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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的若干问题
从中国知网的文献数量分布①(以“林业生态”为关键词搜索)上分析,现有文献数量分别在2006年达到增幅最大(约35%;增幅第2在2004年,约26%),在2013年达到绝对量最大(22047)。根据这2个特殊的时间点,我们考虑以下方面:中共中央在2004年首次提出了“和谐社会”理念,在2005年更是将“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的战略任务,“和谐”理念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和谐社会”中一条重要原则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另外,在2012年十八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再一次明确并提高“生态”的地位。考虑到政策传达执行以及学者媒体研究的反应滞后性,我们不难推断“林业生态”的建设与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是政策导向的。这有可能导致的结果是其落实执行及研究的热情偏向于“运动式”,会随着政策宣传、传达的侧重变化而逐渐衰减。具体看这延续了近10年的林业生态建设,其成效或许并不尽如人意。从个人直观感受上讲,最近的雾霾以及流行话语“逃离北上广”均是对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一种讽刺。从客观研究成果上看,现有经验文献都或多或少地表明林业生态建设中存在不少问题:商航(2014)在对剑江河流域的研究中就提出了行政审批缺失、水土污染严重、补偿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李永慧(2013)对甘肃省的林业生态工程农户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现了诸如补偿机制僵化、农户积极性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以国家重点项目三北防护林为例,讨论林业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吴云(2009)对三北防护林作了一个基于MODIS的植被覆盖度提取与分析,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黑龙江省、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等4个省级单位的植被覆盖率(2001~2007年)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王强等(2011)基于GIMMS、AVHRR、NDVI数据对三北防护林工程区植被覆盖的动态变化进行的分析,分析同样表明:大兴安岭两侧、呼伦贝尔高原西部、三江平原北部、科尔沁沙地和西北荒漠区南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北部等地区的植被覆盖面积有或显著或轻度减少。以上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了林业生态建设不理想的一面,究其原因,较多文献已从气候变化、过度放牧、城市化进程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以下尝试从新颖的角度来分析并反思我国林业生态建设。
2一个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反思
如上所述,政策导向的“运动式”林业生态建设有着潜在危机,即丧失外在驱动力———执行力度会随着大政策的侧重变化而减弱。一个关键原因是,外在驱动力是地方建设生态林业的唯一动力。当外在驱动力减弱,林业生态建设的步伐自然减慢,甚至出现回流。而真正强有力的内在驱动力则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或曰“唯GDP论”。GDP始终是统领地方政策执行的原动力,任何不利于或无关于GDP增长的政策都不会被视为头等执行方向,除非在某一时期有着政策倾斜压力,如本文前述的“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不同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林业生态建设在短时期会耗费大量政府财力物力及人力,却得不到有关GDP的回报———即投入产出比极低(或零)———因此造成内在驱动力的缺失。甚者,在我国社会发展的现阶段,林业生态建设与当地林业经济有着固有的张力:林业生态建设会阻碍林业经济的发展———投入产出比为负。林业经济发展主要还是粗犷型为主,在思维上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技术上缺少生态经济的经验,造成了“要建设生态林业就会冲击林业经济发展,继而减缓GDP增长”的局面。在理性驱动下,衡量了短期的投入产出后,林业生态建设也就难以持之以恒。
我国的政治生态长期以来都是一种“晋升锦标赛”②模式,而“晋升标准”则以GDP占大比例。在晋升利益的驱使下,有限理性的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时不会关注长远收益———林业生态建设,而往往着眼于当前实际收益———工厂、交通。近年“,绿色GDP”的理念被提出,但却没有改变这一局面。“GDP”仍然是硬指标,而“绿色”所占的权重极少(就算有也不是“否定性”指标,不足以影响晋升结果)。于是,即使迫于压力在某一时期把建设重心偏向林业生态建设,地方在压力减少后仍会迅速回到“经济建设”上来,把之前的投资当作沉没成本(或继续建设生态林业,只是占据的比例会大大缩小),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生态林业建设10余年但成效却不甚理想。再者“,晋升锦标赛”是竞争性的,也就是“差额”晋升“,参赛者”在提高自身政绩的同时也会理性地削弱对手。林业是一个无边界限制的领域,要在建设生态林业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周边地区产生正的外部性———等于帮助了对手的政绩,这是理性“参赛者”所不愿意的。
当大部分“参赛者”都选择理性时,便会使得生态林业建设变得艰难———一个公认的悲剧的形成。另外,地方领导班子是流动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一次博弈”的局面:官员在特定地方任职最多不过10年(由于调动,大多数时候不到10年),而在任期之后,官员与地方也就断开了联系(异地为官)。这种情况下,博弈规则的约束性相当低(“经济人”假设,不考虑法律制度约束),这可能会导致:(1)官员在任期内只完成执行看得见成效、且有利于政绩的政策,而生态林业建设恰恰是一项长期回报工程,其成果往往不归功于开展林业生态建设的人;(2)即使在政策压力下开展了生态林业建设,由于一次博弈的软约束,官员在建设过程中谋求的不是成本收益最优化,而会是成本最大化,这都不利于生态林业的有效建设。
3讨论与总结
限于篇幅等原因,本文没有列举详尽的资料数据,也对某些问题进行了简单化假设。但这不影响阐述的逻辑和视角的新颖。对于林业生态建设,笔者尝试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其不甚理想的成效进行了简略的反思,以求为日后林业生态建设的规划提供帮助。
作者:郑玉玲单位:云南省江川县大街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