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论工业化与乡村工业化的阶段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工业化的阶段与其类型紧密相关。由于工业化类型的差别,不同国家的工业化划分成不同的阶段,并具有各自的特点。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一般划分成四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中,消费品工业得到较快发展,农业和生产资料工业的发展相对缓慢。从理论上看,这种趋向是由以下三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一,根据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的经验妻论证,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总支出中于食物和必需品的消费支出比例将下降,用于舒适品和奢侈品的消费支出比例将上升。由于食物和必需品主要是农业部门创造的,舒适品和奢侈品主要是消费品工业部门创造的,所以,消费品工业部门的发展当然要快一些。其二,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条件往往不利于初级产品而利于制造业,所以,很难依靠农业等初级产品生产来满足日益增加的外汇需求,当然要以农业生产为主转向制造业生产为主。其三,生产舒适品和奢侈品的扩在最初大多是劳动密集型工业,只需较少的资本和技术,又主要使用农业原料,而农业国在发展之初大都拥有较多的非熟练劳动力,农业原料也较丰富,却缺乏技术和资金。因此,农业国在工业化之初从发展消费品工业开始可以很好地利用自己的要素条件。宁第一阶段的发展,一般以农业主导地位的丧失,纺织、食品加工等部门主导地位的确立为结果,服务业也有定的发展,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德国经济学家霍夫曼①对两组国家(第一组包括比利时一、英国、法国等国家,在1890年以前进入工业化第一阶段,第二组包括新西兰、巴西、墨西哥等国家,在1906一1948年间进入工业化第一阶段)的统计分析证明,在[:\!认化第一阶段,消费品工业与资本品工业之间的净产值比率在6:1和4,1之间,即5(士1.5),1。也即是说,在工业净产值中,消费品_L业的比重为80一85.5%,资本品工业所占的比重为14.5一20%。
在第一阶段结束以后,人们的舒适品和奢侈品需求在数量上得到了很大的满足,但又随之产生出对高质量的舒适品和奢侈品的需求,而这因技术条件而受到限制,同时,从国家的角度看,要使自己站到科技和工业发展的前沿,也有必要发展生产资料工业;另外,就国际贾易条件而言,工业制成品中的生产资料的贸易条件比消费品和初级产品优越,要发展国际贸易,也必须发展生产资料工业。因此,消费品工业实现了一个阶段的较快发展以后,进入消费品工业和生产资料工业平行发展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生产资料工业的增长加速进行,消费品工业的增长速度则平缓起来,到这一阶段的后期与生产资料工业的增长速度大致相似。经过第二阶段的发展,工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服务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农业在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则进一步下降;从工业内部来看,纺织业和食品加工业仍然占有一定的比重,但重要性相对降低,机器制造业和某些采掘工业的地位大为上升。与此同时,劳动力结构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农业劳动力在总劳力中所占的比重进一步降低,工业和服务业劳动者在社会总劳力中的比重则有新的增加。从霍夫曼所选择的新西兰、巴西等n个186。年以后进入工业化第二阶段的国家看,消费品工业与资本品工业的净产值比率在此阶段为1.6:1和3.2:1之间,即2.5(士1):1。也就是说,在工业净产值中,消费品工业的比重在60一78%,资本品工业所占的比重为22一40%。
一般而言,工业化第二阶段以基本完成工业化而告终。但结构转变仍处于过程中,工业特别是生产资料工业仍然需要得到新的增长,同时,由于人们消费欲望开始向非物质产品转化,服务业的增长速度也相对加快。因此,工业化仍在进行过程中,从而进入了它的第三阶段。在这一阶段,增长较快的是生产资料工业和服务业,消费品工业增长速度要慢一些,农业则更慢,甚至处于零增长或负增长状态。到第三阶段结束,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大致相似,农业份额则进一步下降,从工业内部来看,生产资料工业所占的比重赶上甚至超过消费品工业。在社会总劳力结构中,工业和服务业劳动者所占的比重也在上升,农业劳动者所占的比重仍然在下降。例如,霍夫曼选择的英、法、美等12国在1921年至1952年进入1:业化第三阶段,消费品工业和资本品工业净产值比率在0.6:1到1.5:l之间,即l(士0.5),1。也即是说,在工业净产值中,消费品工业所占的比重为35一60%,而资本品工业所占的比例则对应为40一65%。
在第三阶段完成以后,就一般而言的工业化过程宣告结束,但农业仍然比较落后,与其他产业显得不相适应,另外,由于农业在前一阶段增长乏力,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瓶颈。因此,有必要开始一个以改造农业为主要任务的新阶段,以使农业这一传统产业跟上现代社会前进的步伐。由于农业改造必然引起三大产业之间以及各自内部关系的较大变动,一使它们的发展仍不稳定,因而,这也可以称之为工业化的第四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农业的增长速度开始加快,农业劳动生产率、上地生产率等郑有新的增长,与此相适应,农用机械工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从而使得农业技术装备大大加强,农业有机构成赶上甚至超过工业,同时,农用化学工业也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从而使其产品在农业中得到广泛使用,农业抗灾能力增强,农业的潜力被进一步挖掘出来。至此为止,工业化进程最终完成,三大产业的发展趋于稳定,不少国家进入了所谓“后工业化”社会。从1965年欧洲,北美洲、大洋洲、亚洲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为情况看,在此时的国民生产总值中,农业约占5%,工业及第二产业中的其他产业所占的比重为39%左右,第三产业的比重在56%左右,在社会总劳动力中,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为3一34%,工业劳动力的比重为28一48%,第三产业所占的劳动力比重为32一60%。
从前苏联和另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看,由于工业化的道路不同,阶段也有所区别。一般而言,此类国家的工业化是这样向前推进的:第一阶段是重工业突飞猛进的增长阶段。在这一阶段中,重工业增长速度是轻工业的2一5倍,农业则处于低增长甚至零增长或负增长状态。其结果是,产业结构发生速变,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迅速增加到70%左右,而在工业总产值中,重工业所占的比例又超过60%,服务业不仅没有增长,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反而大有下降。不过,产业结构的转变并没有带来劳动力结构的相似变化,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也非常大(占社会总劳力的50%左右,甚至更高),造成要素流动的非同步性。从产业结构上看,已与前一类国家工业化第三阶段相似,但人均收入不及此类国家的1/6甚至更少,造成产业结构与收入水平的非对称性,人民生活水平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被迫进入以调整为特色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二重工业的增长受到控制,轻工业和农业的增长速度加快,服务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这样,到第二阶段结束,经济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农业所占的份额没有继续下降,轻工业所占的比重稍有上升,重工业则相应地略有下降,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也有上升,在社会总劳力中,农业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服务业所占比重在提高,工业劳动力所占的比例也略有上升。如果平衡增长的意见占上风,一将会进入各产业协调发展的第三阶段,完成改造传统农业的任务,服务业也将得到新的发展,轻工业的增一长则会导致轻重工业结构的进一步改善,劳动万结构也将向现代化方向前进一大步。
综合起来分析,前一类国家第一阶段消费品工业增长较快,第二、三两阶段生产资料工业和服务业增长较快,第四阶段农业也得到较快的增长,整个社会经济实现协调发展,后一类国家第一阶段生产资料工业增长很快,第二阶段消费品工业、农业、服务业得到一定的增长,第三阶段有可能实现协调发展。从增长速度上看,后一类国家在一个短时期可能会快于前一类国家,可以在这一时期改变国民济的产值结构。但仅仅如踢若是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看,’从人民生活是否得到较大改善的角度来看,前一类国家工业化的实现方式要比后一类国家优越。主要原因在于,除外部环境不同以外,前一类国家工业化阶段的产生是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遵循了工业化的客观规律,后一类国家的工业化则是从某种带主观性的东西出发,不符合工业化的客观规律。应该说,在工业化历史上,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脸训,无论是研究工业化还是农村工业化都不可忽略它们本身所特有的发展规律。
二、和整个国家的工业化一样,农村工业化也将体现其强烈的阶段性。结合我国乡镇工业发展较好地区的情况,从理论上看,农村工亚化大约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农村工业化的启动阶段。在这一阶段开始前,由于环二元经济①的存在,农村比较落后,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农村劳动力一也主要在农业中就业,“隐蔽性失业”广泛存在。从治贫致富和拓宽就业门路出发,农村工业化的车轮开始被启动。不过,苦于资金严重缺乏的窘况,最先出现在农村的工业大部分不是近代工业,而是手工业,最先得到发展的行业在多数情况下具有前向联系较多的特点,与本地为资源状况有关,或是农机修造业,或是食品加工业,或是建材工业或纺织业,在一些地方是非制造业的第二产业,在这些行业中就业的人所掌握的技术当然也以传统技能为主。经过一个时期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大的变化,农业所占的份额大大下降,工业和非制造业的第二产业所占的比重大大增加,服务业也得到一定的发展。与此相适应,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在农村总劳力中所占的比重下降,从事非农业劳动的人所占的比例则在上升,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大减少。这一阶段结束的标志是农业净产值在农村社会净产值中的份额下降到60%左右,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所占的份额则上升到40%左右,其中工业净产值所占的份额达到25写左右;与此相适应,农村就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以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为职业的人所占份额达到20%左右。
农村工业的最初发展是在计划经济为主的条件下形成的,这使它具有比城市工业更大的活力,即使是技术落后也妨碍不大。但在农村工业化第一阶段接近完成的过程中,市场经济逐渐取代计划经济占据了主导地位,农村企业已无先前那种优势,如果不改善技术条件,照一,旧没有出路,另一方面,经过前一阶段的发展,部分地区农村工业也具备了自我;改造的能力。农村工业化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它的第二阶段的。在这一阶段中,农村工业从总体上开始向机器生产方向过渡,不但注意产业的前向联系,也注意产业的后向联系,其中一部分上升为现代工业,大部分则以掌握50一70年代的陈旧技为主。但不管怎样说,农村工业总算大体走上了机器生产道路,从而告别了传统的生产手段和方式,因而这一阶段实质上是农村工业革命阶段,即由以手工业为主转变为以近现代大工业为主的阶段。在这一阶段结束二以后,农村工业在农村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农村工业净产值在农村社会净产值中的比重上升到50%以上,农村服务业和第二产业中的非工业部分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在农村工业中,机器大工业也已占据主导地位,与现代工业有关的部分达到1/2以上。与此相适应,在农村总劳力中,务农劳动者所占的比例大大减少,在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就业的劳动者所占的比例大大增加,甚至超过50%。到此时为止,农村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村工业化虽已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却仍未最终实现,需要一个持继发展时期来巩固胜利,这就进入了农村工业化持续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农村工业进入新的升级;换代时期,落后的陈旧技术和传统技术逐步被淘汰,现代生产手段占据主导地位,工厂制的生产制度已经普及,由于工业利润逐渐增多,支持农业的部分不断增大,农业的机械化与电气化已本实现,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也正在实现过程中,与此同时,服务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并渐采用现代服务手段。到这一阶段结束时,、农村工业在农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并且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现代化,但其所占的产值比重却并无什么大的变化,服务业增加值在农村国内生产总值即三大产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重也有很大增长,农产品的数量有新的增加,质量也有很的提高,但农业净产值(或增加值)在农村社会净产值(或农村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却有进一步的下降。与这些变化相应,在农村总劳力结构中,务农劳动力的比重仍然在下降,务工劳动力和服务业劳动者所占的比重也发生了有利的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不再是个间题。很显然,到这个时候,农村经济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完全的变化,已不再是“农村”二字就可以概括的了。
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在客观上导致城乡经济的进一步融合,从而带来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消除。这就使其进入了自身发展的第四阶段即城乡工业化融合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农村工业从各个方面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和城市工业的差别越来越小以致最终消失,与此同时,农村服务业得到更为深入的发展,农业也实现了现代化。到这一阶段结束,城乡工业已经融为一体,工业和整个第二产业、服务业、农业等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的份额和一般工业化国家相似,工业内部各行业间的比例关系也比较合理。从社会总劳力结构来看,工业和整个第二产业、服务业、农业劳动者各自所占的比重也与一般的工业化国家接近,服务业成为容纳就业人口最多的产业。到了这个时候,农村工业化的任务全面完成,国家工业化的目标也已全部实现,二元经济乃至环二元经济己经在基本上融为一元,整个国家进入现代工业化国家的行列。
三、从80年代后半期开始,我国农村非农产业净产值在农村社会净产值中的份额上升到30%以上,其中约20个百分点来自于农村工业的贡献。在1988年开始的治理整顿时期,尽管农村非农产业遇到种种困难,但仍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到这一时期结束,非农产业在农村社会净产值中所占的份额开始越过40%大关,农村工业净产值所占的份额也超过了25%。因此,可以这样说,我国的农村工业化已经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开始向第二阶段过渡。而恰恰在这样的时刻,我国迎来了经济改革和发展新的转折时期,市场经济新体制即将在全国确立,经济增一长重新走上加速化的轨道。,这一切对于广大农村居民,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从有利的一面来看,对于农村工业化的怀疑和责难以后会越来越少,非农产业发展在政治和经济体制上的障碍会越来越小;而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利,那就是城市企业同样将要摆脱束缚,市场将向具有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的一方倾斜,农村企业竞争的条件将更加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居民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在发展和改革上先行一步,重新取得优势,以在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另一是听任摆布,让命运来安排自己。很明显,前一种选择是生路,是发展农村工业化的必由之路。要实现这种选择,一方面,在技术上要对农村企业和产,业进行带有根本性的改造,在农村发动技术革命,使农村工业尽快由传统技术为主转变到以掌握近现代技术为主,提前完成第二阶段的任务。另一方面,则要加快农村改革的步伐,迅速瞥实现农村经济市场化,使农村比城市更加开放和灵活。农村经济市场化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尽快取消剥削农民的“剪刀差”政策,实行产品交换市场化。现在,虽然国家控制价格的农产品只有很少几种,而且经过儿次调整,统销价与市场价的差距不是很大,但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看,农村居民每年仍然要在这种非市场化的交换中损失数百亿元。这不但从资金方面拖了农村工业化的后腿,而且带来了挫伤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妨碍农L业发展的后果。在农业连年丰收、农产品供给由紧变宽的今天,有必要也有可能中止工农产品“剪刀差”政策,放开农产品价格,使工农产品交换实现比较彻底的市场化,消除城市剥削农村现象。另一方面,发展食品工业,生产适合我国饮食习惯、价格比较低的食品,以使部分农村居民接受它们,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当然,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国家不能以放开农产品价格为一r结,而是要以保护和支持农业为己任,为农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条件。这首先就包括着对农产品实行价格保护,即以主要农产品的价值与生产价格为依据,制订保护价,保证农业生产者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不仅能收回投资,而且能得到平均利润。
第二,进一步改革土地制度,实现土地产权明晰化。我国的家庭承包制是在理论准备不足且以计划经济为主的情况下出现的,当时来不及并且以后也一直没有仔细考虑与之相关的理论及法律问题。从现在的具体情况看,国家及各级政府在努力履行土地管理者的责任,但其理论及法律依据却并不充分,因为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真正的所有权属主“集体”不但在法律上含糊不清,而且实际上在很地方也很难找到它,因而很难承担其法律责任,承包者的使用权受到限制,且又不能转让,不但限制了农村工业化的发展,也与农村经济市场化不相适应。尽管如此,从基本政策稳定的角度考虑,也很难对这种所有制作根本性的修改,而应在其限界内进行改革,实现土地产权明晰化。可供选择的方案之一是:使法律界限不清且在不少地方已经名存实亡的“集体”仅仅作为虚拟意义上的所有者存在,由国家代替其行使土地所有者的权力,承担责任并得到相应的利益,让农户成为土地的长期占有者并拥有包括转让在内的权力、利益,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所有这一切不但要通过立法程序,而且要由国家发放的土地经营权证书记载下来,以真正做到土地产权明晰化。
第三,积极发展个体、私营、股份企业,实现经济组织多样化。在现阶段,个体、私营、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都是社会主义经济有益丙补充,都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从现实中看,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企业由于预算较硬,经营机制较灵活,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在竞争中的地位比国有企业及部分集体企业有利,因而经济效益也比较好。不过,在经济不甚发达、没有特殊条件的地方,发展“三资”企业的可能性不大,建立股份企业也有困难,搞个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以此为基础的联户企业最具有现实性。股份企业作为一种兼容性极大的经济组织,不仅能够在经济有一定发展的地方发挥作用,而且可以为国有、集体及私营经济的改造作出贡献。经济组织多样化的形成和发展,将会创造千千万万不懂得“纵向依赖”的市场主体,使农村及整个国家的市场发育有了前提和条件,为农村经济市场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将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作用。
第四,建立和发展全方位的农‘村市场体系,实现要素流通商品化。农村市场体系的确立关键在于组织和完善要素市场,使要素流通逐步摆脱血缘、地缘关系的影响,走向商品化。其一,取消雇工人数及户口迁移等方面的限制,使农村企业用工广泛化、规则化、契约化,农村政权及司法机构既保护遵守国家法规的雇主也保护广大劳动者,以此为基础完善劳动力市场。其二,取消对民间借贷的限制,允许企业和个人依据国家金融政策成立地方性的金融机构,使之由暗变明,形成和完善农村余融市场,为农村工业化聚集资金,当然,、这些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接受中央银行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其三,在土地产权明晰化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市场。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耕地稀少,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通应不影响到国家的长远利益和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土地经营权流通崔政府管理下进行。可以在县一级建立土地经营权交易所,对于不改变使用方向的土地经营权交易以契约方式进‘行,如改变使用方向则要依据政府规划用拍卖方式进行。其四,重视技术‘信息、商品等无形资产的作用,在农村形成包括商誉等无形资产在内的技术信息市场,并与城市市场对接起来。应该明确,市场发育的有序化必须以较高的市场组织度为前提,这就需要在市场发育的同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市场运行的规则和监督系统,提高市场的组织度和透明度。
第五,正确处理中央、地方及其与农村基本经济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到宏观管理法制化。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必然包括着中央给地方放权、政府给企业放权这两项内容。从实践来看,凡是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基本上都与中央经予特区政策有关。如果我们能更大胆果断一些,在内地实行沿海开放地区乃至经济特区的经济政策,让地方和企业拥有更多的权力,体制转换的过程必将大大缩短,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也将大大加快。当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并不意味着要让地方和基层政府成为企业依赖的对象,而是要以此为契机确立包括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在内的市场经济体制。这对农村也非常重要。不过,未来的宏观经济管理应当以完善的法制为基础。从经济方面看,一是要用立法形式确立个人财产及其增殖部分的不可侵犯权,二是要尽快制定和完善保障微观经济运行的法律体系,如《公司法》、《市场法》、《反垄断法》、《证券法》等等,三是要制定并完善有关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法律,科学确定中央与地方在经济方面的权力、利益和责任,四是要制定并完善有关宏观经济调节、控制方面的法律体系,如《中央银行法》、《货币发行一法》、《计划法》,等等。以上这些法律当然不是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法律系统的全部,但却是规范化的经济调控所不可缺少的,调控体系的形成与发挥作用必须以这些和其他法律规范为依据,做到宏观管理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