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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农民工就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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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农民工就业

一、引言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已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主体。他们普遍年纪较轻、素质偏低、流动性较大,劳动权益常得不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当前,做好农民工的职业指导工作,对于帮助农民工稳定就业,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大意义。

二、农民工就业现状分析

1.农民工自身的替代性分析

进城农民工就业竞争一方面表现在农业劳动力与城市剩余劳动力之间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农民工内部,因为与城市剩余劳动力相比,他们具有更强的“同质性”,文化程度低、缺乏技能、维护权利意识不强、适应能力差,绝大部分都只能从事技术含量极低的体力工作,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农民工内部也是一个完全竞争的环境。但就业岗位增长的滞后性决定了农民工始终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企业在雇佣中也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这从现实情况上制约了农民工求职的实现。

2.农民工求职过程的制度约束

农民工求职过程从经济学理论上来讲,是一种所谓的自发秩序的表现和结果,农民工进城求职是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本质属性的体现。而从事实层面来看,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相关制度在农民工的求职中形成了巨大的制度障碍。我们以人为的强制性制度区隔出农民工与其它阶层的人来,这主要表现在户籍制度、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及不平等的公共服务上,而使他们在求职过程中地位及各项需求得不到保障。

3.就业歧视对农民工求职的影响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表现为工资歧视、雇用歧视、职业歧视三方面,其深层原因是市场失灵和个人偏见导致对农民工的工资歧视,长久以来对农民的歧视性就业制度和政策导致对农民工的雇用歧视和职业歧视,且后者是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实质性和根本性的原因。

4.农民工求职受挫带来的消极影响

农民工求职受挫也就沦为了城市失业人员,失业民工的存在从本质上讲是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农民工处于失业状态,劳动力价值就无法得到体现,不仅是当前劳动的浪费,而且由于劳动者自身的特征,还要维持劳动者的生存,所以是多重的浪费。

三、农民工职业指导方法

做好农民工的职业指导工作,要根据当前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现状和特点,以农民工的就业稳定和职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前入手的策略,开展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的职业指导活动。

1.开展分层分类指导

总体来说,可以把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刚外出寻求就业的农民工,二是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三是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职业指导工作要根据这三个层次分类进行。例如对于刚外出寻找工作的农民工,重点进行职业咨询,提高求职成功率。具体内容包括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介绍、培训项目推介、就业岗位推荐,对就业观念、求职技巧、良好职业意识建立等方面也要进行指导。由于就业信息介绍和培训项目推介往往决定着农民工的求职方向和职业发展,因此,在介绍就业信息和推介培训项目时,应该兼顾农民工的实际能力和就业市场的供求状况。在推荐农民工就业岗位时,要充分考虑农民工个体的技能水平和用人单位的岗位条件,促进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

2.开展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意识

引导性培训主要是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等形式,对农民工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通过引导性培训,强化农民工的“三种意识”:即社会责任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和城市归属意识。

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工种、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鉴于当前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行业,培训重点应该是建筑、制造、餐饮、酒店、保健、家政服务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要指导农民工根据自己的优势,结合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工种进行培训。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应提供创业指导,开展创业培训,并对创业者提供有关政策方面的帮助。如广东省启动的“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计划5年转移农村劳动力480万人,培训农村青年270万人;以农村年均收入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青年为重点,以实现稳定就业作为技能培训的目标,将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实行全免费的技能培训鉴定和推荐就业。这项工程的实施,是广东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

4.指导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指导农民工掌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劳动保障部最近组织编写的《农民工维权手册》,可推荐为农民工维权读本;其次,指导农民工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将受到严肃处理,对农民工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指导农民工依法处理侵权事件。当农民工被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收取押金、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侵犯合法权益时,要向农民工介绍处理的方式,指导其先采取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方式处理。协商无望,依法据实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举报,通过选择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结束语

农民工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和异地就业中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大多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受条件限制,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几乎没有一技之长。善待农民工,实施职业指导,提高他们的技能素质,提高就业质量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