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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中国开始位列世界贸易第三大国开始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经历了美国金融危机冲击的中国正在从世界经济贸易大国向经济贸易强国发展。为了加快我国从经济贸易大国向经济贸易强国转变,应从制度创新层面思考加快从经济贸易大国向经济贸易强国转变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变迁使我国迅速崛起为贸易大国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至今是我国经济总量增长最快的时期,也是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史上创造奇迹的年代。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成功地从一个经济贸易小国崛起为世界经济贸易大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速达到9.8%,为同期世界经济平均增速的3倍以上,全球第一;我国经济总量连上几个大的台阶:国内生产总值1978年为3645亿元,1986年突破1万亿元,2001年达到10万亿元,完成这一跳跃用了15年,而从10万亿元到2006年的20万亿元,则只用了5年时间,到2008年实现30万亿元,仅花了两年的时间。根据测算,2008年平均一天创造的财富量就超过了1952年全年的总量。据统计,2009年我国人均GDP已经接近3700美元,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直逼40万亿元大关,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根据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我国已经由低收入国家进入世界中等收入国家行列。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的份额逐步加大,从1978年的1.8%提高到2008年的7.3%。位居美国和日本之后,居世界第三位。同时,中国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也大幅提升。1978年,这一比率仅为2.3%,与美国相差35个百分点,与日本相差15.9个百分点,与欧元区相差13.6个百分点;到2008年,我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超过20%,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与主要发展中国家相比更是遥遥领先。三十多年来,在国内经济总量迅速扩张的基础上,国内外贸易规模也急剧扩大。我国国内市场的贸易容量迅速扩充,从1978年到2008年我国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1558.6亿元增加到108488亿元,增加了68.6倍,年均增长15%左右,2010年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经超过13万亿元。在国内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对外贸易发展更快,从1978年到2008年我国在世界贸易的排名由第35位上升到第三位。2008年我国进出口贸易额达25615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其中出口额14285亿美元,比1978年的206.4亿美元增长了123.4倍。同时,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高附加值和高科技产品成为推动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在纺织品等传统大宗商品出口保持增长的同时,2008年机电产品出口额为8229亿美元,比重达到57.6%左右,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为4156亿美元,占机电产品出口额的50.5%,占全部出口额的29%,已成为对外贸易中一个新的出口亮点。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变化就是非国有经济出口额已经成为我国出口的主体部分。国有经济占出口额的比重从1978年的100%下降到2008年的18%。[1]这些都表明,中国对外贸易渠道已经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我国正在成为位居世界前三甲的贸易大国。在全球市场新的变局中,我国商品正在广泛进入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分享我国贸易增长的福利效应,我国正在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特别是面临全球金融危机的挑战,我国迅速摆脱金融危机冲击,国内外贸易同时扩展,率先走出经济低谷,为防止世界经济崩盘作出了积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贸易发展如此之快,用传统的库兹涅茨的经济增长理论或索洛的新增长模型,都很难完全解释清楚。笔者认为,这是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与创新的结果,制度变迁是我国经济与贸易增长的内生动力。20世纪70年代末,正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通过“真理标准大讨论”,破除了“两个凡是”的现代迷信精神枷锁,着力解决了阻碍生产力和经济贸易发展的体制障碍,使中国经济贸易之舟顺利起航。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正是渐进性的制度变迁引发了中国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从引入市场调节机制来寻求对传统运行体制的突破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探索,即邓小平同志所讲的“摸着石头过河”,如从安徽小岗村18户农民自发按手印搞分田包干的创举,到最高层顺应民心最终作出废除“制度”的决定,正是农业生产领域的制度变革引发了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
从贸易领域的制度变迁看,在贸易主体上,从肯定“傻子瓜子”和允许农民长途贩运、私人经商、发展个体商业,到大规模引进外资外商,迅速改变了国有经济主体独占国内外贸易的状况,形成了贸易领域多种所有制主体、多条流通渠道并存的现象。在贸易运行机制上,放开商品的指令性购销和指令性价格,不断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与力度,以市场为主来决定价格与资源配置,引发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与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化。从贸易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的改革来看,从大量进口国内市场短缺的商品与物资,以增加国内市场有效供给,到以进养出、加大设备、技术、原材料进口,实现国际资本与我国劳动力要素的有效结合,发展加工贸易,扩大商品出口;从启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世界经贸规则全面对接;从扩大经济合作与招啇引资,到实施“走出去”战略,使我国企业进入世界各国从事生产经营,我国经济贸易已与国际市场进行全方位接轨。
总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正是通过以上一系列制度变迁,特别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不断积累,带来了中国经济与贸易的持续快速发展,使我国从三十多年前的一个经贸小国迅速崛起为仅次于美国的经贸大国。回想1972年笔者随湖南外贸代表团第一次参加广交会,当时传达总理的指示,希望大陆外贸出口额能尽快超过台湾地区。遗憾的是直到1976年逝世,这个愿望也未能实现。今天我们高兴地看到,我国外贸出口额不仅早已远远超越台湾地区,而且几乎把所有西方发达国家都抛在了后面。
二、中国成为贸易强国的制度障碍仍然严重
尽管经济总量和外贸总量规模较大,但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贸易的快速增长仍然是一种传统粗放式增长,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高成本、高污染、低效益的增长。我国距离世界经济强国地位还存在很大差距,这是因为:
其一,贸易结构失衡。一是进出口贸易结构失衡。首先,出口商品中低端加工品多、贴牌商品多、一般性制成品多,我国虽然已经是第一出口大国,但90%以上的产品为低端、低附加值产品,依靠廉价出口,真正具有全球性品牌的商品少,高端产品少,高技术含量商品少,大部分商品出口附加值低,换汇成本高。其次,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中服务贸易比重低,货物贸易比重大。我国作为贸易大国仍然是一个单一的货物贸易大国,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水平,服务贸易仍然是我国出口贸易的一条短腿,在服务贸易方面缺乏主动权和优势。二是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动力结构失衡,对国际市场依存度过高
国内消费需求动力不足。三是城乡间贸易发展失衡,城乡二元市场与二元贸易结构问题严重,城乡贸易发展差距扩大。四是国内区际贸易结构失衡。
其二,人民币尚未成为国际储备货币与结算货币,我国尚不具备世界甚至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尽管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实现了自由兑换,并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但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尚未放开,人民币不能在国际上自由兑换和流动,不具备国际储备货币的条件,也就谈不上人民币在国际储备货币中的地位。同时,我国现代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商品期货、外汇等)体系尚不健全,不具有世界甚至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
其三,传统粗放型、速度崇拜型贸易增长方式转换难,支撑贸易增长的科技创新能力仍然比较薄弱。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今天,以科技创新为基础的核心竞争力已成为经贸强国的重要标志,也是贸易增长的主要动力。但多年来追求贸易增长速度及贸易规模扩大的传统粗放型贸易增长模式仍然在主导我国内外贸易增长,特别是片面追求出口贸易、引进外资、加工贸易的超常规增长速度,忽视贸易的内涵式集约型增长,科技创新对贸易增长贡献度低,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的静态比较优势。目前,我国科技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较低,专利申请量及贸易量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整体科技水平较美欧日强国存在较大差距。
其四,我国缺乏制定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能力。尽管我国石油、铁矿石等能源资源消费量巨大,但在国际市场上缺乏足够的价格话语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能源署等国际机构及现有世界经济、贸易、能源等框架体系中,我国更多是遵循国际惯例和规则。
其五,我国在世界经济分工价值链条中处于低端。目前,我国虽然是制造业大国,但只是中低端产品的制造业大国,绝大多数出口集中于低端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端制造业比重较小,缺少在世界上具有广泛影响的著名产品和品牌。我国与发达国家在产业链条上的位置差距很大,相当多产品的贸易条件仍在恶化。
其六,缺乏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流通主体。2008年美国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的销售额(包括全球销售额)为4056亿美元,相当于同年我国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2009年我国排名第一、第二的零售商苏宁电器和国美电器的商品销售额分别为1170亿元、1068亿元,排名第三、第四的上海百联和大连大商分别为980亿元和705亿元,前四名的销售额折合成美元各有100多亿美元。在我国名列前茅的零售企业规模仅相当于沃尔玛的二十几分之一。
其七,贸易与市场秩序混乱。表现为非正常垄断破坏自由贸易与公平竞争,人为导致非正常交易成本过高;贸易欺诈与掠夺经营造成国家财富跨国转移落入私人腰包;恶性竞争,同业相残,贸易条件恶化;公权腐败,官商合流,贿赂交易盛行,流通寻租泛滥;造假贩假、非法传销、虚假信息及广告欺诈、网络欺诈频频发生。2008年以来相继发生的“三聚氰胺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牛肉膏”等食品安全事件,表明我国市场商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全世界都在考量我国作为贸易大国能否守住道德底线。
此外,我国经济贸易发展正面临后金融危机阶段世界经济发展复杂性的挑战,美、欧、日经济体发展不确定性及美、欧、日新一轮科技创新与产业调整对我国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冲击。特别是我国成为世界经贸大国后会遇到新的麻烦,新阶段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已经对我国形成了巨大冲击。近几年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反倾销调查及反补贴调查集中的对象,我国走向贸易强国的道路仍然充满各种风险与挑战。
尽管我国经济贸易发展面临的问题很多,但应当清醒地看到,制度滞后则是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主要障碍。我国经济贸易历经三十多年较长周期的高速发展后,深层次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危机都已经暴露出来。在这些困难和问题中,笔者认为最突出的问题是体制和制度的滞后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正如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2]在贸易发展方面,制度滞后主要表现在:
一是盲目追求经济贸易数量增长的政绩冲动,党政企不分现象仍然严重。党政权力任意干预市场流通与贸易,流通缺乏科学规划,重复投资建设,资源严重浪费,如招啇引资中的“空壳市场”以及无果而终的大型商业中心、商业广场、步行街成为政府首长的“形象工程”或官商合谋的商业地产样板。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政府扩张投资需求的冲动进一步常态化,以及过分相信政府之手对市场机制的替代,更加剧了强势政府主导经济模式的固化,更易滋生地方行政权力任意干预经济发展的习惯性做法,致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只能停留于纸上谈兵,如地方政府在调控房地产价格方面与中央政府的猫鼠博弈就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行政权力从条块分割上抑制了贸易与市场流通。首先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从横向切割市场流通,不利于国内流通企业的跨区域发展,并在招商引资上杀价恶性竞争,在出口贸易上压价恶性竞争,“内战内行伤自己,外战外行利别人”;其次是行业领域上条条分割与非正常垄断,从纵向切割市场流通,造成商品、资金、物资、信息、技术、人员无法在国内市场充分自由流通。
三是违宪的法规政策及人治体制压抑和阻碍了公民在贸易流通服务领域的创业积极性。如在新型市场中介服务贸易业、文化教育服务贸易业、网络服务贸易业等领域歧视和限制民营经济、个体经济及私人创业的制度规定及行业规定。
四是市场流通执法监管多头管理,管理体制漏洞太多,管理不规范。目前市场流通管理太散,如在商品管理方面,商务部主管大部分商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管理的国家粮食局负责粮食、棉花、食用油和国家战略物资的收购、储备、流通、调控,实施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其管理的国家烟草专卖局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烟草制品生产流通专卖管理;农业部主管农作物种子流通及主要农资及农产品市场管理。对市场的监控也经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卫生部齐头并进。多部门管理流通,必然会导致政出多门,扯皮增加,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多龙治水,争利者多,尽责者少;监督检查多,主动服务少;事后罚款多,事前预防少;以罚代管多,以帮代促少。对于这种市场的多头管理,连国家领导人都感到惭愧,2011年3月“两会”期间,副总理参加山东团审议,在提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连称“惭愧”。他称,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四个副总理都有份,谁也跑不了”。他说,克强同志是分管卫生的,食品药品归他管;良玉同志管农业;德江同志管加工;“的问题就更严重,管工商局、质监局,是管监管监督的”。[3]五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中的封建残余思想、自然经济意识、计划经济观念仍在影响贸易与流通的发展。从历史上看,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与西欧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民主管理及民主法治的历史文化遗产十分欠缺。相反,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宗法思想、人治、官本位、封建特权等思想与价值体系作为主流精神遗产一直延续下来。我国是世界上封建专制历史最长、封建专制思想影响最久的一个人口大国,因而我国封建思想的历史包袱也最重,这也是中国国情的一大特色。因此,当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刚刚启动时,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就十分尖锐地指出了破除封建残余思想的问题,1980年8月18日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一重要谈话中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4]他在谈话中对特权、家长制、官本位等封建思想残余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将之作为一个主要部分进行集中阐述。目前,封建专制制度的官本位、特权与人治意识仍在阻碍公平、公开、公正的自由贸易与竞争,强化了官商合谋与官官相护、公权腐败。此外,封建自然经济的家长制、大而全观念阻碍贸易分工、专业化、供应链发展,计划经济的等、靠、要思想影响流通科技自主创新等。
三、加大制度创新,努力实现从贸易大国到贸易强国的转变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人类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并激化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进而导致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制度变迁理论的代表人物诺斯则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就是不可设想的。诺斯认为,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与诺斯的结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启示,中国要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应特别重视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的作用,正如我国“十二五”规划所指出的那样,要“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5]我国经济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阶段,不断发展中的现代市场经济基础要求上层建筑与生产关系作出动态调整,因此为加快我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与制度创新。
政府要为加快转变贸易发展方式与贸易强国建设提供宏观制度环境。一方面要重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破除封建残余思想,加大权力制衡体系建设,形成与现代市场经济与自由贸易相适应的民主、自由、法治体制。要积极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强化以宪政为中心的法制建设,加快推进党政企分开,加大各项行政权力之间的制衡,加大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的制衡,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抑制公共权力腐败,铲除权力商品化与官商合谋的温床。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贸易强国建设的经济制度环境,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1.完善促进贸易主体多元化、创业创新自主化的制度与政策体系。要进一步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大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贸易主体,尤其要落实公民自主创业创新的权利,进一步废除产业领域特别是服务业领域对非国有经济的限制壁垒,对国内公民开放更多适合发挥个人主动性、创造性的产业项目,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公民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提高吸引国内外一流人才创新、创业的能力。
2.完善促进科技兴贸的财政、金融、外汇管理体制与政策。要调整财政税收和金融信贷政策,加快进出口贸易结构调整与升级,在继续发挥我国具有比较优势制造品出口的同时,培育更多国际及世界品牌商品的出口,刺激并增加高科技含量产品出口,限制国内高能耗及资源紧缺型产品出口,扩大国内急需资源和技术设备的进口,同时尽快提升服务贸易比重。要在保障国内金融体系安全高效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逐步扩大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中的范围与比重,努力使人民币最终成为国际货币。
3.努力形成促进贸易流通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和促进贸易与流通产业现代化、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政策与法规体系。要通过产业政策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集聚度与集约度,治理我国流通产业“小、散、乱、差”和“环节多成本高”的问题,要健全贸易流通产业(含外贸、批发、零售、物流仓储业)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下大力气培育流通规模大、集中度高、集约化经营的大型流通企业与企业集团,打造中国的“沃尔玛”“、麦当劳”,提升我国大型贸易流通企业及企业集团的全球经营能力与竞争能力。要以专业化协作为基础,整合中小流通贸易企业,形成不同的流通产业链条,提高中小流通贸易企业的专业化、信息化、链条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4.加大分配体制改革,形成消费内需主导的国流通与经济增长动力机制。要抑制贫富差距非正常扩大,提高消费率,形成消费内需主导的大国流通与经济增长动力机制,变产品输出国为需求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通过制度安排,在合理的贫富差距限度内,让广大贫困弱势群体真正享受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市场经济发展阶段”所实施的一系列调节劳资矛盾和贫富差距的制度安排,如个人财产及收入申报制度、完善的财政收入转移支付制度、工人参与企业的管理制度、现代股份共有制度、完善的所得税与遗产税制度、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如美、英等国多次立法鼓励企业员工持股,德国立法保证工人参与企业管理,还有由劳资双方谈判决定工资水平的机制、养老医疗失业保障惠及所有公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严格的所得税和遗产税对富人高收入的转移制度。同时,要完善分配制度,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抑制灰色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5.努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与各种形式的条块权力分割市场,真正实现城乡贸易一体化、国内外贸易一体化。建设贸易强国必须形成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内统一市场体系,为此应进一步从制度创新上减少和根治政府权力对流通的非正常干预,消除传统地方保护主义对市场贸易的横向分割,消除行政部门保护主义对市场贸易的纵向切割,为商品与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公平竞争提供完善的市场环境。同时,努力创造条件,打破城乡贸易分割、地区贸易分割,努力实现城乡贸易一体化、国内外贸易一体化。
6.建立科学高效的宏观贸易调控体系,确保国内外贸易发展的民生性、安全性、高效性。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市场贸易信息的管理,及时掌握市场变化趋势,更好地为贸易主体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引导企业稳健经营,引导产销科学衔接,减少工业品农产品经营的盲目性,抑制商品价格的非正常波动。二是科学构建贸易流通动态监管体系,特别是建立食品、药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预警机制,及时将食品、药品及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抑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利用我国资源、市场、外汇积余的优势,建立以重要商品储备为基础的流通应急体系,减少国内外突发事件对我国市场和贸易的冲击。四是健全各种贸易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教育与维权,治理行业内经营秩序混乱问题。五是加强以全社会贸易诚信为核心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利用制度,形成根治贸易诚信缺失的长效机制。
为建立科学高效的宏观贸易调控体系,从长远看必须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单一有权威的贸易行政管理机构。目前,我国流通管理太分散,多部门管理,政出多门,扯皮增加,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不利于形成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已经影响到了流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必须从制度设计上考虑贸易行政管理机构的重建。
通过上述制度创新,可有效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技兴贸战略实施,促进贸易结构的优化与内外贸易一体化、城乡贸易一体化,在保持货物贸易优势的同时,努力占领国际产业链顶端,推动我国在服务贸易、金融贸易、技术贸易上形成新的优势,在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贸活动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主导权,早日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应当看到,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一个生产力多元化、技术多元化、市场多元化的发展中大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需要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而实现上述制度变迁的内容也必须寻求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制度变迁方式。笔者认为,从历史经验、现实需求、未来趋势的结合来看,我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制度变迁仍应采取渐进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方式,注意制度变迁的社会可承受度,把制度变迁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及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机给合起来,把制度变迁与提高全体公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及受益水平有机给合起来,切不可在制度变迁中采用冒进与激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