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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主只铸要市场经济,杜会主义也摇要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因而给人们一种误解,似乎它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其实,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具有不同的质的规定性。如果把市场经济一般和产生过程进行抽象,它们的区别就会显示出来。
所谓市场经济,简言之,就是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市场为枢纽建立起社会经济调节机制钓商品经济。它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经济机体,要对它作全面概括是困难的,但可以从一些主要方面认识它一般的质的规定。
首先,调节包括生产要素在内的社会资源的分配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内容。_调节的对象是全方位的:既包括资金,也包括物资,既包括物化劳动,也包括活劳动,既包括产品加工,也包括科技、管理和土地,既包括生产,也包括流通,而且还包括各个经济单位、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产业经营活动等等在内的各个方面。通过对所有这些方面的调节,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使整个社会经济顺利运行。
其次,社会总商品的实现是市场经济的中心问题。商品经济的运行离不开交换,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必须通过社会产品的实现才算最终完成,才能保证社会总商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并在再生产中显示其效益。所谓社会商品的实现,就是社会商品的名个部份从哪里出售,使消耗的价值得到补偿,从哪里买进商品,使消耗的物质资料得到替换。所以,交换是调节社会资源配置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完善流通体制,搞活交换环节,对建立和实现市场经济的调节机制至关重要。
再次,价值规律的要求是建立和实现市场调节机制的根本依据。市场经济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理所当然的是它的基本规律,必然要对市场进行调节。实际上,建立市场调节机制就是生产力发展到机器大工业阶段的价值规律的要求。只有按照价值规律要求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机制,才能真正达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保证社会总商品再生产顺利实现的目的。
第四,价格是进行市场调节的基本杠杆。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通过价格以价值为轴心的不断背离运动,能够较准确地把价值规律的要求传递到各个利益主体,从而驱动资源的不断流动,使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得到实现,并逐步趋于合理。由于进入市场的商品种类十分繁杂,各种商品价格的形成条件互不相同,作为调节杠杆的价格就不能是某一种商品的价格,也不总体价格,而是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价格体系中所有各种商品的价格。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是市场经济本身的要求,它直接关系能否建立起合理的市场调节机制。
第五,竞争是实现市场调节机制的普遍形式。竞争是商品经济的终生伴侣。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具有其它任何东西不能代替的功能。正是参与市场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竞争,造成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把价值规律的要求传递到各个利益主体,才使价格成为调节经济的杠杆。最后,平等是市场经济的一般社会性质。平等是商品经济的本质特征,当然也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换必须坚持以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是一种平等原则,体现着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这一平等原则是价值规律的要求,贯串于市场经济的一切领域,制约着参与市场的所有利益主体的活动,而不管这些主体属于哪一种所有制。正是这个平等原则,能够造就出平等的竞争环境,激励着各利益主体、’从而社会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建立是经历了一段漫长过程的。在商品经济产生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由于生产力低下,商品生产规模狭小,商品量不大,社会分工不发达,生产者之间的经济联系不紧密,处于自由发展状态,市场主要是实现商品和反馈信息的场所,不存在对经济进行社会调节的要求,没有市场经济。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特别是手工业小生产过渡到机器大生产,各个经济单位的联系日广泛和密切,单个劳动越来越成为社会总劳动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份,一个经济单位劳动产品的实现与否,都会影响到其它经济单位的经营状况,客观上产生了对社会经挤建立调节机制的要求。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只有通过市场进行调节,同时,市场在不断发育中也逐步形成了相应的调节功能。于是,市场经济在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阶段时产生了。商品经济也就进入了一个有社会调节的新阶段。
从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和产生过程中可以看到,它不属于社会经济制度的问题。它与资本主义经济分属于不同的范畴系列,具有不同的质的规定性。它们之间既不是谁决定谁的关系,也不是谁依附谁的关系,更不是等同关系。正像武器可以被人用于侵略也可用于防御一样,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市场经济同样可以用于发展资本主义也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长期以来,有些人习惯于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等同起来或把它当作资本主义的产物,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几乎同时产生,市场经济的运行状况,直接显现出资本主义经济的扩展或收缩、高涨或衰落。
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同时产生、至今仍结合在一起,这是历史事实。但不能由此认为市场经济附属于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产物。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结合,是同一源头两支分流在一定条件下的汇集,它们都根源于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是由于发展到机器大生产阶段的生产力要求改变不适应它的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市场经济的形成,是由于生产力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社会分工更加细致,各个经济单位成为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具有紧密联系的社会经济的有机组成部份,产生了对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进行社会调节的要求。前者属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更替间题,后者属于经济运行形式和调节机制的演变和发育问题。两者虽然都由生产力发展引起的,并在同一个时期产生,但确实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系列的问题,把它们等同起来系属误解,是不符合实际的。
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也就并不注定只能同资本主义结合,只要具备一定条件,也可以同社会主义结合,而且是历史的必然。随着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达到一定高度,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从而资本主义市场矛盾的日趋尖锐化,越来越要求变资本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制度。在两种制度逐步交替过程中,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两种制度的选择。由于从一长远观点看,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消除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从根本上克服市场危机,同时要求在铲除剥削的过程中把平等关系从形式深入到本质,贯串到社会一切领域,为同样要求贯彻平等原则的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平等要求提供了具体的实现形式和手段。因此,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结合是两厢情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不仅具有可能,而且是必然的。但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是一种不能单独存在并具有游离特性的经济形式,它必须存在于某种具体的社会制度下并与之结合才能发挥其功能。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同时存在的情况下,要就是维持原状与资本主义结合,在为资本主义实现表面平等、本质上剥削的服务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己的平等要求,要就是游离出来与社会主义结合,在为建立劳动人民之间真正平等关系服务的过程中,更全面、更充分地实现自己的平等要求。究竟谁能同它结合,关键在于人的主动性。所以,社会主义不能消极等待市场经济的自然合拢,必须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利用自己的优越性,把它吸引过来,使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二、市场经济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有计划的
市场经济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是完全自发的。这很自然地使人们把市场经济和自发倾向联系起来,认为市场经济只能是自发的,并把自发倾向看作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这也是一种误解。自发倾向不是市场经济的专利,它与市场经济之间不是同生共死的关系。市场经济只是要求以价值规律为依据建立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至于这种调节采取什么方式实现,是自发的还是有计划的,这不是市场经济本身所能提出的问题。经济运动的自发倾向,是由同时并存着两个条件决定的。一个条件是各个经济单位具有不同的物质利益,为了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总要无拘无束地自由发展自己。这种现象早在市场经济形成以前的自然经济中普遍存在。市场经济的产生改变了经营形式,自给自足的生产者变成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营者。但并未消除追求更多物质利益的自发倾向,只是自发的内容发生了变化。过去是各个经济单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自由自在地发展自己,而现在,参与市场经济的所有经营单位无一例外都必须接受市场规范的约束,在价值规律自发调节下活动。另一个条件是生产社会化程度相对不高,社会分工相对不够发达,市场容量还有闲置空间,各个经营单位之问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还不十分密切,一个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好坏还不致引起一系列连锁反映,波及整个社会,由价值规律自发调节还不严重影响商品经济运行和市场机制的实现,相反还会起充实市场、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很一长一段时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由于同时并存着这两个条件,所以是自发的。
但是,市场经济并不天生只能是自发的,它也可以是有计划的。当第二个条件发生…变化,即生产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分工更加发达,市场容量趋于全面饱和,各个经营单位之间依赖关系和制约关系更加紧密,任何一个经营单位自发活动的偏差,都会牵制一系列其它经营单位的活动,对它们起破坏作用,甚至波及整个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导致市场危机。这就产生了由一个社会中心用计划来制约、限制以致在某些方面取代自发倾向的要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现象体现了单个资本家与资产阶级总体之间的矛盾,只有资产阶级国家才能充当这个中心。于是,逐步产生了国家有计划的调节,并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充当“总资本家”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萌芽,经过几次起伏,终于在二次大战后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进行计划调节的主体,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进入了一个计划调节和自发调节并存的新时期。
计划调节和自发调节并存的现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仍然存在。这是因为,一方面,参与市场的各个经营者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物质利益,即使占主导地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也存在着物质利益差别,它们必然要为自己的利益在市场上自由发展,同时,在我国目前总体上生产社会化程度相对不高、社会分工相对不发达、市场容量还有较大空间的条件下,经济的自发运动不仅会在一定范围内延续下来,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主义经济和市场的发展是有利的。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相当一部分经济,主要是一部分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社会化程度较高,社会分工比较发达,市场容量较为饱满,企业之间联系相当紧密,经济运动的自发状态会对它们起破坏作用,并且可能波及总体,要求采取计划形式,以保证社会经济有秩序地运转。
总之,市场经济并不注定只能是自发的。作为调节手段的形式,市场经济既可以采取自发形式,也可以采取计划形式,或两种形式同时采用。这里的关键在于条件,这无论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在不同社会制度下,这些调节手段渗透着利用它们的那个社会制度的性质和要求。
三、建立和健全杜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杜会主义国家的任务
国家属于上层建筑,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因此,为造就它的经济基础服务,是国家的基本任务。
社会主义国家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要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使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当前情况下,必须以价值规律为依据,通过健全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建立起以市场为中心、以价格为基本杠杆,能对生产要素和各种社会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的市场机制,井利用这种机制进行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节,在实现社会主义经济高效、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保证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为了有效地实现市场机制,哈竞争制造一种平等的环境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我国目前生产力多层次下的不同情况,必须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协调包括自由竞争在内的各种形式竞争活动的展开,以利于调动各类利益主体发展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至于竞争的形式,不能只强调自由竞争。竞争采取什么形式,与市场调节采取什么手段是一致的,它不由社会之制度决定,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一定水平的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社会的很长一段时期,自由竞争占绝对优势,是因为那时的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这种竞争形式适应当时的经济条件,当生产力发展弓L起生产社会化程度相对提高,生产达到高度集中,一个或几个部口的经济活动被少数一些大企业控制时,就产生了占统治地位的垄断控制下竞争。这种以垄断统治下的竟争为主与自由竞争并存的局面,更适应新的经济条件。随着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更趋尖锐化,为适应这种条件,在垄断竞争和自由竞争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又产生了国家指导下的竟争,并得到不断发展。我国目前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并呈现多层次的状态,同样要求各种竞争形式同时并存,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发展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国家还必须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清除一切阻碍、破坏市场经济发展的障碍。分清政企职责就是其中要做的一个重要方面。政企职责不分这种原苏联模式,本来就是为取消市场经济而设计的,它对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严重程度是不言而喻的。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失去了独立性,丧失了作为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的基本条件。面对构成市场经济经营主体的这种残缺不全的功能,市场机制无从建立,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也就成了空话。因此,进一步深化改革,把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展到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政企职责分开,是当务之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政企职责不分的现象还未从根本上扭转,还要花很大气力才能实现。各种经济犯罪活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另一种严重障碍。它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仅起阻碍作用,还起着严重的破坏作用。例如,走私贩私会扰乱国内市场和、对外贸易,干挑社会生产要素和资源合理配置,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会破坏生产和流通秩序,其中制造使用很钞还会扰乱金融秩序,破坏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投机倒把会破坏合理的价格和价格体系,使价格不能正常发挥杠杆作用,给市场经济造成混乱,封建式的欺行霸市会破坏平等的竞争,‘阻碍市场机制的实现;制黄贩黄会腐蚀人的思想,削弱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人的经济活动能力,贪污盗窃会损害削弱经营主体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实力,影响资金投入和扩大再生产,等等。所有这些经济犯罪活动,都会从不同方面扰乱、削弱、破坏市场经济,因此必须给予坚决打击。
除了上面这些以外,加强教育和宣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任务。市场经济虽然不是社会制度的产物,然而一旦它被某种社会制度利用,就会渗入该种社会制度的性质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利用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渗透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和要求。而这种要求又是借助于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实现的,这是因为,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人,人的行为是在一定思想和学识指导下进行的,一旦先进思想和科学技术掌握了群众,就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用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宣传群众,就会使吏多的人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把原来对社会主义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不理解、以致产生抵触或排斥的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并逐步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自觉抵制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更主动地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学到的知识和技能服务于人民。这无疑对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会起巨大作用的。
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市场经济、建立市场机制的过程,同时就是利用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的过程。国家调节光用经济手段不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刚从旧社会脱胎过来不久的社会,还存在着旧社会的各种残余和痕迹,人们还没有形成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参与经济活动的习惯。这就决定了国家在经济调节中还须借助于行政,法律等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属于上层建筑,是为产生它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不能独行其事,而要按照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配合经济手段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的调节是宏观调节,宏观经济调节的要求,归根到底来自微观经济活动状况。因此,微观经济活动和各经济单位之间的联系状况以及它们的变化趋势,是宏观调节的最终依据。离开这个依据,宏观调节将会陷于盲目性,可能会失去效果或造成偏差。
宏观调节要通过计划形式实现,但不能成此否定自发形式的历史和现实作用,放弃对自发形式的利用和指导、前面已经说过,计划和自发不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也不是某种特定社会制度的专利,它们分别由各个经营者之间具有不同物质利益和生产力发展程度不一两个条件并存的不同状况决定。由于经营者的不同物质利益同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存在的基本条件之一,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共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调节采取哪一种形式,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社会化一定程度发展的生产力。在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或较低的情况下,要求采取自发形式。当生产社会化程度发展到一定高度时,则要求采取计划形式。如果在后一种情况下仍然采取自发形式,就会使社会经济处于混乱状态,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阻碍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反之,如果在前一种情况下,硬要采取计划形式,也会适得其反,妨碍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目前,我国处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生产社会化程度呈现多层次状态,两种调节形式并存是不可避免的,任何取此舍彼的做法都是不特合实际要求的。只有按照生产社会化不同层次的具体状况,在不同范围、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采取不同的调节形式,并随经济的变化和发展不断进行调整,才能使宏观调节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