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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法制环境对于民企而言非常重要,有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有民企的良好发展,否则生存都难以保证,发展将无从谈起。一是要完善与民营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吉林省应着手制定并出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规章,系统地反映民企发展的相关问题,结束不同法律规章之间相互冲突矛盾的现象,从而有利于民企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得以顺利解决。二是加强法律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中央和吉林省出台的促进民企、鼓励民企发展的法律法规,要实行政府监督、政协监督、人民监督,以保证其认真落实和有效贯彻。坚持全面改革,抓住机遇,促进民营企业在公平、宽松的环境中成长和壮大,推进吉林省民营经济的新发展。
(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
民企的发展,需要有较好的社会服务体系。一要建立企业家交流平台、银企沟通平台等有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信息交流平台;二要在新一轮改革中努力实现政企彻底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三要杜绝个别地方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到位,对民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现象,避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的存在。民企的发展,需要有合理的产业结构和布局。在结构上,应在继续保持吉林省的三大支柱产业基础上,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在布局上,应注意调整平衡长吉两市与其他城市或地区的工业化程度,加大科技投入,调整产业布局,在更广阔的空间上实现吉林省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拓宽和畅通民企融资渠道,探索多种融资途径
吉林省应努力实现现有金融资源的整合,建立服务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平台,如股权融资、股权代办、私募市场、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权交易等。允许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进入融资平台,以银行、融资租赁等形式进行试点运行,获取经验,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奠定基础。政府部门应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有效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中精神,以最大限度地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作者:马海龙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校《行政与法》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