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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根本宗旨是以快捷的手续和低廉的价格将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资料及时准确地供应到农民手中,基本要素是时限、品种、数量、质量和与其配套的耕作栽培技术,发展目标是建立由农资配送中心、直销店、自由连锁店、加盟店4级梯形结构构成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完善农资直销、连锁营销和统一配送机制,满足农业生产对各类农资品种、数量、质量的需要。故应根据农业生产所具有的自然生产与社会生产的双重性、山区与平原的地域性、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多样性等特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转换机制,建立以连锁经营、龙头带动、股份合作、专业协会、企业直销和技术推广为主要形式的主体模式。
在农资经营中,加强农资市场的开发和管理,形成以农资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体的主渠道经营体系,可对粮食安全、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但也存在购进渠道混乱、产品价格管理难度大、坑农害农不法行为时有发生等实际问题。一个农资经营单位的产品来源较多,同品种不同产地、同品种不同名称的现象比较普遍。在经营过程中,个别商家为谋取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对一些紧俏品种竞相抬价,又对充裕品种相互压价出售,导致同一品种在不同单位的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给农资市场的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受利益驱动,每年都有一些经营业户无视法律,置农民的利益而不顾,售假贩假,坑害百姓,需要对农资购销渠道进行理顺,严格把关。
农业生产资料与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开展县域农资连锁经营,按农业区域建立农资物流中心和连锁店,形成规模化营销网络和便捷营销机制,对于提高农资市场经营效率,加快农资流通,理清农资物流渠道,规范农资销售服务,控制农资产品质量,方便农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县域农资连锁经营的核心工作要以网络经营和直营与加盟等方式为手段,以方便农民群众为目标,以农资打假扶优为保障,实施“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全面铺开”三步走战略,逐步建立起与农业发展相适应,体制合理,功能完备的新型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
2.县域农资连锁经营的目标任务
2.1明确连锁经营网点条件
连锁店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资格,负责人须是营业执照注册人,并有3年以上农资经营服务经验和素质,熟悉业务和当地情况,诚实守信;有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经营的固定营业场所和仓储设施,环境整洁,购销两便;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市场占有率高,辐射力带动和销售能力强;拥有一定资金实力,债务少,并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结算,不拖欠;在以往经营中,出现技术责任事故少。加盟分店的经营人员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店长须经过专业培训,懂得各类农资和农学技术,会搞经济核算,并持有上岗证;店员须熟悉农资产品的使用和储藏知识,会做销售台帐和经营档案。连锁店和加盟分店的设置要求在同一集镇和行政村只设1家连锁店或分店,并确保1家连锁店有200hm2的作物种植面积,1家分店有50hm2的作物种植面积,同一线路上的连锁店须设在不同乡镇区域,分店间隔2~3个自然屯[1].
2.2建立农资连锁经营网络
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全面铺开”三步走战略,第一步,以县农技推广中心和县供销总社为龙头,以各乡镇农技推广站和供销分社为骨干,制定优惠措施,采取“直营”、“加盟”等形式,有选择地吸纳村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业户加盟连锁网络,按照农业区域布局,分片开展农资连锁经营试点。第二步,以分布在各农业区域内的乡镇农技推广站和供销分店为主,搭建区域性农资连锁经营主体框架,发展网络成员,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络规模扩大到全县各个乡镇和行政村,销售服务面遍布全县各乡镇、村屯和农户,形成系统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经营网络辐射各农业区域内的主要农产品基地。第三步,由乡镇向村社延伸,更加广泛地吸纳基层组织和社会成员,发展网络成员,形成能够触及到各乡镇村屯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在全县范围内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架构[2].
2.3规范农资经营管理
在农资连锁经营上,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五统一经营模式。统一标识是在各网络成员的门面装潢、营业场所设置上统一悬挂标准化招牌,并标注连锁序列编号;统一配送是以县农技推广中心和县供销总社为配送中心,统一办理连锁经营的各种相关手续,并对送货车辆统一标注“放心农资”字样与化学危险品安全标识,采取定时与突击配送相结合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把各类农资品种及时送到各连锁网点[3];统一质量是指配送中心在货源采购中,须严格进货渠道,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入库,确保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统一标准要求县农技推广中心须针对全县各地各区域的各类大宗粮经作物在品种选择、科学施肥、防治病虫草鼠害、安全施药等方面提供足够的技术辅导资料,定期向广大农资经营者和农户传授农资科技知识与法律法规,确保技术服务到户;统一监管是在农资连锁经营中,以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主体,成立县农资连锁经营监督检查小组,对加盟连锁网络成员及其各经营环节进行监管,严格把握各连锁成员的经营动态。
2.4建立连锁经营约束机制
在建章建制上,实行严格的分离式核算制、经营业务一体化管理、责任追究制和承诺服务制。各连锁店、分店与县配送中心分别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4-5].在农资采购供应和价格等经营业务上,各连锁店和分店由县配送中心统一指挥和调度。在出现技术和责任事故时,凡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物资,由配送中心承担责任;连锁店自行采购的物资,责任由其自负,并追究其是否属擅自违规采购进货的责任。农资连锁经营网络要在服务宗旨、服务内容、商品质量和经营作风等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制成匾牌,悬挂在各连锁店和分店的醒目位置,便于群众监督。
3.县域农资连锁经营的主要措施
3.1建立支持体系
成立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持下的农资连锁经营工作小组,落实责任,确定目标,搞好规划,并付诸实施。由县农技推广中心和县供销总社协作建立农资连锁经营的货源支持体系、信息管理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加强与国内外农资生产单位和科研部门合作,组织充足优廉的货源,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实现信息化管理,在货源调配、价格、服务、质量、财务等方面实行动态服务,保证连锁经营网络运行的畅通。
3.2加强行风建设
建立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行风责任监督制和对严重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事人的追究制,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接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纠风治理,标本兼治,规范主体经营行为、服务行为和办事行为,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约法三章,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经营管理面貌。
3.3建立社会诚信机制
在农资连锁经营中,配送中心、各大小连锁店、分店要与广大农民接触交流、和谐共处。实行诚信承诺,公示上墙,自觉践诺,提高连锁经营的透明度和信誉度[5].利用媒体和现身形式,宣传农资连锁经营规则和法律法规,使群众真正了解和支持农资连锁经营,主动献计献策。依法打击见利忘义、与民争利和坑农害农不法行为,形成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性诚信氛围和诚信环境。
3.4健全各项保障制度
建立农资连锁经营成效评议制度,定期进行民主评议排序,奖优罚劣,末位淘汰。健全农资连锁经营长效运行制度,把农资连锁经营工作纳入各级农业部门、农资监管部门和农技推广部门工作日程,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政策,加大扶持,推动农资连锁经营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