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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网络的普及,尤其是智能手机问世以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麻烦。高校也不能避免,学生注意力转移,学习风气也有所减弱。面对这一新局面,经济法教学也需要与时俱进,适时变革:首先,制定基于网络背景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总目标,全面提升学生课堂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其次,充分利用当下资讯发达的优势,将社会热点引入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第三,全面革新教学方法,采用新型的教学互动方法;最后,结合法学各科课程具体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另外,应直面就业,学生、学校都做好万全准备。
1网络时代高等教育面临的新问题
随着网络的普及,尤其是智能手机问世以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变化。据调查,目前(2018年)中国的智能手机普及率达到68%,我们全面进入“移动支付”时代。在智能手机进入生活之前,人们出行是一定要随身携带钱包的,需要现金或者银行卡解决衣食住行。现在,一部手机解决所有问题,乘公交、坐地铁、打出租可以手机付款,吃饭、购物同样可以手机付款,现金的使用机率大大减少,方便了人们生活。另外,网络时代的又一个特点是资讯发达。人人都有了将身边的大事小情通过网络使其广为传播的机会。国际新闻、生活热点第一时间推送到了每个人的眼皮底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小了。可以说舆论监督、媒体关注达到了空前的高度。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智能手机、网络给我们带来的负面影响。大街上随处可见“低头一族”,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抠手机”,聊微信、购物、看视频。走路的人要看手机上的视频和推送打发无聊,开车的人要看手机上的导航,骑车的送餐员要用手机抢单,“走路玩手机女子不慎坠井”类似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甚至因司机看手机也引发交通事故无数。近日,荷兰就因为骑车低头族太多,相关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立法禁止骑车时用手机。荷兰的自行车比人还多,令人们对安全隐患的担忧渐增,于是荷兰禁令,禁止骑车时用手机。2002年荷兰出台法律,禁止汽车和卡车司机开车时用手机(使用耳机或蓝牙等免提模式除外),将于明年(2019年)7月生效的新规在此基础上将禁令修改为禁止“在驾驶任何车辆(包括自行车)时用移动电子设备”。处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下的大学校园也不可避免地成为智能手机的天下。大学新生报到的时候手机的持有率可以说是百分百。大学校园里经常能看到一边走路一边盯着手机看的同学,或者是耳朵里插着耳机,“两耳不闻窗外事”,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概率大为降低。同样,在课堂上存在的问题也有了新的变化,以往的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学生开小差、说悄悄话、睡觉、看课外书等等都逐渐变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学生低头玩手机,最极端的现象———学生上课的时候带着耳机看视频也时有发生,从头到尾不看老师,任你舌灿莲花又如何,被屏蔽在他视野之外。网络在跟老师争抢学生的注意力。
2接轨新时代,调整高校法学教育模式
早在2015年,我国政府就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全面发展互联网产业。“互联网+”计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简单地说,“互联网+”计划就是立足互联网,以互联网为纽带,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让一些在电商冲击下逐渐衰落的行业在新的领域焕发出新的生机。高等教育担负着直接向社会输出人才的使命,面对日新月异的新时代,必须立足现实、不断总结,调整人才培养模式。
2.1制定基于网络背景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总目标,发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全面提升学生课堂学习积极性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设有法学专业的高校数量繁多,但并不是所有高校都适合培养法学高端学术人才的,一些高校在师资力量、学术氛围、办学经验、生源质量等方面跟其他名牌本科院校相比均处于劣势。在这种情况下,唯有扬长避短、突出特色,才有竞争力、生命力。该类高校的特色、长处不在于研究型人才的培养,而在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承担的是大众化教育的培养责任。具体到法律事务专业,市场经济发展对毕业生的需求为法学教育指明了道路,也给笔者的教学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即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虽然进入公检法、成为公职人员的机会越来越少,但法律在市场上的广泛适用性决定了其他行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意愿却在不断上升。例如,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等基层、乡镇司法助理员、大小企业中的法务部门等众多领域都对法律人才打开了大门,需求量不断攀升,是学生就业亟需拓展的新领域。如果仍然沿袭本科院校传统的单一化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研究型、学术型人才为己任,将会导致所培养人才与社会需求相脱节。因此,部分高校应确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构建独具自身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2.2充分利用当下资讯发达的优势,将社会热点引入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法律本就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在实践应用中展现其旺盛的生命力。在教学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传统教学中的纯理论讲述,例如,将“万科股权之争”带进课堂,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分析讨论其中牵涉到的公司法中的股权制度、公司并购与反并购制度;“王老吉”与“加多宝”围绕商标、包装装潢等长达数年的多起诉讼也可以让学生充分了解商标专用权、商标使用许可制度等知识点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对当事人经济利益的重大影响。从中美贸易摩擦看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等等。通过引入社会现实和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分析其中牵涉到的法律知识点,实现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真正领会法律规定的实践意义。
2.3与时俱进,全面革新教学方法,采用新型的教学互动方法
面对现实,积极应对。既然智能手机、网络已经全面进入大学校园,再幻想回到以前的清净环境已不可能。我们只有立足现实,调整策略,应对这一新局面。比如,大力宣传“课堂无手机”理念,引导学生在上课的时候将手机关闭或者放置专门的手机收纳袋中,约束学生、摆脱“手机依赖症”,还课堂以本来面目。课程教学是学生积极参与下的导学过程,充分考虑到学生对当下社会热点的关注,将重大社会事件、热点新闻与相关法律问题相结合,激发学生热情,提高授课效果。比如在《合同法》的授课讲解过程中就可以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一些贴近现实生活的实训项目,每一个实训项目都要求学生实施现场的情景或案例的演练,由学生围绕主题展开讨论,打开思路,最后由教师作点评总结,整个过程完全是由学生为主导,充分调动起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这种实训项目可以使学生全身心投入到教学过程中,使他们学得主动,学得扎实。并且深入其中体会合同法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立法指导思想。除了课堂讨论之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各班的qq群、微信群,网络作业,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在线讨论。
2.4结合法学各科课程具体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
以往的经济法课程采取的考核方式大多数是闭卷考试,采用沿用了多年的单选题、多选题为客观题,简答、论述题为主观题,二者相结合的一张考卷。这种方式有非常大的局限性,只能考察学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记忆,过于表面化,无法得知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同时,法学专业作为一门以现实为基础、以应用为目的的专业,它不要求学生掌握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还要求学生接受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更要求学生具有运用法学理论、法律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而这些丰富的内容很难简单的用一次闭卷考试来衡量,需要生动立体的考核方式,全面考察学生的能力。因此,法学专业课程考核方式应该灵活多样,针对不同课程自身的特点设定最佳考核方式。具体到经济法课程,闭卷考试就不是最合适的考核方式,可以考虑对考核方式进行尝试性变革,结束了以往一张期末试卷决定课程学习效果的局面,采取加重平时练习比重的考核方式,给学生更多的模拟练习机会,在练习内容上也注重贴合生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案例分析,着重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应用能力。从已经尝试革新考核方式的院校已经取得的效果上来看,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多次模拟演练,大部分学生对经济法这门课程学习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标,消除“高分低能”。这也是和法学教育中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保持一致的。
3学生、学校应对新的就业困境,直面就业难题,做好充足的准备
在学校层面,需要做到的是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搭建良好的就业平台。目前,学校在学生就业问题上担负主要的指导服务工作。结合法学专业特点,针对不同年级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指导活动。我们认为,学校应该结合上述几点来增加高校法学专业同学的就业竞争力。首先,在低年级学生中主要开展了学习交流会,参观法院、检察院等专业基地,组织制定大学学习规划等,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建立专业学习的信心。要注意的是,这种机会不能仅仅局限于毕业实习阶段,而是应该在学生一开始进行专业课程学习就开始的。在初期可以安排学生参与一些诸如旁听审判的活动,等学生掌握了一定专业知识后就可以考虑对其进行更多的专业化培训。其次,鼓励学生进行社会实践,考级考证,不断增强学生就业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现在有很多行业需要专门的法律人才,应对这一现实需求,学生在校期间应多多进行跨专业学习,比如会计知识、金融知识等等,做到一专多能,成为复合型人才,提高就业竞争力。最后,对法学毕业生进行就业培训,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主要进行技能培训,如英语口语表达和写作能力培训,计算机操作的培训,以及面试的有关技巧和礼仪培训。举办就业系列讲座,指导学生就业。请往届毕业生与同学座谈,请有关单位的领导宣传就业政策,请心理专家调整学生的就业心态,使学生可以更好的了解自己,了解社会,正视现实,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多方面搜集就业信息,扩大学生的视野。通过编辑就业指导报、制作就业信息网,以及学校向一些用人单位的整体宣传工作,为学生就业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方便快捷的向学生提供就业信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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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倩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