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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收支情况
1.1.1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收入结构
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事业收入。主要包括体育比赛收入、门票收入、广告赞助收入、体育技术服务收入和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第二,经营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收入和租赁收入。第三,财政资金收入。一般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彩票公益金收入。
从表1可以看出,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收入结构具有4个特点:第一,财政资金收入比重较大。9个场馆中有7个场馆的财政资金收入比例超过35%,其中广州越秀山体育场和越秀游泳场接近50%。财政收入成为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第二,事业收入两极化。被调查的9个场馆中有5个场馆事业收入比例超过40%,另外4个场馆的事业收入比例低于20%,形成两极化的特点。究其原因,目前广州市一部分公共体育场馆以提供体育竞赛表演和健身培训等体育本体服务为主,其它经营项目很少,因此,事业收入所占比重较大;而有些大中型场馆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开展非体育类经营如物业出租、演唱会场地出租等并带来了高额收入,从而使事业收入的比重下降。第三,经营收入个体差异较大。在调查的9个场馆中,功能比较齐全的天河体育场和天河体育馆的经营收入比例较高,都超过了50%,天河体育中心体育馆更是高达92%;而一些功能较单一的场馆经营收入相对较少,如越秀游泳场、沙面游泳场、沙面网球场和燕子岗体育场的经营收入比例都不超过30%。第四,经营收入以物业出租为主。对9个场馆经营收入结构的进一步分析发现,物业出租所占比例较大,有6个场馆的物业出租比例超过60%,平均比例高达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3%(见表2)。
1.1.2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支出结构分析
公共体育场馆的支出项目种类繁多,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为人员支出,即公共体育场馆经营中与人员相关的一切费用。目前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人员支出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职工工资、奖金、社保等费用;另一部分为离退休员工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助等。第二类为经营业务支出,即公共体育场馆经营业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水电气费、绿化安保费、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各种税费等。第三类为场地器材支出,即场地器材的购置和日常维修的费用。由于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时间长,大规模更新和维修场地器材产生的费用一般以政府专项拨款或上级财政补贴的方式支出,场馆自身并未承担。
从表3可以看出,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的支出结构呈现两个特点:第一,人员支出比重较大。调查的9个公共体育场馆中,有6个公共体育场馆的人员支出比例超过50%,平均比例为55%。这是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普遍存在的问题。目前广州市部分公共体育场馆仍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支付了在编员工60-70%的工资。由于事业编制不足,各场馆都从社会招收了大量临时工或合同工。因此场馆不但要负担在编人员工资的30-40%,还要负担临时工、合同工的工资及所有员工的公积金、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最终导致人员支出占场馆总支出的比重较大,成为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的巨大包袱。第二,场地设备维修费用比重较小。9个公共体育场馆的场地器材支出比例都低于20%,平均比例为10%,所占比重小。由于公共体育场馆的大修费用主要来自专项财政补贴,因此场馆只需支出小修或中修的相关费用。目前大多数场馆的维修费用没有保障,通常遇到重大比赛任务政府才临时拨款维修,场馆日常维修缺乏资金。
1.2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的收支平衡分析
1.2.1基本收支平衡情况
企业化改制是公共体育场馆的发展趋势,目前深圳市属公共体育场馆已经率先转变为企业,政府的财政补贴按25%的比例逐年递减,3年后完全取消,场馆真正实现独立经营。
如果把政府财政拨款和补贴计算在内,被调查的9个场馆的总收入都超过了总支出,其中天河游泳馆、天河体育场和沙面网球场的效益较好,盈余超过了200万元。但是,如果除去财政资金收入,这9个场馆中有6个亏损,只有天河游泳馆、天河体育馆和沙面网球场有盈余。这说明,如果没有财政资金收入,广州市大部分公共体育场馆难以实现收支平衡,因此目前还不具备企业化改制的条件。
1.2.2场馆收支平衡面临的矛盾
目前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以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公益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调查发现,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大部分以较低的价格向社会开放,部分场馆还供专业运动队训练。虽然广州市财政局对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性活动进行补贴,但是尚不能弥补场馆经营的开支,因此大部分公共体育场馆都通过物业出租等拓宽创收渠道。在此背景下,实现收支平衡成为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的折衷目标。一方面,财政部门希望公共体育场馆通过自身经营达到收支平衡,减轻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体育场馆希望通过多种经营获得收入弥补财政补贴的不足。
1.3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整体经济效益
1.3.1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经济效益指标的选择
分析体育场馆经济效益指标可以掌握场馆的劳动占用和劳动消耗的合理程度及效果,从而发现部门管理的好坏、存在的问题,帮助体育场馆和部门管理人员改善经营管理,更好地提高经济效益。由于公共体育场馆在财务制度上与一般企业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在参照国内对公共体育场馆经济效益指标的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公共体育场馆的自身经营特点,选取了整体盈利水平、人员成本效益和创收能力三个指标进行分析。
1.3.2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经济效益分析
1.3.2.1成本费用利润率
被调查的9个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的成本费用利润率个体差异较大,其中珠江游泳场、越秀游泳场和天河体育馆的成本费用利润率较低,天河游泳馆、天河体育场、越秀山体育场和沙面网球场的成本费用利润率相对较高。对这9个公共体育场馆的收入结构进行分析发现,成本费用利润率较高的场馆物业,其出租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都超过了70%;而成本费用利润率较低的场馆,其物业出租收入比例都低于30%。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体育场馆在物业出租上付出的成本较少,获得的利润就较高,从而导致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经营中偏重物业出租。从整体上看,这9个场馆的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是31%,比全国范围内公共体育场馆的平均成本费用利润(22%)略高。这反映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的盈利水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3.2.2人员成本创收率
在被调查的广州市9个公共体育场馆中,有6个场馆的人员成本创收率大于1,平均人员成本创收率为1.6,与全国公共体育场馆的平均人员创收率持平,即每单位的人员成本为场馆带来1.6个单位收入。这说明虽然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环境较好,但人员成本效益一般。
1.3.2.3经费自给率
被调查的广州市9个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费自给率整体水平较高,平均为66%。表明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的整体经费自给能力较强,财政补贴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小。究其原因,一方面得益于广州市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使体育场馆具备了一定的市场运作基础;另一方面得益于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部门的经营意识和方法,通过引进体育赛事、演唱会,同时采用物业出租等多种经营手段,加大场馆经营力度,使场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
2制约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经济效益的因素分析
2.1场馆功能设计与地理位置的制约
地理位置是制约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公共体育场馆的选址定位,应充分与城市或区域发展规划相结合,在建成投入使用后才能发挥最大效用。然而,部分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存在着选址定位不合理的情况。如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位于广州市东圃镇,该区域人口密度不高,以中低收入的外来人员为主,消费能力较低,加上周边配套设施不全,导致经营状况不佳。
功能设计对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效益产生直接影响。公共体育场馆经营开发的空间大小、经营的运动项目和文化娱乐活动的多少,都由场馆的功能设计决定。然而,大部分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是为筹备某项体育比赛修建的,对场馆赛后经营考虑较少,逐渐暴露出空间布局不合理、功能单一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场馆的经营开发。如广州体育馆采用下沉式设计,给赛后经营带来困难;广州天河游泳馆由于没有自然采光,白天开放时必须打开灯光,提高了经营成本等。
2.2经营管理体制的制约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责、权、利”定位不清。近年来,为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市属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部门,广州市体育局虽下放了场馆经营权,但实践中仍干预较多。一些经营项目必须向市体育局甚至市政府申报,程序繁琐且耗费时间。另外,一些场馆在对外经营的同时,还要承担专业运动队的训练任务,两者存在冲突。第二,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人事制度陈旧,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在事业单位体制下,公共体育场馆多数员工都由上级部门直接分配,或是退役运动员,或是其它岗位分流人员,整体素质偏低。调查发现,8个公共体育场馆中,专科及以下学历人数的平均比例高达64%。另外,薪酬制度陈旧,工作业绩与福利待遇不挂钩,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体育场馆成为“铁饭碗”。第三,经营方式与理念守旧。目前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以财政差额拨款为主,场馆经营者普遍缺乏创新和开拓精神,经营理念落后,服务意识淡薄;部分场馆没有设置市场部或经营部等,经营仍停留在“守株待兔”“等客上门”的状态,极少运用先进的营销手段和方法开拓市场,导致场馆资源闲置。
2.3经济政策的制约
这主要反映在税费和筹资渠道两个方面。第一,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税费偏高,造成场馆负担过重。公共体育场馆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物质保障。为了确保公益性,场馆一般都采取降低收费标准等措施以满足群众需求,但税务部门却将公共体育场馆视为商业企业,执行相同的税收政策,税率较高。此外,部分场馆还要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含地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防洪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繁多。在收费标准上,公共体育场馆的水、电、燃气等费用都按商业标准收取,价格偏高。以上种种导致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的最终税费总额占据经营收入的20%,给场馆运营带来困难。第二,筹资渠道过窄,投融资困难。目前,广州市许多公共体育场馆都需要投资改造或扩建,但当前公共体育场馆都属于事业单位,所有权归国资委,场馆方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从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融资难度很大。
3提高公共体育场馆经济效益的方法与手段
3.1合理选址与科学设计
公共体育场馆是城市体育文化的中心,必须与城市的交通、商业、人文紧密相连。公共体育场馆选址一定要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与城市和地区的发展规划相结合。在场馆设计上,要注意场馆功能多元化。多元化经营要求场馆能适应不同种类的大型赛事、大型文艺表演、大型集会、群众锻炼等功能。因此,在设计阶段就要结合场馆所在地区的使用需要及资金条件,尽量使场馆能在多种功能之间灵活转换,从而提高它的赛后使用率。第二,设计要注意提高附属空间的适应性。如采用活动隔断的形式提高半可变空间与可变空间的适应性;同类空间应尽量集中,避免干扰其它空间的功能使用;不可变空间与半可变空间应尽量靠近比赛场地,同时可变空间尽量独立于比赛场地,减少对外经营对场馆带来的影响,也有利于经营。
3.2改进与完善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
3.2.1加强专业人才的自主培训和外部引进,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
这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场馆应重视现有员工的培训,定期为员工开设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相关课程,提高员工的经营管理能力。其次,要引进既懂体育,又懂经营的专业人才,将其培养成场馆经营管理的骨干。第三,完善人才的进入与退出、选拔与聘用、晋升与降职、考核与评价、奖励与处罚等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竞争与合作,从而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3.2.2引入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
按照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逐步对公共体育场馆实行企业化改制,激发体育场馆经营的活力,在确保体育公共服务效益最大化的同时提高场馆经济效益。与此同时,要积极创新经营方法,积极开展多种经营,重视广告、冠名权等无形资源的开发。此外,还应加强体育场馆营销服务创新,树立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项目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3.3加快完善政策配套
3.3.1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馆专项资金制度
各级政府应参照国外经验和国内文化产业政策,建立健全有关的专项资金制度。具体包括:第一,设立公共体育场馆维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场馆大修,确保场馆安全、有效运行。专项资金主要由体育彩票公益金、财政拨款、场馆缴纳的税费(通过先征后返的形式投入)及社会赞助和捐赠组成。第二,设立新建公共体育场馆扩建专项资金。改变以往政府对体育场馆实行“只管建、不管养”的思路,从场馆建设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设立扩建专项资金,保证大规模场馆的后续配套建设的完善。
3.3.2改革当前税费政策,减免不合理税费
制定公平、合理、优惠的税费征收政策,确保公共体育场馆的正常运行。应明确规定公共体育场馆体育活动的收入按3%征收营业税;减免公共体育场馆的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取消对公共体育场馆征收文化事业建设税;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能源费用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标准进行计算。
3.3.3拓宽筹资渠道,增强公共体育场馆发展后劲
对公共体育场馆发展所需资金,政府和管理部门应给予政策支持,允许公共体育场馆用经营收入购置或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建立完善的担保体系,由各级财政管理部门提供担保,并由场馆的上级部门监督实施,以盘活场馆的存量资产和扩大发展规模,促进公共体育场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