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市场经济对公共精神的启蒙范文

市场经济对公共精神的启蒙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市场经济对公共精神的启蒙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市场经济对公共精神的启蒙

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变革会对人的思想观念带来巨大的变化。但这一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瞬间完成的,而是有其具体的特点和规律,并与经济变革所带来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经济变革首先影响的是人的行为,影响了人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人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则影响了人的思想观念的变化。正如哈耶克所说:“伦理和公共精神并非人类设计的记过,而是人类行动的结果。”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已经经过了二十多个年头,而与之配套的公民精神却并未成熟,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公民公共精神的发育迟缓,而在公共精神的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所特有的一些属性对其有着或好或坏的影响。

一、市场经济改革对公共精神的启蒙

现代公民精神的形成,是与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之所以为公共精神的产生奠定了重要基础,其主要表现在于市场经济衍生出的自由、平等、契约、法制精神对公共精神发生发展有着重要的启蒙作用。

(一)自主经营、自主工作对自由、平等精神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最大特征在于资源配置的自由性,市场主体可以运用自己的自决权,在把握价值规律的同事,结合市场需要、自身实力等各方面,进而决定自身的生产、交易、投资、经营等经济活动。它摆脱了原有计划经济的限制,在遵循法律的基础上远离了严格的政府控制,进而参与到平等的时常竞争中去。这种生产经营的自主性和自由性,使得市场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更使得自由精神得以产生。以19世纪的美国的西部拓荒运动为例,富有活力的市场再加上辽阔的土地,它们共同促成了人的自由解放,从此依附性劳动再也没有了市场,自主工作和自定权威成为了社会的主流。特别是1821年美国的众多法院宣布拒绝强制执行违背一个成年人意愿的合同,这一判决彻底消灭了依附性劳动的法律基础。“如果奴仆可以轻易地离开,那么谁又是主人?”自主工作,成了这一时期美国人最明显的劳动形式。社会的变化永远不会只停留在经济层面,随着自主工作的确立,自定权威也逐渐发展起来。例如在1822年,一名美国医生发表了《新健康指南》,矛头直指自诩为医术权威的医学贵族们,打破了医疗业的垄断,使每个美国人都能自己指导自己的健康。通过美国的例子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在使得市场主体可以自由选择的同时,也使得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正如正如英国经济学家兼伦理学家亚当•斯密分析的那样“:以商业、大工业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打破了传统的纵向的人身依附、隶属和支配关系,确立了国民的独立人格和个人自由,市场具有趋向自由的内在力量,商业的发达即意味着自由。”与自由精神相对应,市场的运行也培养起了平等精神。市场经济不仅培养了自由观念,也促成了人格平等、地位平等和机会均等。无论是曾经的贵族、地主,还是之后的雇主、企业家,虽然各自在市场竞争中的起点不同,但毕竟所有人都被裹挟进市场的洪流,且在这洪流中没有任何特权,只能依照市场特有的规律办事。在激烈的竞争下,原先等级特权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失去了受特权的保护的永远世袭,“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家富不过三代”,市场经济不仅在现实运行中打破了人身依附,更在人的意识中积蓄了打碎特权思维的力量。因此,市场经济中的平等竞争精神在生产生活中不断衍化,进一步启发和带动了人们对政治、法律等权利和义务平等的追求,排除了等级、身份、特权对人们的禁锢。

(二)合同、契约在市场中的广泛运用对法制、契约精神的发展在市场的平等竞争带给人们以自由、平等精神的同时,在市场运行中广泛使用的合同、契约同样给人们带来了法制精神和契约精神。虽然历史上自巴比伦十二铜表法之后便出现了真正的法律,中国在战国时代也出现了以律法为思想出发点的法家,但这些还远远只是法制精神的萌芽,它还缺乏使其生根发芽的土壤。在市场经济之前,法律仅仅是为人治提供了一种手段,它只是统治者手里一个随心所欲工具,法律本身没有权威,其权威只来源于统治者。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生活中对合同、契约的不断运用和遵守,并通过自由、平等精神的推动,使得法律的权威不断上升,并最终在整个社会中真正形成“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精神传统。由此,通过经济生活中不断运用的合同、契约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法律才真正通过自身的力量成为了社会的权威,法制精神的萌芽才能通过市场这片土壤从而生根发芽。与法制精神相同,契约精神也逐渐融入了民众对于政府的认识和态度中。与臣民眼中的“父母官”不同,公民眼中的政府不再是一个履行统治的阶层,而是人民通过出让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以组成的以服务人民为目的的组织,也就是由主权在“官”转向了主权在“民”。而这一转化,正是在经济运行中的种种契约增加了人们对主权在民的认识,而契约这一在经济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工具也变成了主权在民的经典表述。

二、市场经济改革对公共精神的消弭作用

市场经济为公共精神的发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往往会让人产生一种观念,即公民精神特别是公共精神是否会因为市场经济的作用从自然地成熟发展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不仅不会,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对公共精神产生消弭作用,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私利而非公利——市场主体的目标对公共精神的消弭公共精神的发生发展,首先需要人们意识到公共领域的各项事务对所有人的重要作用,即公利与每位公民的关系,而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行为出发点却往往是私利。如果社会发展仅仅以市场原则进行,社会不仅不会形成公共精神,还会对公共精神造成损害。由于个体在市场经济中对于利润的不断追求,也使得个体在公共事业中更专注于私利。当公利被破坏需要人为进行修补时,人们只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政府。而对个人来说,一切与公利有关的公共事业只要交给这个人就好,个人则不需要参与其中,因为这不会带来任何个人私利。殊不知这仅仅是依照市场原则建立起来的乌托邦,因为除政府外,公民自身对亲身实践公共事业的意愿和能力都在降低,在加上对私利的疯狂追逐,个人让政府担当了越来越多的公共职能,出让了越来越多的公共权力,个人与国家相比越发显得渺小。随着公民在公共领域中的真正参与越来越少,公民之间越发成为一团散沙,公共精神也就开始逐渐消亡,而这也就为那些具有野心并且言辞华丽的专制统治者提供了基础。就像梁启超在《新民说》里所说:“夫聚群盲而不能成一离娄,聚群聋不能成一师旷,聚群怯不能成一乌获,故无一私人而无私有之德性,则群此百千万亿之私人,而必不能成公有之德性。”

(二)效益而非公正——市场的经营方式对公共精神的消弭除了公利和私利之间的问题,市场对公共精神消弭还出现了更深的层次,那就是注重效益而非公平公正。所谓重视效益,即为重视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虽然在市场中这种观念是非常正确和非常重要的,但当其演化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公共精神方面时,则带来了不小的波动和损害。与市场相比,公共领域的建设更注重社会的公平公正和协调发展,公共精神也需要人们有这样的思想观念。可如果过分注重效益、注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重,则会或多或少地破坏公平公正原则,因为利益分配在私立上可以以效益为原则,但在公共领域中效益只能作为借鉴而非原则。如果以效益为原则,公共精神就会发生畸变,其对公民社会的协调整合能力就会下降。美国的中产阶级在经济大萧条时代就开始极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并不断疏离和排斥下层阶级,在公共政策上倾向于禁锢下层阶级的社会地位,限制其公共资源的使用。而支持中产这些行为的一个思想原因就在于社会普遍认为将公共资源投入到下层阶级中不会产生相应的社会回报。而这种思想在那个时期也造成了对弱势群体的种种不公。

三、明晰市场经济改革的影响对公民教育的启示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市场经济对公共精神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但不能决定公共精神的成熟发展。因此,我们由此得出以下两点启示意义。

(一)明晰市场作用,塑造公共精神在谈论市场经济与民主社会的关系时,一直都认为市场经济会推进民主的发生发展,但市场的正向作用往往被夸大了。市场经济对于民主社会最大的贡献,就是塑造了独立人格和自由、平等精神。但公民具有独立人格并不意味着就会形成完善的民主社会,它并不会自发引导人们参与社会公共治理。市场经济是原动力,但民主社会的车轮驶向何处、顺利与否却并不能单单由市场决定。因此,在塑造公共精神时,并不能完全放任其自发形成或是依照市场原则塑造公共精神,而是发掘市场的正反两方面作用,使其适应培养公共精神的需要。因此,明晰市场作用,塑造公共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注重公共事务实践,实施公民教育培养公共精神如果要培养公共精神,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公共精神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与社会实践不断紧密相连的,并在这一过程中与其他思想交流、碰撞不断成熟。因此,要培养公共精神,公民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而在公民教育中,公民实践又是最重要的。对此美国二十世纪的教育家杜威曾有一段至理名言:“物质的东西可以在空间搬动,可以转运。信仰和抱负却不能再物质上取出或插入。那么它们怎样沟通呢?……一般地说,问题的回答就是:依靠环境的作用,引起某些反应。”因此,自治精神的培养除了要重视公民教育,还应在社会中营造适于自治精神发展的环境。现今实行的基层自治,特别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制度,就为公共精神的塑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在此之后,如何进一步发挥公民在其中的作用,如何协调公共事业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进而协调它们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就成了最为重要的问题。

作者:李伯远 单位: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