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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从马克思关于价值概念的界定可以看出,价值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能否满足自身需要的一种主观认定。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会形成一种特定的价值判断系统,其中,在这个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并起统领作用的乃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核心价值体系,这是保证一个国家和民族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精神依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精神支撑,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历史过程,并伴随着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展开。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初步探索
从历史分界点来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6年底,但我们并不能得出1956年底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探索的历史起点的必然结论。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其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基于此,笔者认为,其实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了保证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顺利过渡,增强社会主义因素的影响力,在对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实际探索中,已经包含了对未来新社会一系列设想,这其中就包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探索。首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奠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实践证明,中国近代以来革命屡遭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正确分析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认真吸取了近代以来历次革命失败的深刻教训,并在俄国十月革命的指引下,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从而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道路指明了正确方向。深刻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从客观实际产生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获得了证明的最正确最科学最革命的真理”;“只要我们更多地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更多地懂得自然科学,一句话,更多地懂得客观世界的规律,少犯主观主义错误,我们的革命工作和建设工作,是一定能够达到目的的”。又认为,马克思主义虽然是科学的理论,是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走向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但是它绝不可能直接提供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面临的一切难题的现成答案。因为马克思主义是个“舶来品”,它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而不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所以,强调,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绝不动摇的同时,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用中国的语言文字谱写马克思主义的新篇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之后,无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坚持这一原则,并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伟大进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马克思主义。
其次,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探索。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饱受屈辱和磨难,建设一个独立自主、人民解放、繁荣富强的新中国,是亿万中国人民的夙愿。1940年,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新中国作了一般设想:“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政治、新经济,而且有新文化。这就是说,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后来他在《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从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角度对这一设想进行了具体阐述,指出,我们最低纲领(一般纲领)就是“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这种国家制度在政治上主张“推翻外来的民族压迫,废止国内的封建主义的和法西斯主义的压迫,并且主张在推翻和废止这些之后不是建立一个旧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而是建立一个联合一切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制度”;这种国家制度在经济上完全采用孙中山先生的主张,即“在土地问题上,实行‘耕者有其田’”,在工商业问题上,“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这种国家制度在文化上主张“‘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即是说,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绝不应该是‘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文化”。
认为,“实行这个纲领,可以把中国从现在的国家状况和社会状况向前推进一步,即是说,从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国家和社会状况,推进到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和社会”。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我们的将来纲领或最高纲领,是要将中国推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去的,这是确定和毫无疑义的。”正是在这一共同理想的指引下,中国人民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最终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了一个崭新的新中国,并在三大改造完成后顺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后,中国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呈现出如火如荼的高涨局面,也是得益于这一共同理想的支撑。再次,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观的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核心,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价值诉求。这一核心道德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规范与人民的切身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使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集中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领导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倡导者和身体力行者,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在《论联合政府》中着重阐述了建立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性:“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他认为,有些共产党人之所以会出现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骄傲自大等弊病,就是因为他们脱离了群众,进而强调:“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2]1096新中国成立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再次深刻强调:“我们国家要有很多诚心为人民服务、诚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立志改革的人。我们共产党员都应该是这样的人。”
很明显,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区别于封建主义道德和资本主义道德的根本标志,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其他一切政党区别的重要标志。最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培育。民族精神是支撑一个民族不断向前发展的精神支撑,是凝聚一个民族力量的精神纽带。一直高度重视民族精神的培育,深刻指出:“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全国不同民族、不同党派、不同政治诉求的人之所以能够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不计名利和得失,就是得益于这种伟大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发挥。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相互交融,二者一起构成了中国人民的精神脊梁。新中国成立后,一贯倡导和高度赞扬的抗美援朝精神、雷锋精神、铁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和红旗渠精神,是时代精神的最好注脚。总的来讲,虽然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开始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艰辛探索,但是由于实践和理论的局限,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并没有认识清楚,更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关内容进行探索的历史事实,并且他的这种探索,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最终提出和确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识的深化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的召开,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从根本上扭转了长期存在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左”的错误思想,重新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此为契机,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以邓小平和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等基本问题深刻回答的基础上,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体系的认识。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全世界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所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决不能动摇。1985年9月23日,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上讲到第三点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时说:“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7]144同时,邓小平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在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相继产生了一系列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成果,这些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唯有如此,才是真正做到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我们坚信马克思主义,但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只有结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正是因为如此,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和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两个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在文字上才有了不同的表述。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根本,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十四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
同志认为,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我们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同时代和世界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紧密结合起来,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国历来是个人口大国,尤其随着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逐步确立,如果没有一个共同的理想把全国人民凝聚起来,就不能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精神动力。邓小平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在此基础上,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就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也认为:“为了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共同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邓小平同时指出,在为现阶段的共同理想而奋斗的同时,不应该忘记了最高理想,“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个最高理想都是我们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也就是为党的最高理想而奋斗”。关于弘扬民族精神和培育时代精神。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这是中华民族维持长期统一局面的精神支撑。邓小平认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注重民族精神的弘扬,这样不仅可以提升社会成员对本国和本民族的认同感,而且可以有效抵御改革开放过程中资本主义不良思想的侵蚀。
198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在谈到应对封建主义残余和资本主义不良思想的影响时,曾语重心长地告诫人们:“必须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与此同时,邓小平认为,如果说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中国文明的复兴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和保证的话;那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启和深入发展,更是为中国文明的复兴赋予了新的强大生机和活力。因为在邓小平看来,“这个复兴,不但将创造出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而且将创造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批判继承历史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这样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由此可见,对于时代精神的弘扬和培育,也是邓小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的重要内容。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上对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全面阐述时,把这种民族精神明确归纳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同时把时代精神归纳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尊重科学、真抓实干的精神,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精神,谦虚谨慎、崇尚先进的精神,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关于社会主义道德。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为此,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思想,将“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答应不答应”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在此基础上,邓小平通过对“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论述,重新厘清了“义”和“利”的关系,纠正了以往重“义”轻“利”的平均主义思想,强调“义”和“利”应该并重,从而赋予了社会主义道德以新的内涵。在邓小平看来,追求物质利益和讲道德并不矛盾,追求物质利益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促进人类社会不断向前的重要动力。“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所以,他进一步指出:“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
需要强调的是,邓小平虽然认为在讲道德的同时,不应该忽视物质利益的重要性,但他并不是把物质利益的满足与否看作衡量行为道德的唯一标准,而是要看究竟满足的是谁的物质利益以及如何满足物质利益。如果仅仅是满足个人的物质利益而不是最广大人民的物质利益,那么这个行为同样是不道德的。“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要是那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由此可见,邓小平的论述既坚持了集体主义的原则,又与时俱进,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对之做出了创新发展。这就说明,实现个人利益与大多数人利益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道德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道德建设经验教训深刻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为完整的道德要求,这就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并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明确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五个方面,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内容。总的来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范畴,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究其内容来讲,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从而在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探索过程中,加深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从根本上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这些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最终提出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确立和发展
21世纪以来,以和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时代变化的新特点,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并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归纳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要求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奋斗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2012年11月8日,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从国家、社会制度、公民道德三个层面首次提出了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的凝练与升华。2013年10月22日,习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考察时又深刻指出:“核心价值观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要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
这对于广泛而有效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发轫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地位的确立而不断得到深化,并最终在新世纪新阶段明确提出了这一概念。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探索的基本历程的考察,我们不难看出,贯彻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的认识,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它不仅从意识形态和文化建设层面,更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整体布局的高度,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和战略地位,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作者:王茂森 单位:周口师范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