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浅谈新时期经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范文

浅谈新时期经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浅谈新时期经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浅谈新时期经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摘要:新的历史时期,可以说整个社会都呈现出了新的发展面貌,但是在社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很多有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问题,社会的和谐需要保障每一个人都能够过上富足的生活,但是在社会生活中,经济法弱势群体保护还存在着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采取恰当的措施来构建起一个完善的弱势群体保护机制。

关键词:新时期;经济法;弱势群体保护;问题;措施

一、新时期经济法保护弱势群体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市场规则系统

缺乏系统性的市场规则体制不利于市场实现长足的展和进步,会造成很多不良的市场后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公平竞争方面存在问题,虽然新农村建设使得不少农民脱贫致富,但是我国依然存在着大量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同等条件之下,依然存在着城镇居民的收入高于农民工收入的情况。二是由于相关立法不明确,消费者的权益很容易受到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只有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够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但是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网络商家贩卖消费者信息的事件屡见不鲜,不平等的消费条例更是常见,消费者作为商品的购买者还时常需要防范假冒产品的销售,凡此种种,都说明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经济法条例,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问题

社会的进步,使得人民的幸福感明显增强,因为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相关政策都在不断地推进当中,如今在城镇有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近些年,在农村也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供养等保障[1]。这些社会保障政策一直都在顺利的推进当中,但是依然存在着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很多的保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无法对于弱势群体及时进行保护,在一些方面甚至存在着法律的空白,例如儿童性侵、妇女家暴等问题都没有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只能够通过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行解决。其次在社会保障系统之内,对于弱势群体的界定较为狭隘,在一些政策中并未给予那些解决不了温饱问题的农民以最大限度的保障。最后,在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度明显不足。

(三)其他社会问题有待解决

目前社会正处于转折期、发展期,社会生活中的很多领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问题通过大众媒体的传播与扩散,都成为了人们热议的社会问题,在经济法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对弱势群体进行很好的保护[2]。例如就业问题、贫富差距大等问题都需要各级政府针对现实情况进行解决。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在各项法律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的成绩,在这一过程中存在问题也是在所难免,但是一定要及时发现问题,更好地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弱势群体经济法保护制度的构建

(一)完善市场体制规则

想要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必须要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与功能,不断完善市场体制与规则,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一下几点。一是要不断注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只有用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条例规定,才能够保障及时处理各类不法行为,避免商家存有侥幸心理,钻法律的空子。二是可以利用市场的信用指数来营造一个公平竞争、诚信合理的市场环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只有始终讲求信用、诚信的商家才能够实现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在这方面可以加大对于垄断行业、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注重群众的监督与举报,强化市场的宏观调控,这样才有利于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与发展。

(二)经济法其他制度的制定

与执行实际上,我过现代法律系统的发展历史并不是很长,因此在很多方面都有需要改进与提高的地方,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想要实现经济法对于弱势群体的有效保护,就需要不断深入社会生活,发现社会生活中弱势群体的真正诉求,这样才有利于制定出符合这一群体利益的相关制度、法规。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贫富差距等问题十分突出,因此社会保障不仅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还应该保障具备他们创造富足生活的能力,注重对农民工的就业培训、注重对于家暴妇女的心理关怀,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3]。实际上,之前的很多政策都是治标不治本,只有这样全方面的政策保障才能够做到标本兼治。其次还应该想人民之所想,着力解决人们关心的各类社会问题,这样才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今后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法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还需要进步一加强,这样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的长足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正韬.论经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D].宁波大学,2013.

[2]刘志秀.浅谈经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J].现代经济信息,2014,18:379+381.

[3]宋贞.论经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7,01:79-80.

作者:王晓燕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