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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经济发展的要点及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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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经济发展的要点及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展战略,并明确提出了加快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生态环境,突出发展特色经济的开发大思路,恩施等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一、对发展恩施特色经济的认识

恩施是一个在未来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极具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后发展地区,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过去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和传统种植业为“特色”的传统经济发展思想,在重视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今天,已经不能适应恩施经济与发展的需要,从恩施州情及其在全省、西部的地位来看,发展恩施经济应突出生态意识,恩施经济应体现出以生态经济为主的资源主导型经济特色。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不把地处长江上游和清江源头及中上游的恩施州生态环境搞好,投资环境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善,经济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的建立,是西部大开发和建立恩施州特色经济的战略选择,治理生态环境不仅是保证山区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或缓解长江中下游、清江中下游地区洪涝灾情,保障两江流域经济正常发展的需要,恩施州作为长江上游地区以及清江发源地和中上游地区,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两江中下游地区及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它与两江中下游地区有着经济的、生态环境的内在联系,恩施经济开发所造成的生态后果必然会影响到中下游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恩施州作为湖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区,必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应把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益置于恩施州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因此,恩施州经济发展思路必须突出“生态经济”的特色,建立生态产业,体现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水资源为命脉,水电开发为龙头,林业、特产品等资源型经济为主体的区域经济思路,其内涵是有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才有充足的水资源;有充足的水资源,才能够发展山区生物产业和水电业;有了充足的、廉价的电力,才有发展高能耗工业的可能,才能增强恩施州的经济实力,才有可能和有实力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最终实现“工业富州”的战略目标。

二、发展恩施特色经济的思路

1、以水资源开发为龙头,大力发展林草业,建立水─林草─农牧业“产业一体化”综合开发体系。在水利优先的前提下,建立水─林草─农牧业“产业一体化”综合开发体系,发展山区特色的农牧业、生物产业、旅游业,以改善生态环境,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培养和形成新的产业经济增长点。

2、以水电开发为核心,大力发展能源工业,促进高耗电工业的迅速发展。能源生产,特别是电力供应不足,严重制约了高耗电工业的发展,严重影响了恩施州经济和税收特别是增值税收入的增长。发展以水电为主的能源工业是恩施州实施资源开发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战略重点以及建设生态恩施州的必然选择。常言道: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就是这个道理。

3、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发优势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建设山川秀美的新恩施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资源开发必须以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加财税收入为原则,经过科学论证和生态环保综合分析后进行合理开发,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和税源优势,重点扶持水电及相关产业、林草、天然富硒资源开发,巩固电力、林业、天然富硒食品加工业的支柱地位,着力培植后续税源,确保恩施州经济和财税收入的稳定增长,形成独具恩施特色的、市场广阔的、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主导型经济。

三、促进恩施经济大发展的财税对策

在上述思路下,财税政策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林草——农牧业“产业一体化”综合开发体系的建立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开发活动,鼓励科技含量高的高科技、高起点资源开发产业和投资行为。但是这种鼓励应有重点,目的是要通过财税倾斜政策的引导,培植优势产业来形成经济优势,使资源开发不断向精深方向发展。根据恩施的实际情况,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恩施州应着力特定区域财税倾斜政策,以发挥特定区域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资源开发,并采取梯度逐步推进战略,利用财税政策倾斜的导向作用,把有限的投资首先引向恩施市、利川市、咸丰县和鹤峰县,再逐步向其他地区扩展,以尽快改变恩施州投资效益低的现象。制定财税倾斜政策时,要内资与外资并重,第一步以吸引内资为重点。财税政策倾斜的重点产业,一是生态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水电资源开发,重点是清江水系水电资源开发;三是高科技产业,重点是与资源开发相关的高科技产业;四是农牧业资源综合开发,重点是农牧业产品的精深加工。被称为“百年老字号”的孝感麻糖、米酒,就是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工业食品;五是以天然气、铁矿、煤炭资源为主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六是人力资源开发。根据不同的财税政策倾斜重点和区域及所要达到的政策目标,建议分别采取先征后贷或即征即贷、先征后投或即征即投、税贷结合、先征后奖、税收定期分享等既能体现财税政策倾斜力度,又能减少收入流失的财税政策倾斜方式,以有效地吸引州外投资者在恩施州投资兴办企业,让他们感到在恩施投资办企业有利可图,有钱可赚,并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和高效率的投资环境,为经济腾飞创造条件。

四、对西部大开发财税政策的建议

针对东西部存在差异的事实,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西部的支持力度,并改进支持方式和支持机制,突出西部政策的差别性和针对性,不要一刀切,应通过国家政策的补偿作用为西部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市场环境,增大西部地区对资金、人才的吸引力。

(1)积极营造西部起飞的制度基础。通过改革加快西部机制、体制的转化和制度创新,带动投资环境和企业经营环境的改善,使西部摆脱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

(2)制定鼓励东部生产要素向西部地区转移的优惠政策。明确规定西部利用东部生产要素与利用外资具有同等优惠待遇,在使用土地、资源、能源、财税政策等方面提供方便,以利于东部地区的生产要索进入西部地区。

(3)提高西部地区的资源税税率,并实行“先征后返”的办法,以理顺能源、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与加工制品的比价关系。

(4)实行倾斜的财政政策,加大对西部省、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财政投入,对民族省、区实行有差别的财政管理体制。在一定时期内将增值税和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收入的100%留给民族省、区地方政府。

(5)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减轻西部企业过高的税收负担,实现地区间的税法公平,允许有发展前途但目前确有困难的企业和行业,继续实行税前还贷政策,减少的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弥补。对西部地区尤其像恩施州这样的低收入地区的科技人员和到贫困地区投资的投资者在这些地区取得的个人收入,在规定的条件下(如工作多少年、投资额度比例等)给予免征或返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等。

(6)建立全国对西部开发的专项建设基金,专款用于西部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并立法制定长江、清江流域(特别是上游及源头)生态保护条例,依法在中下游受益地区适当征收水资源税(费),通过税费调节手段,建立长江、清江中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的利益补偿机制。

(7)建立对西部特困企业贷款贴息基金,用于不能享受国家增资减债政策特困企业的利息清偿,增强企业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