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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调研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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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调研

[摘要]

在当前的经济发展下行的大环境下,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金融机构却裹足不前,没有充分发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针对这一现状,文章分析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下,金融如何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出相关建议意见。

[关键词]

桃江县;地方经济;金融机构

一、基本情况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截至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170.72亿元,比年初增加11.03亿元;贷款余额67.61亿元,比年初增加7.71亿元;存贷比为39.60%。

(一)服务体系有发展。银行类金融业不断发展。2008年建立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各类贷款余额4.83亿元。2014年引进华融湘江银行桃江县支行,累计投放县域内贷款4.02亿元。今年6月与长沙银行签订来桃设立分支机构协议,预计今年底开业。成立了桃花江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1亿元。服务触角逐步延伸。至2014年12月,全县设立自动取款机92台,POS机及电话支付终端达2032台,87463户开通了手机支付业务,覆盖全县15个乡镇。建立了融资担保机制。2009年,建立与市中小担的合作关系。引进省农信担来桃设立办事处,今年1月21日正式挂牌营业。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农商行改革稳步推进。

(二)产品创新有突破。桃江县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先后推出了农商户企业联保、农业订单、生猪养殖保单质押等金融创新产品。成功争取建设银行“助保贷”试点县,累计发放贷款1.26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因抵押物不足的融资难题。稳步推进农村“三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出台了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选择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社为试点银行,累计发放贷款1872万元,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政府推动有成效。桃江县政府每年以“金融促增长,信贷早春行”活动为抓手,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推荐给各银行,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机制,每年促成企业贷款1亿元以上。自2008年开始,县政府每年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年度考核奖励办法,每年发放奖励达六、七十万元,促进了信贷总量的增长。县政府充分发挥县财政10多亿元公共资金资源的杠杆作用,实行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挂钩制度,一季度调整金额1.4亿元,其中中国银行调出8000万元,农发行调进5000万元。

(四)金融生态环境有改善。2008年以来,桃江县政府大力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2010年成为“市级金融安全区”,2012年成为“省级金融安全区”。县人民银行稳步推进农户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全县共建立贷款农户信用档案92745户。加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力度,组织县内主流媒体集中宣传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高了群众甄别非法集资行为的能力。探索成立了全市第一家民间融资服务机构———桃江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引导桃江县民间融资中介机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问题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差距。一是信贷结构不优,存贷比偏低。县域内各银行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规模企业,特别是重点产业建设项目支持力度还不够。全县67亿元贷款中,规模工业企业只占15亿元,且主要集中在修山水电站、白竹洲水电站等几个规模相对较大、运营情况较好的企业,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小,需求资金缺口大。存贷比与益阳市区、沅江市有较大差距,有的银行长期在30%左右。二是体制机制不顺,障碍突破难。除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银行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充分的贷款审批权限。邮储银行的贷款重点投放在消费群体。村镇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均只一个营业网点,小微企业和农户在存取、转账、偿还贷款十分不便,储蓄存款余额上不来,制约了贷款投放。三是服务意识不强,认识上有差距。有的国有商业银行一味强调贷款主体自身条件不足和贷款风险责任压头,缺乏主动服务贷款主体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识,没有真正设身处地为企业解结。

(二)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一是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发展快、隐患大。近年来,全县各类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发展迅速,现达49家。这些公司名义上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暗地里都在从事民间借贷业务,放款利息最低每月4%,个别高达10%以上,不仅大幅增加了企业贷款成本,而且这些公司监管难度大,一旦出现风险,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二是贷款成本高。企业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银行完全可对抵押物进行内部评估,但房产部门要求由其指定的评估中心进行资产评估,收取评估资产4%-6%不等的评估费用。担保公司除收取2%-3%的担保服务费用外,还要截留10%-20%用作保证金,贷款综合成本达到1.2%-1.5%/月。导致部分企业宁愿高息吸纳社会资本来缓解资金压力。三是担保服务能力弱。县域内没有独立法人的担保公司,市中小担担保能力弱,且主要业务在益阳市区,省农信担桃江办事处没有独立审批权限,且办理手续极为繁琐,服务桃江贷款主体能力十分有限。

(三)企业自身条件制约。一是优质资源少。桃江县工业企业普遍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经营不稳定,风险大,优质企业客户少。二是抵押物不足。除土地和房产外,银行很少认可其他抵押物,企业投资更多的大宗机械设备、存货、应收账款无法进行质押。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能认定的抵押物几乎为零。如闽益农业已实际投入1000多万元,县政府承诺提供500万元贷款贴息,但至今未贷到款。三是管理不规范。中小企业绝大部分还是家族式管理,财务等内部管理没有健全的制度和信息,银行难以了解到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难以真实把握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履约状况,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形势下,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普遍经营不景气,银行仍然望而却步。

(四)政府的引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诚信生态环境仍然不优。虽已创建为“金融安全区”,但社会征信体系仍不完善,对个别故意拖欠银行贷款、有钱不还,对法院判决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及时依法处理到位。县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余额近4.8亿元,不良率近20%,清收工作滞后将严重影响农商行改革步伐。二是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不健全。政府未建立财政对金融机构风险补偿机制,使金融机构面对贷款主体有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损失和涉农企业脆弱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时,不敢放贷。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也因抵押风险无法控制,流通机制不健全,且价值无法评估等原因,银行放不开手脚,无法实现真正“三权”抵押贷款。三是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不够。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实施多年,每年发放奖金六、七十万元,但收效不明显。政府性资金的调剂如何更好地发挥导向作用,需不断完善机制和长期坚持。

三、措施建议

(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切实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县域内金融机构是以吸收170多亿元存款为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金融机构要以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像村镇银行一样,主动去为企业、农户服务,帮助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渡过难关。积极创造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便利条件。各银行要积极争取上级银行对桃江经济发展的重视,在业务规模、政策倾斜、机构网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保障县域内重点产业发展资金需要。村镇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要逐步在灰山港、马迹塘等乡镇建设网点,拓展吸纳存款的空间,为企业、居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全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确保2015年12月底前挂牌开业。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金融机构要深入农村、企业,调查研究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创新一批解决抵押物不足的信贷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大力推广“助保贷”信贷模式,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的受惠面。

(二)理顺环节,尽快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健全担保服务机制。桃江县政府应依托三个工业园区和县城建投等融资平台,建立对应的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真正为中小企业融资铺平道路。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给予必要支持,设立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对部分中小企业担保金直接补贴。改进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中小企业间的担保互助,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投融资服务体系。切实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各银行要着力规范中间业务,取消名不副实的贷款咨询、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收费,规范吸存行为,不得要求贷款企业完成存款。要切实多为企业着想,为风险可控的中小企业直接延长贷款期限,或“借新还旧”、及时转贷,尽量避免增加企业的利息负担。加强对从事融资前置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促使其收费更加合理、服务更加优质。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思想,开展民间资金服务机构联合整治行动,对其是否超范围经营、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全县金融秩序稳定。加强桃江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监管,引导各类民间融资机构健康发展。扎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安部门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取缔。

(三)夯实基础,切实增强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鼓励企业负责人参加由工信、税务等部门组织的培训,引导企业走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把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作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督促建立符合现代要求的财务制度,使银行能及时获得资产、销售、税收、用水、用电、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所需信息,增加企业授信额度,提高信贷成功率。通过加强银行规范贷款资料审批力度,倒逼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同时,加强企业财务人才的培训,及时开展银企对接。拓展融资渠道。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法人进行辅导和培训,增强企业法人将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识,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出台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支持一批有发展前景、经营稳健、资信优良的中小企业,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短期融资券。加快权证办理。出台具体的优惠政策,引导规模较大的企业主树立长远发展意识,支持和督促企业逐步办理土地、房产权证,为降低贷款成本创造条件。按照银行抵押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机械设备的采购手续,规范存货、应收账款的登记管理,充实抵押标的。

(四)引领促进,强化政府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加大信用建设力度。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区)”、“信用单位(居民)”建设,完善企业与个人电子信用档案,加快推进行业内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尽快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征信系统。推动黑名单媒体曝光,依法严厉打击赖债户,加大对金融机构的保护力度,全面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涵盖“三权”确权颁证、价值评估、融资机制、风险处置、风险补偿等环节的配套政策和服务体系。设立“三权”评估、抵押登记、风险处置等服务机构;建立“三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对承办“三权”抵押融资的金融机构当年新增的“三权”抵押贷款中的不良贷款,由县财政给予合理风险补偿。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力度。完善金融机构考核方案,突出考核重点,强化激励作用。支持长沙银行分支机构尽快营业,继续引进县域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认可度高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缓解贷款抵押难问题。加大政府性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挂钩执行力度,将财政杠杆作用用好用活。

作者:胡福林 单位:政协桃江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