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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策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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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策略

摘要:

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只有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让消费真正启动和强劲起来,才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才能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顺利实现。文章在分析目前江苏居民消费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出现的新变化探析江苏居民消费变化趋势,并提出新常态下扩大江苏居民消费需求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新常态;居民消费;趋势

区间,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即进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在过去,经济增长更多依赖投资和出口,而在新常态下,经济将更多依赖消费拉动。本文在分析目前江苏居民消费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出现的新变化分析了江苏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潜力,并提出未来一段时期扩大江苏居民消费需求的对策。

一、江苏居民消费现状分析

(一)目前江苏居民消费的基本情况1.消费成为江苏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来看,2010年以来,消费对江苏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上升,2013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5%,比2007年提高7.5个百分点,2014年根据初步统计,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4%,仍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投资对江苏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较稳定,净出口对江苏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见表1)。2.居民消费支出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消费性支出增长较为显著。2008年以来江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从11977.6元增加到20371.0元,年均增长11.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从5328.4元增加到9607.0元,年均增长12.3%(见图1)。3.消费需求结构较快升级消费需求结构是指某项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其中恩格尔系数是一个国际通用的判断居民消费结构变动的指标,即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德国经济学家恩格尔研究发现,随着个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恩格尔系数有不断下降的趋势。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标准划分: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为贫困,在50%~59%为温饱,在40%~49%为小康,在30%~39%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根据这一标准,江苏城镇居民1978年恩格尔系数为55.1%,在1993年下降为49.4%,后又提升,在1997年以后降到50%以下,2001年降到39.7%后又提升,在2005年以后降到40%以下,2013年为34.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1979年降到60%以下,在1986—1988年降到50%以下后又提高,同样到了1997年以后降到50%以下,2009年以后降到40%以下,2013年为36.3%(见图2)。

目前城乡恩格尔系数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标准均达到富裕水平。恩格尔系数的下降,除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原因之外,还在于城乡居民消费观念的改变,由对最基本的温饱追求转而追求更高层次的消费。另外,从消费需求层次分析,随着江苏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开支从满足吃、穿等生存型消费,逐渐向注重健康、教育等发展型消费和注重娱乐、享受等享受型消费发展。1995年,江苏城镇居民用于食品和衣着方面的支出比重分别为51.89%和12.81%,2014年,这一比重分别下降为28.52%和7.47%。农村居民这一比重也从1995年的54.77%和6.54%下降为2014年的31.4%和6.42%。而2014年,江苏城镇居民用于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交通通讯等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支出的比重合计为33.91%,比1995年提高了19.4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三项消费支出比重合计为32.56%,比1995年提高了20.15个百分点。4.热点消费增长较快近年来江苏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制定实施促进信息消费措施,加快发展旅游、文化等消费,扩大环保节能产品消费,开展江苏产品万里行活动,积极拓展消费市场。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的同时,江苏新型消费业态发展势头强劲。电子商务消费呈现爆发式增长,以苏宁云商、无锡当当等为代表的电商企业发展迅速。2014年苏宁线上平台实体商品交易总规模达257.91亿元,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苏宁易购市场交易额在2014年中国B2C网络零售市场(包括平台式与自主销售式)中排在第三位,占全国比重达到3.1%。随着“畅游江苏”工程的实施,旅游消费也成为江苏消费的新热点。来自江苏省旅游局的统计显示,2014年江苏旅游业接待海内外游客超过5.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超过81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0.8%与13%。2014年,来江苏旅游的游客人均逗留达到1.35天,人均花费1420元,较上年增长2.9%。

(二)江苏居民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1.最终消费率仍然偏低根据钱纳里的多国模型,在工业化初期,消费率的平均水平为85%;到工业化中期,消费率下降到80%;在工业化末期,消费率下降到77%[1]。与钱纳里的多国模型相比,江苏的消费率明显低于模型中的标准值。现阶段江苏正处于工业化的后期,但是2013年的消费率仅为45%,居民消费率仅为32%,均低于标准值,可见江苏目前的消费率水平仍然偏低(见表2)。在相同的年份,与人均GDP相似的典型的发展中国家(阿根廷、巴西、俄罗斯)相比,江苏消费率也偏低(见表3)。与全国及东部主要省份比较来看,2013年江苏最终消费率仅高于山东(41.3%)、低于上海(57.9%)、广东(51.8%)和浙江(47.2%),也低于同期全国最终消费率(49.8%)。2.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增大随着江苏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加,随之带来的是城镇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农村居民消费能力并未表现出相同程度的提升,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在不断扩大。2008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977.6元,农村居民5328.4元,两者相差6649.2元。2014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76元,农村居民11820元,两者相差11656元。说明江苏城乡居民消费的绝对差距在扩大。2008年至2013年江苏城镇居民消费率有所上升,由2008年的19.8%上升至2013年的25.6%,而农村居民消费率则是持续下降,由7.4%下降至6.4%。2000年,城镇居民消费比重首次超过农村居民,并呈加快增长的态势。2013年,城镇居民消费占居民消费的比重高达80%,比1978年提高了46.1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消费占居民消费的比重下降至20%。3.消费结构仍有待提高尽管江苏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但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食品、衣着以外的其他商品特别是服务性消费支出比重仍显著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根据《国际统计年鉴2014》数据显示,目前人均GDP较高的国家,如德国和美国,食物和衣着支出等生存型消费比重均在20%以下。而人均GDP在1万多美元的国家,如匈牙利和波兰,其食物和衣着支出在30%左右(见表4)。而江苏目前该比重仍在36%,尽管统计标准不完全相同,但可以根据相同类别归类,将江苏和不同发展阶段国家消费结构进行粗略比较。4.城镇居民消费倾向降低从平均消费倾向来看,占消费主力军的城镇居民自2001年以来平均消费倾向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说明尽管收入增加,但消费支出并未呈现同比例增长。而农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则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过程,特别是2007年以来,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并未随收入增长呈现出同比例增长。从城乡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来看,也均呈现出不稳定的变动(见图3)。

(三)影响江苏居民消费的主要因素1.家庭支出与消费的支撑能力有待增强劳动者报酬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了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江苏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逐步下降。目前,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仅为43%,较20世纪90年代下降了4个百分点。美国、加拿大、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数据表明,在与江苏现有产业结构相似时期,劳动者报酬与业主收入相加,在业主收入占GDP比重快速下降的情况下,劳动报酬与业主收入两个账户总和占GDP比重仍快速提高。例如:1920—1929年,美国劳动报酬和业主收入总和占国民净收入的比重为78.1%,1950—1954年这一比重增加为82.1%,1980—1984年为81.8%,其中劳动报酬比重由1920—1929年的60.5%上升到1980—1984年的74.3%,而业主收入比重由1920—1929年的60.5%和17.6%下降到1980—1984年的7.5%。因此,江苏家庭支出与消费的支撑能力有待增强[2]。2.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江苏消费环境建设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企业诚信缺失比较严重。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善,企业行业诚信度监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监管执法力度不够,行业自律不足,恶意违法成本低下等原因,部分市场主体在追逐市场高额利润时,抛弃了社会责任和道德约束,导致社会诚信普遍缺失。主要表现为:部分行业、企业唯利是图、诚信缺失;贩卖假货、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售后服务不到位等现象还较普遍。二是消费者维权瓶颈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面临司法诉讼维权时间长,成本过高,受理投诉部门众多,难以找到相应的投拆部门。还有相关部门职能认定不清等问题。3.不确定性预期增大近年来社会保障等制度的变化给居民带来的不确定性预期增大。原有的医疗、住房等社会福利制度被取消,居民为了应对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不敢消费,选择将一部分收入储蓄起来,用于购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不时之需,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居民的即期消费。4.收入差距扩大制约消费的进一步增长随着居民收入差距的增大,社会财富不断向高收入阶层集中。而高收入阶层的平均消费额度较低,其主要收入已经开始进入投资领域。同时,对低收入家庭没有健全的收入补助机制,使得大量低收入阶层有消费欲望但缺少必要的消费能力,从而导致消费率走低而储蓄率增高[3]。而城乡居民绝对差距的拉大也导致了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增大。

二、居民消费趋势分析

(一)城镇化推进会带来消费水平的提升城镇化推进带来的人口迁徙会提升消费水平。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居民消费环境得到改善,农村转移人口的消费行为逐步改变,在劳动收入占比和人均收入增加的基础上,边际消费倾向逐步提高;城镇相对较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有利于减少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此外,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型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将不断提升,进而逐步实现消费结构的升级。2013年江苏城镇化率为64.1%,高出全国10个百分点。各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苏南超过70%,苏中接近60%,苏北则在55%左右,苏北、苏中未来提升空间更大。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将会增加居民整体收入水平,进而提高消费能力。

(二)新型消费形态创新发展有利于消费需求的扩大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消费习惯以及消费热点也在发生着改变。信息消费、电子商务等新型消费模式蔚然成风。根据艾瑞咨询的《2015年中国网络购物行业年度监测报告》,2014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8万亿元,增长47.4%,与2013年相比,增速进一步提高。网络购物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6%,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2013年中国移动网络购物交易额达9406.6亿元,增长243.3%,远高于网络购物整体及PC端网络购物增长,未来增长潜力巨大。未来国家还将继续促进网络购物、电话购物、手机购物、电视购物、社区消费等新型业态规范发展。网络零售的健康发展,将为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贡献更多力量。

(三)新消费需求不断涌现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消费需求结构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新的消费需求正在不断涌现。2013年,江苏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94.79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9.65%,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17.94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3.38%,根据江苏省老龄网《江苏省2013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江苏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曾经支撑30多年高速发展的人口红利正逐步消失,而老龄化发展也产生出大量的养老服务消费。养老服务消费包括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两大层面,物质消费既包括衣、食、住、用、行方面的产品消费需求,又包括医疗保健、护理服务、家政服务、健康和疾病咨询服务等服务消费需求,而老年精神消费包括文化、艺术、体育、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需求[4]。同时,在全球资源紧张现状不断加剧、国内资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大背景下,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污染防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成为全社会的奋斗目标。居民的环保意识在逐渐增强,对健康服务消费、低碳消费的需求都在进一步增加。旅游作为国际流行的休闲消费热潮已步入寻常百姓家,假日举家出游成为时尚。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以自驾游、自助游、团体游的方式度过自己的闲暇时光。

(四)社会保障完善将有利于扩大消费到2014年末,江苏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达95%以上。江苏省已经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即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渐完善,人们对未来支出预期的不确定性进一步降低,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减少,保障不完善条件下的压制性消费将得以释放。

(五)消费层次将不断提升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需求的层次也会不断提升。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需要总体上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当较低层次的需求基本满足后,较高层次的需求将会涌现。随着江苏人均GDP迈入1万美元大关后,普通居民的生存性消费需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消费内容开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型。

三、新常态下扩大江苏居民消费需求的对策

在过去,经济增长更多依赖投资和出口,出口需求受外部环境影响会经常变化,投资需求也会随着经济周期出现过热过冷的波动。而在当今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多依赖消费拉动的经济增长将相对稳定,周期性波动的波幅会明显缩小。

(一)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重点推进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养老健康家政消费等六大领域的消费要求,结合江苏的实际情况,在巩固扩大传统消费的同时,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健身、培训、养老、家政服务等符合居民多样化需求,提升生活品质的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发展电子及通信设备、汽车等先进制造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集成度,满足整个社会“趋高消费”的趋势。今后,随着信息化、城镇化,包括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的推进,物联网终端、智能终端将广泛应用于城市管理包括金融、教育以及交通等相关领域,信息消费领域增长空间将会被无限制地放大。随着信息消费的发展,对信息消费的载体———电子信息产品的需求也将持续增加,因此,应加大电子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力度。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开拓保险产品消费,融资、证券、咨询等金融产品消费,健康、旅游等体验性消费,快捷物流运输等服务性消费,创意文化产品等科技文化消费等,引导居民消费结构由“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并重转变。加快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满足人们对食品质量的追求和绿色消费的兴起,以及适应目前生态旅游消费的热潮。当前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是化学污染,而有机农业的核心和主题是环保,其完全摒弃了现行高农药、高化肥、高残留、高污染的生产模式,并具有保护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优势。而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应着重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努力发展特色农业特别是有机农业,着重发展新型业态,努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积极发展定制生产,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促进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相融合、数字产品与内容服务相结合,推动产品创新,拓展服务领域。

(二)积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积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要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时提高劳动者报酬,使国民收入分配适当地向居民倾斜[3]。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规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提升家庭的金融市场参与度,促进居民资产结构多样化。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增加对农民教育投入等途径,扩大农民就业,通过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税收调节,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实现公平分配。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低收入阶层支付能力,针对城市低收入阶层提高各地的退休、下岗、待业和其他贫困群体的收入,加大对贫困群体的补贴。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了减少居民的后顾之忧,应加大对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补充完善保障项目和保障种类[3]。逐步缩小城乡间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建立覆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失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低收入困难群体、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适时调整提高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加大对特殊群体参保扶持力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慈善体系、优抚安置政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降低人们对未来支出预期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增加即期消费。

(四)加强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完善城乡商业设施,鼓励和支持连锁企业开办社区便民店,同时继续抓好菜篮子工程,大力推进菜市场升级改造,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加快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租赁市场和二手商品市场建设。积极创新商业模式。适应居民消费方式的变化及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趋势,鼓励引导大型专卖店、连锁企业、购物中心开辟网上商城,加快培育大型网络购物示范企业;推动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利用网络营销平台开展定点配送服务。同时,积极发展体验式消费、服务连带消费、个性化消费等消费模式,支持特色商业街和现代商贸功能区建设,促进传统购物场所转型创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五)进一步完善消费环境发挥企业在完善消费环境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的消费者纠纷调解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法院和仲裁机构的作用,加强消费纠纷快速处理与和解效率,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畅通维权渠道,提升服务效能。规范整顿市场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商品监管,完善农村消费市场消费环境。围绕房产、保险、装修、通信、汽修等一些重点行业消费环境,加大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力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信息不对称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消费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对违法经营、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加大违法经营成本。

参考文献:

[1]刘金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与宏观经济政策效应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7.

[2]宋晓梧.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提高初次分配比重[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5):10-13.

[3]李慧.增强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拉动作用[J].江苏商论,2010(5):12-13.

[4]何纪周.我国老年人消费需求和老年消费品市场研究[J].人口学刊,2004(3):49-52.

[5]张晓松.让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J].人才资源开发,2010(10):1.

作者:李慧 单位:南京大学 经济学院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