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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融资模式多元化
(一)以股权交易为核心的融资方式——上市和并购融资上市是文化企业在证券市场上以发行股票出卖股权的方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并购指企业间的兼并和收购。上市与并购都是以股权为基础的融资模式。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能够使得“无形财产”权利人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资金,这在欧美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的运用已较为广泛。国外大型文化传媒企业,大多是上市公司,如新闻集团、沃特迪士尼、维亚康姆、美国在线、时代华纳等。由政府资助的公共媒体英国广播公司、日本NHK电视台等,也都是上市公司。一直以出版传媒为主,发展较为稳健保守的贝塔斯曼也在寻求上市。但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价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需有较大资金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多为大型成熟企业。文化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很难符合主板市场上市条件。为服务于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很多国家积极探讨在主板市场之外设置专供中小企业融资的小型资本市场,即创业板或二板市场。如美国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英国另项投资市场、新加坡第二板市场、吉隆坡证交所第二交易部等,都是为了满足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需要而开设的创业板市场。上市企业还通过股权兼并、收购、托管或股权置换等资本运作方式进行融资。文化巨鳄新闻集团在已持有英国天空电视台(BskyB)39.1%股份的基础上,于2010年以78亿英镑(约合125亿美元)收购剩余股份,全资拥有BSkyB。此前,新闻集团就通过股市收购,成功买入美国道琼斯公司,将《华尔街日报》、道琼斯通讯社以及知名投资刊物《巴伦》杂志纳入旗下。文化企业的股权变化,并不仅仅局限于文化领域内,很多域外资本介入进来。美国的十大财团,洛克菲勒财团、摩根财团等,不少与文化产业有关,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三大商业广播公司之一的全国广播公司(NBC),于1985年被通用电气公司(GE)收购,而这家涉及飞机发动机、发电设备到金融服务、电视节目制作的多元化公司,又是由美国老牌财团摩根财团控股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日本索尼公司先后收购了美国的哥伦比亚、米高梅、百代音乐等影视企业,变成了这些美国文化企业的“资金库”,索尼对于公司的具体制作环节很少干预。股权即投资所拥有的权利,企业不需要上市也可发生兼并、收购等股权变动。非上市公司贝塔斯曼集团就曾收购英国图书俱乐部有限公司(BookClubAssociates),后因公司经营策略的改变及BCA实难盈利,贝塔斯曼又将其卖给了工业股份公司Aurelius集团。
(二)政府财政给予大力支持——文化产业专项基金为保障文化产业投融资,发达国家设立了很多由政府出资并管理的投资基金及融资担保基金。日本政府创立了各种基金会。1991年3月成立了由政府和民间共同出资的“艺术文化振兴基金”,用于向包括艺术家及艺术团体的创作活动、地方文化公演及艺术品展示等活动提供资金援助。日本文化厅设立了文化产业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地方文化产业的振兴事业及在海外举办电影节、艺术展览、与海外联合制作文化艺术作品、交流文化遗产和建立海外文化艺术宣传中心等。此外,日本还成立了“东京多媒体基金Ⅰ”、“东京多媒体基金Ⅱ”、“《怪盗佐萝莉》项目”、“动画片基金”等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动漫、游戏、音像等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5〕2013年,日本成立了官民合资的“酷日本”海外开拓支援机构,对致力于日本动漫、时尚、游戏等文化产业的中小企业海外拓展业务提供资金支持。该机构目前募集了375亿日元,其中政府出资300亿日元,其它为民间资金。〔6〕韩国政府先后设立了各种文化产业专项基金,如文艺振兴基金、文化产业振兴基金、信息化促进基金、广播发展基金、电影振兴基金、出版基金等;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发起了“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对文化企业实施有目的、有重点的资金支持。韩国政府连年增加文化创意产业财政预算。2013年,朴槿惠在其当选后的首次施政演讲中更是表示,将投入占总预算规模1.5%(5.3万亿韩元)的资金扶持相关文化产业发展。英国的做法最“创意”。它采取了国家彩票基金投资文化创意产业的模式,以法规的形式将国家每年彩票总收入的28%用于资助文化、艺术、体育和慈善事业。2012年,英国文化媒体与体育部部长艾德•韦泽(EdVaizey)表示,以目前彩票业的发展状况来看,未来5年内,彩票可以向英国文化产业提供超过2亿英镑的资助。英国对文化产业实行“政府陪同资助”政策:企业决定投资某一文化创意产业,政府将给予配套资助。企业首次投资时,政府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助;再次投资时,政府将对超出前次出资额的部分实行1:2比例资助。这种方式激励了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美国多层次的文化产业投资体制中,联邦政府投资也是重要的部分。美国联邦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和博物馆学会对文化艺术团体给予资助,州和市镇政府及联邦政府的具体部门也提供一定资助。如纽约市政府设立的文化事物部,是纽约最大的非营利性文化投资机构,在2006年财政年度里,该部为纽约文化机构下拨了1.31亿美元,惠及600多个艺术文化团体。其中约2000万美元用于项目资助,其余的用于机构补贴和投资基金。〔7〕各国政府还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低息贷款等方式对文化企业实行财政支持。
(三)创新融资方式——基金、信托融资及其他新型融资方式各类具有较强专业人员储备和丰富投资经验的专业性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创投企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再担保基金等,活跃在国际金融市场。为文化企业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证券、债券、票据、转让股权等,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以金融业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为例,美国富达、富兰克林坦伯顿、先锋、贝莱德安硕、太平洋投资管理是美国排名前十的基金机构,美国北方信托、纽约银行家信托公司等是专业的信托公司。美国很多商业银行也兼营信托或基金业务,如大通、运通、梅隆、黑石、贝尔斯登等,在全世界都享有盛誉。各国为了促进电影、音乐、漫画、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的发展,纷纷将知识产权列入信托对象。知识产权拥有者可以将知识产权或者其相关权益卖给一个合法的独立实体,由该独立实体根据知识产权未来可能产生的收入流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融资。世界范围内最早的一例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是音乐版权证券化。英国著名摇滚歌手DavidBowie将其在1990年以前录制的25张唱片的预期版权(包括300首歌曲的录制权和版权)许可使用费证券化,于1997年发行了BowieBonds,为其筹集了5500万美元。〔8〕该笔交易开启了艺术家、作家等版权所有者进行类似证券化的兴趣。2001年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theRoyalBankofScotland)将英国蚕蛹音乐发行集团(ChrysalisGroupPLCUK)所拥有的音乐作品版权证券化,募集资金规模高达6000万英镑。金融界创新不断,为文化企业带来活力。以电影为例。1995年,美国电影界将证券市场“组合投资”的理念引入电影投资,认为如果一个投资组合中包括20至25部风格不同的电影,即可回避投资风险并保证一定比例的回报,保险资金和退休资金蜂拥而至。由于电影回报和宏观经济、股市的关联性较小,对基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华尔街的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也加入到电影投资的大军中。仅2005至2006年,GunHillRoad分别向索尼和环球提供7.5亿美元和5.15亿美元,MagicFilms投资给迪斯尼5.05亿美元,而华纳兄弟和福克斯分别获得来自LegendaryPictures和DuneCapital的5亿和3.25亿美元资金,MelroseInvestment投资3亿美元给派拉蒙。〔9〕世界领先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美林出具研究报告称,在适当的财务杠杆结构下,类似基金的平均回报率超过20%。电影投资基金的募集通常以高收益债、低收益债和优先股等不同品种的金融产品吸引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投资者而完成。
二、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专业度高,知识产权评估、管理、保险、交易等服务完善
与传统产业的房产、土地等实物资产抵押不同,文化产业可用于抵押的是其核心财富知识产权这导致文化金融风险高。为了解决知识产权难评估、高风险的特点,发达国家创设了文化与金融之外的第三方机构,包括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以及知识产权金融交易所、律师事务所等在内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评估、管理、保险、交易的服务。
(一)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与管理机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是一项复杂多变的担保交易活动,金融机构在投资前的知识产权评估与合同拟订、投资后的著作权管理等方面都缺乏专业的技术与经验。为此,发达国家已建立了相对独立、完备的文化创意评估与管理机制。1995年,日本住友银行推出了基于知识产权为担保抵押品的新兴融资项目。为规避风险,住友银行与日本动漫巨头BV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多媒体金融公司,由这一公司对拟作为融资担保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以评估为依据进行担保及融资。2006年7月,日本政策投资银行与美国高登兄弟集团(GordonBrothersGroup)合作建立了高登兄弟日本公司,专职负责相关担保资产的评估和管理工作,包括对于知识产权的评估、筛选以及贷后的管理工作。这一模式被日本金融机构广为借鉴。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就是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在工作定位和业务指导方面,中小企业管理局并不主动积极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担保,而更倾向于为借贷双方提供如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贷后知识产权管理等的相关服务,为双方解决知识产权担保融资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问题。知识产权评估与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以版权评估为例,需要采集、分析与处理的数据包括:版权作品作者和版权权利人、版权评估对象包含的财产权利种类、形式以及权利限制、版权作品创作的成本因素、所实施的版权保护措施以及可能需要的成本费用、版权剩余法定保护期限以及剩余经济寿命、版权作品发表后的社会影响、发表状况等、版权收益方式、预期收益额等。知识产权的评估与管理程序,从韩国科技信用担保基金(KoreaTechnologyCreditGuaranteeFund,简称KOTEC)的运作中可见一斑。KOTEC为知识产权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技术评估、技术和管理支持等业务,并开设了专业的技术评估中心。KOTEC在收到评估委托之后,组织由行业专家、法律、技术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评估组,对申请人的技术和市场能力进行评估。对担保金额的确定主要基于完成申请人的技术项目所需的资金,而非基于以往的经营业绩。KOTEC还设计了一个信用评级系统,从AAA到D共10个等级,技术评估中心根据评估结论为申请者颁发技术评估证书。KOTEC鼓励银行和风险投资公司对证书持有人提供贷款或投资,如果基于证书提供了贷款或投资而遭受损失,KOTEC还会就一定比例的损失给与补偿。〔10〕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主要是由得到认可的企业价值评估协会的评估师来担当。在美国,这些协会组织包括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协会(IACVA)、美国评估师协会(AS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美国企业价值评估师协会(IBA)等。此外,还有一部分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注册经理人协会的成员与一些经济咨询公司等参与了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服务。各国也都设立了本国的企业价值评估协会,如加拿大企业价值评估师协会(CICBV)、澳大利亚评估师协会(AIQS)、德国公共测量师协会(BDVI)、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等,为本国企业价值包括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
(二)建立融资担保与保险机构文化金融是高风险行业,而保险或担保的本质属性就是提供全面的风险管理和风险保障,这是二者的契合点。保险业或担保机构能为文化企业提供保障,改善其外部融资条件。很多发达国家政府为解决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文化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设立了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金融机构的风险。1983年,法国文化部与财政部共同发起成立了电影与文化产业融资局,专门为电影及文化产业提供贷款担保,担保对象主要是中小型文化企业。融资局的融资担保额一般占信贷总额的50%,这样一来,即便企业破产,银行的损失也只占一半。美国知识产权创新金融服务公司,是美国政府联合民间力量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以提供直接资助或全额担保的方式,评定企业的知识产权处分价值,为其知识产权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保证。2013年,为推广新加坡作为交易和管理枢纽,新加坡政府推出一项融资计划,允许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抵押品,政府为其担保融资。日本知识产权的融资担保业务,由承担政府政策性任务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承办。在文化金融发育程度高的国家,保险为文化产业提供多环节、全流通的风险管理服务。拿资金需求最旺盛的影视业来说,在产品制作前期,为保障影视剧制作完成,投资商一般要求生产企业购买履约保障保险,在作品制作的中期要提供演员的人身保险等,在制作后期也有相应的保险,在流通环节还有知识产权保护和出口信用保险。〔11〕版权质押中,在完成版权评估确定投资之后,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是版权作品能否制作完成并顺利发行。于是,“完工担保”的险种应运而生。保险公司事先对版权产品的方方面面进行严格评估,当确定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才会承保,决定承保后,保险公司向银行、基金或个人投资者担保,以确保文化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影视业发达地区,如果没有完工担保的话,制片人或电影公司几乎不可能从银行拿到贷款项目。在美国,较为知名的提供“完工担保”的机构有国际电影担保公司(InternationalFilmGuarantor,简称IFG)和CineFinance公司,电影完片国际公司(CinemaCompletionsInternational)和世界电影完片公司(WorldwideFilmCompletion)等。
(三)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交易所,是为知识产权持有人、意向方和投资方提供知识产权展示推介、知识产权交易转让、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等一系列综合配套服务的平台。作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或专利权,是发明创作者的独家使用权。但包括大公司在内的很多知识产权持有者有时并没有资金将之投入市场,就可以转向知识产权交易所寻求转手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2008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IntellectualPropertyExchangeInternationalInc.简称IPXI)在美国芝加哥诞生,是致力于建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与转让的市场。IPXI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知识产权相关资产的投资与风险管理,实现了知识产权的资产价值。新加坡知识产权交易所(IPEXL)成立于2003年,拥有来自多个国家的超过三千五百万条专利、商标、版权的数据库,为投资人和人提供免费的知识产权搜索服务,致力于打造“亚洲知识产权中心”。全世界有关文化产权交易的场所,还有命名为版权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所等,不一而足。2013年,英国启动了“外观设计权交易所”,而美国芝加哥此前开设了“专利许可市场”。在一国两制的中国香港,已经拥有四家知识产权交易所。研究发达国家文化金融发展路径,我们不难看出:首先,构建完善的文化金融融资体系,为文化企业开放多元的融资通道,是推动文化金融合作的首要基础。各种开放的融资模式是文化企业获取资金支持的前提条件;第二,在金融渠道向文化产业领域全面开放后,金融机构如何真正向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方式和规模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专业、权威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对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知识产权,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为文化企业的融资提供可供参考的量化依据。因此,文化金融的发展需要建立完善成熟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从201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这一命题,到2014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我国文化金融已经取得了初步发展,多元的文化金融融资体系得以初步形成,但是缺乏专业的文化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尤其是知识产权评估、管理机构,这严重地阻碍了我国文化金融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我国文化金融的发展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在完善文化金融融资体系后,加快建立一批专业的、权威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切实解决文化企业知识产权评估难、文化产业投资风险高等一系列问题。只有真正解决了金融机构向文化企业借贷、投资的动因问题,才能实现我国文化金融的全面合作发展。
作者:郑棣冯结兰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助理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