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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届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了近期全面落实,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中央的决定对财政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载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支持和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年,财政在支持企业改革发展方面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是党的届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财政部要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工作。
一是做好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工作及配套制度建设。年,中央财政将选择部分中央直管企业和烟草行业企业,开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要认真做好试点方案和《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编报办法》等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立法调研。认真组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反映试点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做好试点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平稳、顺利进行。地方也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研究制订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的相关政策、制度。企业内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企业分配制度。要对现有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股权激励、职务消费等分配办法进行清理,建立规范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三是研究制订加快垄断行业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制度,要体现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体现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所需的合理积累原则。要进一步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研究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企业工资及职工福利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做大经济财政蛋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发展是基础。财政部门要立足于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特别是要大力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一是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建立统一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是十分必要的。年,要做好“两法合并”的各项准备工作。逐步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财税政策,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企业的自主创新水平,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抓紧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通过税收、资金、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水平。要实施好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和加速折旧等相关税收政策。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鼓励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发展。要推进建立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新机制,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扶持功能。
三是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我国经济的发展面临环境和能源瓶颈制约,经济要持续发展,就必须改变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要制定和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引导企业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生产模式。要研究发展可再生资源、替代能源和新能源等的相关政策措旋,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排污收费政策,逐步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和排污权有偿取得的政策,研究实施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的税收政策,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鼓励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体系。
三、支持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从体制、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不仅有利于优化国有经济结构,促使国有企业轻装上阵,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也有利于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体制性矛盾,保障企业职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要重点加强对破产补助资金的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及时总结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对部分关闭破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做好全国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确保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是推动加快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进程。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在年顺利启动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试点工作的平稳进行。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试点方案的审核批复工作。同时,加强对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妥善处理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遗留问题。年,我们基本完成了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为理顺政企职能,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年,要认真组织做好收尾工作,抓紧解决先期移交等遗留问题。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深化电力、民航等体制改革。完善电力资产重组方案,解决厂网分开遗留问题,推进实施电网企业主辅分离、输配业务财务分开核算,支持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协调发展。完善促进航空公司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的有关政策,研究从体制、机制上支持航空运输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积极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内外贸健康发展
外贸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国出口增长仍属于数量扩张型的较为粗放的增长方式,因此,必须积极支持推动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同时,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一是推动优化外贸结构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探索外贸发展基金使用管理的新思路、新方式,推动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着力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的质量、水平和效益。
二是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企业“走出去”政策体系。结合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研究支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的方式方法,促进原产地多元化。完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办法,优化支持重点,创新支持方式,整合现有资源,逐步形成一整套财政支持企业“走出去”政策体系。
三是做好对商务流通领域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改革探索。切实关心农村消费问题,落实好“万村千乡”财政政策。积极支持“东桑西移”等专项工作,促进西部农村发展。探索解决国有流通企业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五、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发展中小企业,不仅对扩大就业、拉动内需、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有很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鼓励民族创业精神,促进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要继续重视对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明确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方式,建立对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体系。依据考核评价结果,选择支持对象,确定补助、奖励资金。以财政支持资金为导向,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优化结构,合理布局。
二是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价标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绩效考核,细化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损失的补偿标准和奖励标准。
三是研究制定创业投资的支持政策。研究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建立风险防御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创业投资投向科技型初创期中小企业。
六、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财政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涉及面宽,许多专项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相关,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做好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石油特别收益征收相关政策和审核程序,认真做好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石油特别收益金及时、足额地征缴入库。跟踪成品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参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实施。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确保中央关于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积极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和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时筹措资金,保证三峡工程建设需要。加强对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挥使用。研究和完善中央财政支持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及中部崛起的相关政策。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项工作。继续安排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适时整合调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动外资和东部地区的资本、技术、管理和市场网络等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和延伸。
五是完善扶持矿山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完善中央财政对冶金独立矿山的扶持政策,促进矿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中央财政对西藏铬矿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西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
六是完善国家食盐储备制度。对国家储备盐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研究建立新的国家食盐储备制度。研究落实碘缺乏病未达标省区的财政补助方案,促进实现我国年全面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七、贯彻实施新《企业财务通则》,推进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新《企业财务通则》于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实施工作,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创建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一是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衔接。要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保证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
二是推进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以《通则》为主体,逐步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具体财务行为规范、财务管理指导意见、财政监管规定相配套的新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办法》,健全企业财务监督手段。对现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制度进行清理,调整完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制度的规范化、系统化。
三是认真做好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配合新《通则》的实施,积极组织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编写《通则》读本,逐级做好制度培训工作。
东桑西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方针,巩固发展我国特有的茧丝资源优势,根据《商务部关于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的通知》的精神,商务部于年正式启动“东桑西移”工程。“东桑西移”是把种桑养蚕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更重要的是把东部现代农业生产理念、生产方式、生产技术移到中西部,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逐步改变西部农村传统的生产方式和落后的生产技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