破过去单纯靠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的开发模式,积极创造条件,拓宽发展之路,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开发,以招商引资为主要形式,广纳社会民间投资主体兴办水电,吸引了省内外大量的民间资本。农发行甘南州分行支持的6个水电项目中,项目业主全部为民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组织健全,财务体系完善,在“借、用、管、还”等环节建立了完善的管控机制。水电项目资本金比例普遍较高,项目资本金比例均在30%以上。

(四)农发行甘南州分行小水电贷款运行情况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201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2011年7月,中央又召开了水利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支持水利的中长期优惠贷款等业务。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水利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作为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的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2010年末扶持水利建设贷款余额为1037.41亿元,仅占其总贷款余额的6%左右。2010年全国水利投入2000亿元,高出一倍就是4000亿元,未来10年的水利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无论从国家宏观政策来看,还是从农业发展银行来看,未来我国水利建设投入在供给和需求方面都有较大的空间。

农业发展银行甘南州分行自2007年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以来,抓住机遇,积极探索,营销了一批骨干重点水电建设项目,共支持了6个水电项目贷款,贷款金额2.3亿元(全部为正常贷款),总装机容量11.14万KW。贷款额均在1000~4000万元(含)之间。从贷款期限看,全部为中长期贷款,期限均在5年以上。从贷款方式看,全部采取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法定代表人保证担保等3种担保混合方式。从贷款利率看,由于水电项目为经营性项目,全部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从预期还本付息来看,6个水电项目贷款本息均能按期归还,说明农发行甘南州分行小水电贷款运行情况较好。

农发行甘南州分行支持水利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农发行甘南州分行在农村小水电建设中发挥了优势,但从水利建设的层面来看,金融支持水利建设还是存在一定问题。

(一)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对农发行贷款业务认识有限

甘南州水利建设工作中涉及饮水安全、农田灌溉、牧区干旱草场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抗旱防汛减灾防灾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优化配置等公益性建设项目中,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中央和国家投资,资金来源有保障。同时,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对贷款发展水利特别是公益水利建设的理解和认识缺位,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融资渠道仍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成为共识,从而缺乏从银行贷款的意愿,由此对农发行甘南州分行贷款需求依赖度小。

(二)管控机制不健全

甘南州水利建设工作中由政府主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事业法人单位建设尚未到位。在“借、用、管、还”等环节建立的管控机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对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支持水利建设存在与银监会“两个办法,一个指引”不相适应的问题。当地政府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担保的认识不足,政府及主管部门在组织协调管理等方面还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诚信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农发行资金优势的认识不够。

(三)贷款主体不明晰、不合规

通过调研发现,饮水安全、农田灌溉、牧区干旱草场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抗旱防汛减灾防灾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优化配置等项目建设单位均由各县(市)水电主管部门通过向社会招标来确定,而这些中标单位的资质往往是鱼龙混杂,准入条件中“四证”办理、项目资本金到位、自身经营性现金流、担保抵押、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组织和财务指标及管理上能够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屈指可数。一些融资需求强烈的企业由于受经营规模及抵御市场风险的局限,大部分达不到农发行的贷款条件。

(四)有效担保难落实

水电建设中农发行贷款存在担保较难落实的困境,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水电站项目贷款额度大,抵押资产普遍不足。二是抵押资产评估、抵押登记费用较高,使融资成本上升。三是项目建成投产后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在建工程抵押未能及时转换为固定资产抵押,存在抵押担保风险隐患。

(五)贷后监管难度大

甘南州水电站多建在高山峡谷之间,地质构造复杂,工程内容涉及隧洞开挖、引流、筑坝等多项专业工程,受各种不可抵抗因素的影响较为频繁。同时建设过程中也易受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工程主体设施、发电设备及输电线路受损、移民安置、土地征用、原材料涨价和资金是否到位等因素的制约,其建设风险整体偏高,出现超工期和超概算等情况的影响,客观上给贷后监管带来较大难度。如贷后跟踪监管不及时、力度不到位,无法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缺乏应对措施,从而形成贷款风险。

金融支持的决策建议

针对农发行甘南州分行在支持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明确发展思路,搭建水利投融资平台

为促进甘南州水利建设贷款业务有效发展,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全国金融、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稳定的水利投融资机制,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挥更大作用。

建议由分管水利的政府部门牵头,辅以水利、发改委、财政、银监局和贷款银行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的水利投融资机构,对甘南州水利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确定水利投资战略,协调各方立场,形成共同的合力,引导信贷资金安全、有效、合理投入。具体可采取在深入分析甘南州水利资源和区位优势及总、分行有关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掌握地方政府部门出台支持水利建设方面的政策和农田水利、防洪抗旱体系建设、水利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等项目建设情况;拟建项目对农发行贷款需求情况。对于具有较大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可考虑采取政府信用平台形式,将政府纳入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全过程,与政府的储备土地和可控的水资源挂钩,在落实项目或财政还款来源及担保抵押的前提下进行信贷支持。

(二)择优扶持小水电项目贷款

从甘南州可开发水能资源状况和水电行业战略规划来看,发展水电贷款具有优势,根据甘南州水电资源实际可开发状况,围绕可支持项目、严格准入条件、准确选择支持对象、科学分析小水电项目和经营指标,合理制定资产抵押率。对国家和省、州确定的重点项目,或现金流充足、有还款及抵押担保能力的项目要上下联动、积极参与,加大高端营销的力度,在落实企业自有资金、抵押担保措施的前提下根据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投资实力、管理水平、建设能力等择优信贷支持。

(三)加强贷款管理,有效防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

一是严格落实贷前条件和担保措施。贷款发放前必须将落实并网和资本金全额到位等设为贷款发放条件。二是切实落实贷后检查。对于在建项目须密切关注工程进展和借款人情况,遇有重大事项须及时上报。三是努力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把好信贷资金投放“三关”,在逐层落实中过滤风险因素,使贷款风险降到最低点。

作者:卓玛措刘梅芳单位:甘肃民族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