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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省供销合作联社上报给省委的《关于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情况报告》中作出重要批示:“在历史上,供销社为我省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种原因,供销社陷入困境。近几年来,我省供销社绝地逢生,重现生机,实属不易,其成绩可贵,其经验和精神更可贵。农村是个大市场、大舞台,供销社大有用武之地。关键是解决好两个问题,一个是历史包袱问题,一个是坚持改革的方向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一靠政策,二靠班子,而建好班子,是决定性的因素。希望我省供销社在改革的道路上义无反顾,闯出一条光明大道。”我对重要批示进行了认真学习,认为张德江书记的批示对我省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那么如何去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发展合作事业,振兴农村经济呢?对此,我深入基层进行了调查,现就发展农村经济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发展合作事业是振兴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
当前,大力发展合作事业,把农民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有效解决农民的“买难”、“卖难”、“增收难”、“社会化服务难”等问题,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越来越多,自闯市场的风险越来越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竞争更加激烈,农产品卖难、运难、价格持续走低、农民增收滞缓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制约了农村生产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千家万户农民分散的生产经营迫切需要联合起来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实践证明,发展以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经营等为主要模式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已经成为农民走向市场、促进分散生产者与千变万化大市场有效衔接的中介。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破解“三农”难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是现阶段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发展合作事业正是这样一种适应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服务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组织载体和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有效办法。同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启动内需,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在农村大力发展合作事业也是实现这一要求的重要途径。
(一)国外合作经验的启迪中国农民合作组织正处在起步期,而美日欧一些发达国家的农民合作组织已走过了多年的历程。在合作社出台的今天,以期借鉴外国先进的经验,寻求对中国农民合作组织富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的启迪。目前中国农村普遍实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也是为了让农民分割其他环节的利润,但由于农户的弱势地位,在“公司+农户”或者“公司+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模式中,这种利润的分割还远不如人意。日本农协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农民组建自己的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创办自己的龙头企业,自我完成对农产品的加工、包装、储藏等,建立自己的层层销售网络,自我实现对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等,才能克服利润分割中利益不同的矛盾,实现自己应得的收益。而在中国,目前这样的合作组织还并不普遍,没有很成功的经验。到农村调研、跟农民打交道的过程中,很有感触,目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让农民学会如何去加工销售自己的产品。农民不单纯是农民,还要成为商人,否则,农民赚钱太难了。在国外,合作社和企业多是同步产生,但在中国,由于我们是先进行了企业改革,企业先行一步,合作组织在竞争中就处在了落后、弱势的地位。而且,国外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进入市场同企业进行竞争时,往往会聘用社会上的能人来做经理,而在国内,却大多还是“筷子里面拔旗杆”,并没有真正的能人来领导农民,这使合作组织在参与到市场竞争过程中时,不免吃力。学习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大多还比较困难,但政府还是可以有所作为,可以在一些地方,建一些示范点,对农民加强引导、放宽限制。中国的农民创造力其实是很强的,有了好的环境、好的引导,他们什么都能做好。
(二)小农经济与合作经济的比较小农经济主要从事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生产,这种经济是农民永远遭受贫困的根由。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给性经济,在最好的条件下也不过是维持简单再生产,少有剩余产品和缺乏交换,使得农民收入不可能得以持续增长。小农经济的思想只能导致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而不能形成规模经济,难以实现经济的现代化、国际化。首先,承包制推行后的小农再也不可能形成集体的力量去改天换地,向农业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集体生产力是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的重要优势,只有合作化才能实现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化;其次,小农永远安于个体的农业生产,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为继的农民,只有出卖劳动力或固守在一小块土地上,不可能产生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动力和条件;再次,单个小农之间不发生社会联系,自给自足,人的社会性得不到充分发挥,狭隘、孤立、封闭和愚昧与其说是小农的缺点,不如说是自给自足经济下小农生存的思想条件。而合作经济才能真正通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铲除人受人支配的制度基础,实现农村经济的科学发展。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为农户统一提供技术指导和统一进行供销活动,使农户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和交易费用内部化,把这些环节上的外在经营变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经营,从而真正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使农民可以分享加工、流通等领域的利润,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社的建立,为协调各专业生产者的购销行为,加强行业管理,规定最低限价等创造了条件,既防止了同行业间的恶性竞争,又有利于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有效解决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同时,合作社的建立,有利于制定同业技术标准,在统一标准下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实现标准化生产。
(三)发展合作经济,增强农村实力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效抵御市场风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必须在大力发展创汇农业、订单农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经济合作方式,成立社员互助合作和现代企业相结合的新型产业化经济合作组织。这种合作组织制定了严格的章程,规定了社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条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之路,将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主要以单一分散的家庭式生产为主,这种生产方式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作出贡献。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要求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合理化配置。这种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无组织分散的农业生产模式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和自发性,越来越显示出其滞后性的一面。在现阶段推行标准化、产业化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因此,必须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加工、统一调运的方式进行生产和销售,从而提高产品的价值,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广大农民群众强烈要求进一步加强合作,成立专业合作社,成为组织和管理订单农业生产的经济组织,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组织生产和销售。同时合作社还通过合法手段积累部分风险基金。在行情好的时候,通过风险金规范农民的行为,确保完成合同收购任务,树立合作社的良好形象,以诚信赢得客商;在行情差的时候,用风险基金来弥补农民蒙受的损失。合作社以大集团公司的形式来增强农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实现增强实力的目的。
二、全社会都应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市场经济发展纵深推进,千家万户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不能与市场有效对接,为解决此问题,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应运而生,有效地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目前的状况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存在如下问题:1、重视程度有差异,发展状况不均衡。有的地方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程度存在偏差,缺乏积极的引导和支持,因此发展状况很不均衡,有的地方至今未发展一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数量不多,规模小,带动农户能力弱。从目前状况看,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较少,特别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依法注册的仅有2个,合作经济组织会员少,对农户带动面很有限。3、规范管理程度低,复合型人才缺乏。当前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人员大多存在文化水平低,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具有开拓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匮乏。有的没有按照合作制原则建立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合理的运行机制,有的甚至没有登记造册。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服务的能力还不够,影响其发展壮大。4、农产品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由于我们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初级阶段,有的农产品质量不高,加工较为落后,科技含量相对较低,致使农产品销售难,市场占有率低,严重制约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认识紧迫感,增强责任感当前,我国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但从整体上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功能不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迫切需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行联合与合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届二、三次理事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尤其是落实张德江书记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促进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巩固和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市供销合作社加快了改革发展步伐,逐步从注重自身经营转向加强对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从对本系统的管理转向积极为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法律维权和政策协调等服务。成为联结会员与市场的桥梁、沟通政府与农民的纽带,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社的肯定和广大农民的认可。当前,随着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的建立,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给予多项政策扶持和服务,并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与联合。我认为,各级政府都必须充分认识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础,必须加快自身职能转变,提高认识,负起重任,尽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经济建设上来。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农民创办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积极配合政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建设现代新型农村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如何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将影响和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成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农民希望加入这一组织尽快发家致富,企业希望通过这一组织建立高标准的生产基地,基层干部希望通过这一组织和谐干群关系促进民主发展,党政部门希望通过这一组织来稳定社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新时期农村经营体制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它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为农户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纽带,以维护成员利益、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保护的农民互助经济组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将越来越突出,作用将越来越明显。面对新的形势,如何进一步促进和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是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首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不容忽略的重要职责,它将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重要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三、供销社应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争当领头羊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2007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供销合作社要推进开放办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以来一直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和主要骨干力量。但当前,我市供销社的现状已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供销社自身经济也由于历史原因的影响而引发的恶性循环还未遏止。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远大目标,解决好服务“三农”、解决好千家万户与大市场的对接这一重大问题,提高现有农村松散的组织化程度,以适应社会化的大生产,以及改善农产品产加销脱节的现状。作为合作经济的供销社理应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务之急,供销社必须实施战略性的调整,转变工作作风,改变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创新经营体制,加快自身改革与发展,从而顺应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新路子。
(一)充分利用优势,当好“三农”桥梁供销社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合作经济组织,出生于农,成长于农,发展于农,其根基在农村。黄华华省长在最近召开的全省供销社工作会上指出,希望全省供销系统主动承担统领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重任,努力发展成为架通政府为“三农”服务的桥梁,成为帮助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农村、带动农民奔康的有效载体。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的发展,如何使分散的千家万户小生产适应千变万化的国内外大市场,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展生产力,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已非常现实而严峻地摆在我们的面前。我们一定要按照张德江书记的指示和黄省长的要求,充分发挥供销社参与发展农村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充分发挥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四大优势。一是擅长流通的优势。新型物流渠道畅通,可对农副产品更好地进入市场、占领市场起主要作用,这是其他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比拟的。二是实力优势。这是参与兴办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基础条件。三是长期以来与农村、农业、农民有着密切的联系的优势。尤其是与农民长期建立了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鱼水之情,这是参与兴办专业合作社的可靠保证。四是系统资源、网络体系、专业人才等优势。这是参与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利条件。供销社应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当好“三农”桥梁,成为政府的抓手,把兴办各类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作为突破口,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从而加快农村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二)创新服务功能,有效服务“三农”农业、农村、农民是需要大力扶持的弱质性产业和群体。供销社在为农服务过程中,必须时时注重以社会效益为先,全心全意为农民兄弟着想。更要注重练内功、强实力、抓改革、促发展,以雄厚的实力、广泛的网络优势以及充足的人才资源和灵活的经营机制,发挥供销社在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创新,提升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改制,用市场经济的模式去进一步提升专业合作社的功能,紧紧围绕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专业化和种养为中心的农民增收、供销社自身发展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科学发展目标,实现体制与机制的创新。今年我们计划在进一步延伸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上下功夫,全面参与小楼镇的“五好”观光农业工程,创办专业合作社观光长廊,参照其他地区成功的经验,将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直接配送到广大百姓家中和国内外的大小超市,并把生产和加工结合起来,形成“专业合作+农户+基地+龙头企业”的产业链条,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是加强农资供应。以农资“农家店”建设为重点,发展农资连锁经营龙头。农资公司是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主体,担负着农资商品供应的重要任务。2005年,我们创办了广州市首家“民合农资专业合作社”,并成立了配送中心。首先纠正了经营者谋利中的错误观念,每个经营户都要与专业社签订责任状,保证不卖假肥药和出售禁售商品,使农民购到放心商品,使消费者吃到放心粮、放心菜。目前运作良好,健康成长,已为控制假冒伪劣和禁售商品流入市场、平仰物价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和农民都非常满意,此做法已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为使民合农资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作用,首先我们计划新建农资仓库。要紧跟形势,将之建成现代化、规模化、规范化的新型配送中心。其次是创新管理机制。加大力度管好农资市场,建立有效服务“三农”的营运策略,以更好地与农民联结,更好地赢得民心,更好地服务“三农”。再次是不断增强服务功能。要求专业社必须建立商品销售电脑记录,做好送货上门,跟踪服务,根据农民需求请专家教授现场指导服务,解答疑难等,最终要建立利益与农民共享机制。二是做好农产品加工流通。以解决农产品出路为己任,创办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解决农产品的出路问题是服务“三农”的重要内容,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也是真正使农民能放心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保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增城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会议对供销社提出的要求,我社已加大了对该项目的创办力度。下最大决心在小楼镇办一个规模较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办成环保型、科研型、旅游购物型的新型企业。我们的目标是:年生产能力5,000吨、年产值5,000万元的省级龙头企业。因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既可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对接,又可以自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与“龙头”企业的对接,成为“龙头”企业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或生产加工车间。依靠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信息优势和销售渠道优势,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入市场的能力。农民合作社与农民社员之间的关系,不是外部市场交易关系,而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了共同利益形成的合作与联合的关系。农民社员通过合作社不仅能够稳定地实现农业生产的价值,优先进入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劳务收入,还可以获得股利和按交易额进行的二次返利。使专业合作社、农民社员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和种养专业化经营模式。
(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办与探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目前正处在初级阶段,我认为,当前最普遍的是农业产业化和生产的专业化模式。作为各级政府,确实需要多方面地扶持,作为涉农部门更应全力支持和指导。在我市,供销社也是涉农部门,当前最重要的是找准定位,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创办和发展专业合作社中发挥积极作用。创建和扶持专业合作社,是供销社的“份内事”,供销社要发挥好“引导、指导、扶持、服务”四个功能。引导:就是要把握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善于抓住可以培育专业合作社的萌芽,组织引导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等创造条件,逐步组建专业合作社。指导:就是要加强在创建和发展中的全过程指导,包括组织形式、运作方法、合作社与农户的连接以及发展方向等,通过指导使专业合作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健康发展。扶持:包括积极向政府争取优惠政策扶持,充分利用供销社的销售网络等四大优势解决产品的流通问题。切实扶持全市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服务:就是围绕专业合作社,开展全方位服务,只要专业合作社有要求,不管涉及哪一方面的问题,都要给予具体的帮助,特别当他们在发展中遇到困难时,更要全力以赴。同时邀请专家及学者对合作经济模式进一步探索与研讨,积极寻找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形式,因地因时制宜,鼓励多种形式发展。
四、提高素质,强化管理,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协调科学发展
(一)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一是争取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协会和合作社的会(社)长分期分批进行专题培训,采取多项措施,促进规范管理。二是将现有有条件的职工送到大专院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三是招聘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四是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部门联合培训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负责人和农民经纪人,提高其素质和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五是以市社为重点,搞好农民技能培训,为劳务经济夯实基础,提供服务。
(二)引入人才,强化队伍要发展和创新供销合作事业,人才是关键。首先市社要充实开拓型和管理型人才。其次是要充实基层班子。目前供销社人才较少,应从专业人才队伍中招聘、从社会网络中招聘,从而充实各类人才,形成同台唱戏,干事创业的坚实基础。
(三)完善管理、健全机制一是建立起规范的组织章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统一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搞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内部组织运行机制和操作管理办法,使其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二是建立风险调节机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应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用来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以保护为农户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采取以资金、劳动力、生产工具、土地、资源、技术等要素合作的形式,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形成一个紧密型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四是建立契约约束机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成员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产供销合同、利润返还合同等,以契约或合同的形式,固定双方的责权利,既保护农户利益,又能使其自身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此外,还要从管理服务上加强研究,为成员提供包括市场经济信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农产品运销服务和内部资金融通服务等多功能、系列化服务,增强自身的向心力、凝聚力,把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办成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组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为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优质的服务,引导、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协调组织与各方面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搞好信息服务和标准化建设,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市农村信息中心的作用,健全乡镇信息站,为农民提供及时、可靠的科技、经济和市场信息;帮助建立健全一些企业管理的制度;在引进资金与人才的同时,要着重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和对农民进行必要的素质培训,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