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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纪业发展机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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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纪业发展机遇

前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给体育经纪业的发展带来良好机遇。我国的体育市场方兴未艾,正处在由国家办体育向社会运用商业模式办体育过渡之中,体育中介市场依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体育经纪业的培训、管理,经纪人的数量、素质等现状,结合国际上发达国家体育经纪人的发展经验及趋势,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体育经纪人正确发展政策提供参考。

1.我国体育经纪人的发展现状

1.1体育经纪人的组织形式。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数量不多且多以公司的形式存在,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体育较为发达的地区。公司法人是我国现有体育经纪人的主要组织形式,个体经纪人和体育经纪人事务所的形式还很少。

1.2体育经纪人现行培养模式。目前我国尚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的体育经纪人培养体系,仅有的体育经纪人培训班近几年在全国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但培养效果不尽如人意,形成了一批持证却难以上岗的“准体育经纪人”。

1.3体育经纪活动的参与主体。在从事体育经纪活动中,真正体育经纪公司在我国数量还很少,更多的是以兼营体育经纪业务的其它组织形式从事经纪活动,主要是广告公司、公关公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此外国外体育经纪公司也参与了我国体育经纪活动。

1.4体育经纪人的经纪活动形式。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主要以“居间”形式为主,高水平的“”等经纪活动还很少,在运动员的经纪,特别是优秀运动员的经纪方面存在体制制约,而仅有的运动员经纪也仅限于部分运动项目运动员转会,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经纪领域是体育赛事,但运作水平有待提高。

1.5体育经纪人的管理。我国在体育经纪人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经纪人法律、法规缺失。从事体育经纪活动的人各自为政,无证经营,处于个体和地下等混乱状态,此外国外体育经纪人在我国境内从事非法交易,也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续,造成了体育经纪活动市场的混乱。

2.我国体育经纪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体育经纪市场信息不灵。由于在地域、时间、专业、人际关系等方面存着较大差距,造成了体育经纪人的“中介价值”缺失。而所谓“中介价值”的产生基础是经纪人能够掌握大量的相关信息。但目前,我国缺乏有权威、有质量、多内容的体育市场信息平台,没有灵通的体育市场信息交流,就难以提升体育经纪人及其活动的市场价值。

2.2体育经纪人缺乏行业自律。目前我国成立体育经纪人协会的省市还很少,仅浙江、湖南、上海等地方成立了体育经纪人协会,其监督自律作用尚未发挥。

2.3体育中介市场资源开放程度不高。在我国目前很多项目还是由体协在经营。中国运动项目协会同时承担着政府职能、事业运作和社团管理三重责任,项目协会管、办、经营同时存在的状况还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这种状况使得项目协会能够在运动员、体育赛事市场中垄断性地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留给体育经纪人运作的空间不多。

2.4体育经纪人管理相关法规不完善。目前对体育经纪人还未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各地的相关管理体制还不很完善,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只靠像国家工商局36号令一类的规章或各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远远不够。这使得无论是在规范体育经纪人的行为方面,还是在保护体育经纪人的利益方面,都难有法度可依。

3.我国体育经纪人的发展对策

3.1制定体育经纪人近、远期发展策略和政策。当前,繁荣和规范体育经纪人市场的首要任务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尽早制订出发展体育经纪人的有关政策和近远期的体育经纪人发展规划,通过出台《体育经纪人管理条例》,着手建立体育经纪人制度,对体育经纪人的资格认证、注册、收费、合同等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应通过法律法规对体育经纪人的活动、形式等划定范围,避免出现一哄而上,大起大落、畸形发展的后果。

3.2规范政府机构与体育事业的管理体制。打破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体育市场的垄断,逐步实现体育中介市场资源的公开化,进一步转换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我国体育经纪业应借鉴国外的管理制度,体育经纪业的管理应该着重从资格认定制度、注册登记制度、保证金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佣金制度、仲裁制度、违规处罚制度、培训制度等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规范。

3.3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目前部分省市已将体育经纪人纳入到体育市场管理范畴,但由于对体育经纪人缺乏足够的认识,管理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制定全国统一的体育经纪人管理法规十分必要。

3.4建立科学的体育经纪人培训和考核体制。经体育总局授权的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体育总局附属的院校、科研、信息单位等)才具备培训体育经纪人的资格。培训内容可参考一般和其他特殊行业经纪人的培训及考试课目。培训形式可采用短期封闭和长期放开两种形式。培训结束后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与培训进行分离,合格者发给行业认定的体育经纪人资格证书和行业经营许可证。

3.5建立专门人才培育机制。国外早已将体育经纪人作为高级人才进行培养。我国各体育院校也应从市场经济下体育发展的要求出发,着眼于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构成,调整专业或课程设置,增设体育经纪人专业。同时可参照国外体育经纪人的自我培养体制,为其他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体育经纪人培养体制。

3.6强化体育经纪人的职业道德意识。良好的信誉和高质量的服务是中介机构生存发展的基础。中介服务作为一个后发市场,其发育必然依托于主市场的完善。在美国、德国等市场经济发达、法制健全完善的国家,体育中介机构受到市场竞争、法律约束和行业自律三方面的共同制约,促使他们必须守信誉、重质量,在规范下运作。

3.7建立体育经纪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积极筹备成立全国及省市体育经纪人协会及分会。利用体育经纪人协会来协调经纪人之间的关系,增强经纪人之间的团结力与协会的凝聚力。体育经纪人协会做好如下两方面的工作:1)有效的指导,就是协会要多深入实际、深入经纪人之中,增强体育经纪活动针对性;2)有效的监督,就是协会在关心服务成员的同时,要切实监督权利与义务的正确履行,确保协会的健康发展。

3.8加强各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及国家体育总局对体育经纪活动的监管。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政府把一些权力及职能下放给社会有关组织,而政府只制定详细管理法规,对体育经纪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体育经纪活动中的各项监管。

4.结论通过分析我国体育经纪业的培训、管理,经纪人的数量、素质等现状,结合国际上发达国家体育经纪人的发展经验及趋势,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体育经纪人正确发展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