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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企业管理层的主要目标是在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基础上增加股东财富。Carrol(l1979、199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含四个方面内容:盈利的经济责任;遵纪守法的法律责任;行事正确、公正、公平的道德责任;为社会、文化及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慈善责任[10、11]。其中,第一个维度(盈利,即增加股东财富)构成了企业通过提高员工、顾客和社区生活质量在内的对社会负责的承诺基础(即为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服务)。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于2007年对4586位企业经营者的专题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企业经营者普遍高度认同履行经济、法律、伦理、公益4个方面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工具理论(Friedman,1970)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增加股东价值的一种工具,任何提倡的社会活动只有在能增加财富时才会被接受(Mackey等,2007)[12、13]。欧洲委员会于2011年赋予企业社会责任以新的内涵,这个委员会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对其给社会产生的影响所承担的责任。对适用法规和社会参与者间的集体协议的尊重是履行责任的先决条件。为了充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应该具备将社会、环境、道德、人权和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同经营活动相整合的流程,并具备和其利益相关者密切协作的核心战略,这个战略的目标是使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和整个社会的共享价值的创造性最大化。”上述定义都认同股东财富创造是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活动的基础,因此,有大量研究都在探究企业财务业绩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且大多支持两者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的结论(Ruf等,2001;沈洪涛,2008)。然而,由于反映财务业绩的指标一般是通过会计报表数据计算得到的,而应计制记账基础下的会计数据存在操纵空间,因此,对财务业绩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正向关系的研究也并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改善就是源于企业真实业绩的提高。基于此,学术界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至今未达成一致的结论。两种对立的观点中,支持道德假说的学者们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该源于自身的慈善行为,源于对社会风险的管理,源于对综合目标的平衡,也源于对最大化社会福利的贡献等(李伟阳和肖红军,2011)[16]。支持利益假说的学者们则认为,企业管理层追逐自身利益或组织的经济利己主义时,道德准则可能仅仅只是弄虚作假的烟雾弹(陈昕,2013)[17],企业可能通过慈善来掩盖或转移公众对企业其他不当行为的关注,从而降低企业的声誉损失。
如果将企业家或者企业看作道德主体,则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可能是源于企业家或者企业的纯粹道德良知。②企业社会责任道德理论指出,企业必须将社会责任作为一种道德约束(Phillips等,2003)[18],这要求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必须关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和指导性的道德准则。同时,Linthicum等(2010)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视为一种建立和维持声誉的途径。如果一个企业看重它的声誉,那么保护这一声誉的意愿可以抑制企业及其管理层参与不被社会接受的活动。因此,管理层可能基于加强企业声誉的战略动机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通过限制盈余管理来降低对企业声誉的潜在损害(Kim等,2012)。Laksmana和Yang(2009)研究发现,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不佳的企业相比,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较好的企业有着可预测性更高、更加持续和平稳的收入。Hong和Andersen(2011)基于美国数据研究发现,对社会越负责的企业的应计质量越高,且从事真实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低。此外,根据Jensen和Meckling(1976)提出的理论,委托人(股东)与人(管理层)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委托理论进行扩展,则委托人可能是社会或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在这种情形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可以降低两权分离所带来的利益冲突和成本,缓解可能产生的信息不对称。上述理论均支持盈余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正向影响关系的假设,这一关系也与Kim等学者的研究结论一致。国内亦有学者对此问题展开研究。朱松(2011)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好,市场评价越高,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也越高。钟向东和樊行健(2011)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业绩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也发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抑制盈余管理。邓学衷等(2011)亦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企业盈余管理对社会责任会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综上所述,如果管理者秉承“公心”———基于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目标,出于建立和维护声誉、提高财务业绩的战略动机,或者出于道德约束的利他动机来履行社会责任,我们将观察到盈余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正向影响关系。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H1:盈余质量较好的企业,会更多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然而,有限理性理论(Simon,1955)认为,现实生活中的决策者是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的“管理人”,个体的理性被信息、时间或认知能力等约束条件所限制。盈余质量低的企业管理者可能通过“信息超载”(informationoverload)的方式(Agnew和Szykman,2005),借助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所带来的声誉效应掩盖其所做的盈余操纵及其他不当行为,转移公众的视线(Hemingway和Maclagan,2004)。因此,社会责任的履行很可能与管理者追逐自身利益有关联(McWilliams等,2006)。如果管理者出于投机动机履行社会责任,那么他们可能误导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价值和财务业绩的判断。
基于此,学者们展开了大量研究。Fritzche(1991)研究发现,管理层追逐自身利益或组织的经济利己主义时,道德准则可能仅仅只是弄虚作假的烟雾弹,管理层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掩盖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当行为。Petrovits(2006)研究发现,财务报告中利润略大于0的企业会更倾向于履行慈善活动(如资助慈善基金会),这表明企业为了达到特定阈值(如利润0点)、避免亏损,会有动机进行盈余操纵,同时战略性的运用企业慈善项目来加以掩饰。Prior等(2008)以26个国家的593家企业作为样本,研究企业是否会使用企业社会责任从战略上来隐瞒盈余管理。他们从SiRiproTM数据库中选择指标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变量,使用业绩调整的修正Jones模型来衡量盈余管理,最终发现盈余管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正向影响关系。Chih等(2008)从FTSE全球指数数据库中选取46个国家的1653家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并将样本划分为社会责任表现较好和较差的两个子样本,研究了在社会责任表现较好的子样本中的企业是否存在盈余管理。他们发现,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应计盈余管理中更为激进。在Kim等(2012)看来,企业可能将参与社会责任作为维持声誉的一种手段,通过履行和披露社会责任为企业营造出一种透明的形象,以获取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通行证”,从而“躲”在貌似透明的社会形象背后进行盈余管理。这一动机在某种程度上与Prior等(2008)的研究结论一致,即企业基于机会主义,在从事盈余管理行为之后,会试图通过履行和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来掩盖它们的盈余操控行为。高勇强等(2012)基于中国民营企业的调查数据研究发现,企业可能会利用慈善捐赠来掩盖或转移外界对员工薪酬福利水平低、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的关注[6]。此外,通过在理论的框架下关注管理者的投机行为,Petrovits(2006)和Prior等(2008)发现,基于对自身职业生涯或个人名声的考虑,管理层可能也会更多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这些投机取巧的动机和我们对“诚实守信的商人”的理解相反。综上所述,如果管理者更多的是出于“私利”考虑,基于掩盖或转移公众对企业不当行为关注的动机来履行社会责任,我们将观察到盈余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负向影响关系。基于此,我们提出与假设1存在竞争性的假设2:H2:盈余质量较差的企业,会更多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以沪深两市2005~2011年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相关数据均来自于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开发的CSMAR数据库。对于初始数据,本文进行了如下的处理:(1)剔除归属于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样本;(2)剔除样本期间被冠以ST、PT的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样本;(3)剔除在发行A股的同时发行有B股或H股的上市公司样本;(4)剔除资产负债率大于1的上市公司样本;(5)剔除总资产或所有者权益小于零的样本;(6)剔除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样本。根据上述标准进行筛选,最终得到9371个有效的公司/年度样本观测值,其中,观测样本的年度分布情况为:2005年1158个、2006年1147个、2007年1167个、2008年1289个、2009年1365个、2010年1448个、2011年1797个。此外,为了控制异常值对研究结论的影响,本文对模型中涉及的所有连续型变量进行了上下1%的winsorize处理。
(二)变量的选择和度量1.被解释变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度量。借鉴沈洪涛等(2011)的做法,本文选用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5月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中涉及的每股社会贡献值来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具体计算公式为:每股社会贡献值=(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上期应付职工薪酬+财务费用+捐赠)/期初和期末总股数的平均值2.解释变量———盈余质量的度量。(1)修正Jones模型(Dechow等,1995)。现存最常用到的研究盈余管理的方法就是通过Dechow等(1995)的横截面修正的Jones模型估计可操控应计利润指标。具体来说,首先使用模型(1)分行业-年度回归。在模型(1)中,TACCj,t是j公司在第t年的总应计利润,它是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计算得到的;TAj,t-1是j公司在第t-1年的期末总资产;ΔREVj,t是j公司在第t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PPEj,t是j公司在第t年末的固定资产总额。此外,该模型在传统估计方程中加入常数项,有利于消除异方差和缓和模型缺乏规模变量而引起的计量偏误。由于盈余管理可能存在向上或向下的不同策略,为了综合考虑企业对盈余的操纵情况,本文对DAj,t取绝对值后作为盈余质量的第一个变量DA1。由于DA1反映的是企业对盈余进行操纵的程度,所以取其绝对值作为盈余质量变量时,数值越小说明盈余质量越好。(2)修正Jones模型的改进(Kothari等,2005)。Dechow等(1995)的研究还发现,在Jones模型下,企业的极端绩效会对计算结果产生显著的影响。为克服这种现象,同时增加盈余管理研究的可信度,Kothari等(2005)将公司的绩效代入Jones模型的估计过程中,提出两个改进的模型,其中之一为业绩调整的修正Jones模型: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ROAj,t-1作为业绩的替代变量,同时在销售额变动的基础上扣除应收账款的变动,得到模型(3)。其中,ROAj,t-1是j公司在第t-1年的总资产收益率。与文中计算DA1的方法一致,对模型(3)分行业-年度回归的残差取绝对值,得到盈余质量的第二个变量DA2。此外,Kothari等学者还提出另一个与业绩相关的修正Jones模型,以控制业绩与企业应计之间相关性。具体做法是,对于每个行业内的企业,按照总资产收益率排序并分组,然后为每一家企业选取总资产收益率最为接近的企业作为配对样本,采用模型(1)、(2)计算每家企业的DA1,将企业与配对样本的DA1相减(配对公司值为减数)作为该企业盈余质量的第三个变量DA3。综上所述,本文采用Dechow等(1995)的分行业年度的横截面修正Jones模型以及Kothari等(2005)的业绩调整和业绩配对的修正Jones模型分别计算可操控应计利润,考虑到盈余管理可能存在向上或向下的不同策略,对计算得出的可操控应计利润均取其绝对值。作为上市公司盈余质量衡量指标的DA1、DA2、DA3,均为指标数值越小表明企业的盈余质量越好。(3)盈余质量的另一种衡量指标是应计质量。根据调整的Dechow和Dichev(2002)模型计算盈余质量指标(DD),这一指标广泛应用于财务报告质量的研究文献之中(Francis等,2005;Rajgopal和Venkat-achalam,2011)。为计算该变量,首先分行业-年度回归如下模型:在模型(4)中,ΔWCj,t为j公司第t年营运资金的变动,具体地说,为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资产的变动之和,减去应付账款和应交所得税的变动;CFOj,t为j公司第t年经营性现金流量;ΔREVj,t为营业收入的变动;PPEj,t为j公司第t年末的固定资产价值;TAj,t-1为j公司第t-1年末总资产。在对模型(4)分行业-年度回归后,得到各企业各年度的回归残差,根据第t年和之前4年的回归残差计算标准差,即得到企业第t年的应计质量指标,该指标数值越小则表示企业的应计盈余质量越好。3.控制变量。本文在回归模型中使用了一些控制变量,以避免可能影响盈余质量和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的遗漏变量问题。之前的文献研究表明,企业规模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大规模的上市公司更有动机去强调它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承诺,因此本文控制了企业规模(Size)。另外,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价值正相关,具有高度道德承诺的企业的市场价值更高,企业价值高的企业会承诺高水平的企业社会责任以保持它们在市场中的地位,因此本文控制了企业价值(TobinQ),并预测企业价值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产生正向影响。为了控制与杠杆作用相关的盈余管理动机以及杠杆作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潜在影响,本文控制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Leverage)。我们加入营业收入增长率(Salesgrowth),以控制企业增长机会的影响。此外,由于Petron(i1992)研究发现企业在自身财务业绩不佳时更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倾向于通过盈余管理规避损失,因此参照Choi和Pae(2011)的做法,在本文的主回归模型中分别引入反映企业亏损情况的虚拟变量(LossD)和反映企业现金流情况的虚拟变量(NegcfoD)。最后,我们还加入了年度虚拟变量(Year)及行业虚拟变量(Industry),以分别控制年度和行业固定效应。变量的定义和度量见表1。
(三)实证模型参考Choi和Pae(2011)的模型,本文估计了如下回归模型来检验盈余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关系:在模型(5)中,CSRj,t为j公司第t年的社会责任表现;QAj,t为j公司第t年的盈余质量,分别由DA1、DA2、DA3和DD来度量。H1意味着β1<0,即盈余操纵程度较小、盈余质量较好的企业,会更多的履行社会责任,表明企业倾向于更多的从事社会责任活动以回报社会。H2意味着β1>0,即盈余操纵程度较大、盈余质量较差的企业,会更多的履行社会责任,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更可能是为了转移公众的视线,掩饰其对盈余所做的操控。同时,考虑到本文所使用的样本数据是典型的短面板,借鉴Petersen(2009)的方法,所有回归结果在报告t值时,均采用公司层面聚类调整的稳健性标准误。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单变量分析1.描述性统计。表2报告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1)企业社会责任表现(CSR)的均值为1.0799,中位数为0.8536,但都与最大值5.4257相去甚远。这符合预期,一方面,数据表明当前半数以上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低于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即使进行了99%百分位的winsorize处理异常值,在样本中仍包含个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很好的企业,不过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如此超高的企业社会责任值并不是普遍情况。(2)关于盈余质量的指标,在分别采用修正Jones模型、业绩调整以及业绩配对的修正Jones模型时,DA1、DA2、DA3的均值分别为0.0950、0.0913和0.1324。此外,采用Dechow和Dichev模型计算的盈余质量指标(DD)的均值为0.0334,中位数为0.0282,最小值为0.0047,最大值为0.1172,企业间总体变化不大。(3)控制变量方面,企业规模变量(Size)的均值为21.7099,中位数为21.5624,说明样本企业的规模基本符合正态分布;企业价值(TobinQ)变量在25百分位上的数值都超过1,表明大多数企业的估值都高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资产负债率(Leverage)的均值为0.4847,中位数为为0.4996,表明样本中半数以上企业的负债小于所有者权益,企业偿债能力尚可;营业收入增长率(Salesgrowth)均值为21.22%,在包含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的2008年观察值的样本中,仍能有这样的结果,说明中国企业的成长性是非常不错的。2.单变量差异性检验。如表3所示,按照企业社会责任表现(CSR)的中位数将样本分为两组,一个样本组的CSR值小于中位数(以下简称:组1),另一个样本组的CSR值大于中位数(以下简称:组2)。在组1和组2中,分别计算盈余质量变量(DA1、DA2、DA3、DD)的均值,并对组间均值进行差异性检验。结果(见表3)表明,采用修正Jones模型计算的可操控应计利润指标(DA1、DA2、DA3),在组1中的均值小于在组2中的均值,且DA2、DA3指标的组间均值都在1%的统计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这个结论初步印证了本文的假设H2,考虑到不同变量在差异性检验中存在的不一致结果,我们在后续的多元回归分析中予以进一步检验。3.相关性分析。表4列示了主要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分析结果。从表4的分析结果来看,盈余管理程度指标,无论是修正Jones模型计算的可操控应计利润指标(DA2、DA3),还是Dechow和Dichev模型计算的应计盈余值(DD),都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CSR)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初步支持了本文的假设H2,在之后的多元回归分析中本文将进一步展开检验。此外,企业社会责任表现(CSR)与企业规模(Size)正相关,表明大规模的企业有更强的动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本文使用不同模型计算的三个可操控应计利润指标(DA1、DA2、DA3)与采用Dechow和Dichev模型计算的应计盈余值(DD)高度相关。表中各变量之间(除解释变量的多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绝对值大部分都小于0.4,表明变量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二)盈余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表5检验了企业盈余管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在列(1)到列(3)中,我们分别采用修Jones模型及其相关衍生模型计算的指标作为关键解释变量,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回归后关键解释变量的系数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进行更多盈余管理的企业,其社会责任表现值(CSR)越高,由此,假设H2得到验证。第(4)列中采用Dechow和Dichev模型计算的应计盈余值(DD)的系数亦在1%的水平上显著。此外,企业规模(Size)的系数显著为正,这个结果与“政治成本假说”一致,即大规模企业有着更强的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这些企业受到媒体和投资者更高的关注,它们因此更注重自身的公众形象。企业价值(TobinQ)的系数显著为正,Choi和Pae(2011)基于韩国的企业样本研究表明,价值高的企业会致力于履行高水平的社会责任,以维系它们在市场中的领先地位。本文的研究结论与这两位韩国学者的观点一致。总的来说,结果支持假设H2,即积极操纵盈余的企业会更多的履行社会责任以转移公众视线,掩盖其对公众不利的行为。
(三)稳健性检验为了使研究结果更具有说服力,本文进行相应的稳健性检验。1.交换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本文构造了以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为被解释变量,盈余质量指标为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由于将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转换有利于解决可能存在的测量误差(Choi和Pae,2011),因此,本文参考Kim等(2012)、Hong和Andersen(2011)[22]的做法构造模型(6)进行检验。表6的列(1)至列(3)分别呈现了以可操控应计利润值(DA1、DA2、DA3)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的结果,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值(CSR)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列(4)给出了以应计盈余指标(DD)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的结果,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值(CSR)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显然,逆向的回归结果证实了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盈余管理存在正向影响关系的结论,即社会责任与盈余质量存在负向影响关系,这进一步支持了本文的假设H2。企业价值(TobinQ)的回归系数也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即有着高市价的企业更倾向于进行盈余管理。企业规模(Size)的回归系数为负,表明企业规模越大,盈余质量越好。2.解释变量的选择。为了减少盈余质量变量上的测量误差,我们分别使用了由修正Jones模型及它的两个衍生模型、Dechow和Dichev模型计算的四个反映应计盈余质量的指标,回归后得到一致的结果。在此,本文进一步采用基本Jones模型及它的三个衍生模型③计算可操控应计利润指标,作为盈余质量的变量(分别用DA4、DA5、DA6及DA7表示)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变量的回归系数及显著性水平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3.变量标准化处理。参考Laksmana和Yang(2009)的做法,本文将所有连续型变量减去其均值后除以标准差进行标准化处理(这样做是因为指标的单位不一致)。④我们将标准化处理后的变量(即表8中带有“_s”后缀的变量)代入模型,替换原变量重新进行了回归,回归结果(见表8)仍然与假设H2保持一致,只是系数的大小不同而已。4.差分模型的设置与检验。为了尽可能地减小模型中因疏漏变量而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将所有变量的当期值与上期值进行差分得到变动值(即模型7和表9中带有“Δ”前缀的变量),并用变动值构造如下change模型,对模型(7)进行回归,结果(见表9)仍然与假设H2保持一致。5.样本期间的选择。为了排除在盈余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中金融危机影响的可能性,本文从研究样本中排除2008和2009年观察值,并重新进行上述回归。结果(见表10)与前文假设H2保持一致。
(四)内生性检验由于企业自身特征可能会影响盈余管理程度,进而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因此,为了克服样本自选择偏误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Heckman(1979)的两阶段回归法进行检验。具体做法是:第一阶段,参考Cohen和Zarowin(2010)以及于忠泊等(2011)的做法,主要考虑公司规模、财务业绩及成长性等特征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使用Probit模型回归并估计InverseMill’sRatio(IMR)。⑤具体模型如下:在模型(8)中,被解释变量QA_dum为虚拟变量,当企业盈余管理程度⑥大于行业年度中值时,该变量取1,否则取0。解释变量包括公司规模(Size)、市账率(MTB)、总资产报酬率(ROA)、营业收入增长率(Salesgrowth)以及资产负债率(Leverage),我们同时在模型中加入行业虚拟变量(Industry)和年度虚拟变量(Year)以控制行业和年度固定效应。第二阶段,将IMR代入模型(5)得到模型(9),该模型可以修正由于自选择偏误所导致的内生性问题:表11的PanelA部分报告了Heckman(1979)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公司规模较小、市账率较高、营业收入增长率较高、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表11的PanelB部分为Heckman(1979)的第二阶段回归结果。结果表明,控制了盈余管理的自选择偏差后,盈余管理仍然对企业社会责任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的假设H2。此外,控制变量的符号和显著性水平也与文中主回归结果保持一致。
四、进一步研究
(一)企业股权性质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二十多年以来,民营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但国有企业占优势的局面并未得到较大改变。目前,60%以上的中国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家。国有企业目标函数的多元化导致企业行为承载着太多的政治任务(如保障就业率、社会稳定等)(黄速建和余菁,2006),其经济目标的实现是为非经济目标的实现服务的,而且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更注重自身的政治前途(吴联生等,2010)。因此,国有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更有可能是基于政治动机而非投机动机。然而,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产权更清晰,经营目标更单一。当非国有企业面临较大市场压力时,基于IPO动机、增发或配股动机、扭亏保壳动机,往往会更多地考虑进行盈余管理(刘凤委,2005),通过供销价格差异、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方式粉饰财务报表(陈信元,2003),以调高业绩。企业性质决定了其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并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完全来自于外部压力。非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更倾向于“战略慈善”,其对经济动机的考虑更加明显(辛宇和左乃健,2012)。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本文预期相对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盈余质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负向影响应该更显著。根据股权性质对样本进行分组,得到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两个子样本,分别用分组样本对模型(5)进行回归,以验证在不同股权性质下,盈余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差异。结果如表12的列(1)、(2)、(5)、(6)所示。在非国有企业的样本中,盈余管理程度指标(DA3、DD)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在国有企业的样本中,我们没有发现该类变量系数的统计显著性。进一步,我们对国有和非国有样本组中关键解释变量的系数进行差异性检验。结果表明,列(1)、(2)中DA3的系数差异性检验的卡方值为4.31,p值为0.0380;列(5)、(6)中DD的系数差异性检验的卡方值为3.99,p值为0.0459。总的来说,非国有样本组的盈余管理程度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大于国有样本组,组间差异在统计上显著。这表明,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掩饰盈余操纵行为的做法,更多的存在于非国有企业中。由此可见,由于非国有企业政策支持度以及政治关联度相对较低,因此,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更易受到自身盈余质量水平的影响。
(二)企业股权集中度的影响自Berle和Means的经典论著《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于1932年问世以来,企业的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中的效率问题就成为公司财务研究领域长盛不衰的焦点问题之一(陈德萍和陈永圣,2011)。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未达到半强势有效,大股东控制权对企业发展的干预仍然在较大范围内存在。因此,本文拟针对非国有企业样本组,进一步考虑企业的股权结构对盈余质量与社会责任间关系的影响。股权集中度作为衡量股权结构的指标,可以看作公司治理效率的度量。在股权分散的企业中,广大中小股东“搭便车”的心理严重,难以对管理层进行有效地制衡和监管。在这种情况下,基于理论框架的管理层机会主义假说,管理层更可能出于私利的考虑进行盈余管理,并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来掩饰对盈余所做的操纵。此外,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对公司股价造成的潜在压力,一般不太可能直接对中小股东构成致命威胁。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其更有可能无视管理层的盈余操纵行为及其后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所做的掩饰。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本文预期在非国有企业中,相对于股权集中的企业,股权相对分散的企业的盈余质量与社会责任之间的负向影响关系更显著。在非国有企业的样本组中,使用赫芬达尔指数(前10大股东持股比率的平方和)的均值对样本进行分组,得到股权相对集中和股权相对分散的两个子样本组,对子样本的回归结果见表12的列(3)、(4)、(7)、(8)。在股权相对分散的企业中,盈余管理程度的衡量指标DA3、DD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在股权集中的企业中,我们没有发现该类变量系数的显著性。进一步在股权集中和股权分散的组间进行关键解释变量的系数差异性检验,结果表明,列(3)、(4)中DA3的系数差异性检验的卡方值为2.99,p值为0.0839,但列(7)、(8)中DD的系数未通过差异性检验。因此,我们有所保留的认可,在非国有企业样本组中,股权分散的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的回归系数大于股权集中的企业。由此可见,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掩饰盈余管理行为的做法,更可能存在于监管力度相对薄弱的股权分散型的非国有企业中。
五、研究结论
现有文献大多基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数据展开研究,且多是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披露角度研究其对盈余管理操纵行为的影响。由于国家层面的特征不同以及变量选择和模型设置方面的差异,关于该议题的研究截至目前尚未得到统一的结论。由于厘清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动机,不仅有助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而且有助于政府监管当局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因此,本文基于2005~2011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数据,从企业盈余质量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究竟是基于提升企业声誉资本的战略动机?建立和维持良好政治关系的政治动机、做良好公民不求回报的利他动机?还是为了掩盖或转移公众对企业不当行为的关注?研究发现,企业的盈余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在股权分散的非国有企业中更显著。这表明,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股权分散型非国有企业的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管力度相对薄弱,管理层更可能为了掩盖其对盈余所做的操纵,“工具性”地利用企业社会责任为自身利益服务。此外,文中采用Heckman(1979)两阶段法进行了内生性检验,同时从多角度开展了稳健性检验,所得结论均与原假设保持一致。本文研究发现,企业可能出于管理层私利动机履行社会责任,如为了遮掩其对盈余所做的操纵。因此,研究结论将会影响到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整体认知,这有助于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和监管部门识别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规范和监管企业管理层的行为。与此同时,我们的研究结论同时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强制实施外部审计的呼声给予了经验支持。
作者:朱敏施先旺郭艳婷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安徽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