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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发展主要原因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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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发展主要原因

谁应为上海的高房价埋单,提起这个话题,很多消费者可能觉得有点多余,因为在他们看来,高房价由开发商负责已经是无可置疑的。然而高房价是否真的应由开发商负主要责任呢?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一问题,希望通过探讨,使国内房地产市场能规避类似的事情发生,能持续健康的发展

现在社会舆论普遍认为房地产是暴利行业,房地产有高达50%以上的利润。试想在现在这样的经济的大背景下,哪一个行业能有如此高的利润呢?看看中国的富人排行榜,排在前面就有不少是由房地产发家致富的。因此房地产开发商是广大工薪阶层的压榨机,开发商成了众矢之的,高房价理应由开发商负全责。论文百事通有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暴富,这是事实;但是商品房的利润却没有这么高。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通常会用建筑安装成本来衡量商品房的成本。但建筑安装成本在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中却仅仅是一小部分,还有土地费用、规划设计费用、配套设施费用、管理费用等。退一步想,即使商品房利润达50%以上,高房价是否就应当由开发负主要责任呢?

认为开发商应为高房价负责,其理由是房价是由开发定的,卖什么样的价格全取决于开发商。最初的房价的确是由开发商制定的,但是最终的成交价格是市场决定的,或者说是由买卖双方决定的,不能由开发商单方面说了算。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价格并不能由开发商单方面决定。什么情况下商品的价格能由卖方单方面决定售价,有两种情形:一是完全垄断,二是产品完全供不应求和稀缺产品的情况下。

上海的房地产市场是否符合这样的条件呢?首先它并不是一个完全垄断的市场,整个房地产行业并不是只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在提供产品。根据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充其量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垄断竞争的市场。

第一,同行业中的每个厂商生产的是异质产品,即每个厂商的产品都具有自己的特色,不同厂商的产品之间存在差异。第二,同一行业中有许多厂商,它们都能对市场价格些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有限的。第三,厂商比较容易进出这个市场。房地产市场比较符合前两个条件。房地产市场并没有完全市场化,土地的供应是政府垄断的,房地产产品又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对于某些开发商来说,拿到好的地段就具有明显的优势,周围没有楼盘与它展开竞争,消费者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影响价格。在有的地方,商品房的定价采用的是随行就市定价的方法。同一区域,某个楼盘开价是1万元每平方米,周边的楼盘也跟着走,大家都参照周边的楼盘定价,而同一区域上的商品房供应量存在数量上的制约。从这点来看房地产开发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但其影响是有限的,并不能完全决定。

再从房地产产品的稀缺性来分析,上海房价那么高是否是真实的供不应求,真实的稀缺呢?在房价高涨时期,很多楼盘刚开盘就被一扫而光,购房者为了能抢到某些楼盘的房号,通宵达旦去排队,从表面上看,的确是供不应求。然而热潮过后,专家担心、讨论更多的是如何消化空置房的问题。现在还没有上海户均多少套房的数据,但是供大于求已经是铁定的事实。这说明当初的大量需求并不是真实的需求,稀缺是表面的假象。据《新闻晨报》报导,截止2006年2月,上海全市备案而尚未销售的一手房总面积约为1000万平方米。这尚未包括二手房,据专家估计目前,二手房供应量应该在4000至5000万平方米。可以计算,再需要3至4年时间,上海楼市现有的供应量才能被全部吸纳。

有相关人士指出,我们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市场,是一个制度缺陷的市场,是一个不少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操纵价格的市场。如此说来,买了高房价的上海消费者是上当受骗的消费者。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据相关报道:在上海外滩附近的一个项目,开盘时排队排了几天几夜,很多人光靠一张认购卡,转手就能挣5、6万元,属于纯粹的“空手套白狼”。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利诱,而不是上当受骗。上海人的精明是早就为国人所称道的,如果说广州人买房平均得跑5个楼盘的话,那么上海人至少得跑10个,才能最终下购买决定。在买卖价格中,所谓信息的不对称应理解为本可低价买到的东西,由于对市场行情不了解,却花了高价买下了。上海的楼市不属于这种情况,而是买房者明知“楼市有风险,入市请谨慎”,却还要往里扑,狂赌一把。如今是市场经济了,我们应当以市场经济的眼光看待问题,开发商是商人,企业的经营的首要目的是盈利,股东对企业投资,目的是要获取丰厚的回报。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指望开发商做慈善家,仍然坚持卖低价,是不现实的。当然,不可否认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有些不良的开发商、经纪商为了拉高房价,采用了“虚抛”方式,来吸引消费者的跟进。但那毕竟不是开发商的集体行为。

谁应为上海的高房价负责,笔者认为最应该为高房价负责的应当是炒楼者。而不是开发商,也不是政府。开发商、政府都只是起到了吹风的作用,真正的购买与否,决定权在消费者手里。楼价容易虚涨,容易产生泡沫,并不是因为房价容易被开发商、政府操纵,而是由于土地的稀缺性,使房地产产品成为一种很好的投资产品。众多的电影明星、体育明星,自己没有时间办实业时,最好的投资渠道当然是房产了,某香港明星就公开说,他一个人就在美国纽约购置了20多处的房产。再联想到“二八”原理(社会80%的财富集中于20%的人手中)当国内外有钱人都把投资或投机的眼光瞄向某一地方的房地产市场的时候,当地的房价能不飞涨吗?其实炒房和炒股没什么两样,炒房同样是在利好消息、诱因的作用下,房地产价格开始大幅上涨,一部分人在短时间内迅速发财致富,使人觉得赚钱容易。于是,众多投资者纷纷跟进,发展到疯狂抢购,结果是越买越贵,越贵越买。房价不涨了,买的人反而少了。新晨

回顾这一轮的房地产调控过程,我们就会发现真正有效的措施并不是针对开发商施行的,而是针对消费者实行的。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去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对商品房开征营业税”措施,即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而其余的诸如规范土地出让市场、降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等,都是隔靴搔痒,甚至在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政策出台以后,还给一些别有用心的开发商提供了制造“地荒论”的机会,房价不但不降,反而加速上涨。

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即买房是为了满足家庭居住需求的消费者,当房价飞涨、望房兴叹之时,抱怨开发商是“黑社会”、是穷人的压榨机等等,都无济于事。开发商不会把抢手的房子低价卖给你,富人也不可能主动买房送给所有的老百姓居住。因此,普通消费者应寄希望于政府,一方面希望政府各部门不要再为房地产市场吹风、造势,另一方面希望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限制投机炒房。比如这一次的上海楼市,如果地方政府还一再态度暧昧地说:“本地房地产市场慎言过热”,对楼市也不采取任何有力的限制炒房措施,上海的房价还会继续往上涨。如果政府能下狠心挤掉房市投机炒作的泡沫成份,房价就能反映真实的市场需求了。问题的关键是,许多地方政府并不想这样做,因为发展房地产见效快,带动大,可带来当地GDP和财政税收的快速增长。所以才有了要“炒热房地产市场”一说。当然,完全限制了有钱人的房地产置业投资也不行,目前国内的投资渠道并不多,股市是眼看着没钱赚了,都把钱放银行里,不利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还会有更多的人失业,政府会更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