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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税收征管思考
摘要: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介于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一类经营实体,在税制设计中,对该类特殊的经营实体,本着简便征收与扶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发展的原则,实行有别于法人企业的差异化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这种有别于法人企业的差异化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正逐步演变为税收征管的风险与漏洞。
关键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税收;征管风险;对策建议
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
作为一类特殊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税制设计上,是有别于一般的法人企业的,其税制的设计更多的遵循简便管理的原则,是一种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与扶持。个人独资企业以其自然人投资者为纳税主体,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二、S县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管现状
(一)企业数量增长与入库税款增长不配比
在S县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趋紧的情况下,出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考虑,迎合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的需求,大量招商设立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并采用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县个人独资企业从2015年的121户增长到2019年的388户(均为正常户),年均增长率在40%以上。2015年实现税款310万元,2019年个人所得税实现税款547万元,年均增长率为15%。
(二)个人所得税普遍实行核定征收
除按照文件规定必须实现查账征收方式外,以2019年的数据为例,全县共有388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中仅有5户实行查帐征收,查账征收比例仅为1.2%。
(三)企业整体税负明显低于其他类型企业
以2019实际数据为例,全县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销售额3.18亿元,单户年核定营业额不足82万元,所得税税负率仅为1.72%,也明显低于整体税负率。
三、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管理风险分析
(一)同一投资人或合伙人在查帐征
收企业任法定代表人,存在企业间转移利润规避税收风险近期,通过对S县该类关联信息的采集和关注,发现同一投资人或合伙人在查帐征收企业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依然存在,但呈现逐步减少趋势。但本次仅仅采集和关注了S县县内信息,同一投资人或合伙人在其他地区乃至全国范围的查帐征收企业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可能会更多。这种情形容易导致以下两种风险:一是关联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移利润,规避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二是关联有限责任公司大量列支从关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取得的成本、费用,虚列成本、费用。
(二)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存在虚开发票风险
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帮助不具备开办法人企业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能够以更低的门槛进入市场参与经营。从经营及资产规模而言,该类企业本身应该是处在市场的低层的,但现实状况是,出现很多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年均收入超过1000万元,甚至近亿元。从审慎的态度出发税务机关必须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点关注。从现实的角度,我们也发现,这样的关注是非常必要的。
四、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征管思考与建议
基于对S县辖区内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征管现状及风险的分析,拟从完善服务与管理、建议修正现行政策两个维度,探讨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征管思考与建议。
(一)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强化规范建立账簿
近年来,伴随着法人企业税收管理的需要,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比例连年下降,而相比法人企业,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核定征收比例高达99%以上。显然已经脱离了单纯的税收优惠或者是简便管理的范畴,正逐步演变为税收管理漏洞和风险。建议逐步提高查帐征收比例,并将之作为税收征管的考核依据之一。一是根据年销售(营业)额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进行分类,对其开展相适应的纳税服务。对于年销售(营业)额属于中小规模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规范核定征收管理方式和流程,加强对营业额或销售收入核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简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负担。其次对于年销售(营业)额超过一定数额的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要强化政策辅导,建立管理员定期监控制度,了解企业情况与需求,规范建立会计账簿,帮助并督促提高财务核算水平,不断提高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查账征收比例。
(二)提高风险管理举措,监控超大规模企业
通过设置税收负担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综合风险指标,比对企业开票数据、销售额、投资人或合伙人在查帐征收企业任法定代表人情况等,对筛选出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入风险监控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对其实行分等级风险应对措施(稽查、纳税评估、加强日常监控等)。若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的嫌疑,若受票方为该县域企业,可提请市级风控部门开展联动,联合开票方、受票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展联合风险应对措施;若受票方为外省市企业,可酌情发函提示相关风险疑点。
(三)提议完善注销制度,把握税款流失最后环节
现行注销检查环节工作的重点,在关注企业剩余利润分回投资人时所应征收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税收管理,实行一道环节征税管理,在企业注销清算时,对投资人或合伙人分回企业剩余利润,不再单独征收股息红利所得税。这造成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注销极为简便,为超大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通过注销企业来逃避税务机关检查,提供了便利。有鉴于此,建议实务管理过程中,对超大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注销进行全流程检查,着重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实质性经营活动,堵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虚开发票、转移利润、不合理的增加销售管理环节等管理漏洞。
(四)修正现行查账政策,增强执法刚性
1、按照所属行业与企业性质,扩大查账征收范围
现行的税收政策仅仅规定从事房产开发、中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对实际管理过程中应该实行查账征收的一些企业,例如合伙人包括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宜实行核定征收的一些行业,例如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性质决定以及行业主管要求必须正确核算的企业。同时,应该结合县域经营发展导向,对不符合产业调整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的行业,强制纳入查账征收管理范围,进行税收规制;对符合产业调整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的行业,从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度的鼓励和扶持。建议梳理类似的企业以及类似行业,统一纳入查账征收的管理范围。
2、按照企业资产、收入等标准,制定实行查账征收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应该是介于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一种经营实体,从而可以享受国家对该类经营实体的税收扶持。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经营规模超过了法人企业,却享受着远低于法人企业的税收优惠,这是社会的不公平,也违背了税制设计的初衷。而现实中我们看到,大量的收入规模超千万、超亿元的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实行核定征收。而同比,一些收入只有数百万的法人企业,却要承担25%的适用税率。据此笔者建议,分行业拟定规模测算线(例如以销售收入为衡量指标),对超过界限标准(例如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一律纳入查账征收的管理范围。
3、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标准,建立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管理趋同的管理模式
在实际的税收管理工作中,我们发现大量存在实行个人所得税代征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同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增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小规模纳税人超标强转;二是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税务机关应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换言之实行一般纳税人管理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存在两个改进管理的方向:一是对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因为必须正确核算进销项税额,应该是能够正确的进行会计核算,准确的提供税务资料的,应该具备实行查帐征收的条件,可以实行查账征收;二是对自行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显然已经具备实行查账征收的条件,应当进行查账征收。从两税管理平衡与协同的角度出发,建议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与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查账征收进行挂钩。
五、结束语
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法律顶层设计和税制设计上,对该类企业的鼓励和扶持,是大方向。而如何防止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税收优惠与扶持政策的不当利用,对税收管理实践提出了全新挑战。笔者希冀以对S县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税收管理实践的分析,引起对该类企业政策设计和税收实践的广泛关注,使该类经营实体的管理与实践,能够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而不是演变为税收实践的漏洞与风险。
作者:毕大庆 单位:安徽省濉溪县财政局
第二篇: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应用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行业逐渐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近年来,“营改增”制度的推广落实,对建筑企业发展产生的影响巨大。如何适应税收政策变化做出有效的税收筹划,减轻施工企业的税负作为当前建筑行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文对营改增税收制度对建筑行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阐述了税收筹划策略应用对建筑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以供相关单位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筹划;建筑施工企业
引言
结合我国建筑施工行业运营模式进行分析,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跨度过长,施工单位需垫付工程款项,还要向有关部门缴纳质量保障金,大部分材料、机械和人工成本不能直接进行税务抵扣,不仅对资金的合理运转产生严重影响,还将影响企业税负。因此,需不断对税收筹划工作引起重视,从根源上降低企业税负,提升经济效益。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为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提供有利空间
在建筑行业经营过程中,营改增税收制度的实施为行业内部带来了良好的税务筹划空间。其主要可包含为以下方面:首先,供应单位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在建筑企业施工阶段,需开展材料采购工作以及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建筑企业不仅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开展合作,还可选择小规模供应单位进行合作。而这两种选择将对税务筹划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建筑企业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能够获取到额度较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到进项税额的抵扣政策,提升建设资金运转效率;而选择小规模供应单位进行合作时,由于单位不能够提升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提升企业税负。其次,经营方式的选择。当建筑企业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时,可选择应用集团管理能力、集团身份对项目进行管控;也可选择由子公司对项目进行管控。再次,可以选择自建,也可选择分包施工的方式。建筑企业应对两种经营方式进行模拟,选择更为实用的管理方式。最后,物资设备的筹划。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前期物资设备采购阶段,可运用外地采购和本地采购两种方式,也可选择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等。在发票类型选择上,可选择其他票据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二)切实减轻了建筑企业税费负担
营改增之后,有效避免建筑工程行业税收过程中重复征税的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行业种类随之增加,社会分工呈现复杂化发展趋势,专业化程度也逐渐提升。营改增税务制度的推行,改善了传统征税模式,仅对企业增值部分征收税费,避免重复征税现象,通过进项税额抵扣的形式,使建筑企业税负压力降低,不仅提升了建筑的社会效益,还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良好发展。
二、建筑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问题
(一)原有税收筹划方案的适用性出现问题
税务筹划工作作为合法与违法间的经济行为,对税法有着极高的敏感性。近年来,随着税务法则中的轻微调节,对税务筹划工作产生直接影响,一旦税务筹划工作失去平衡,将变成违法偷税行为。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我国税法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动。这直接导致了建筑企业原有的税务筹划计划、筹划模式不能适应当前发展需求。在这种形势下,一旦建筑企业忽视了新的税收政策对税务筹划方案的影响,将为建筑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支出项目的抵扣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人工管理费用、施工阶段的人工费用在施工成本中占比高,大于总成本的20%,而这部分内容只能通过劳务分包的方式对其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并且只能抵扣3%的金额,导致建筑企业税负增加。二是实际采购过程中,部分支出不能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小型规模的供应单位大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大部分供应商为个体经营人员和个人,对这些供应商来说,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仅能提供3%的专用发票,导致建筑企业在纳税阶段,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或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额,增加了企业增值税税负压力。
(三)缺乏税收筹划意识,增加纳税风险
目前,部分建筑企业尤其是私营小型建筑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弱,不具备税收筹划的纳税意识,忽视了税务筹划工作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放松管制行为,也并未制定相关的应对策略。甚至一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认为税筹规划就是将企业税负降到最低,导致企业违法违规,得不偿失。随着经济发展形式的不断变化,部分税收政策短时间内连续变化,如果企业管理层不能及时掌握税法要求,加上税筹意识的缺乏,一味地追求企业短期经济效益,还会产生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三、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策略
(一)调整税收筹划理念,对税收风险进行合理控制
建筑企业内部税务管控人员需对营改增税务政策推行后的税法款项进行科学解读,只有熟悉每项条款,才能根据建筑企业实际状态,建立完善的、符合企业利益需求的税务筹划方案。同时,还应合理运用动态控制理念,不断关注税务法律变更、税务政策改革情况,保障筹划工作能够与国家新的税收政策相符合,确保税收筹划工作的有效性、合法性,最大限度上为建筑企业节约税费。建筑企业通过实践过程中对税务筹划工作进行有效调整,降低税务管理工作的风险性,在合规、合法的情况下展开税务筹划工作,使企业达到最大节税效益。不断优化会计核算环境,为税务筹划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项目税收筹划管理机制
随着经济发展,建筑行业业务形式多样化开展,竞争日益激烈,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家陆续推出“营改增”、税率下调等重大税收政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有力支撑。建筑行业的税收筹划更侧重前瞻性,不能单纯依靠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来完成,需要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筑行业想要更好地发展,实现企业利益更大化就需要建立项目税收筹划管理机制,提高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能力。例如:从项目招投标开始,严格把关施工合同的审核签订。对涉及税种、税率及成本的合同条款应该由法务、财务、成本等部门层层审核把关,减少合同约定条款对税收筹划的不利影响。施工合同签订后,成本管理部门会根据施工合同编制《施工项目成本分析表》,作为税收筹划和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结算后,财务、成本、项目管理等部门应该联合对项目成本管理和税收筹划的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复盘,根据项目利润和税收筹划指标的完成情况,总结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及时调整机制管理策略,为提升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奠定基础。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项目税收筹划的管理意识,通过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不断完善税收筹划管理机制,从基础到深入地为各个岗位培养相关人才,更好地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三)提升纳税筹划方案多样性,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在建立税收筹划方案时,应同时制定多种方案。一来能够对这些方案进行对比,择优选取适用性更强的方案,降低税务筹划工作风险,保障节税效果;二来能够为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多种方案,一旦当前税法出现变动,可直接将其他方案作为备选,提升税务筹划工作效率。除此以外,还应不断提升纳税筹划方案的多样性,帮助建筑企业达到减税目的,从根源上降低企业税负。比如,可运用转嫁筹划的形式,将原有需要施工企业承担的税务,转移至分包单位或建材供应商,以达到减轻自身税负的目的。建筑施工企业还可运用推迟纳税时间的方式,将需缴纳的税款,推迟到税法规定的最后一天。这样不仅能够运用延期缴纳的时间提升资金价值,还能够提升资金运转效率,为企业带来额外的经济收入,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与此同时,企业还可通过实际情况以及发票种类划分业务,并运用分开核算模式,合理开展供货单位选择工作以及劳务分包筹划工作。最后综合最优税收筹划方案结合《施工项目成本分析表》编制《项目成本税筹规划书》,确定项目的预计税负和成本结构,提高项目成本发票的合规性,合理控制企业整体税负。
(四)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核算能力,保障税务筹划工作精准度
对建筑工程企业来说,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企业财务管控体系的主要部分,管理人员更是企业财务规划、税务筹划工作的执行者与管理者,一旦财务管理人员不具备良好的素质,将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导致企业难以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甚至会发生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企业财产发生损失的现象。在营改增政策推广的形势下,关于建筑工程中涵盖的所有经济行为,均在增值税缴纳范围内,提升了会计核算工作以及税务筹划工作难度。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案,有效管控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经济风险。例如:可以在《会计法》《会计核算准则》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对会计核算科目进行设置,细化会计核算。通过分项目核算增值税进销项金额,使项目成本、增值税的核算数据清晰明确。同时建立《一般计税项目税负台账》,便于施工过程中参照《项目成本税筹规划书》的预计税负和成本结构对项目实际成本和税负合规性做好实时管控。企业会计核算数据清晰明确有利于内部税筹风险管理和外部税务机关监督执法。
(五)灵活运用关联交易减轻税收筹划压力
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为了保障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良好开展,需合理运用关联交易等相关策略,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建筑企业通常与物资、设备供应单位等有着良好的业务往来。而随着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不同行业下的企业需缴纳的增值税款也有着一定差别。在部分大型建筑企业中,子公司与母公司间业务往来时,需对税务工作引起重视。而良好的税务管理工作能够促进子公司与母公司的沟通,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建筑企业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应重视关联交易的运用。
(六)合理选择供应单位,加强发票管理
在建筑企业发展阶段,财务管理人员需制定有效的税务管理制度,例如根据项目《施工项目成本分析表》和《项目成本税筹规划书》配合业务管理部门选择供应单位,并对供应单位资质进行筛选。通过对税务管理条款进行分析,明确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标准,确保与之合作的供应单位能够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提升税务筹划工作质量,降低企业税负,规避税务风险,为后续税额抵扣工作奠定基础。建筑企业在选择供应单位后应及时签订供销或分包合同,特别注意保证开票业务的真实合法,防止发生虚开发票抵扣进项税的现象企业纳税负担和风险。另外,财务管理人员需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工作,应定期结合账目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进行核实。为避免出现资料丢失情况,建立严格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为后续抵税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基础。
(七)重视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加强纳税风险管理
建筑企业有项目多、投入高、工期长等特点,营改增制度后,建筑企业的所有施工环节都将与增值税产生密切关系。项目管理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税收筹划有重要影响。由于整个建筑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内控风险管理应贯穿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例如通过制定《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对项目各个阶段进行全方位管控。税收筹划风险管控应特别关注物资采购、资金管理方面的管理。物资采购应该在严格执行《招标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发展维护优质供应商,更好的保证取得发票的合法合规性。另外最大化地将分散采购转化为集中采购,可以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项目成本,另外与较大的供应单位合作更好的降低发票管理风险,有利于落实税收筹划目标,提高经济效益。现金流是建设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企业不应该一味地追求项目规模的无限扩张忽略垫资风险。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应该根据项目周期长短、垫资需求等方面做好项目的资金预算。根据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和企业筹资能力和做出相应的资金支付计划,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管理压力。资金预算的编制有利于制定更切实可行的税收筹划方案,对项目的利润实现有更准确的估计。因此,建筑企业需不断对内部管理制度、风险预防制度进行改善,引导不同机构进行合作,为税务管理、税务筹划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推广,我国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变化,传统的税收控制模式以及税务管理策略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一旦建筑企业忽视税务管理模式的改进工作,将导致企业税务管控工作存在违法行为。因此,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税务管理工作进行合理分析,结合营改增政策,不断优化税务筹划工作,通过分担税负风险压力的方式,改善企业税负。与此同时,应重视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优化,促进企业各个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内部管理工作与企业发展具有一致性,为税务筹划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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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峰.营改增背景下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税收筹划[J].现代企业文化,2014(35):107.
作者:樊英 单位: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篇:企业税收筹划思路及方法
摘要:税收筹划工作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成本,还能促进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本文对企业税收筹划思路及其方法展开探讨,在了解税收筹划意义的基础上梳理和创新企业的税收筹划思路与方法,以期为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税收筹划;思路;方法
引言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基于筹资、经营以及投资等活动基础上的,而这些活动的开展均与纳税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所以说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是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当中的。究其本质,税收筹划具备极强的技术性与实用性,不仅涉及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决策等方面,还与投资、融资、经营、生产以及法律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旦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了企业实际,那么各种各样的问题会逐渐凸显出来。因此,对企业税收筹划展的思路及方法展开分析与探讨是非常必要的。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良好的税收筹划工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企业的税收负担,能够在降低企业税务成本的同时增加其利润,所以企业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合理地节税与避税。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涉税零风险,只要企业的账目清楚明了、申报准确、纳税及时就不会发生税务处罚情况,从而实现税务零风险。税收筹划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第一,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因为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就是以提高企业利润为核心的,而税收筹划就是帮助企业实现资金、成本以及利润的最大化,保证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第二,能够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只有纳税人具备较强的纳税意识才能够真正地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相适应;第三,能够指导企业结构与投资方向,因为纳税人需要根据税法中的税率差别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来制定投资与融资计划,逐渐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路
(一)在筹资期间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筹资的过程中应该围绕着提高自身的经济利益来展开,不仅需要充分地考虑到筹资的渠道以及筹集数量,还需要在其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到在筹资活动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税收因素,并基于税务处理方式的基础上找到最合理的抵税点。另外就是有效地利用企业债务进行筹资,让纳税人从中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因为负债所产生的利息是完全可以在税前进行全额扣除,以此来获取一定的收益[1]。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企业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下,来适当提高企业的负债比例,不仅能够让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还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说负债越多越好,因为当企业的负债比例提升的同时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也会提升,严重时会导致企业发生债务危机。因此,企业在债务筹资期间展开税收筹划应该寻找到最恰当的负债比例。
(二)充分地利用租赁
融资租赁方式在大部分企业的当中都非常受欢迎,因为通过这样的方式企业纳税人既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自己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保存自身的举债能力,同时还能够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计提折旧,所计提的折旧费用是会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当中,可有效减少征税基数的同时少缴纳所得税。另外,融资租赁的所支付的资金还可以在税前进行全额扣除,在其基础上又减少了一定的纳税基数。所以说融资租赁的节税效果是非常显著的[2]。此外,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形式支付租金,还需要在企业的利润总额中将这部分资金扣除,整体上减少纳税的金额,起到了节税的作用。由此可知,融资租赁方式不仅能够帮助企业的实现节水目标,同时还能够促进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完成税收筹划
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使用股权投资所获取到的相关收益是不需要计入纳税金额当中的。但是通过债券进行投资所实现的收益需要进行纳税。因此,企业在展开投资选择的过程中需要在考虑投资风险的同时也要对投资收益展开一定的对比和分析[3]。因为对于企业来说可以进行选择的投资地点、投资方式、投资形式、投资方向以及投资行业等都选择性较为广泛。加上不同的投资方式、投资地点和投资行业所能适用的税收待遇也不尽相同。因此,基于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来说,最终的应纳税额能够直接与纳税人所收到的投资收益率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和考虑到税收筹划的作用与价值。
(四)在经营期间展开税收筹划
对于企业来说其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撑,但是由于企业自身的资金相对有限,所以需要通过筹资的方式来满足企业发展时的资金需求,但是企业在通过不同方式来筹集资金的过程中应该基于科学的角度上将资金投入到企业经营当中[4]。当经营活动已经进入到正常的运营周转阶段后,可以发现该阶段集中了企业的大部分的经济活动。并且所有的筹资以及投资活动都是在这一过程中所实现的,每一个环节都与税收筹划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企业需要根据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充分应用企业的税务处理手段来缓解税收额外负担。所谓的税收额外负担其实就是根据税法的规定来缴纳相应的税款。主要可以规避的税收额外负担包括以下几种:①与企业会计核算相关的税收额外负担;②与纳税申报相关的税收额外负担。因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收额外负担是需要企业通过财务核算来争取都会低税负核算的,并根据相应的报批手续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妥善做好纳税调整后来获取相应的税收利益。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
(一)调整成本法
调整成本法就是通过企业的合理的调整成本以来的抵减收益,通过减少应税额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税负。一般来说成本调整需要根据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来展开妥善地处理,切勿通过随意乱摊成本的方法来进行计费。通常情况下调整成本法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法来实现:折旧计算法、存货计价法以及费用列支法等。
(二)收入控制法
收入控制法是企业通过合理的手段来控制自身的收益,减少其所得,这样自然而然可以减轻或者拖延纳税的义务,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有效手段。但是需要清楚的是企业在使用收入控制发展后需要根据财务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来合理地展开财务技术处理[5]。并进一步按照收款方的方式来对销货收入进行认定,以实际收到的货款来确认收入,但是可以适当地对收取货款的时间展开一定的控制,以此来影响企业的收益;例如:可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完成销货收入,并以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主实现收入。
(三)低税环境展开税收筹划
所谓的低税环境就是其税率相对较低,对税负较轻的区域、行业以及产品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来实现减少纳税环节和优化税收环境的目标。当企业在选择低税区时可将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以及技术开发区作为目标展开生产活动,这样不仅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还能够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创造更加便利的环境。另外,产业方面的倾斜政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给企业投资提供政策选择以及税收筹划的机会。例如:税法中明确规定高新技术开发区当中的高新技术产业可以直接抵减15%的税率征收所得额。
(四)经营活动筹划法
一般来说经营活动筹划法就是根据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不同方式来展开相关的税收筹划工作,例如:证券投资税收筹划、公司融资税收筹划、跨国经营税收筹划等多种形式。但是由于行业的不同、企业的不同其所能够涉及的具体经营活动也不相同[6]。所以,对生产经营活动展开税收筹划活动对于企业的纳税人而言是非常有利的。并且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其筹划人员需要具备极强的专业知识,熟练地应用经营活动筹划法,严格地遵守税收筹划的特点,切勿过于重视税收利益的最大化,应该将眼光放得更长远一些,真正地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重视企业发展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实现协调。另外,因为行业的不同其经营生产活动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所以通过这样的税收筹划方式无法顾及所有方面,只能够针对每种生产经营活动展开较为普遍的行为筹划。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展开税收筹划工作是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的关键所在。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是完全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去选择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可以说税收筹划工作涉及企业投资、筹资、经营以及利益分配等各个环节当中,同时与国家政府以及税务机关有着息息相关的关系。现如今,企业的税收筹划欲望越来越强烈,同时筹划意识也在不断地提升,税收筹划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期间尤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新的财务环境下,企业需要审时度势,在发展的过程中积极努力地去探索税收筹划的新路径及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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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赵文忠.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探讨[J].商品与质量•焦点关注,2011(09):13.
作者:黄晓静 单位:南通嘉瑞税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