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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桥头堡,深圳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如何融入国家大战略参与全球竞争,是深圳当下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新时期的战略定位和角色要求,对深圳现有的税收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鉴于当前形势,深圳税收的未来亟须从角色定位、税务环境、个税政策、税收服务以及征管体制现代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探索,以适应国家大战略对于深圳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深圳;发展定位;税收
作为极具增长潜力的经济城市,深圳一直处于全国对外开放的前沿。挂牌不久的广东自贸试验区,目标瞄准于打造新型国际投资贸易规则试验区,有效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这标志着深圳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桥头堡之一,全面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时代已经到来。在中央推动“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大背景下,深圳包括税收在内的各项工作都面临着创造性发展的可能与需要。认识和适应这样的新形势,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已经成为深圳税务人员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全新使命。
一、国家大战略与深圳参与全球竞争的角色定位
(一)打造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自贸区战略“双引擎”2015年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出“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扩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新设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1]此举意味着新一批的自贸区改革发展正式进入实操阶段。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深化泛珠区域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这一方案的推出,一方面凸显了广东作为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和金融实力超强省份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将珠三角核心城市———深圳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参与世界经济竞争的主要城市,推上了环球竞争的大舞台。广东前海自贸区战略获批,使得深圳成为拥有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自贸区“双引擎”的唯一城市。深圳代表中国城市参与国际城市竞争,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一环。从某种意义上讲,深圳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寄托着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梦想与未来。
(二)构建海上丝绸之路IT产业集群桥头堡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深圳是重要的支撑城市。目前深圳正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大力发展湾区经济、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2]互联互通离不开信息化,加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实现相关国家在信息数据服务、互联网业务和国际通信业务领域的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必然要求。除了物理高速公路、铁路和港口之外,“一带一路”战略迫切需要在虚拟的信息高速公路等方面加强互联互通。作为中国的信息产业强市,深圳拥有华为、中兴、腾讯等一批在全球具备一定领先优势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企业。发挥IT企业整舰出海的优势,组建信息化超强团队,大力推动“一带一路”沿途国家信息产业的互联互通,深圳可以助推中国信息产业的新腾飞:在为全球市场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提供“信息化”和“电子化”平台支撑。这将大大提升“一带一路”战略的科技含金量,改善“中国制造”目前所呈现的低端格局,有助于提升中国的整体国家形象。
(三)通过“四化”建设建立深圳全球竞争力优势深圳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和全球竞争,不可避免地需要适应全球信息化、国际化、社会化、绿色化的新浪潮。其一,深圳社会与经济的“互联网+”浪潮。移动互联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化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在中国,互联网是2015年全国两会的重点议题之一,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要求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在“互联网+”时代,一些零售商的电子商务做出了一系列线上线下的改革措施,更好地促进了企业发展。传统纸媒介入“互联网+”变身新媒体,服务通信引入“互联网+”后,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互联网+”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助推器。深圳拥有完整的信息产业链条,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不仅在国内领跑,而且在国际市场具有强大竞争力。依靠创新驱动、自主研发,深圳信息技术产业迅猛发展,不仅领跑全国,[3]而且在“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迎来一个新的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其二,深圳改革视野的国际化。刚刚挂牌的广东自贸试验区,将立足于打造新型国际投资贸易规则试验区,在国际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同时,自贸区将有效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广东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往来和投资合作,着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从这个定位看,广东自贸区的总体方案需要比外界预期的更加具备国际视野。对深圳而言,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高、开放型经济发达,这已经成为其参与国际竞争的显著优势。为了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深圳需要在充分发挥原有优势的同时,在政府、金融、商贸、专业、科技文化和社会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其三,深圳公共管理的社会化。通过改革传统的由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管理中来,可以推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近年来,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将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社会化,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让更多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目的是引入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机制来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不断推动公共管理的自我创新和服务水平提升,这正是当前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大趋势。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近年来也在加快公共服务社会化的脚步。2013年,仅福田区职能部门年内就实现两项以上公共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深圳还在职业教育、环境卫生、人力资源、文化司法等重点民生部门,将多重政府职能逐步转移给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4]公开招标的“阳光操作”,促进了决策程序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弱化了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重大决策由“家长”说了算的制度困境。其四,深圳产业与生产方式的绿色化。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了“绿色化”的概念。会议强调必须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就要改变绿色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的现状,全方位整合现有绿色技术创新要素。深圳依靠科技创新,绿色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深圳万元GDP碳排放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在全国低碳试点城市中位居前列。[5]此外,深圳重点发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了新的低碳经济增长点。继续建立面向人才、研发、产品、市场的绿色支撑体系,形成围绕绿色经济、绿色发展,集聚、释放创新潜能和活力的联动新体制,深圳才能让创新驱动在绿色转型中成为持久的推动力。
二、新角色定位对于深圳税收制度的挑战
(一)落实大战略需要创新税收制度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家引导企业“走出去”,加大对沿线国家投资力度。深圳借助这一良好的发展环境,面临着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目前,深圳工业呈现加速发展态势,服务业发展水平逐步提升,区域产业现代分工格局初现端倪。然而,应该清楚地看到,深圳企业走出去也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从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看,大规模的跨境投资不仅需要完善、便捷、高效的投资管理体系,同时也非常需要母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扶持与配合。从深圳自贸区的现有政策来看,目前缺少的正是一个适应跨境投资发展需要的现代化的财税体制,通常来讲,这个现代化的财税体制的特征应该是———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相结合,以征收管理制度优化为主,税收优惠政策为辅。税收政策如何更好地为“一带一路”和自贸区服务已经成为当前深圳创新的一大焦点。如何积极运用税收政策,支持深圳加快产业布局落实,服务好“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自贸区税收政策如何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的前提下实现创新与突破?这些都对深圳的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深圳应立足于参与全球竞争,制订完善深圳自贸区的相关财税政策,其中包括:完善适应跨境投资业务发展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支持金融行业发展和金融产品创新的税收政策;完善针对特殊业态和交易形式的税收鼓励政策;尝试预先裁定制度创新税收监管等。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税收政策扶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党的十八大报告都明确提出,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前海自贸区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实验区,必须加强与港澳台及国际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深圳中心城市要素集聚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前海、蛇口等自贸区园区为载体,积极构建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和对外辐射功能区,尽快形成以深圳为核心,以多基地为支撑,辐射全省全国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格局。做好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专业服务对接先进制造业工作,整合金融资源,着力建设深圳金融改革、信息服务平台、创新综合实验区。推动深圳成功实现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从传统服务经济向现代服务经济的转型,这些既需市场力量自身的发展,也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和扶植。
(三)个人所得税存在亟待破解的掣肘因素以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和自贸区作为定位的前海,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而服务业正是香港的竞争力和优势所在,这就意味着在前海发展过程中,深圳和香港既有合作又有竞争。作为国家级的高端服务实验区,前海很多新的产业领域和新型业态也是香港所没有的。为此,需要在前海打造一个适合于现代高端服务业发展的土壤,在这样的土壤之中,人才是第一生产要素。为促进跨境人才流动,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前海需要吸引优秀的境内外机构和个人落户,而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与否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吸引高端人才,深圳市2012年出台了《前海深港人才特区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5年)》,对此,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参照香港标准,对其认定的跨境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补贴。但是同时规定,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应满足一些具体条件,包括具有外国国籍或为港澳台居民,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华侨和归国留学生,服务于在前海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相关机构等。也就是说,只有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才可申请个人所得税补贴,标准较为严格,严重影响优惠政策的落实。与大陆个人所得税七级累进税制相比,香港的薪俸税适用2%到17%的四级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不会超过17%,[6]而在内地,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高达45%。此外,香港对个人收入征收的各个税项中,考虑纳税人为取得应税收入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及相关教育、住房、纳税人本身的家庭状况等生计因素。由此可以看出,从个人所得税因素来说,香港对人才的吸引力要远高于深圳,个人所得税成为掣肘前海人才引进的重要因素。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前海境外揽才仍然困难重重。
(四)税收国际化需要高效的风险应对建设国际化城市一直是深圳的城市发展目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要求深圳“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一个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流动、资源全球高效配置、国内外市场深度融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正在逐步形成,对深圳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发挥深圳在中国城市群中的国际商务、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和制度整合等功能,强化国际税收治理,增强和抗风险能力迫在眉睫。与此同时,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的蓬勃发展也对现行国际税收规则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成为深圳税收管理中不可回避的课题。如何给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确定性,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深圳税务部门需要持续解决的问题。因此,利用国际化风险“倒逼机制”推动完善深圳税收征管也是深圳税收发展的重要课题。
三、关于深圳税收若干问题的展望
(一)税务机关执法者与服务者的新定位深圳按照国家战略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和全球竞争,定位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这对税务机关辩证地看待和处理好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两项基本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正确认识税务机关执法与服务的双重职能,正确把握纳税人作为税务管理对象与纳税服务对象的双重身份,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战略,也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治理的社会满意度,同时更加有利于推动深圳社会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税收执法的目标是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纠正税收违法行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促进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努力构建法治、公平、文明的税务环境;而纳税服务的目标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治理的社会满意度,致力营造法治、公平、文明、和谐的税收环境。
(二)打造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税收环境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对法律、规则等软环境有着更高的要求,深圳在创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投资和发展环境方面,虽然目前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但仍然存在着诸多的困扰因素。从根本上讲,发展现代服务业,首先需要政府转变发展理念、提高服务意识、建设责任有限、权力有限的现代服务型政府。从税收政策角度看,推进现代服务业,就需要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组合拳”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利用税收的杠杆作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利用税收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集群化发展;引导现代服务业担保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鼓励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发展;尤其需要放手放权,鼓励促进会计、法律、税务等社会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三)争取试点吸引人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构建具有前瞻性、符合深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税收政策体系,特别是争取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税收政策在深圳前海先行先试,对于促进前海自贸区和深圳的成长至关重要。其中尤其重要的一点就是以税收优惠推进实施前海人才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吸引投资者和顶级人才落户深圳,努力打造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区。借鉴国外经验,在前海试点个人所得税由分类课税模式向综合课税模式转变,并引入以家庭为征税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新模式;在费用扣除方面,考虑采用基础扣除和特别扣除相结合的扣除方法,将纳税人为取得应税收入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及相关教育、住房、纳税人本身的家庭状况等生计因素纳入扣除范围。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状态,包括纳税人的婚姻申报状态、本人和被赡养人免征额、抚养子女的税收抵免、劳动所得税收抵免、被赡养者抚养税收抵免等。通过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使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与家庭整体税负不高于全球竞争地区的同等水平。
(四)构建适应国际化挑战的税收治理体系对深圳的国际税收治理来说,一是要形成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要建立起与开放型经济体相适应的税收服务和管理体系;三是要形成适应跨境税源复杂交易和海量数据管理的信息体系。从跨境税源管理角度看,“引进来”和“走出去”的税务治理要齐头并进。当前,参与跨境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和自然人都在迅速增加。深圳的国际税收管理的职能应该做出相应调整,未来要向“引进来”和“走出去”税收管理并重,积极所得和消极所得管理并重,跨境企业纳税人和跨境自然人纳税人管理并重的方向转变。从税收风险管控角度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数字经济的发展,跨国公司利用供应链重组转移利润越来越容易,恶意税收筹划正在威胁我国税基安全。随着深圳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深圳企业从简单加工厂向深度参与全产业链转化,企业利润和税收回报如何与价值贡献相匹配正成为国际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
(五)建立高效征管体制和探索推进税收社会化其一,要积极推进税收风险管理改革。深圳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桥头堡,全面参与现代国际经济竞争,对税务部门来说,必须提高有限征管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应对深圳信息化、国际化、社会化、绿色化发展对税收征管的挑战。在现行征管机构体制下,实施风险管理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佳路径。创新改革思维,以参与国际税收竞争为视点,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社会化税务治理为配套的特区现代税务治理体系,达到增强管理效益、提升税收质量的目的。把“精兵强将”投放在专业化管理的重点环节上,以实现“优势兵力”对“重要事项”。其二,要勇于探索发展“互联网+”税务。在移动互联深入影响人们生活的背景下,税务机关融入信息化时代,需要进行积极的尝试。首先是要办好掌上税务局,推动税收业务与移动互联技术全面融合,真正做到移动办税。其次是要运用移动互联网拓展税务治理的多样性。比如建立以微信群为纽带的“国际税收智库微信平台”、“服务业发展税收智库微信平台”、“纳税投诉微信平台”、“执法服务微信平台”等等,依靠互联网技术提升特区税务治理结构。其三,要充分利用税务等中介力量。在现有框架下,独善其身、单打独斗的税收管理很难有大的作为。特区税收管理要走出新路,必须要整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税收管理,向税收治理社会化要质量,要效益。具体措施是大力支持税务产业的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高端税务专家与税务领军人才,推动各级中介组织依照专业指南从事税务服务,借助现代信息挖掘和审计技术,对纳税人实施全方位、高质量、有弹性的有效治理,推动特区税收走出内外结合,统筹兼顾的现代治理新路。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方案[EB/OL].人民网,2015-3-24.
[2]吴德群.“一带一路”潜力巨大充满机遇[N].深圳特区报,2015-3-23.
[3]吴德群.深圳电子信息产业领跑全国[N].深圳特区报,2013-4-11.
[4]福田区加快实现公共服务职能社会化[EB/OL].深圳政府在线,2013-3-14.
[5]陆云红.绿色经济指数深圳再居榜首[N].深圳商报,2014-12-21.
[6]中国香港生活小常识:个人所得税制度[EB/OL].新华网,2014-11-13.
作者:邹剑雄 许利民 单位:深圳市保税区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