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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阻碍
1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的阻碍
1.1毕业生还款能力和意愿不强近年来,我国应届毕业生的数量不断增长,2003年到2013年的十年间,大学毕业生数量已由212万增长到699万。严重供大于求的人力资源以及经济环境的不景气等因素导致就业市场竞争很激烈,毕业生的择业期延长,甚至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即使找到了工作,大部分工作初期的毕业生也是出于低收入、高消费的处境之中,还款能力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我国相关的法律和信用体系还不够健全,社会整体约束力也比较薄弱,至今仍未建立起对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行为的惩罚机制,银行自身也没有一套很好的追款方式和惩罚措施。即使能找到违约的学生,银行方面也难以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对失信行为进行严惩。因此,造成了毕业生信用意识淡薄,出现故意逃避还款甚至忘记还款的现象。
1.2助学贷款法律体系不健全国家规定的用于保障、管理和监督个人信用活动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个人追踪体系、税收与保障体系等都未建立,法治环境和政策支持也不到位。另外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法律层次是行政法规,法律层级偏低,在与其它法律和法规冲突时,必然难以有效协调,从而影响国家助学贷款法规的稳定性。
2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的若干建议
2.1建立健全大学生个人信用数据库高校应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设立一个透明的、公开的、完善的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并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查询系统。这样一来,借款学生的个人信用就将作为信用评估、贷款审核和后期追踪的有效依据保存下来并永久的跟随借款者。这将极大地提高学生的信用意识,降低商业银行及高校的坏账风险,提高银行和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2.2建立完备的助学贷款法律体系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完善助学贷款的法律体系。更加明确地规定银行、学校、学生等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并将违约责任作为重点进行规定。只有明确欠还助学贷款的法律惩戒,才能对借款人进行有效地约束,降低政府、银行及高校所承担的风险,进而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健康发展。
2.3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规范就业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为求职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减少人情因素,避免优秀的毕业生由于没有背景没有后台而失去工作机会的现象的出现。此外,国家还应对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培养其正确的择业观,从而引导毕业生择业时真正做到“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减少由于眼高手低而出现的就业难问题。
2.4充分发挥高校的职能高校在掌握学生及其家庭的情况方面和银行相比具有比较优势。高校应严格进行贷前把关,认真审核、杜绝虚假信息,提高助学贷款的质量和效率。贷款发放之后加强与银行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及时地将借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及变动情况等通知银行。除此之外,高校还可以利用教学优势,对学生进行诚信及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还款意识。
作者:余帆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二篇:高校助学贷款诚信教育
一、新加坡大学诚信教育的经验
新加坡大学诚信教育的成效是显著的,其经验主要可归纳为如下几方面:其一,注重“东西合璧”。在新加坡,诚信是和谐之本,融合则是和谐之道。新加坡大学教育中,最鲜明的特征是“东西合璧”,即将儒家传统学说与西方先进思想和观念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独有的教育理念。新加坡大学十分重视儒家学说对诚信教育的影响作用,因此,特别设置了讲述儒家道德规范的课程并将之作为诚信教育的一部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加强诚信意识。但同时,新加坡大学并没有完全摒弃西方的诚信观念和思想,而是倡导以东方的诚信观为主,东、西方诚信价值观相互结合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驾驭生活,与人相处。其二,新加坡的诚信教育自成一套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一个部分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学校的诚信教育注重榜样示范作用。比如注重发挥部分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其他学生;注重规范学校自身和教师的行为,以学校和教师的正确行为引导学生。其次,学校的诚信教育注重在交流中与学生达成共识,而不是单向的灌输或指导。与我国诚信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灌输式教育方式不同,新加坡大学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时,比较注重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看法,与学生真诚沟通并达成共识。这种方式更能为学生所接受,从而增强诚信教育的成效。再次,学校的诚信教育重在劝说,而不是惩罚。在诚信教育中,对于一些诚信意识不强的学生,新加坡大学更注重以劝说方式而不是用惩罚手段来进行教育,因为惩罚有时候可能适得其反。最后,学校为学生的诚信意识的培养提供了许多实践机会。知识指导只是基础,实践活动体验才能真正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因此,在诚信教育过程中,新加坡大学更注重以实践的方式去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如通过各种学生社团活动、社会活动等促使学生体验诚信的价值。其三,政府、学校、家庭共同构建诚信教育网络结构。新加坡诚信教育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诚信教育结合成一个立体的诚信教育网络,三者互相补充,形成合力,促进学生诚信教育的快速发展。在家庭教育方面,学校特别重视家长和学校的关系,认为家长之间要经常交流,家长要经常向学校反馈学生的表现,而学校必须及时作出回应,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应对。在社会教育方面,新加坡官员经常利用各种机会宣传社会公德,向国民申说天下为公、同心同德、团结爱国、遵纪守法和爱城护家等观念的重要性。同时,新加坡每年还举行各种全国性公德教育宣传活动,如国民意识周、敬老周、忠诚周等。
二、广西高校加强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的途径
借鉴新加坡大学诚信教育的经验,结合广西高校的实际情况,可从如下方面探索广西高校加强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的途径。
(一)注重以儒家传统思想来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自古以来,诚信一直是取得他人信任的基础,是做人的根本。儒家思想中更是体现了对诚信的推崇。《论语•为政》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儒家思想认为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格,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的道德起点,如同车子缺少輗、軏这样的枢纽就不能行走一样,人若无诚信寸步难行。可见,儒家传统思想中有着丰富的诚信教育资源。新加坡大学就十分注重儒家传统思想的作用,通过开设相关的课程来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广西高校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也可以借鉴新加坡大学这一做法,设立讲授儒家传统思想特别是诚信思想的课程,并将之作为诚信教育的一部分,引导学生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中慢慢树立诚信意识。
(二)将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与学生工作结合起来。为引起贷款学生的重视,可考虑将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与学生工作结合起来。具体方式上,可以对助学贷款学生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集体活动、诚信教育讲座等,将案例教学和丰富的学生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所有的教育形式要体现诚信在助学贷款学生学习和将来生活中的重要意义,使助学贷款学生意识到不讲诚信的危害,将诚信摆在自身行为规范的首要位置。通过这些教育活动,不仅要影响贷款的学生,还要使其周围的同学受到感染,产生积极的良性连带效应,只有这样,高校助学贷款诚信教育才能由被动变主动,使诚信教育更加深入人心。
(三)多角度、多方位地开展内容多样的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实践活动。诚信教育的关键在于实践,高校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不能仅仅靠知识传授,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助学贷款学生对诚信教育活动的感知和体验。要通过多角度、多方位地开展内容多样的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实践活动,促使诚信教育由单纯的说教教育转向实践教育。如通过举办讲座、征文和演讲比赛、诚信知识竞赛、广播宣传、诚信主题晚会、板报宣传等活动,加强对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磨炼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意志,切实提高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品质,及时修正失信行为,提高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四)将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整体教育规划,增强其系统性和连贯性。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只有贯穿于学生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过程,才能真正发挥其引导作用。为此,应将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整体教育规划,将之渗透到从入学教育到毕业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如有学者指出:“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是对助学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思想教育的两个极其重要的关键时期,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将诚信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的总体计划中,使助学贷款学生从进入大学的第一课开始就接受诚信教育,明确诚信教育既是为人之本,也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所必需的主要品格。通过毕业教育,使贷款毕业生在正确认识社会发展形势及自身的历史使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的同时,进一步巩固诚信为本的意识,增强诚实守信责任感,坚定就业后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信心与决心”。
(五)注重榜样示范作用。高校是一个主要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团体,团体中教师与学生的行为是互相影响的,特别是学生与学生之间,往往是互相效仿的。也就是说,在高校这个团体中,榜样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在助学贷款诚信教育过程中,高校应重视榜样的作用。一方面,应重视学生贷后信息管理,并且将按时按要求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作为榜样进行宣传,使其他学生受到感染,产生积极的良性连带效应。另一方面,高校自身应注意规范自身及教师行为,并且以学校和教师的诚信行为来影响和教育助学贷款学生,引导和帮助助学贷款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模式。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必须以学校为主体,同时引入社会、家庭的共同参与,逐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模式。在广西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中,首先,应以高校为主体,充分利用高校的各类教育资源,发挥教师的模范作用,杜绝校园内的不诚信现象,营造浓厚的诚信教育环境。其次,应发挥家庭的教育作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互相反馈学生的诚信情况,并且双方努力通过说教、引导等方式,共同促进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养成。同时,由于家长在学生的家庭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家长必须以身示范,为学生树立诚信榜样。最后,应尽快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逐步健全市场经济诚信法规体系,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度,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吴大平单位: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第三篇:PPP项目的助学贷款新模式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准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一是具有不充分性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点。它是由政府贴息、银行出资的一种政策性产品,因此它不像私人产品一样,完全按市场化的价格机制运作,由市场竞争来确定产品的所属。但它也不像公共产品一样由全民共享,完全是非竞争和非排他,当助学贷款金额有限时,一个学生取得了贷款,就意味着另一位学生可能不能得到贷款。因此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具有不充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二是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外部性是指在消费该产品时,不仅该消费者可以得到利益而且根本没有参与的人也可得到利益或蒙受损失。国家助学贷款对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是有利的,它不仅可以借助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而且因此可以有一个良好的人生出路。但它又与只对消费者有利的纯粹私人产品不同,具有一定程度的外部性。助学贷款可以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级专门人才,从而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因此助学贷款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属于准公共产品。国家助学贷款是建立在成本分担理论,也即是“谁受益、谁付款”的原则和教育机会均等理论基础上的,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准公共产品的属性,我们可以引进市场机制,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在政府和高校的合同运行下,由银行出资,最大限度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借助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也即是运用PPP项目运行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担模式的创新:PPP项目
PPP项目即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指的是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参与公共服务和产品的设计、融资、建设与运营等过程,其中私人部门是主要的公共服务与产品的提供者,公共部门是采购者与监督者。广义的PPP模式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一系列项目模式的总称,包含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经营—转让),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设计—建造—投资—经营)等多种模式,其可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类。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应属于特许经营类项目,即企业向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投入部分资金,项目的五个参与主体:政府、银行、高校、企业和学生通过合作机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并共享项目收益。其中风险分担是该项目取得成功的关键。
1.企业参与国家助学贷款PPP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世界高等教育财政专家Johnstone教授认为,助学贷款的主要问题是风险问题,即违约风险。Ziderman等则认为设立担保人是保证学生的款回收的有效办法之一。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是一种无风险、无抵押、无质押的纯粹意义上的信用贷款方式,这对商业银行而言,存在着巨大的信用风险,这种巨大的信用风险和银行低风险、高收益的偏好不匹配,故而导致所谓的银行“惜贷”现象。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单位,现代企业也越来越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所谓的企业责任也即是在获取社会资源(包括环境资源等)、赚取企业利润的同时,应注重其自身对于社会的回报与贡献——这就是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事实上,许多企业都在积极履行着企业社会责任,向高校贫困家庭学生伸出了援助之手,在高校中建立各种奖助学金,以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比如笔者所在的高校企业爱心奖助学金就有福慧奖学金、中房奖学金等20多种。一方面是银行的“惜贷”,另一方面是企业的“慷慨”。如何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使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效持续地发展:企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即提高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前付清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资助和帮助后能进一步地将爱心接力棒传下去。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于一体的企业在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可以提升企业家地位、争取政府支持、集聚优秀人才、规避发展风险等。所以企业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具有可行性。
2.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整体构思。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整体构思归纳为:降“风险”、塑“形象”、引“责任”、强“服务”、建“体系”五个方面。即降低银行的助学贷款的风险;塑造资助企业良好的形象,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政府部门要树立起相应的责任;高校要加强对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和服务,尤其是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学生个人要健全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整体流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建立动态的爱心企业信息库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库,企业和学生根据高校提供的双方的信息进行评估,自主选择,签订合作协议。企业给签订协议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根据高校提供给企业的学生动态信息以及学生在企业实习的表现,建立企业的人才库,并帮助入选人才库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清贷款;进入企业人才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相关制度,有计划地按揭偿还企业代为支付的贷款。
3.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风险分担机制。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核心是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有五个参与主体:企业、政府、高校、银行和学生。这五方参与主体在项目中所处的位置和承担的任务是不同的,那么他们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同。企业在国家助学贷款PPP项目中起到关键性作用,承担的风险也很大。企业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爱心助学基金,所需原始基金完全由自己出资,后续资金可以是企业当年利润的一定比例,可以是与企业签订协议到企业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揭的贷款,可以是企业员工的捐赠,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后还清企业的贷款之后的捐赠。企业负责向高校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并根据高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双向选择学生到企业实习锻炼等等。企业吸纳学生就业,并从基金中代为付清学生的贷款。企业承担的风险之一:与企业签订协议到企业就业的学生符不符合企业的需求;风险之二:帮助与之签订协议的学生在毕业之际将学生贷款一次性支给银行,与之签订协议的学生在企业就业后只能按揭还清企业代为支付的款项。化解第一风险需要高校建立详细的学生在校动态信息库,包括道德表现、学习成绩、实践能力、家庭情况等等;建立企业动态信息库,包括企业文化、企业发展历程和前景、企业人才理念和人才培养计划等等,并构建良好顺畅的企业和学生信息交流平台,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包括高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学生来企业实习等等,了解学生、选择学生,培训和培养学生成为企业所需人才。企业在国家助学贷款PPP项目中除了能获得政府的税收减免优惠,更重要的是培养了优秀的企业人才,提升了企业家地位,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政府作为准公共物品的国家助学贷款能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具有一定的外部性,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所以政府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在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政府是项目的参与者,是其他四个参与主体的监督者,同时是诸多风险和利益的协调者。首先,政府要积极参与到PPP项目管理中。国家助学贷款涉及到银行、高校、税务、企业等部门,关系错综复杂,协调工作量大,历时较长,这就需要政府设立专门的助学贷款管理机构,参与到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重点是利用一定的行政干预等措施监督和协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进行,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良性健康发展。其次,政府要逐渐完善财政干预手段。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方式是学生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利息个人负担,在PPP项目中,如果学生与企业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的贷款由企业还清,这样一来大大减少了银行的呆坏账损失。银行的风险转化为企业的风险,作为对企业风险的化解,政府可以制定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政府的风险补偿金部分地转变为给企业的税收优惠。再次,政府要制定相配套的法律和制度。除了之前国家出台的一些行政法规,政府还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鼓励企业加入国家助学贷款中来。
高校是企业介入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和学生的信息交换源,所以高校必须有专门的高校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主要负责建立企业和学生的动态信息库,并搭建好信息交流平台;负责企业基金账户和银行拨款工作,做到专款专用;相对于政府、企业和银行来说,高校在获取贷款学生的信息上具有明显的优势。高校几乎拥有每个学生个人及家庭的全部信息,这样可以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审核上严格把关,并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跟踪及信息反馈工作;控制企业违约风险。每年中心将学生的在校情况向企业反馈,以便企业及时了解对应学生的情况,同时中心还要将企业和学生实习情况和就业情况向省级助学贷款中心报告。如果企业有违约,省级助学贷款中心将企业违约行为报告给政府和银行,政府可以终止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银行可以取消企业贷款的优先信用等级。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需要根据高校提供的爱心企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信息,优先考虑爱心企业贷款的信用等级。当然,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相比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模式有所降低。银行除了可以获取政府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的全部贴息,而且还可以在学生毕业后就获得企业代为偿还的贷款。学生是国家助学贷款的PPP项目的最大收益者,但是根据“谁收益、谁付款”的原则,学生也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诚信做人,每年必须将在校的真实情况反馈给高校;根据签订的协议,每年需要到对应的企业实习一定时间;毕业后到对应企业就业一定时间,并需要按揭偿还企业代为支付的贷款;学会感恩,在按揭偿还贷款后,能够力所能及地往企业基金中注入资金帮助他人。
作者:汪浩鸿单位:嘉兴学院商学院讲师
第四篇:助学贷款绩效评价指标
1绩效评价指标的问题分析
1.1绩效评价指标内容
第一,获贷比例(3分)。获得贷款学生人数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30%(含)以上,实现了“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第二,违约控制(18分)。包括:贷款到期金额违约率(V1)≤2%(5分);贷款利息金额违约率(V2)≤2%(5分);贷款金额违约率(V3)≤2%(8分)。第三,学生获奖情况(4分)。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以及学校等各类奖项的贷款学生占在校贷款学生的比例为5%-25%之间。第四,满意度(2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1分);公布有关投诉电话、信箱;学生、家长反映良好,没接到学生、家长投诉(1分)。
1.2绩效评价指标的主要问题
1.2.1助困比例标准偏高广东省考核办法中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实行“应贷尽贷”,即全校贷款学生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比例高于30%(含)。广东省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大,不同地域的不同高校,同一地域的不同类别高校,公办与民办高校贫困生的人数都有差别,便会出现有的学校贷款学生人数会远超过该比例,而有的学校贷款人数又大大低于该比例。
1.2.2助困比例权重过低、违约控制权重过高广东省考核办法中,助困比例的评分为4分,所占权重过低,而违约控制的比重为18分,所占权重过高。二者的悬殊分值会驱动一些高校舍本逐末、避重就轻。比如有的高校为了降低违约率,以在违约控制方面拿到更高的分数,便尽可能降低助困比例,但这样一来就导致了“惜贷”现象的产生。事实上,“惜贷”问题已经成了当前广东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必要补充说明的是,广东省至今并未实行生源地贷款政策,而是单一执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时,这几年广东高校学生人数也是呈增长状态。如此看来,即便是国家加大了对于困难学生的其他资助方式,但这种考核前后贷款金额截然不同的发展趋势,依然表明绩效考核中助困比例与违约控制分值的不合理。
2解决相应问题的对策
2.1考核指标动态调整
根据广东省助学贷款的变化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动态构建,比如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金额及人数会影响到贷款规模,那么考核指标中的助困比例应依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从而增进考核的科学性。我们可以学习参考河南省的做法。考核指标体系中贷款比例按学校类别分类打分。每一类学校贷款比例计算出一个平均值,学校贷款比例等于平均值的为6分,高出平均值1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平均值1个百分点减1分,满分13分,最低0分(按照每校贷款比例四舍五入到个位给分)。贷款比例计算公式为:U(%)=贷款学生数/贷款范围内的在校生人数×100%这样的评分标准考虑到了不同高校的情况,设置相对公平合理。另外,贷款比例所占权重应当与违约控制的基本持平,这样才有利于防止高校“惜贷”现象的滋生。
2.2增加三级细化指标
广东省考核指标体系只有两级指标,为了能够提高考核的准确度,应构建科学合理的三级细化指标,本文对前述问题较为突出的部分指标进行了重构:一级指标:绩效评价(27分);二级指标:贷款比例(10分),评价标准为按学校分类计算平均比例,U(%)=贷款学生数/贷款范围内的在校生人数×100%;贷款违约控制(10分),按照广东省违约率平均值进行考核;满意度(3分)及学生获奖情况(4分),参考评价的三级指标不变。广东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可以在控制违约风险的同时实现“应贷尽贷”的目标,从而使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真正起到助人、育人的作用。
作者:葛朝蕾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第五篇:助学贷款中贫困生诚信缺失
一.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国家信贷体系不完善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原因之一是国家贷款体系的不合理,致使部分贫困毕业生陷入想还贷又还不上的尴尬境地。虽然国家出台了新的助学贷款政策,但新的还款体系仍然存在定额定期缴纳、期限短、偿还方式单一等不合理的因素,无法解决贫困生毕业后遇到的实际困难。面对日益高涨的就业成本,具有特殊家庭环境背景和成长经历的贫困生就业变得更加困难。他们背负着家庭和生活的双重责任,根本无力偿还在校期间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助学贷款。其次,诚信评价体系的不完备也使部分诚信缺失的学生有机可趁。目前,一些发达西方国家早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个人信用法律制度,任何人将会为自己的不守信用付出沉重的代价。而我国则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来解决诚信缺失问题,这种缺乏约束机制的信贷体系很容易引起道德风险和违约仿效,却不能从根本解决诚信缺失的问题。
2.家庭学校诚信教育不到位家庭教育是培养学生诚信品质的重要基础,父母的诚信教育意识以及一言一行对子女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然而,由于贫困家庭的家长多疲于生计,家庭成员的文化层次普遍较低,极易造成学生诚信教育的缺失,家长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具有对子女进行诚信教育的意识,甚至有些家长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在外面吃亏,训导孩子诚实人吃亏,教育孩子学得圆滑、世故,有些家长为了使学生在校期间能获得经济上的资助,主动开具虚假的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诚信教育也显得比较薄弱。多数高校的诚信教育工作仍旧是课堂上简单的说教,尚未建立贫困生诚信测评体系,缺乏对贫困生平时学习、生活、工作中的诚信缺失现象的详细记录,更没有建立健全学生的诚信档案。学校对失信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从而也在客观上助长了贫困生诚信缺失现象的发生。
3.自我诚信认知的缺乏由于社会、学校、家庭环境的具体的不利影响的存在,直接导致了部分高校贫困生自身品德修养的不高,责任意识和自控能力差。再加上社会上拜金、逐利不良风气的影响,高校贫困生更容易表现出急功近利的心理和浮躁的心态。同时,高校贫困生往往社会阅历较浅,对诚信重要性和失信导致的严重后果往往也认识不足。在这些不利的影响之下,在各种不当利益的驱动下,高校贫困生造假、违约等失信的情况就会频频发生。
二.贫困生诚信缺失问题的对策
1.国家层面还贷的关键是帮助贫困生正常就业,只有不断拓宽贫困大学生的就业渠道,改变高校贫困生就业难的状况,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贫困生的还贷能力。具体而言,国家可以安排贫困毕业生到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的地区或行业工作若干年,由国家替其还贷。企业可以通过定向、委培的形式向优秀贫困生提供资助,贫困毕业生毕业后到企业服务一定年限,由企业帮其还贷。国家也可将还款年限延长至15年至20年,并采用“分期定额”、“定期定额”、“分期不定额”等方法,给学生留有充分分解还款压力的时间。只有使还贷体系符合贫困毕业生的实际,才能解决部分贫困毕业生的故意“违贷”,保证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社会上已出现了“信用危机”的现象,其中大学生信用意识淡薄尤其要引起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全国一体的个人信用档案,形成长效机制。利用身份证建立公民终身信用档案,通过制度的约束提高公民的失信成本。如果某个学生在助学贷款中违约了,银行有权在其信用档案中注明,同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还贷失信的贷款人的工商注册、出国护照以及各类证书的申请予以拒绝,这将直接影响个人的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只有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失信成本,才能杜绝不良违约行为。
2.学校层面高校可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就业合作机制。首先,高校要在开展就业指导、就业介绍、就业服务等方面加强工作,拓宽贫困生就业思路和就业渠道。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就业指导。其次,高校和企业合作建立临时就业基地,让暂时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贫困生临时就业,获得最基本的还款能力。再次,高校可以采取“定单式”培养贫困大学生的方式,企业需要什么人才,就给企业定单培养,确保贫困生能及时就业。高校协助银行建立贫困生个人诚信档案。学校将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信息记录存档,包括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金额和还款时间。学生毕业时,学校建立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联系,贷款合同随学生档案流动,全额偿还后可撤销记录。同时向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毕业去向和其他信息,并将学生的借、还款信息纳入个人档案。通过学校、银行和企业的信息互动,合力监督,促进贷款的追回,有效控制学生的失信行为。
3.个人层面贫困生自身应努力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履行贷款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更要认识到按时还贷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抵制社会中的各种不良行为的影响。同时,贫困生应加强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端正就业观念,切忌好高骛远,重视学校的合适推荐,积极参加学校召开的招聘会。只有这样,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使自己具备较高的还贷能力,维护自己的信誉。
总而言之,建立健全的贫困学生的信贷体系,积极稳妥地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的诚信危机等问题,事关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在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率较低及学生诚信缺失的背景下,诚信教育需要全社会、每个学校、每个家庭乃至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也需要发挥教育、管理、服务的多重功能,使高校贫困生资助信贷体系能更加完善,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
作者:陈芳单位: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与经管学院
第六篇:高校助学贷款还款难的问题
1新媒体为高校助学贷款的还款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
新媒体中的即时通讯是当代大学生最常用的通讯方式,网络开发商开发与推出的即时交流工具实现了交流方式的便利化,对现代大学生来说即时通讯工具已经成为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当代的高校教师也不能固守着原有的交流方式和手段,如果还是仅仅停留在用寄信,打电话的方式和毕业的学生保持联系以催促其还款就大大的落伍了。因此高校教师的工作方法也应该因时因地的发生改变,应在学生毕业的时候除了留下学生的家庭住址,手机号码还要留下学生的QQ号,飞信号,微信号,甚至是微博等联系方式,此外还应该留下欠款同学三到五个好友的联系方式,只有前期把工作做到位,才能保证之后的工作可以顺利的进行。
2大学生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诚信意识
诚信,无论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是一笔可贵的财富。青年人要想立足于社会除了知识他们更应该具备优秀的品格。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今社会人们变得越来越急功近利,眼前利益很容易就蒙蔽了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的眼睛,在短期利益面前他们很可能会选择放弃诚信,单纯的以为逃避可以解决问题。回到高校助学贷款的还款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很多同学认为学校联系不到我就不用还钱了,以为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而忽视诚信的缺失将给他带来的危害。基于这样的现状高校教师应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例如该校在开学之初就会由辅导员组织召开以诚信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通过实例讲解,观看影片,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在开学之初就把诚信的种子慢慢地栽植进年轻人的心中,让他们在那里生根发芽。此外,在高校助学贷款办理之后,辅导员还会找专人座谈,进一步帮学生分析、讲解诚信的意义,以巩固诚信这一美德在学生心中的位置。只有诚信的建立,才能保证学生毕业之后不会被动的等待学校的催促或简单用逃避解决问题,而会主动地偿还自己的助学贷款,从而减轻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方面的工作压力。
3社会上要尽快完善个人的信用体系制度
信息经济学告诉人们,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必然的特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交易的效率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信息之一就是对方的信用情况。应当指出,信用体系的完善是一套社会系统工程,其架构设置和具体内容急需进一步地探索和完善。例如针对高校贫困助学贷款的借款人群应该有一套完整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于延期还款和恶意拖欠的应该有统一、严格的处理办法。目前,社会上有对于预期还款的学生在之后的住房贷款方面有提高借款门槛和利息额度,不允许报考公务员,不予办理信用卡等惩罚措施。但这些措施都要在学生具体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才会意识到拖欠贷款给自己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如果社会上可以进一步的完善信用机制,细化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西方社会般在乘坐公交车逃票这些小事上都能体会到违反信用规则将受到降低信用等级等严肃惩罚的话,学生就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起到在制度上督促毕业生尽快偿还助学贷款的作用。
高校助学贷款让很多家境贫寒的孩子圆了自己的大学梦,这项政策还将帮助更多的有志青年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但是如果大家都是只借不还,如果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只是一味的追求借出的工作量而不把还款的工作做好,那么再好的政策也是很难维系的,所以我们在完善借款工作的时候,也要努力改进还款工作方式,通过不停的探索和脚踏实地的努力把高校助学贷款这项工作在高校中踏踏实实的开展,为那些寒门学子打开一扇希望之门。
作者:房媛岳世峰单位: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