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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资产。任何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持有货币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可能关乎企业的命脉。总的来说,只有保持健康的、正的现金流,企业才能够继续生存;如果出现现金流逆转迹象,产生了不健康的、负的现金流,长此以往,企业将会陷入财务困境,并导致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
根据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及用途的不同,货币资金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货币资金的管理
由于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必须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良好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以确保全部应收取的货币资金均能收取,并及时正确地予以记录:全部货币资金支出是按照经批准的用途进行的,并及时正确得予以记录: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报告正确,并得以恰当保管;正确预测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货币资金收支额,确保企业有充足又不过剩的货币资金余额。一般而言,一个良好的货币资金管理应该达到以下几点: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支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全部收支及时准确入账,并且支出要有核准手续;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按月盘点现金,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一,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有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第二,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第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第四,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第五,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一,单位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第二,单位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第三,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第四,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第五,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以控制。第六,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价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欠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第七,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第八,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二、内部控制测试
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现代企业一般都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于2001年7月12日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也对“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监督检查”等环节的内容规定的十分详细、完善。2002年12月23日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以及2003年10月22日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也对与“货币资金”等内容有关的业务控制作了相关的规定。所有这些都为货币资金的审计提供了基础。我们可以通过对与货币资金有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测试、评价之后,结合审计过程中搜集到的有关疑点和线索。
三、实质性测试
(一)核对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测试货币资金余额的起点,是核对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并做出适当调整。审计货币资金收入应注意核对收据存根与明细账记录是否相等,收据号码是否相连,即收据是否连续编号,有没有无编号或编号不同的收据,以查证有无以撕票或匿票的形式将罚没款收入存入小金库。收据是否有日期;金额、抬头、摘要等是否涂改;上下联是否相等。有无将罚款收入或没收的有关款项作为收入而未开具收据的情况。
(二)抽查大额货币资金的收支
实质性测试中,应抽查大额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审计过程中应注意:有无销售残料废料等旧物资的收入记录,核对出门证记录,并通过对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的调查取证及边角废料产生过程、数量及销售时间进行调查,再与现金账目进行核对。检查成本费用项目有无以领代报,以借代报,重复报销,虚列支出的记录;检查物资采购过程中有无舍近求远,质次价高不适销对路的情况;检查有无溢缺物资,串通舞弊的情形。
检查提取现金的有关资料,是否记入现金账;然后根据“日记账”和付款凭证上反映的业务内容及“现金”科目的对方科目,分析该笔货币资金的去向是否明确,使用是否合理、合法。必要时,可进一步与收款单位取得联系,请其协助调查问题。银行存款日记账收付累积和余额,应与单位总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加总金额核对。
有的企业为了收取好处费,不顾国家制度有关规定,擅自出租或出借“银行账号”,或者套取现金。所以,审计中要特别注意两点:有无转借、出卖银行账户的是否违规提供银行账户收取“好处费”的情况;有无本应转账支付,却采用不正当手段,套取大量现金,从中作弊的情况。对这两点问题的检查,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查清以下几个方面:
如有与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业务无关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银行存款日记所记收付款项中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款项;银行存款日记账中摘要含糊不清的款项。审查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要逐笔核对应查明对账银行日记账的收支是否与事实相符,有无一收一支、日期接近或者相差不远、数字相符的款项收支业务;银行对账单上有一收一付金额,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则无此笔收付记录的款项;银行对账单上已收支而在日记账上没有反映;来源与用途不明的款项。企业银行的存入与支付,是否在问题;查存取款项,看是否合法。
对于上述问题,应从“交款回单”、“进账单”等凭证上,弄清款项收入内容,查明这些款项是否属于本单位应收款项。从“支票存根”、“付款委托书回单”上,查明这些款项是否本单位的应收款项。通过审查,如属代外单位办理业务转账的,应落实纠正;如属为不法分子提供方便,套取物资,并从中渔利的,应作审计记录,为进一步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提供依据。
(三)检查货币资金的正确截止
资产负债表中的数额,应以结账日实有数额为准,检查的目的在于确定是否存在跨期事项。
(四)分析性复核程序
计算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例,了解是否存在高息资金拆借。有无假借经济合同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收取利息不入账、出借资金将利息或回扣。如存在高息资金拆借,应进一步分析拆出资金的安全性,检查高额利差的入账情况;计算存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例,分析这些资金的安全性。
(五)取得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取得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证实资产负债表中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应检查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追查在途存款,重点查明调节表的内容是否真实。导致两者余额不符的原因:是否因未达账项产生的影响。如果经过核实调整,仍然不符,则要查明其中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经调节后“平了”的余额表,也可能有问题。
(六)查存款余额,看衔接程度
首先,要查看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审计时,应审查支票购买数量和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检查相关的管理制度。重点查明:支票存根是否联号;是否按顺序使用;作废的支票是否加盖“作废”戳记,附在存根上。如果发现号码短缺或颠倒,一定要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七)查货币资金的结算,看潜在问题是否存在
结算是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引起的收付款行为。审计中,要从明细入手,重点查阅应收货款、预付货款、暂付款、存出保证金、存出押金以及应收罚款赔款等。在审查这些内容时,着重注意发生额及余额的变化趋势:第一,凡余额在贷方的,除应收销贷款中的预收款外,一般来说是不正常的,大多数属于核算上的错误,也有可能是会计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当所致。第二,期初与期末的借方金额相等,即本期借方金额相等,即本期借贷两方均无发生额的,应按这些应收款的性质分别查明原因。若应收货款不动,看销售业务是否存在购货单位拒付货款,单位不积极与对方协商的问题。对此,要查阅销货业务的合同或凭证和购销双方的往复信函,确定责任。若是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清偿,而被审计单位也不追偿,长期挂在账上,应积极催收。要特别注意企业经办人弄虚作假,虚构销售收入和应收货款,或货款已经收到但被长期挪用,甚至为私人占用等情况。为查清问题,应向购货单位和银行进行实地调查或发函查询。第三,期末借方余额增加,期内只有借方发生额而无贷方发生额的,反映了企业资金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数额上升,资金周转速度缓慢。对应收货款来说,只顾按合同发货,或推销库存积压滞销品,而不管购货单位是否有能力归还货款,就会出现上述问题。对暂付或垫付职工款项有增无减的问题,干部职工借故挪用或长期侵占企业资金问题,调离或开除退休退职死亡职工的欠款等问题,都应查实纠正。
(八)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做出记录,注意其是否可能无需支付
企业有时会将职工的罚款或下属单位或者职工承包上缴利润放在应付款上,然后转入小金库。长期不予处理的应付款项,突然进行清理,要注意收款单位是否与账面符合,清理的依据是否充分。审查应付账款是否有其他收入、其他上缴利润列其他应付款。审查经济合同结合现金银行日记账进行核对,是否有租房水电费、对外加工收入、劳务收入未入账。另外,应注意投资形式,注意对基建工程审核防止一些单位假借基建之机,同施工企业联手以工程款名义提取现金用于挥霍;为对方提供资金、场地技术等投资收益是否如账。
总之,对货币资金业务审计中遇到的疑点不能轻易放弃,它不但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审计技能,更重要的是它可能隐含着违法于犯罪等经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