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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秦汉至明清,历经海水冲刷与历史变迁,江苏沿海地区从北向南的连云港、盐城和南通境内形成了二十多个盐业城镇,造就了独具海盐文化特色的沿海城镇格局,两淮盐税更成为古代国家的重要财税收入,盐政专卖制也成为我国古代社会经济繁荣与凋敝的重要因素之一。
关键词:两淮盐业;盐业城镇;财税;盐政管理
两淮盐业生产始见于《史记货殖列传》,载“彭城以东、东海、吴、广陵,此东楚地也,……夫吴王阖闾、春申、濞三人招致天下喜游子弟,东有海盐之饶……,”说明两淮盐业起源于春秋战国及秦汉时期。隋唐时期两淮盐业得到了极大发展,宋元时期得到了进一步振兴,明清时期则达到了鼎盛。江苏两淮盐业地区是中国历史上海盐生产最发达的地区,是中国海盐生产中心,两淮盐业发展对我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煮海为盐造就了独具“海盐文化”特色的沿海城镇格局
江苏沿海滩涂地区的盐业开发,最终促成了盐业城镇的形成与发展。自秦汉至明清,历经海水冲刷与历史变迁,从北向南与古盐业有关的城镇主要有赣榆、海州、北沙、庙湾、新兴、伍佑、刘庄、白驹、草堰、丁溪、西溪、安丰、梁垛、富安等[1]。以盐阜平原为例,它地处江苏沿海中部,成陆时间可追溯到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先秦时期,盐阜先民属于东部“淮夷”族,与中原地区的华夏族进行过多次战争后逐步融入了华夏族。春秋战国时,盐阜平原沿海滩涂出现了散落的“煮海为盐”的亭灶芦舍,后来这些亭灶芦舍集中地就渐渐形成了村镇。“地处东沙冈的施庄、草堰、上冈等地发现了秦汉时的墓葬,说明东沙冈秦汉时城镇聚落已达一定规模”[2]。公元前119年(汉武帝元狩四年)政府设置“盐渎”县,其故址曾出土“射阳丞印”和“贵其亭术”封泥[3]。“盐渎”即盐河之意,正因为西汉时淮南一带盐业比较兴盛,为方便起见就开凿了运盐之河。东晋义熙年间“因环城皆盐场”而改“盐渎”为盐城。据地方志载,西汉时盐渎县已经达到五千户三万人口,沿海滩涂遍布盐场,灶民聚集。在盐渎县内,头墩、二墩、三羊墩直到草堰等地发现许多秦汉砖瓦窑遗址和汉墓群,充分说明秦汉时这一带的海盐生产和城镇发展状况[4]。唐宋时期,沿海盐业城镇体系基本已经形成,奠定了“监、场、灶”三级城镇格局。“监”的所在地便渐渐形成规模较大的盐业城市,而“场”的中心就逐步演变为盐业城镇,“灶”便形成盐业村落。两宋时期,两淮地区沿海盐场设有盐城监、利丰监、海陵监。北宋时期,盐城监共管辖九个盐场,即五祐、紫庄、南八游、北八游、丁溪、竹子、新兴、七惠、四海等;南宋时期,盐城监管辖新兴和伍佑两个场[5]。盐城监所在地盐城,唐宋两朝人口最多时已达六万。由此可见,海盐产业的开发促进了盐城的繁荣,唐代盐城被称为“剧邑”,元朝时淮南盐场的盐城更加繁荣。明朝时,作为老盐场的盐城成为盐场课司驻地,不仅直接从事盐业生产,还成为盐业管理衙门,逐渐发展成为淮南重镇。砖城长达七里一百三十四步,高达二丈三尺,宽达一丈二尺,整个城池如瓢一般漂浮海上,“瓢城”由此得名。城市中街巷交错,市井繁荣,人口熙攘,俨然一座“淮之大县”[6]。到了清朝,“淮南因海事东迁,卤气渐淡”(《清史稿•食货志》),一些历史较久的场灶盐业生产日渐萧条,商业、手工业等经济活动逐步活跃,盐场逐步发展成为多功能集镇。清雍正九年(1731)庙湾场设置阜宁县城,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东台场设置东台县城。
二、两淮盐税成为古代国家的重要财税收入
自中唐以后我国就有“天下之赋,盐利之半”的说法,盐税仅次于田赋。元代盐税甚至达到全国财政收入的50-80%,清代淮盐的税利收入曾占全国税利收入的二分之一,所以古有“煮海之利,重于东南,两淮为最”之说。据《尚书禹贡》记载,青州把盐当作贡品。周代把贡税改为课税。秦汉时盐税则成为国家重要的财税来源。《史记》载:“吴王刘濞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东海煮海水为盐。”刘濞开邗沟从扬州通海陵仓和如皋溪,成为淮南盐运制的开始。为了解决因战争等原因带来的财政困难和增加国家的财税收入,汉武帝时期实行盐铁官营,食盐产销由政府垄断。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西汉政府在盐城设置“盐渎”县,招募百姓煮海为盐,制盐业便成为一个正式职业。官府还统一购销亭户(盐民)所产之盐,由产区或设在中转地的盐铁机构专门负责海盐的大规模转运和分配。两淮盐业在隋唐时期得到了极大发展。唐代宗时,刘晏任盐铁使和两淮转运使,将唐初食盐无税制改为有税制,实行民产官收和盐商运销的政策,盐税收入成为朝廷主要财税来源。唐宝应年间,刘晏设海陵监(今扬州)、楚州监(今盐城),在涟水设海口场,是为盐业生产和收购的专门管理机构。当时全国税利1200万缗,盐税占了二分之一以上,其中两淮地区盐税利占全国盐税利的百分之12%,顺宗时两淮盐税利占全国盐税利比例升至百分之三十二[7]。《新唐书》载:“天下之赋,盐利房中,宫闱服饰,军饷、百官俸禄仰给焉。”宋代两淮、两浙地区所产之盐称为东南盐,所谓“东南盐利视为天下为最厚”。《宋史•食货志》记载:淮南有楚州盐城监,年产盐41.7万余但,占两淮地区总产盐量的四分之一多。1194年(南宋绍熙年间),黄河夺淮入海带来大量泥沙,两淮地区不断出现新的淤滩。元代两淮共有29个盐场,产盐最高年份(即天历二年,1329年)年产盐950075引(每引400斤)。但是,宋元时期统治者对盐民的税课和压榨相当严重,盐法紊乱,最终引发了元朝末年白驹场盐民张士诚起义。明清两朝是两淮盐业发展的鼎盛时期。明朝时,两淮盐运司共领30个盐场。淮北盐场出现了滩晒,这种先进的生产方式更促进了淮盐生产的迅速发展。淮盐销往苏、皖、赣、湘、鄂数省,占全国租庸之半,关系国家大计。清廷从顺治初年就采取各种措施恢复盐业,因此每年盐课收入在不断增加,顺治元年(1644年)全国盐课岁入158,973两,乾隆十八年(1753年)增至7,014,941两。盐课收入在朝廷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而两淮盐区岁征银额约占全国岁征银额的半数以上。乾隆时期,淮盐生产和运销进入了黄金时代,出现了一批富可敌国的大盐商,也造就了空前繁荣的古扬州城[8]。
三、盐政管理促成了古代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凋敝
历代盐政管理的核心是确保盐的财政专卖制,它主要涉及盐业的产购销和税收等各个方面,基本都被盐务官僚和世袭盐商掌控。关于税收管理参见上述内容,这里重点探讨生产与购销环节。在生产环节,为了防止盐产过度和灶民私自煮盐,历朝历代都对盐业生产严加管理。唐宋元明四朝,盐民煮盐用的是盘铁,由官府铸造,所有权属于场司。盘铁极其庞大而厚重,由若干块组成,数量按照盐产设定,平时由众多灶户各执一角保管,使用时由各灶户拼凑团煎。各盘铁数量不得随意增减。宋代为了扩大盐产,灶民可以自制煎盐工具“钁”,明代改称“丿”。“丿”由运司铸造,每灶户领取一口。由宋至清,盘丿管理和火伏管理互相结合。火伏法自宋代开始,每灶盘铁煮盐一昼夜(24小时)为一伏火,产盐量有定额。北宋时一伏火成盐约15-25石(每石50斤)。明代灶户自子时至亥时为一伏火,成盐600余斤。火伏法一直沿用至清末,官府以此监督盐业生产。在购销环节,自春秋时期管仲实行“官山海”以来,食盐业基本是“官营专卖”,其目的是防止利润流失和私盐出现,但是特权阶层和盐商们为了扩大私利必然进行破坏。关于盐业“官营专卖”制,唐宋元明清历经变革。唐代大理财家刘晏的榷盐政策和就场专卖制被认为是历代典范,也标志着盐政管理制度的成熟[9]所谓榷盐政策,即国家控制了食盐生产和批发环节,由盐场的盐官监督盐民自行产盐并负责全部收购,就地批发给盐商,盐价中包含盐税,盐商购买后自由运往各地销售,很难投机倒把。刘晏被贬谪后,榷盐法逐渐被废弛,盐价飞涨。安史之乱后唐朝社会经济由盛而衰,到唐末五代时,各藩镇横征暴敛,盐业生产日渐凋敝[8]。宋代盐法混乱,从盐钞法到“换钞”法,都是政府明目张胆对盐商灶民的巧取豪夺。元朝承袭宋代盐法,在两淮推行立仓纲运法和“引票”法,结果形成元代后期官商竞买,私盐一度充斥市场,盐民产出的盐卖不出去,生活日益困苦。明初实行“开中法”,即盐商将粮食(或马匹等)运送到边远地区,换取政府的盐引,再到盐场支取食盐,明政府通过牢牢掌握盐业资源和专卖权获取巨额暴利。随着寻租及投机行为的日趋加重和盐商集团的分化,万历四十五年,两淮盐区开始推行纲运法,纲运商人独占经营权及相应的转让权、继承权,盐运领域开始操纵在大商人手中。清代两淮盐业经历了纲运制、票盐制到循环转运制三个阶段,这些购销制度最终导致私盐泛滥,食盐运销体制走向崩溃,至道光年间,淮盐从鼎盛时期逐渐跌落下来[10]。清朝末年,近代著名实业家张謇成立了通海垦牧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了废灶兴垦的历史。
作者:查爱 单位: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