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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金民营经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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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金民营经济

一、目前社会对民间资金的偏见综述

根据中国金融网报道,目前中国民间资金的规模大约是9000亿元人民币(大约是11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GDP的6.5%。目前国有和民间的信贷总和增长率在19%左右。面对民间金融发展强势,决策部门担心如果民间金融的增长缺乏适当的监管,将会对银行体系构成威胁,并且会降低国家紧缩政策的效力。担心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民间信贷的发展降低了国家金融紧缩政策的效力

持这种观点者认为,民间信贷是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的家户部门和公司部门的资金直接借贷,它是处在国家政策之外的。近几年来,我国固定资产增长速度过快,为了放慢投资增长的步伐,政府曾出台了一套行政性紧缩政策,包括控制信贷扩张、出售土地的禁令和对投资项目进行合并。民间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意味着紧缩信贷并不能限制投资的快速增长。

(二)民间金融缺乏有效监管和规范运作会带来金融风险

持这种观点者认为,在缺乏有效监管和规范管理的条件下,如果民间金融再继续发展下去,民间金融市场可能意味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在上世纪80年代晚期和90年代初期,由民间金融风险问题导致的一些地方的社会和政治不稳定就是一个教训,因此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

(三)民间金融市场会扰乱银行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行

一方面,它削弱了国有股份制银行体系筹集资金的功能。民间金融市场和国有股份制银行部门争夺存款,使国有股份制银行体系受到攻击;另一方面,它降低了国有股份制银行信贷杠杆的引导作用,同时加重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于国家对民间资金的监管问题尚在试点当中,还没有形成一套监管体系,因此,民间资金的放贷率高出了国有股份制银行的2-4倍。据了解,温洲地区民间资金一年期贷款利率最低在20%,可想而知,一般的企业哪里承受得了。

(四)民间金融容易发生债务纠纷,易滋生社会安全风险,不利于社会安定

1.民间借贷手续简单、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规支持,具有盲目性、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容易引起借贷双方的纠纷;2.民间借贷金额小,涉及人员广泛,且多发生于社会基层,一旦发生纠纷,将对社会安定产生负面影响;3.民间借贷一旦发生欠债不还,部分通过暴力收回借款,借贷双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民间也因此出现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追债公司;4.有的民间贷款用于赌博、吸毒等严重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人们对民间资金的认识只看到了它的表面现象,没有从本质上看清民间资金的作用——引擎作用。笔者将着重阐述如何有效引导利用民间资金加快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问题。

二、有效引导和利用民间资金加快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有效引导民间资金促进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

1.完善商业银行支持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机制

(1)要进一步改革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在修改现行的商业银行《贷款准则》的基础上,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放宽办理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同时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特别是扩大支行一级的贷款权限。(2)改善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功能。首先,银行应制定一个符合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引导企业朝着“信用”方向发展;其次,银行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对一些资质好、信誉高的企业,可签发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但目前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创新方面还存在相互排斥行为,人为造成企业融资难问题。

2.发展、规范为区域民营经济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金融中介机构

地方性中小金融中介机构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它是利用民间资金促进企业发展的主渠道,应当重点发展。(1)要拓宽城市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城市中小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机构新、机制灵活的优势,将市场定位在中小企业。(2)提升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农村信用社大都分布在乡镇一级或地域较广的村级,它应该成为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资金供应链。(3)有条件地建立区域性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对经营较好、更适合商业化运作的农村信用社可通过吸收合并形式,吸收民间资本,将其改造为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着力解决农村经济融资难的问题。

3.建立健全为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风险投资体系

建立风险投资体系主要是解决民营科技型企业创业资金的来源问题。应从四个方面着手:(1)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资本构成体系。风险投资之所以能够比普通投资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方面更具效率,是因为风险投资在资本内部构成上的先进性。(2)大力发展区域性的风险投资基金。基金具有面额小、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化程度高的特点,风险基金的发展可以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资金支撑作用,是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3)积极发展地方性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一般是带有政策性的特定类型的创业投资公司,具有半官方性质,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对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4)建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体系是否具有通畅的退出通道是关系到风险投资资本能否实现价值回报与进一步良性发展至关重要的条件,也是影响风险投资对其投资者是否具有吸引力的重要因素。

4.拓宽区域中小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1)要大力发展以股票融资为主体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企业开辟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从而推进中小企业发展。(2)为中小企业开辟债券融资渠道。要进一步修改我国的《公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使之有利于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3)有条件地规范发展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在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下,股权流动与股份转让是股份制企业内在机制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有一个为股权流动和转让而设立的市场,这个市场就是场外交易市场。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将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进入标准、发行和交易制度,加强监管,为经营条件和经营状况差异较大的各类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二)有效引导民间资金,加快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

1.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一般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在经济和金融体系稳定的状况下,一个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体系有助于保护中小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在处理少数银行倒闭事件中,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安全网的功能可以得到有效发挥(邓迟,2006)。相对于银行交易,民间金融贷款期限灵活、手续简便,民间金融提供的多为信用贷款,一般不需要抵押物,也无须担保,风险防范多以亲朋好友获取的信息为保证。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由政府出资负责设立政策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公司,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实现民间金融的正规化与合法化。

2.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制度

在资金市场上,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民营企业很难从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那里得到贷款。虽然各地政府也纷纷成立担保公司,但因其规模小、资金有限,民营企业获得信用担保的条件较为严格,政府担保机构在民营企业融资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基于民营企业的资金紧张状态,民间担保公司出现了。他们相当于中间商,收取一定费用,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承担了贷款不能归还的风险,为民营企业融资搭桥铺路。这种民间担保公司是建立在互惠互利和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的,是自发产生的,是对市场需求的回应。

3.培育和建立区域民营企业征信制度

信用制度是保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征信制度的建立是金融机构降低风险和民间资本进入民间资本市场的重要制度保障。因此,应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1)健全企业投融资的信息制度,方便金融机构了解企业以及企业之间及时掌握各种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行业投资信息、地域投资信息等投资信息制度,同时充分发挥收集和传播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为资金持有者牵线搭桥,使民营企业得到更多的投资机会和资金来源。(2)培育条件创建征信体系。金融监管部门应根据上述要求,建立一个由中央银行牵头、由各金融机构参与、相关部门(如工商管理、税务、保险、资产管理等部门)配合组成的征信体系,建立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伙制企业、自然人在内的信用数据库,随时向客户提供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黑名单,以保证金融交易中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三)有效引导民间资金,加快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

1.产业政策支持

产业政策是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服务的。政府在制定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方面,应当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和民间资金进入的产业限制,逐步放开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金进入有不同程度限制的金融保险业、进出口贸易、通讯网络建设、邮政网点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医疗机构等行业,同时加紧清理和制定有关的政策或法规,确保民间资金有序地进入这些行业。政府在产权改革上还应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重组,对企业兼并、联合、收购所引起的土地转让、房屋不动产和水电等生产要素的过户费用,应予以政策扶持。此外,政府还应当引导民营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过渡,强化企业治理,使之健康发展。

2.财政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是实现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财政政策的支持可以通过财政拨款、投资补贴、加速折旧、减免税等措施加速发展薄弱产业,扶持新兴产业,补贴亏损产业,促进企业投资,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的目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合理化、产业组织合理化、产业发展合理化。财政政策的运用应公平合理、大企业和小企业一视同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样对待。在政策的运用上应遵循如下原则:财政拨款应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和开发;财政补贴应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对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税收优惠应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投资于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和先导产业。此外,在某些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投资领域,财政还可以对民营企业风险投资给予担保,以解决其融入民间资金的后顾之忧,同时又更好地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

3.金融政策支持

一方面,中央银行要大力支持地方性金融机构,为民营经济服务,在吸收民间资金和放贷方面应给予地方性金融机构一些特殊政策;另一方面,构建民营经济金融支持体系。一是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分行设置民营企业信贷管理部门,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计划,制定支持民营企业的信贷管理政策及措施;二是商业银行要不断探索、实施方便民营企业和城镇居民的担保、抵押、结算金融服务措施,比如贷款限时服务、业务公开和收费公开等;三是商业银行要实行金融创新,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大胆设想,可开展股票、国债、产业投资基金、保险和信托产品等创新业务;四是城市商业银行要转轨定向,以支持民营经济为主,并逐步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的份额;五是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的同时,加大对涉农民营企业的支持;六是县域农业发展银行适时转轨,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上,拿出一定的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