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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本矛盾的市场经济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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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本矛盾的市场经济论文

从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来看,1978年到1992年是市场经济在中国选择和确立的时期。这一时期邓小平在三个关键性环节上促成了对市场经济的选择:一是强调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消灭商品和货币,并以计划方式来发展经济,而邓小平提出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这既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同时又为人们选择有别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定的发展方式提供了前提。如果本来意义的社会主义应该采取计划经济的话,那么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可以采取与之不同的经济体制。二是强调市场经济是发展经济的手段和方法。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向外国朋友表明:“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把这当作方法,不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不会重新回到资本主义。”⑧1987年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强调:“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⑨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次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⑩既然市场经济是发展经济的手段和方法,社会主义当然也可以选择市场经济来发展。三是强调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11985年邓小平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121991年邓小平在视察上海时又特别强调:“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13邓小平这些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对当时舍弃计划经济选择市场经济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邓小平以他巨大的理论勇气和高超的领导艺术在三个关键性环节上引导中国改革走上了市场经济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受到非常强烈的冲击,经济增长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开始逐步形成,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总体上看“1978年-1997年,中国GDP年均增长9.8%,这一速度不仅高于改革开放以前1952年-1978年GDP年均6.1%的增长速度,而且也高于同期世界上多数其他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14经济的快速增长清晰地表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市场化程度的逐步加深,中国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同时也带来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1997年的2090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8.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16.0元增加到5160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6.2%。”市场经济在中国带来的这一变化,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得以彰显,因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以生产力为起点,当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时,原来的生产关系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迫使生产关系作出相应的改变,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正如马克思所言:“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3)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因此,改变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从调整所有制结构入手。我国确立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而只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出发。中国共产党人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具体实际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最终选择了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有效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多元化的混合经济而不是一元化的经济,与此相适应也必然要求所有制形式呈现出多元化而非单一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共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发展市场经济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就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角度来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抑制市场经济弊端的物质基础。由于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因此,要使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就必须使市场在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而要使宏观调控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因为,公有制经济是宏观调控的坚强后盾。可见,即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要求政府必须掌握一定的经济实力、保持一定数量的国有经济,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克服市场失效、纠正市场偏差。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才能体现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征,正如所说的那样:“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就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角度来看,各种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其一,在市场经济中,交换应是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生产要素的让渡与转移,没有多元的产权主体,就不能形成真正的交换,也就不能形成真正的市场。其二,市场经济对市场主体有着独特的要求:独立的经济实体,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动力,机制灵活、决策适时、应变能力强。因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形成市场经济的,适应上述要求的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总而言之,“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努力增强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又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

为此,中国共产党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由最初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要补充调整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最初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一项长期方针,调整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再到强调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22因此,不断完善和发展这项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败。”23如果从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算起,到2000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正式运行不到十年,就使中国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伴随的新的经济组织和利益群体。”“1992年私营企业的户数和私营企业主人数是13.96万户和30.0万人,到了2000年私营企业的户数和私营企业主人数是176.18万户和395.3万人。”带来这一重大变化的是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优胜劣汰这种机制的作用下,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客观地说,这种局面已经超出了仅仅把市场经济当作一种发展社会主义手段来认识的解释范围。它使执政党陷入了两难的选择:如果恪守社会主义原创理论,就需遏制民营企业发展势头,弱化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比重,其实质是限制市场机制的作用;如果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实践,就需承认市场经济对社会经济关系调整的合理性,从政治层面认同新崛起的发展生产力的社会群体,把其中的先进分子纳入执政党的队伍,其实质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到底。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的历程中摸索出来的最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源配置方式,当然不可能因社会阶层的变化而放弃市场经济,使得以市场经济为中心的改革中途转向。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是从否定市场经济出发来化解这种两难的选择,而是通过调整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中共十六大把党的性质由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调整为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把党的宗旨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拓展为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形式上看,中国共产党对党的性质和党的宗旨的新表述,回答了当代条件下社会主义执政党的建设问题;但从深层次上来看,执政党作为上层建筑的主导力量,这一新的表述显然是对经济基础出现重大变化后的反映。就此而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是坚持市场经济的结果。为此,中共十六大在全面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对民营企业家等新兴社会阶层的地位做出了新的判断: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并进一步强调:“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27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以及由它所决定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关系,又共同决定着产品的分配形式。市场经济的确立,带来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和社会阶层的变化,必然要求社会产品的分配方式做出相应的改变。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领域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所以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一方面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现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另一方面“实行按劳分配,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28市场经济的两大运行机制自由竞争、优胜劣汰,首先要求劳动者能够自由运用自身的劳动能力参与经济活动,还要求市场能够根据劳动者能力及其贡献进行成果分配。而按劳分配意味着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具有以劳动为尺度的经济平等关系,它的真正实现要求两个前提条件的存在:一是每一个劳动者都拥有自身的劳动权并且拥有对劳动岗位的选择权;二是社会的分配建立在以劳动为尺度的社会平等基础之上。显然,市场经济所提供的正是这样的经济环境,自由竞争允许拥有自身劳动权的劳动者对劳动岗位进行选择;优胜劣汰保证社会分配体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及其对经济的贡献。就此而言,市场经济需要按劳分配,按劳分配也需要市场经济,双方是自然一致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所以还要坚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主要是因为完善和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对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充分调动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就必须依据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中的贡献取得报酬,不然,要素所有者宁可闲置其要素,也不会让他人无偿使用。市场经济的基本功能就是对具有稀缺性的资源进行有效配置,而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的关键在于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即生产要素能够依据各自的贡献取得报酬。由此看来,按生产要素分配强化了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功能。总之,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之所以能够很好的解决我国当前分配领域的众多问题,不仅是因为这一制度适应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更重要的是这一分配制度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正如所言:“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不能再搞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根本的还是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如果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仅仅局限在生产力或生产关系方面,那么我们不仅没有完全理解市场经济,更不可能敏锐地抓住当前社会的基本矛盾。的确,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各种资源参与经济发展,促使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体现出生产力性质;而“优胜劣汰”机制,带来了社会阶层的迅速变化,要求生产关系做出相应调整,具有生产关系特征。但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两大运行机制,双方联系紧密,互为因果;不仅“自由竞争”导致“优胜劣汰”,而且“优胜劣汰”促进“自由竞争”,既不能放弃“自由竞争”也不能取消“优胜劣汰”。为了保证“自由竞争”之“自由”的实现,就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每个人所拥有的基本权利,规范人们参与竞争的基本规则,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上层建筑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得能够运用民主政治原则,制定合理的法制体系,使“自由竞争”有序运行。为了缩小“优胜劣汰”之“优劣”的差别,首先,必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竞争中失败者的基本生存条件,缓解社会因贫富差距所导致的社会冲突。其次,必须建立公平的教育体系,通过提供越来越多的受教育机会,使人们获得发展自身能力的条件,以此缩小能力水平方面的差距,从源头上影响或改变优胜劣汰”之“优劣”的过分悬殊。市场经济的原创形态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完成的,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资本主义逐步确立了民主政治体系、法制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教育体系基本上适应了国内市场经济的实践要求。然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由竞争”并没有真正实现竞争中的“自由”,“优胜劣汰”所造成的两极分化趋势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实现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超越,必须运用上层建筑的主导力量对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四大体系进行改造和创新,以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协商民主建设。注重协商民主,不是取消票决民主。我们不否认西方的选举民主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我们要在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性。”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不仅赋予每一个个体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更使得每一个社会群体的意愿都能通过协商得以彰显,过程是人民的公平广泛参与、结果是不同群体利益的共同体现。建立在这一民主制度之上的法律及相关上层建筑,将既保证自由竞争的实现,又能彰显每一个经济主体的权益。

在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增加道德约束内容。法制是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道德是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对市场主体的行为不仅要依靠法制来规范,还要依靠道德来约束。法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依托,没有健全的法制体系,市场经济就不能有序运行。道德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思想行为规范,没有道德、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正如所言:“为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好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也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在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应该说市场经济也存在公平正义,但必须明白这种公平正义是经济上的公平正义: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并根据每个人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来分配经济成果。经济上的公平正义解决的是个人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公平,彰显的是经济成果分配的正义,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和经济发展的效率。社会的公平正义解决的是人们多方面需求的平等问题,是更广泛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两大运行机制,依靠维护经济的公平正义,带来了经济的高效率,促进了生产力快速发展,却无法完全保证每一个人生存和发展权利都能得到有效维护。因为,“每个人的自由竞争”无视人们在先天禀赋和后天际遇方面的差别,让不同等的人遵循同一规则,其结果肯定是不平等。正如马克思所言:“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

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不仅要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利,还要保障每个人的发展权利,把“每个人的自由竞争”转变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竞争需要同一衡量尺度,发展却是因人而异,所有个体都能得到充分的培养和发展。这就要求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后进地区、弱势群体加大扶植力度,不仅保障其基本生存权利,而且为其发展创造条件。换而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依靠市场经济两大运行机制进行资源配置,还要依靠政府的有效调控,实现市场和政府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有机统一,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创造条件。在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提升教育公平的地位。教育是一种基础性产业,“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通过教育公平提升每个劳动者的能力,以缩小劳动者个人能力的差别,从源头上扼制优劣的过分拉大,以保证社会贫富差距不至于过分悬殊。这样就不难理解,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一重要论断。当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完备的教育体系,社会成员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劳动能力更为接近,但两级分化程度却有增无减,这表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可能实现竞争机制的扬长避短,其原因在于在私有制条件下市场经济至少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生产效益单项流入生产资料所有者手中,必然拉大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二是雇佣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各自不同的劳动条件,又使他们不可能平等地投入竞争。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公平教育体系的建设,能够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因为“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级分化。”

比较起来,在中国的改革历史进程中,邓小平时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选择市场经济的问题,以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执政时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应对民营企业家迅速崛起这一客观事实,若要坚持市场经济,就必须调整生产关系承认其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地位;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抑制运用市场方式发展生产力所导致的贫富分化现象日趋严重的问题。邓小平曾强调市场经济的“手段”意义,但并没有关上理解市场经济其它意义的大门,只是在不同阶段市场经济的不同特性或要求被提到不同重要的位置。正如郑永年所认为的那样:“中国把改革分成不同的阶段,在每一阶段,各方面的改革优先次序不同。”中国未来改革方向的重点应转移至上层建筑领域,使社会主义政治权力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有所作为,调整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创新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使之既适应经济基础、保证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又使之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方向发展。中共十八大把政治体制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建构出自身的完整框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当代中国的历史演进,不仅主导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生产关系的生成,还影响着上层建筑的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经济运动是最强有力的、最本原的、最有决定性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正在沿着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一客观走势向前运动,这一过程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性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规律性。

作者:林志友孙炳炎单位: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