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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学林张晖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
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创新,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逐步由过去的短缺向自给有余转变,而工业品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上世纪80年代中期,除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仍由国家定价外,商品价格进行了市场取向的改革。在市场的作用下,供不应求的工业品价格大幅度上升,而农产品价格尽管有过几次提价,但仍受国家“统购统销”体制的约束,其价格上升幅度相对较小,剪刀差仍旧存在且数额显著增大。根据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农业投入总课题组估计,1979-1994年的16年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大约取得了150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入为1755亿元,财政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提取农业剩余净额为12986亿元,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净额达811亿元。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迈入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社会经济由过去的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转变,不仅农产品表现为过剩,工业产品表现亦如此。工农产品供求结构的根本变化,国家在农产品价格管制方面也有所放松,基本上实现了市场定价,但是,剪刀差问题仍未能消除。农业依然以剪刀差的方式向工业提供资金积累,大量资本从农业部门流出。此外,农村信贷也是农村资金流失的重要渠道。农村居民在银行存款多而贷款少,以致农村资金通过银行信贷大量向工商业和城市流转,仅1996-2000年农村通过信贷渠道流出的资金就由1912亿元增长到4048亿元。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实行了各种支农政策,包括提高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取消农业税、提高粮食作物的最低收购价等切实惠及农民利益的政策。农业生产在总体上保持稳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剪刀差问题已成为历史。以安徽省为例,2004-2007年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际增长率为15.67%,而同期农产品生产价格增长率仅为11.9%,农民生产的农产品的价格增长速度远低于工业生产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的增长[3]。这样的价格剪刀差的存在,严重影响农民增加农业投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剪刀差存在和扩大的原因分析
如果说剪刀差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工业化”的过程中积累资金所形成的特有的历史现象,如果说建国之初的国内外环境决定了当时实行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和国家通过剪刀差提取农业剩余支持这一战略实施的客观性,那么,当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人均GDP达到了35198.5元①,工业已经具有了较强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就不应该再存在剪刀差问题了。为何发展到今天,传统剪刀差现象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根除,究其原因,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
1.农业的弱质性特点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都表现出其弱质性特点。农业生产过程是自然再生产过程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一方面,农业生产可能会遭遇各种自然灾害,生产产品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条件的好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农产品的价值实现要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农产品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当期的生产计划基本上是根据上期的农产品市场价格走势确定的,供给调整往往滞后于市场需求变化。
而且,供给缺乏弹性,相比于市场需求常常处于不均衡状态。当产出小于市场需求,会因供给量不足而失去赚钱的机会;当产出大于市场需求,会因产品价格下降蒙受经济损失。再加上农业生产资金周转相对缓慢、固定资产利用率偏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等情况,农业生产客观上存在资本利润率或者说农业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
2.农业生产和市场的对接问题
我国的农业生产具有小规模分散经营、缺乏专业化分工和生产要素投入、生产效率低的特点。实行联产承包制三十年来,我国多数农村地区实际上并没有再进行更深入的制度变革,传统农业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造,依然是“吃饭农业”,依然是分家分户经营,自给性生产为主,出售剩余产品为辅的格局。农业生产方式较为落后,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相对较低。再加上多年来二元化结构体制下农业长期缺乏有效的生产要素投入,农业竞争力日益降低。
此外,农业分户经营模式下的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缺乏有效的联结手段,不能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很难有效获取和利用市场信息,进而对生产结构做出及时地适应市场需求的调整。他们习惯于从众,凭经验和直觉做出决策,从事熟悉的大宗常规农产品的生产,因此很容易产生相关品种的过度供给,剧烈的价格竞争导致“谷贱伤农”。其二,农产品不易贮存的特点要求它必须尽快销售,但因农民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低、成本高,不能有效地与市场对接,农产品往往销路不畅或者匆忙低价销售,形成增产不增收的尴尬局面。
3.工农业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不同
一般来讲,工业品需求富有收入弹性,而农产品需求缺乏收入弹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工业品的需求不断扩大,即使供给不变或增幅小于需求增幅,也会出现工业品价格上升;然而,农产品的需求增幅非常有限,其价格上升空间也十分有限。一旦农产品供应量发生变动,大于市场需求量,那么价格只能波动更大的幅度下降即大幅降价才能消除供需缺口。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加工农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多数初级农产品越来越无法直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需要进行一系列加工之后才能成为终端消费品。也就是说,初级农产品无法满足现代人的消费需求,在由初级农产品到最终消费品的生产加工链条上,农户只是提供最初级的农产品,处于整个产业链条中的初端,相比于加工后的农产品的价值而言,初级农产品的价值有下降的趋势,那么,作为原材料的提供者,农户的收益份额亦趋于减少。
另外,与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相比,农户没有平等的交易地位。面对这些环节中的企业,农户缺乏谈判能力,多数时候处于弱势地位。农产品价格往往会被人为的压低,产品价值被歪曲的表现出来,农户利益通常不能得到保障,以至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整个农业产业的利益都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农业自身的发展机制越来越弱化。
4.工农产品的市场结构差异
产品的市场价格不仅与供求关系直接相关,也和产业的市场结构密切相关。我国的农产品市场是一个典型的完全竞争市场,这主要有两个方面决定的。其一,我国农产品的同质性很强,不同农户生产的同一种农产品之间不存在质的差别。其二,我国农户数量众多,生产极其分散,任何一个农户能够出售的农产品都只占市场农产品总供给的极小部分。而且,众多农户超小规模的分散经营格局,使得农业的外延型扩大再生产和内涵型扩大再生产受到规模效益的直接制约,农户没有提高科技投入和品牌投资的动力,更进一步强化了农产品的同质性特征。农产品这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意味着竞争比较充分,从而导致农产品价格下降,农业利润过度分割。
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之间相互联系,但工业产品的市场结构却与农业产品的市场结构不同。产业组织理论表明,市场结构决定市场上交易双方的市场支配力进而决定双方的利润分配。就农业生产所涉及到的产前关联行业如农机制造业、肥料制造业等和产后关联行业如食品加工、饮料生产等来讲,这些行业多数是行政性或市场性垄断竞争市场或寡头垄断市场。相对于我国农业的高度分散而言,这些市场中的企业或厂商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具有垄断性,较高的市场集中度使得他们在市场交易中有着大小不同的左右产品价格的能力,在缺乏外在约束的情况下,受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动,为其商品制定较高的市场价格。鉴于交易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农户在市场上居于弱势,在价格形成中又无法依靠整体力量竞价,在某种程度上只能成为商品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农业生产资料的供给者制定的高价以及农产品加工厂商制定的低价往往使得农民的利益难以保证。
5.工业化战略、城市化战略与城乡二元结构之间的相互强化
建国之初,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这一经济战略的确立,意味着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需要农民以牺牲自身利益和发展机遇为代价来向工业化、城市化进行资本积累和资金贡献。为了保证这一经济模式的实施和使农村资金能够保证向城市和工业转移,国家采取了“工业优先、城市偏向”的发展方针,大量农业资本转化为工业利润资金流入到城市。
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并未随着工业的发展推进城市化,加速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市转移。无论体制、政策还是各项具体管理制度方面,都限制城镇的发展和劳动力的流动,尤其限制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在很长时间内,农民没有充分享受到工业化和城市建设带来的成果。城乡分割,大量的农民禁锢在土地上,农业生产的特点以及农业自身积累机制的缺乏,国家用于“三农”的支出严重不足,农村、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农民自己解决,国家对农民的“取”“予”严重不对等,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近些年来,国家在推行工业化战略和城市化战略过程中,经济的发展使得城乡利益关系进一步复杂化。虽说农工产品关系依然是其中的应有之义,但城乡之间的交换已不仅仅限于产品交换,而是涉及到生产要素的交换、生产要素与产品的交换。农村大量廉价的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和资源流向城市和工业,形成支持工业化的“低成本”优势,导致农业发展的支撑条件日益弱化。
反哺农业以消除剪刀差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源于非农产业,农业和工业的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根据国际经验,我国已具备了反哺农业的综合实力,到了反哺农业,消除剪刀差,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阶段。当前需要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
对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来讲,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加强对于农业的支持与保护都是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政策措施。从农业的弱质特性和市场竞争能力低的特点出发,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和完善农用交通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价格及市场贸易、科技推广、农业信贷等环节实行支持与保护。农业生产的效率与稳定增长问题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解决。政府需要加强宏观调控,改革行政干预,打破农业产前产后行业的行政性垄断;制定出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农产品价格政策;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市场信息,对当地的农产品结构有预见地进行调整,帮助农民实现反周期经营,减少农产品生产量的波动。
2.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
依靠科技力量,努力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及农业资料生产企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单位农产品价值下降,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价值量的比例差距,愈来愈接近等价交换。政府要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投入,提高科技进步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当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超过工业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单位农产品价值下降速度快于工业品时,就能使农民从价格中得到好处,缩小剪刀差。另外,农用生产资料成本较高决定了农产品价格的高成本,降低了农产品的剩余能力,从而制约着农业生产能力,所以必须加大农业工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作用,提高其经济效益,为农业生产提供物美价廉的生产资料。
3.建立农业生产资料与农产品价格的联动机制
为了防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快速上涨,使农产品与农业市场资料交换的价格保持稳定的比例关系,国家应该完善粮食价格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以避免国家给予农民的补贴中的一部分,通过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变相的被生产资料供应商赚走了。国家应该建立农资与粮价的联动机制,来决定对农民增加多少补贴,同时应适当对化肥、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进行限制,以遏制愈拉愈大的生产资料与农产品价格涨幅的差距。同时,可以参照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建立农产品价格保障体系,采取价格补贴、基础性补贴、金融信贷补贴等有效方式对于农产品价格进行支持。
4.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旨在提高农产品加工度,延长农业链条,带动农产品增值,让农民能进入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参与运销加工环节的利润分配,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调整我国的农业产业组织结构,改善工农产品之间不对等的市场结构,改变农民不利的竞争地位,缩小价格剪刀差。
推进农业产业化,政府要引导农户充分利用区位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对新办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加强创业扶持和服务。此外,要借鉴日本农协等做法,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