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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用农产品贸易规模、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及农产品贸易主要品种来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
(一)闽台农产品贸易规模扩大,联系日趋紧密2001年,闽台开始直接往来,极大地促进了闽台农产品贸易,闽台农产品贸易额得以快速增长,由2002年的0.356亿美元增至2013年的12.0亿美元,特别是2009年后贸易额呈现直线型增长[10]。福建农产品具有“五缘”、对台农业合作先行先试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品种、营销等方面的劣势,而台湾农产品具有农业技术、资金、销售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土地、劳动力资源等方面的劣势,这些优、劣势奠定了闽台农产品贸易持续扩大的基础。闽台农产品互补性明显:福建的资源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尤其是特色果蔬、茶叶、水海产品等在台湾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及价格优势;而台湾具有优良品质及口感的农产品在福建有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再加上,当今国际市场区域化合作加强、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众多不确定的国际化因素影响着闽台农产品贸易。这些都成为闽台农产品贸易规模扩大,贸易联系程度增强的催化剂。
(二)闽台农产品贸易在双方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如表1所示,2002-2012年,闽台农产品贸易在两岸农产品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至2012年已超过45%。无论是对台出口还是从台进口的农产品,福建所占比重均排在全国前列,其中福建对台农产品出口占祖国大陆对台农产品出口比重由2008年的19.55%迅速增至2009年的36.17%。闽台农产品贸易占福建农产品对外贸易进口、出口比重分别在2002年和2004年达到最低点1.30%和1.68%,但2009年对台出口在福建农产品出口中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达8.46%,而自台进口所占比重则较稳定。闽台农产品贸易比重变化反映了对方市场的重要性变动程度及双方市场的联系程度。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台湾市场对福建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性在提高,而福建市场也越来越被台湾农产品出口所关注,福建对台农产品贸易在大陆所处地位稳居前列。这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较大,与对方市场联系紧密。
(三)闽台农产品贸易主要品种福建从台湾进口的农产品主要为22章(其他无酒精饮料和白酒),19章(面包、糕点、饼干等),03章(冻鱼、盐腌或盐渍鱿鱼等水产品),04章(未列名食用动物产品),02章(其他冻猪肉)(表2)。福建出口到台湾的农产品主要是16章(水生无脊椎动物、制作或保藏的小虾和蟹),03章(未列名鲜鱼、盐腌或盐渍鱿鱼等水产品)(表3)。总体而言,台湾出口到福建的农产品加工程度较高,福建出口到台湾的农产品多以冷冻保藏水产品为主。这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总体在加大,但仍有侧重。就具体品种而言,联系程度较紧密的农产品集中在水海产品及制品、饮料制品,大部分章目中的农产品联系程度较弱,这也反映了闽台两地农业在生产技术、品种等方面的差异性。
二、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分析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两岸经贸交流活动的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产品贸易额也得到进一步扩大,其中之一即表现为闽台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长。然而,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是否影响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是否影响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它们之间的影响强度如何?其主要原因有哪些?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有助于进一步认识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
(一)变量数据及检验分别用Fx、Tx表示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额、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额。为分析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先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对它们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然后对二者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它们之间的影响强度。在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之前,分别对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的方法为ADF单位根检验。1.单位根检验。对Fx、Tx分别进行单位根检验。由于它们都存在一定的趋势,因此,单位根检验选择的是截距与趋势检验。应用EVIEWS6.0进行运算,得到检验结果(表4)。根据检验结果,在5%显著性水平上,Fx、Tx均为二阶单整。2.格兰杰因果检验。由于Fx、Tx同阶单整,因此,可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根据检验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是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的原因,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也是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的原因,即台湾和福建之间,存在台湾对福建的农产品出口推动福建农产品向台湾出口的关系。3.协整检验。协整检验主要用于分析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由于检验发现台湾农产品出口福建对福建农产品出口台湾具有影响关系,因此可以分析二者之间在长期发展中是否存在较为稳定的均衡关系,建立协整模型为。
(二)检验结果检验结果显示,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与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各项检验结果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从检验结果看,台湾对福建出口增长1%将会带来福建出口台湾农产品约6.0877%的增长幅度,具有很强的推动关系,福建对台湾出口增长1%将会推动台湾对福建出口约0.1510%的增长幅度,推动关系较弱,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存在不对等。
(三)原因分析之所以出现实证检验中的结果,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祖国大陆消费市场对台湾农产品的吸引力。市场利益永远是资金追逐的最大目标,近年来祖国大陆居民收入增长,物价上涨明显,且消费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祖国大陆居民恩格尔系数较高,居民收入主要用于食物消费。受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性别、年龄等综合因素影响,祖国大陆消费者已形成多层级、各种需求偏好的消费需求,对高品质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在增长。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居民受教育水平提高、周围生活生态环境恶化、舆论宣传、环境等因素影响,越来越多的高端消费者变得更加成熟和理性,对农产品消费逐步偏向品质和健康。台湾农产品高品质特征显著,符合祖国大陆高端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以台湾水果为例,台湾水果是台湾第二大农作物,占台湾农业的65%~70%[11],受气候、土壤、技术等条件影响,台湾水果具有品种多、品质高等特征。台湾水果在祖国大陆市场可细分为:(1)产地在台湾,销售地在祖国大陆。这种台湾水果是指原产台湾本岛,通过贸易方式直接进入销售地,其价格较高,如优质莲雾每公斤售价90~100元人民币。(2)产地在祖国大陆,销售地也在祖国大陆。这种主要是依托台湾技术和品种在祖国大陆进行生产的,相对于第一种台湾水果而言价格较为便宜。福建一方面依托两岸货运直航地理位置优势成为第一种台湾水果的集散地;另一方面,依托与台湾农业生产相似的自然条件,引进台湾水果品种及技术,结合福建农业生产要素,成为第二种台湾水果的生产地。总之,福建可作为台湾农产品的集散地和生产地与祖国大陆其他消费地区及国外市场结合起来,增强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2.台湾农作物品种优良且齐全。台湾具有丰富的作物品种及种质资源,丰富的岛屿和山区植物区系。以种子植物为例,有18科,3656种,其中仅兰科就有220种[12]。台湾地区的植物区系主体具有明显的亚热带性质。研究表明,台湾植物区系与祖国大陆关系最为密切,是东亚植物区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60年代以来,台湾从世界各地引进432类作物良种,同时还建立了一个农作物种源中心和7个无性系作物保存园,已收集保存水稻种源1000多个、大豆种源3000多个、果树种源2000多个、蔬菜种源14000多个、甘蔗种源1215个、食用菌菌株4427株,台湾农作物品种及种质资源不仅数量多,而且种类齐全[13]。因此,就闽台植物区系而言,福建无疑是台湾最为邻近的同一区域,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具有自然基础条件。3.管理措施的推动。20世纪90年代初期,台湾方面放宽两岸农业合作及交流限制,闽台农产品贸易得以快速发展。两岸“三通”,中国加入WTO,ECFA签署及后续执行措施出台,等等,促进台湾商人、企业带着资金、技术、育种办法、管理经验、市场营销方略、品牌建设方案等,到福建进行贸易及合作交流。以1997年国家批准福州、漳州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为标志,闽台农产品贸易内容、深度、广度得到拓展。2005年8月1日起,祖国大陆正式对原产于台湾的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2009年2月、5月,《福建检验检疫局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先后颁布;2011年起,ECFA项下18个税项的台湾农渔产品以零关税登陆,两岸农产品贸易进入新的发展期,福建为贯彻中央精神,率先设立台湾水果销售中心、水产集散中心。这些措施成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增强的助推器。
三、增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的建议
(一)制定市场对接保障措施2012年4月1日,两岸就经济合作等多项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加快ECFA后续协商、尽快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等一系列合作事项上达成共识,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加强提供了新平台。然而,在加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的进程中,与农产品贸易相关的市场保障措施并未完全细化,目前仍没有一整套系统措施,以致闽台农产品贸易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最终导致农产品进入对方市场不够顺利,这些都客观影响了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的进一步加强。因此,双方各部门应尽早出台系统、全面的保障措施,从而进一步推动闽台农产品贸易。
(二)扩大从台湾进口农作物优良品种通过资料分析可知,台湾农作物品种优良且齐全,福建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优良品种。直接引进台湾农作物优良品种,可以“加速度”促进福建农业良种业发展,为福建承接台湾转移的农业产业、改善农产品生产品质提供条件。而闽台农业资源整合后将产品返销到台湾市场,一方面可以增强两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另一方面可以使闽台消费者通过农产品贸易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三)落实相关贸易政策并制定可操作方法在闽台农产品贸易发展过程中,台湾方面基于种种考虑仍对祖国大陆的农产品进口采取各种限制及禁止措施,使得福建更多的具有强竞争力的农产品还无法进入台湾市场。目前,闽台农产品贸易额占各自农产品对外贸易比重仍然较低,因此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对台湾而言,可逐步加大对岛内农业生产影响较小的祖国大陆农产品进口,促使闽台两地农产品贸易走差异化经营道路,减少农产品贸易摩擦。双方应在ECFA框架下,将部分农产品的“关税减让”“贸易便利化”“通关迅速化”落实在每个具体关口。
作者:蒋颖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