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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模式主要有合作制、公司制和社区股份合作制,这三种改革模式各有其优势和不足,改革的关键问题是要把握好这三种改革模式各自的特点并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而选择恰当的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模式。我们知道,合作制是以劳动结合也就是人与人的结合为特征的非营利性组织,因此即使合作社有盈利,也不是按股金的份额分配,而是用于公共事业或积累,或社员按交易额和贡献比例返还。合作制实行的是民主管理,对合作社重大事务的决策,采用一人一票制的平等表决权,股份的多少与投票权无关;合作制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社员有入社和退社的自由,社员退出时,可以领回自己的股金。而公司制是以资本结合为特征的营利性组织,公司制实行的是股份民主,股份额的多少决定投票权的大小,从而决定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制一般不允许退股,但可以转让和流通。社区股份合作制介于合作制和公司制之间,是一种按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财产管理制度。它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重新确定农民对集体财产的个人占有权、利益分配权、民主决策权和民主管理权,将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为股份合作社,实行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分开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和以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职能机构分离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一般而言,在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一体化程度较高、市场潜力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大的地区,可以考虑合作制,加大“农民+合作社+公司”这一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发展力度,鼓励农民进行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有利于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而在那些比较富裕,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因为股东比较多且资产的数额比较大,所以比较适合推行公司制,而且能够完全打破区域的封闭状态,促使人们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城市化进程中,已列入城市建设规范范围之内的农村可以考虑社区股份合作制,将集体经济的运营和公共管理逐步分离,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由股份合作社转向社区委员会承担。上述案例中的李家庄村选择了社区股份合作制这一改革模式的原因有两点:首先,由于李家庄村临近潍坊市市中心,而村中的土地在城市化的扩张中不断升值,村集体资产也迅速增加,这实际上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可以采用公司制改革中资本结合的方式来明晰产权,这样一来也就可以合理而又充分地利用农村闲散资本,发挥了公司制的优点。其次,由于李家庄的经济基础并不牢固,农村居民缺乏市场意识,而且很多经济建设的方案要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这些因素对完全采取公司制改革模式造成一定的障碍。而此时可以采取合作制中劳动结合的方式来利用农村地区闲散而没有组织的劳动力,充分发挥合作制的优点。正是出于对当地经济发展速度以及三种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模式各自特点的把握,李家庄村才最终选择了社区股份合作制这一改革模式。这样一来,李家庄村的选择既考虑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的市场意识,又利用了闲散资金,最终提高了村民在市场中参与竞争的能力,实现了农村与大中城市的对接。
二、案例调查设计与绩效评价
为了评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本文专门对李家庄村的改革进行了实地调研。调查采用现场访谈、填写问卷的形式,得到有效问卷80份。1.受访者的具体情况就业”是极为宽泛的概念,其中包括非正规就业。具体的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2.受访者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关注度被调查的80人中,多数村民对本村的集体资产改制持支持态度并较为关注,占82%;73%的村民认为发展村集体经济非常有必要;76%的村民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给予肯定;85%的人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集体经济发展前景抱有比较乐观的态度。3.受访者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满意度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在集体经济的监督和管理、资产经营和资金使用、改制后对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满意度、目前的家庭生活水平状况等方面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大多数村民较为满意。4.改革成效李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优先选择了股份合作制,保证了组织建设的稳定,克服了产权不明晰等弊端,在保障公平、效率的同时实现了资产增值。(1)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利益。李家庄村实现了村民共享集体资产以及收益的增值,改革后该村居民持续增收,形成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好局面,保证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实现了集体资产由共同共有到按股共有的转变,既维护了农民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又有利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2)强化了集体资产的管理。改革后该村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从而建立了更为科学、更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避免了集体资产被侵占、挪用、浪费,从体制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此外,通过清产核资,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一目了然,百姓心底有了数,有利于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3)保障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改革明确界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减少了农村闲散人员,初步解决了农民生活保障问题。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李家庄村由“两委”班子直接支配人、财、物的领导方式,理顺了农村各种关系,权衡了各方面的利益,有效地缓解了长期以来因土地征占、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引发的干群矛盾。(4)转变了当地农民的观念。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是一场制度改革,更是一个不断解放农民思想的过程,该村村民在改革中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逐步提高了产业化经营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逐渐成为懂市场、会管理、能经营的新型农民。
总之,李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是较为成功的,达到了大多数村民的期盼和要求。李家庄村的改革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实现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在保障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然,李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同样也存在着部分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任务艰巨、缺乏懂经济、会经营、善理财的专门人才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李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实践表明:(1)改革要坚持民主决策,尊重民众意愿。案例中的李家庄村在推行改革的具体进程当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农民的想法,以此减轻改革的阻力。该村在组织实施改革的各个环节也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2)因地制益,合理选择改革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三种模式各有优势,合作制适用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公司制适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社区股份合作制作为合作制和股份制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使用范围广,容易操作,也更容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有利于组织建设过程中的稳定过渡,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政府需给予社区股份合作制法人资格。(3)理清产权关系,促进和谐稳定。在改革过程中,无论是采用哪种模式的改革,都要将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梳理清楚,明确村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决策权等各项权利,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合理地分配给村民。同时,通过合理地设置股权以解决因人口流动、变动而引发的分配不公等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的任务十分艰巨。结合李家庄村的具体实践提出以下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改革取得的成效。切实加强对新组织的指导,对新组织的实际运作情况、章程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加强对股权流转、增人扩股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其次,要积极探讨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的资产保值增值问题,有效整合各村闲置资金,选择好的项目和地区进行投资,使大量的闲置资金发挥作用,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农民股东的稳定分红。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建组织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经营水平;通过引进职业经理人和相关专业人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增添后劲,把集体资产做大做强。
作者:王志刚樊林峰丁孟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