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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的空间流动是人类世界的永恒话题。随着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劳动力在国家间、地区间和城乡间的流动越发普遍。2013年,全球共有国际移民2.32亿人,占世界总人口的3.2%(王辉耀等,2014)。流动方向上,国际移民并非单向流动,移民的外出往往伴随着部分移民的回流。据统计,在德国,超过2/3的来德外国移民回流家乡。在英国,居留1年以上的外国移民人口中,约有40%的男性和55%的女性在5年后离开。在前社会主义国家阿尔巴尼亚,随着社会经济与政治环境的改善,2001年后,超过70%的外出者回流本国(Pirachaetal,2010)。劳动力在国内的流动更为频繁。据调查,2014年中国农民工总量达2.74亿人(国家统计局,2015),超过总人口的1/5。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从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传统人口输出地回流,劳动力迁移也呈现出外出与回流并存的“双向化”格局(曹广忠等,2011;刘云刚等,2013)。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对安徽、四川的抽样调查发现,农村回流劳动力占具有外出务工经历劳动力的28.5%(白南生等,2002)。全国的农民工监测数据也证实了这一变化。与2005年相比,2014年东部地区吸纳外出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比重由75.4%下降到60.1%,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由12.3%、12.0%提高到21.2%和18.7%(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1;国家统计局,2015)。由于高技能劳动力通常具有更强的迁移动机(Borjas,1987),劳动力外出迁移将导致家乡的“智力外流”,外出者主要通过汇款缓解家乡的资本限制,改善家乡经济面貌(Russell,1992;Du-retal,1996)。但与外出者不同,回流者通过外出务工,实现了一定的资本积累,回流家乡的同时带来了资金和人力资本(BrainGain),因此,劳动力的回流可能对家乡经济发展前景产生更为积极的影响。那么,外出者为什么会选择回流?其内在动因是什么?现有理论是如何解释回流现象的?进一步地,回流劳动力具有怎样的经济行为,是否表现出更强的就业能力?对于中国而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出劳动力回流到广大中西部地区,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显得更为紧迫。国外学者对劳动力回流的研究起步较早,相关成果也较为丰富,虽然其研究对象主要针对跨国移民,但并不妨碍相关理论及实证经验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正如Solinger(1993)所说,中国进城农民工获得的权力、福利与保障等远远不及本地居民,使得中国的国内移民与其他国家的国际移民(而不是国内移民)具有更大的相似性。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回流现象日趋普遍,针对中国国内回流问题的研究也开始增多。因此,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①的梳理,从劳动力回流理论、回流动因、回流者的就业行为及影响机制3个方面对劳动力回流问题进行综述,并对国内外研究作对比分析,以期为中国劳动力回流的研究提供启示。
1劳动力回流理论研究
劳动力回流的经济理论长期受成功/失败两分法的分析范式影响。新古典经济学以预期收入最大化为基础,认为回流是迁移者在衡量迁移成本与收益后的决策,在迁出地与迁入地收入差距没有减少的情况下,只有当迁移收入低于预期,或迁移的心理成本过高,预期收入目标未能实现时,才会发生回流。因此,该理论倾向于将回流者看作是失败者(。与之相反,新迁移经济理论将关注的角度从个人转向家庭,以家庭福利最大化为基础,将外出看作是移民家庭的一种生计策,外出者以赚钱为目的,一旦他们的收入目标实现,就会返回家乡(Piore,1979)。通过汇款,移民使得家庭收入多样化,以应对家乡信贷市场缺陷带来的风险;通过储蓄,克服了资本与信贷市场的缺陷,积累了在家乡社区投资或消费的资金。因此,该理论将回流劳动力看作是成功者,而不是失败者。按照该理论逻辑,劳动力回流对于外出时的收入具有正向选择性,即收入越高,实现收入目标需花的时间越少,外出者就越可能回流。这与新古典理论截然不同。与经济学理论过于强调回流者在经济上的成功或失败不同,结构主义与社会网络理论更加关注家乡制度环境及与家乡的社会联系对回流的影响。结构主义方法认为回流不仅是个体问题,对其的分析不能仅限于移民的个体经历,还应该分析移民家乡的社会和制度因素,回流还是一个社会和环境问题。地方性对回流劳动力具有重要影响,输出地的制度特征影响了劳动力回流对于发展和社会进程的作用。社会网络理论(SocialNetworkTheory)则强调与移民输出国的亲人朋友间的社会联系对外出者回流的影响。迁移者通过掌握社会资本,利用信贷优惠、技术服务等社会资源,对其回流家乡及回流后的职业选择产生重要影响(Cassarino,2004)。
推拉理论最早用于外出迁移研究,对回流问题的讨论较少,但移民输出地与输入地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同样对回流决定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目的地的推力因素能影响回流决定,如经济危机、高失业风险及低收入;另一方面,家乡的拉力因素也推动了移民的回流。Gmelch(1980)认为,拉力因素比推力因素更为重要,尤其是家乡经济机会的增加对回流决定具有积极影响。此外,与家乡地区亲人、朋友的紧密联系,社会文化及观念等也是吸引外出劳动力回流的主要拉力因素。劳动力回流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过程,各学科均对其进行了一定的理论解释。其中,经济学理论涉及劳动力回流问题较早,相关研究较为丰富,但其关于回流者成功/失败的两分法越来越受到其他学科的质疑,并代之以社会网络理论、结构主义理论、推拉理论等对回流问题进行解释。相对而言,国内相关研究仍处于理论借鉴阶段,理论创新成果较少。总体来看,西方相关理论对回流问题的关注与世界移民发展趋势的关系密不可分。二战后,德国、法国、英国等欧洲国家的经济复苏对劳动力产生了巨大需求,许多国家通过劳工招募计划,从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等欧洲国家和埃及、突尼斯等北非国家引入大量移民。由于这些招募移民定期回国,回流并非核心问题,政府及学术界对移民回流问题关注较少。1973年石油危机后,国际移民趋势发生明显变化。一方面,欧洲发达国家经济停滞,失业率上升,政府停止了劳工招募计划,并开始通过金融激励,鼓励国外劳工回流;另一方面,中东石油国家经济快速崛起,在国内劳动力短缺背景下,开始从周边国家如巴基斯坦、埃及等引入劳动力,但由于中东国家实行严格的移民政策,绝大部分国外移民最后不得不回到祖国。因此,1980年代后,学术界对回流问题的研究不断增多。1990年代初苏东剧变后,许多前社会主义国家(如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等)经济衰退,大量移民迁往德国、意大利等发达国家;21世纪初随着欧盟东扩与中东欧国家经济的振兴,1990年代外迁的中东欧移民又开始回流本国(。在全球化与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劳动力的外出与回流更为普遍,许多欠发达移民出发国也希望通过吸引劳动力回流,为本国经济注入活力,这些均推动劳动力回流研究不断深入。
2劳动力回流的驱动因素
动因研究是劳动力回流研究的重要部分。实证研究发现,无论是国际移民,还是国内移民,迁移者自身的经济因素、与家乡和迁移目的地的社会联系、家乡及目的地的地方环境因素对回流决策均具有重要影响。对于中国国内的回流劳动力而言,社会因素往往起着更显著作用(表1)。
2.1经济动因劳动力自身的经济与就业变量对回流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国外实证研究发现,在外务工时间、工资收入、人力资本状况对回流决定的影响较为显著。外出务工时间越长,外出者回流的可能性越低。理论上,外出时间越长,一方面意味着可以积累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与当地产生了较强的同化效应,通过融入当地社会,减少了在当地的生活成本,因此,回流的可能性更低。Dustmann等(1996)基于1984年德国经济研究所的德国社会经济面板调查(SOEP),研究德国4319个外国移民的回流意愿,通过OLS回归分析发现,在德国工作的时间越长,回流祖国的意愿越低;在德国务工每增加10年,国外劳动力回流意愿降低12%。Reagan等(2000)运用美国国家青年纵向调查的1979年群体数据,通过离散时间风险模型估计,研究美国1.5代移民回流的决定因素,同样发现在美居留时间越长,移民越不可能回流。接收地工资水平对回流影响的研究结论并未形成共识。接收地与出发地的工资差异构成了迁移的初始原因。多数研究也认为,接收地工资的增加减少了移民回流的概率。如Reagan等(2000)分析美国1.5代移民数据发现,在美工资收入更高的移民,更有可能留在美国,而不是回流。但部分学者认为,由于回流后在出发地参与的经济活动的差异,移民在外务工时的工资水平对回流决定的影响也会不同。运用1988年德国劳工局就业市场研究所(IAB)对从德国回流到土耳其的国际移民调查数据,Dustmann等(2002)通过构建在外务工时间与回流后就业行为的理论模型并进行实证分析,发现那些回流后从事自主创业(Self-employment)的移民,在外务工工资越高,回流的时间更早。作者认为,在移民接收地工资的增加,一方面导致移民继续务工的边际价值增加(相对工资效应);另一方面,由于移民在出发地消费和投资将得到更大的效用,导致财富的边际效用减小(收入效应),在衡量收入效应与相对工资效应后,移民可能减少在外时间而选择回流(Dustmann,2003)。移民的人力资本状况对回流的作用存在较大争议。许多研究认为,人力资本的不足导致了外出者回流。Lindstrom等(1994)基于美国1990年人口普查及美墨双边劳工调查数据,发现从美国回流的墨西哥移民具有人力资本的负向选择性,即那些人力资本更低的外出者回流,而高技能外出者继续在外务工。Bauer等(1998)对从中东石油国家回流的474个埃及农村劳动力调查发现,劳动力在外务工时间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延长。与不识字的移民相比,识字移民选择短期迁移(在外务工少于1年)概率减少了5%,大学文化移民短期迁移概率减少了12%。这部分研究强调回流者是外出迁移的“失败者”。但也有研究得出了相反结论,如Barrett等(1998)发现,那些从欧美国家回流到爱尔兰的移民比仍在国外的文化程度明显更高;Jasso等(1988)基于美国纵向调查及1980年人口普查数据也发现,技能型移民回流的可能性更大。关于人力资本作用的两种相反结论,有学者将其归因于移民获得人力资本的地区不同。由于在不同地区获得的人力资本的回报存在差异,从而影响了其回流决策。如果移民是在出发地获得技能和教育,通常难以在接收地转化为更高的收入,而在家乡得到的回报要比在国外大,为了追求更高的回报,较高人力资本的移民通常选择回流,即回流对人力资本状况具有正向选择。相反,在接收地获得技能会增加移民在该地的潜在收入,但在输出地的收入增加不明显,那么较低人力资本的移民通常选择回流,即人力资本对回流就具有负向选择。总体上,国外关于回流的经济动因研究倾向于认为回流者是在外务工过程中的失败者,由于收入较低或人力资本缺陷而选择回流,他们更多的是被动迁移者,这与理论研究中新古典经济学的解释较为接近。因就业困难或收入达不到预期同样是中国国内移民回流的重要原因。白南生等(2002)基于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1999年对安徽、四川回流劳动力调查数据,对回流原因进行统计发现,56.6%的受访者因外地就业困难而回流家乡②。张宗益等(2007)运用2006年对重庆市的2010份农户调查数据统计也发现,因外地就业困难而回流的最多,占65.28%。章铮(2006)基于东莞的企业工人调查数据,运用生命周期方法分析发现,由于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中农民工工作年限太短,只能工作到35岁左右,在城市定居的超高成本促使他们不得不选择回乡发展。追求更高的人力资本回报是国内劳动力回流的另一重要动因。由于户籍制度等限制,发达城市地区的二元劳动力市场长期存在,在人力资本状况相似条件下,外来农民工难以获得与本地居民平等的回报(严善平,2006),而在家乡地区其人力资本回报更高,从而促使外出劳动力回流。运用2007年中西部70个县2353个回流农村劳动力调查数据,伍振军等(2011)通过改进后的明瑟尔收入模型分析,比较回流者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人力资本回报率,发现回流后劳动力平均收入和群体收入水平都得到大幅度提高,回流后教育收益率是打工时的3倍。可见,农村劳动力回流是理性的主动选择的结果,并非简单的在外务工“失败者”。
2.2社会动因越来越多的研究认为,与出发地的社会联系对移民回流具有重要影响。这种社会联系不仅包括与配偶、孩子建立的家庭联系,还包括因在当地的社会文化融入建立的社会文化联系。配偶或孩子不在移民接收地增加了移民的心理成本,从而降低居留在外的概率。Dustmann等(2002)基于从德国回流的土耳其人口数据,通过最大似然估计发现,外出前通过婚姻建立的家庭联系显著减少了移民在外的务工时间。Constant等(2002)运用德国社会经济面板调查(SEOP)数据,针对1984-1997年德国的国外移民通过多元离散事件历史分析发现,配偶和孩子同在德国、无直系亲属在家乡的移民,回流概率远远小于那些家人在家乡的移民。移民在接收地的社会文化融入对回流可能性具有显著影响。因社会网络、语言文化等障碍导致在接收地的融入困境强化了移民回流的动力(Wal-dorf,1995)。DeHaas等(2011)基于1997年欧盟在意大利和西班牙的非洲移民调查数据,考察在接收地的社会文化融入对回流意愿的影响。其中,社会文化融入指标由社会网络、交友、组织参与、语言熟练程度、主流价值观、身份认同等六项指标打分后综合得出,采用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社会文化融入程度的高低与移民的回流意愿呈显著负相关。融入程度越高,移民越倾向于留在接收地,而不想回流。中国由于户籍等制度限制,进城农民工获得的权利、社会福利与保障等远不及本地居民,这种城乡二元体制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对城市福利的分享,“经济接纳、社会排斥”的做法导致许多农村儿童留守农村,表现在回流动因上,照料家人、生育和抚养等家庭原因就成为回流的重要因素(白南生等,2002)。张宗益等(2007)运用重庆农户调查数据统计发现,有63.89%的外出者因照料孩子回流,44.44%因赡养老人回流。Wang等(2006)利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1999年的川、皖两省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家中学龄儿童数量每增加1个,外出劳动力回流的概率增加1.1倍。Zhao(2002)基于农业部1999年的六省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农村劳动力的回流动因,发现已婚且配偶未外出的劳动力,回流概率增加16.1%。家乡的社会关系网络也是吸引中国农村劳动力回流的重要社会因素。张骁鸣等(2009)通过对安徽著名旅游地西递村的案例分析发现,由于社会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的效力只有在社区的空间范围内才能得到发挥,从而导致社区精英及与其有亲密关系的社区成员回流家乡。石智雷等(2012)将研究视角转向家庭,运用2007年在湖北、河南二省三县3144户农户调查数据,考察农村家庭社会资本(以财务支持网、劳务支持网和情感支持网的规模与质量衡量)对回流决策的影响,通过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家庭社会资本与农户回流概率呈U型关系,在达到一定的临界值(0.455)后,家庭社会资本的增加促使外出劳动力回流农村。但70.5%的农村家庭未达到临界值,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家庭而言,社会资本增加可促进他们外出就业,而不是回流。
2.3地方环境追求更高的收入是劳动力空间流动的首要原因。当移民出发地与接收地的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改变了地区间原有的推拉力结构,通常带来劳动力在空间上的重新布局。一方面,移民接收地的经济衰退导致移民回流。如Bastia(2011)利用在玻利维亚、阿根廷和西班牙的半结构化访谈数据,研究2001年阿根廷和2008年西班牙经济危机对玻利维亚移民决策的影响,发现阿根廷经济危机后,由于失业或治安变差,大部分玻利维亚移民选择回到本国;但由于迁移成本较高,西班牙经济危机后,玻利维亚移民对于是否回流尚处于观望阶段。另一方面,移民出发地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外出移民回流。1990年代,随着大量跨国公司的进入,爱尔兰经济获得了快速增长,就业机会明显增加,许多此前迁往英国及欧洲大陆的爱尔兰移民选择回流。Jones(2003)基于郡级尺度,运用1991-1996年间爱尔兰人口普查及投资数据分析发现,跨国公司及其他公司就业岗位的增加对地方劳动力回流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就业率与外出率解释了35.2%的回流率,在都柏林都市区及东部地区,就业对回流的拉动作用尤为明显。政策环境是影响劳动力回流的又一重要因素,移民接收地政策环境的作用更为突出。以欧洲为例,二战后,德、法等欧洲国家经济复苏刺激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国内劳动力短缺促进这些国家转而在周边国家招募劳工,如德国通过与意大利、土耳其等国家签订协定进行劳工征募,根据协定,这些客籍工人的居留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在服务期满后回国。在这一政策环境影响下,大量外来移民不得不选择回流。据统计,1973年以前,通过招募劳工,共有1400万外国人来到德国,期满后有1100万人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仅有300万人滞留德国(宋全成,2006)。在劳动力流动日益自由的今天,采用严格的移民限制的政策虽不多见,但由于接收地政府在失业保障等政策方面多向本国居民倾斜,在经济衰退等外部环境变化时,外来移民往往只能选择回流(Bastia,2011)。就中国而言,来自家乡的“拉力”对农村外出者回流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Zhao(2002)利用农业部于1999年在河北、安徽等六省的农户调查数据,通过Logit回归分析发现,农村非农经济发展水平显著影响了外出劳动力的回流。劳动力在本地从事非农活动的比重比平均水平(19.4%)每增加10%,外出劳动力回流的概率提高8.9%。盛来运(2008)运用国家统计局2004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数据,通过实证分析也发现外出劳动力所在社区越发达,回流的可能性越大。近年来,随着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步伐不断加快,欠发达地区就业机会明显增多,极大地吸引了当地外出务工者回流就业(王利伟等,2014)。李郇等(2012)通过对广东省云浮市的产业转移企业抽样调查发现,在企业一线员工中,69.3%为回流劳动力。通过就近就业,回流者可以兼顾个人发展和家庭生活(陈午晴,2013),回流体现出产业转移背景下农村外出劳动力的择业理性。从这一角度看,传统的成功/失败的经济学分析范式并不能有效解释中国的劳动力回流现象。从政策环境看,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导致中国进城农民工回流的重要因素。户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城市二元体制,进城农民工无法平等地获得城市公共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的缺乏迫使外出者将子女和老人留在农村,并在就业竞争力衰退后回流(Wangetal,2006)。正是在户籍等制度的大背景下,其他经济与社会因素才得以发挥如此明显作用。
3回流劳动力的就业行为与影响机制
3.1就业行为除劳动力回流动因外,回流者的就业行为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移民出发地政府的关注。尽管理论研究对回流者的就业表现仍存在争议,实证研究则发现,凭借在外务工时的资金和人力资本积累,回流者缓解了家乡信贷市场缺陷和人力资本不足,通过生产性投资,促进了回流者个人和家庭就业的转换,推动了家乡中小企业的发展(Dustmannetal,2002;Woodruffetal,2007)。国外研究主要关注回流劳动力的创业活动。Arif等(1997)利用1986年国际劳工组织对巴基斯坦1327户回流劳动力家庭调查数据,研究从中东地区回流的巴基斯坦移民的就业行为,发现44%的就业者从迁移前从事生产或服务性工作转为回流后从事企业创业活动。Dust-mann等(2002)发现,从德国回流的土耳其移民样本中,超过一半的回流者在回流后4年内创办了小型企业。Gubert等(2011)基于2006年对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三国回流劳动力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发现,在992个回流者样本中,296人从事创业活动,占总量的29.8%。投资行业主要集中于批发零售业、餐饮酒店业和建筑业。关于回流后劳动力的就业表现,对中国的研究仍存在一定分歧。如白南生等(2002)基于1999年安徽、四川两省回流劳动力数据,发现回流民工从事非农业经营性职业的仅为2.7%,其从业结构与未曾外出农民并无差异,而是回到了传统经济结构中。但更多的研究认为,回流劳动力的创业活动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如Murphy(1999)利用1990年代中期对赣南两县的调查研究发现,回流劳动力的创业行为促进了家乡经济的多样化。Zhao(2002)运用1999年六省农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回流者比从未外出者更有可能进行农业机械等生产性投资。王西玉等(2003)基于世纪之交的全国9省13县回乡民工调查数据,发现回乡民工的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至少有四成以上已经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产业,大部分人从事非农产业是通过创业实现的。Dmurger等(2011)利用2008年在安徽无为县的农户访谈数据,通过Probit回归分析发现,回流劳动力具有更强的就业能力,与未外出者相比,回流者从事创业活动的概率高10.4%。刘云刚等(2013)基于对河南驻马店的调查发现,回流者大多从事与外出时就业行业相关的创业活动。与国外不同,中国农村劳动力回流后除开展创业活动外,还存在大量工资性就业。可以说,中国回流者的就业转变更多表现为从农业活动向非农业活动的转变,这区别于国外移民从工资性活动向自我雇佣活动的转变。如Wang等(2013)基于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发现,回流劳动力从事工资性就业的比重为21.6%,而未外出劳动力的这一比重仅为8.4%。回流者从事农业的比重为67.0%,明显低于未外出者(82.9%)。两类劳动力从事自我雇佣就业的比重大致相当(回流者9.5%,未外出者8.7%)。回流劳动力大量参与工资性就业与近年来不断增多的区际产业转移密不可分,转移企业为欠发达地区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许多外出者特别是女性宁愿就近进厂务工(陈午晴,2013),获得稳定的收入,而不是从事更具风险的创业活动。
3.2就业转变的影响机制为什么回流者就业能力更强,外出经历对回流后就业转变的影响机制是怎样的?国外实证研究主要从资本积累的角度给出解释(图1),其中,既包括物质资本,也包括人力资本的积累。此外,外出务工时间和务工地点一方面影响外出劳动力资本积累的效果,另一方面可通过商业与工作环境等影响外出者的价值观念,进而作用于回流者的就业行为,因此受到研究者的特别关注。外出时的积蓄对就业转变的影响最为直接。由于劳动力输出地往往受制于不完善的信贷市场,回流者在外积攒的物质资本就成为移民创业投资的首选。Mesnard(2004)基于突尼斯境外劳工办公室1989年的调查数据,研究突尼斯回流移民的就业行为。统计发现,由于国内信贷市场的障碍,回流者进行投资的资金87%来自外出务工的积蓄。Pro-bit回归分析表明,积蓄的多少对于回流后自我雇佣行为具有显著促进作用。Ilahi(1999)利用国际劳工组织和巴基斯坦统计局的回流劳动力调查数据,进行多元Logit回归分析发现,回流后海外的积蓄是回流移民职业选择的一个关键决定因素,储蓄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而其他人倾向于工资性就业。运用埃及统计局1988年的劳动力样本调查数据,McCormick等(2001)针对回流劳动力进行分析,发现那些回流后成为创业者的,海外积蓄是工资性劳动者的6倍,当回流者的积蓄从1万埃及镑增长至3万埃及镑时,其成为创业者的概率将提高1.6%。人力资本积累对回流者就业能力的提升也具有重要影响。移民通过教育、培训或“干中学”等形式获得技能,有助于改善家乡人力资本不足的缺陷,从而促进了回流者的自主创业(King,2000)。Piracha等(2010)利用阿尔巴尼亚统计局2005年做的生活标准测量调查数据,研究从国外回流的阿国劳动力,发现与工资性劳动者相比,自主创业者的文化程度明显更高,对英语、意大利或希腊语的掌握也更为熟练。Radu等(2007)对罗马尼亚的回流劳动力研究发现,教育水平与自我雇佣活动之间存在正向作用关系。基于欧洲培训基金会2006年对阿尔巴尼亚的问卷调查,Germenji等(2009)研究表明,外出工作技能对回流者成为创业者具有显著影响,但对其成为工资就业者影响不大。外出务工时间是反映回流者资本积累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外出时间越长,移民获得的人力资本和积蓄越多,但其对就业转变影响的研究结论存在分歧。多数研究认为,更长的外出时间增加了回流者成为创业者的概率。如McCormick等(2001)基于埃及的数据研究发现,与短期移民(外出务工6个月)相比,长期移民(30个月)的回流者转变为创业者的概率增加10%。Labrianidis等(2006)于2002年和2004年对从意大利或希腊回流的阿尔巴尼亚回流劳动力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发现,在外居留时间越长,越有可能成为企业拥有者。Arif等(1997)对巴基斯坦的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结论。但也有学者认为,由于失业或收入较低,外出者不得不继续在外务工,以实现收入目标,这样就会不断延长外出时间,这种经济上“失败型”的移民回流后并不能实现就业能力提升,其从事创业行为的概率并不高。如Gubert等(2011)对阿尔及利亚及摩洛哥的研究表明,外出时间与创业行为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
外出务工地点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回流者资本积累的效果。来自发达地区的回流者在工作岗位获得特定技能的机会更多,资本积累的机会更好,回流后更能实现就业转变。基于突尼斯的调查数据,Mesnard(2004)研究发现,从欧洲国家回流的移民多利用积蓄从事创业活动,而从利比亚及其他阿拉伯国家回流的移民,海外积蓄较少,大多成为工资性劳动者。Co等(2000)利用1992年匈牙利家庭大样本面板调查数据,发现外出工作经历对回流后的就业与收入具有重要影响,但回流者的外出地点与性别的不同导致影响程度的差异。在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工作经历作用明显,女性比男性更能实现就业转变;与留守者相比,从OECD国家回流的女性工作收入高出67%,但从其他国家回流女性的工资增加不明显。DeVreyer等(2010)基于2002年西非国家7个主要城市的住户调查数据,研究回流劳动力就业转变的影响因素,通过最小二乘法和最大似然估计发现,只有从OECD国家回流的移民才更有可能成为创业者。如果不考虑外出地点因素,回流者比未外出者的就业表现更差。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因素对回流就业的影响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往往相互交织并最后作用于回流者的就业行为。其中,人力资本状况在内在作用机制中发挥重要角色,较好的人力资本水平能使其他外出经历的作用明显增强。McCormick等(2001)将外出经历与外出前的教育水平相结合,通过对埃及的实证研究发现,对于受过教育的回流者而言,海外的积蓄和在外工作时间对成为创业者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但对于未受过教育的回流者而言,更长的海外经历对其创业行为影响并不显著,他们更多受外出积蓄的影响。关于中国回流者就业行为影响机制的研究相对薄弱,少量研究主要沿着国外分析脉络从资本积累角度进行分析。相对而言,在中国回流者的就业转变过程中,人力资本积累通常比物质资本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李小建等(2009)在对河南固始县回乡劳动力创业行为分析后认为,回乡务工者带回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在创业过程中,具有显著的扩散效应。Ma(2001)运用1997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国九省十三县的农户调查数据分析发现,技能和人力资本积累(而不是储蓄)对回流劳动力就业转变(从外出前的务农变为回流后的非农就业)具有重要影响。Dmurger等(2011)基于2008年安徽无为县的调查数据,发现回流后自主创业的劳动力在外务工时变换工作更为频繁。运用Probit估计发现,外出时换工作的次数与回流者创业的概率呈显著正相关。作者认为,频繁地变换工作一方面增加了劳动者的工作经验,有利于今后的自主创业;另一方面也是冒险者的一种特质,这恰是创业过程所必需的。Wang等(2013)运用2006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东部地区回流的劳动力从事自我雇佣和工资性就业的可能性更大。
4总结与展望
4.1总结劳动力的空间流动既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但与外出迁移相比,劳动力回流问题并未得到足够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有:①与外出劳动力相比,回流劳动力的规模相对较小;②回流劳动力数据一般难以获得,限制了相关研究的进一步开展;③传统移民理论将劳动力回流看作是个人在外失败的就业经历所致,认为回流者对地区经济的积极影响微乎其微(Davidson,1969)。通过对国外已有文献的梳理,不难发现,在劳动力回流理论中,主张成功/失败的经济理论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但这一分析范式开始受到社会学理论的挑战。在回流动因方面,回流决策也不仅仅受自身经济因素所驱使,而是在与家乡的社会联系、家乡与移民输入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产生的,回流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过程。在就业行为方面,回流劳动力并不是简单的经济上的“失败者”,通过积蓄和人力资本积累,他们表现出更强的就业能力,通过自主创业等活动,促进了家庭收入的增加和家乡经济多元化。相对而言,中国劳动力回流的理论研究仍较为匮乏,实证研究主要沿着国外的分析范式展开,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基础、制度背景等的巨大差异导致国内外回流特征及内在规律必然有所不同,现有的少量文献已初步证实了这一观点。研究发现:一是在回流动因上,因户籍制度等的限制,导致照顾家庭等社会原因回流占据较大比重,区别于受经济因素巨大影响的跨国移民回流;二是在就业行为转变上,与国外移民回流后主要从事自主创业不同,由于区际产业转移和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化发展,中国国内的回流者从事工资性就业更为普遍;三是在影响机制上,国内劳动力回流就业转变过程中,技能的提升和人力资本积累往往比积蓄发挥更大作用,这与国外各资本积累因素的综合影响有所不同。但必须指出,这一差异更多是与国内相关研究薄弱,缺乏统一认识和明确结论有关,二者是否真正存在内在机制的差异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4.2研究展望对于中国而言,农村劳动力从发达地区回流已成为劳动力流动的一种“新常态”,对回流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助于丰富劳动力迁移理论,对于传统人口输出地区经济与城镇化发展也具有极强的政策含义。未来国内劳动力回流研究可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回流理论研究。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的快速非均衡发展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向发达地区的大规模流动。但在户籍等制度影响下,劳动力外出往往伴随部分人的回流。随着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区际转移和农村等的推进,城乡就业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劳动力回流现象更为普遍。十八大后,中国开始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政府旨在通过改善城市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新的城镇化战略将如何影响人口流动格局,尚不得而知。这些制度环境的改变及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性都决定了中国国内劳动力回流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基于国外移民经验提出的劳动力回流理论必然无法有效解释中国的回流现象。因此,迫切需要基于中国的实际,在回流动因、回流后的经济表现及地方影响等方面提出更具适用性的理论创新,增强理论的解释能力和指导作用。(2)劳动力回流的空间效应。现有国内外文献较少关注劳动力回流的空间问题。少量研究表明,移民回流后向城镇集中的趋势十分明显。不同的是,国际移民主要在国家范围内向大城市集中,而中国的农村移民则主要向家乡县城集中(李郇等,2012;王利伟等,2014)。由于县域空间尺度较小,回流者的居住、就业、消费等行为的空间选择性更大,许多回流者在就业空间上向县城集中的同时,并未伴随居住空间的集中,这些行为的成因如何,其与农业生产、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等存在何种关系,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与城镇化进程产生将怎样的影响,仍有待深入研究。(3)新生代农民工回流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农民工内部开始出现分化趋势,新生代农民工日益增多,并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与老一代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更强的市民化意愿(段成荣等,2011),但仍面临就业不稳定、社会保障水平低等制约,在融入城市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回流家乡已成为许多新生代农民工未来发展的重要选择。由于两代农民工在文化程度、务农经历、就业分布、发展意愿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张永丽等,2008),这些差异必然导致新老农民工在回流决策、回流后就业选择与消费行为等方面各具特点,并最终产生不同的地方影响。因此,有必要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重点研究其回流行为与影响。
作者:殷江滨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城镇化与国土环境空间模拟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