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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能有效减少贸易顺差。近30年来,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形成了巨额的贸易顺差,给我国带来了较大的内外部压力。其中仅2012年,我国贸易顺差2311亿美元,同比扩大48.1%。要减少贸易顺差,就必须扩大进口,保持进出口平衡发展,而扩大加工贸易内销的实质就是扩大进口,从而能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减少贸易顺差,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二是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寻找新的发展机遇。2008年以来,外向型企业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步丧失,既面临着国际市场持续萎缩的困境,又承受着经营成本持续上涨的压力,加之人民币内部贬值与外部升级的影响,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生存环境愈发艰难。而与严峻的出口形势相比,国内市场蕴含着巨大的商机。扩大加工贸易内销,能降低加工贸易企业的对外依存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寻找新的生存发展机会。
三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企业扩大内销,根据国内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改造、从原有领域和新的领域去开发新产品,提高工艺流程和产品品质,促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可以提高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对于合资企业而言,通过扩大内销,生产适合国内销售的产品,可以将以前采购、研发、销售等都在外的环节逐步向国内倾斜,使企业工作重心向国内调整,从而增强合资企业中中方的管理权和话语权。四是丰富国内市场供应。传统上,加工贸易企业所生产商品主要出口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品质上较国内商品有着一定的优势,同时较同类的进口商品有着价格优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消费者对商品的品质有了更高要求;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将更多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国内市场,可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
1.1加工贸易内销的现状
一是内销动力不足,内销企业数量较少。尽管政府部门积极出台便利措施促进企业扩大内销,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但企业相对“慢热”,对内销并不积极。以东莞地区为例,东莞被誉为“加工贸易之都”,共有加工贸易企业近10000家。2011年料件(成品)内销金额超过1万美元的企业有1125家,约占加工贸易企业总量的11%。二是内销政策普及程度低。加工贸易内销与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料件生产制成品内销的主要区别在于进口料件征税的时间点不同。加工贸易内销的流程是:进口->生产->征税->销售,其征税环节是在销售之前,生产之后。一般贸易的流程为:征税->进口->生产->销售。加工贸易内销相对于一般贸易来说,优点是征税的时间较灵活,资金占用周期较短;缺点是保税料件在征税之前属于海关监管物品,企业必须按照海关监管要求进行处置,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对海关监管政策缺乏了解,因担心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不愿内销。三是内销方式变异,“一日游”情况突出。受当前内销限制多、手续繁等因素制约,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部分有内销需求的加工贸易企业,采用“一日游”方式实现。“一日游”是国货复进口的俗称,指加工贸易企业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入区退税”政策或者靠近境外的地理便利,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先将货物出口至香港等境外地或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境内关外”,再办理进口手续,将货物运回内地进行销售的行为。“一日游”过程,上游企业将国产料件直接出口境外退税,然后由下游加工贸易企业以保税方式复进口,既能使上游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又使下游加工贸易企业免交增值税,税差率给上下游企业都可带来可观的利润。“一日游”虽曲线实现了加工贸易的内销,但其夸大了外贸规模,影响统计准确,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造成浪费资源,不符合“低碳、环保、节能”的发展趋势。
1.2当前制约加工贸易内销扩大的因素分析
1.2.1内销交易成本过高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产品在价格上并不具备明显的优势,一是加工贸易生产企业不掌握定价权,很多加工贸易企业为国外品牌做代工,产品若要在国内销售,必须得到外方授权,需支付较高的品牌使用费和特许权使用费,增加了内销产品的成本。二是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多年来一直以欧美等发达地区为主要市场,由于欧美的技术壁垒和检测要求,企业对产品的检测和原材料的要求都比国内市场要高,导致企业的生产成本较高。如东莞美驰图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针对欧美市场的玩具生产企业,其每年原材料检测费都高达400余万,这部分费用须均摊进产品成本,导致其产品价格高于国内同行业的价格。三是交易成本过高。国内市场交易链条冗长,需在各环节中沉淀大量的资金,要考虑产品特殊需求、应酬、客户、终端以及潜规则等等,其中,渠道的中间费用,开拓市场中的各种回扣、公关费用、进场费等都充斥着“渠道霸权”,还有诸如政府公关费用和维权费用等。
1.2.2品牌、渠道缺失在出口模式下,企业习惯于接单、生产、供货的传统流程,而开拓国内市场则面临研发设计、品牌和渠道创建等诸多难题。建立国内渠道和品牌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新建营销、开发、售后等队伍,对企业系长期战略,短期则显得“本大利薄”,企业难以“痛下决心”;导致出现了企业在形势好时不想转,形势不好时难转的现象。而且当前贴牌生产利润仍在,许多出口企业的产品仍然可以享受13%~17%的出口退税,出口退税已成了许多出口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
1.2.3国内营商环境不完善相比较为规范的国外市场,国内营商环境不佳,信用体制不健全,产品知识产权频遭侵犯。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通常是以销定产,而内销是以产定销,卖方收款风险大,造成企业资金链紧张,并间接推高了企业内销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如东莞某电器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低档小家电,近年来做过一笔内销后就决定终止,因为此笔内销货款用了5年时间才全部收回。同时国内零售商向生产企业收取名目繁多的进店费、上架费、节庆费、宣传费等费用,甚至出现内销成本高于出口成本的“倒挂”现象,使众多企业对内销望而却步。
1.2.4现行的内销管理模式相对滞后企业对现行内销体制的反映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内销程序繁琐,耗时长。企业申请内销需要经历办理内销批准证,归类复核、审价、申报,征税等多个环节,需要商务部门和海关等多个管理部门的审批,待企业办理完内销手续后容易导致错过最佳销售出货时机。二是海关在加工贸易内销审价时的价格偏高于企业的实际成交价格。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千差万别,价格也不尽相同。为加强管理,海关建立“加工贸易内销价格水平指标”来考核其合理性及内部管理水平。在实际中,为达到考核指标,现场海关审价人员往往以指标中所涉及的全国均价作为产品价格参考来要求企业申报。而全国均价是一定时间段内,全国各海关同类商品的算术平均值,不同地区、同品种不同类型的商品价格均有差异。如液晶只有“9013.8030”一个税号,一个全国均价,但小到手机,大到电视所使用的液晶片都归在此税号下,两种料件的价格相差巨大。
1.2.5缺乏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有企业反映,虽然近期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便利内销的措施,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措施往往因为不够具体而执行不到位。二是政策变动频繁,缺乏稳定性。近年来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变动较大,如分别对禁止、限制类商品目录多次大规模调整,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空、实转政策变动也较为频繁,企业对加工贸易发展预期不足,投资、扩产行为受到极大影响,对是否开展加工贸易内销举棋不定。部分企业还担心,海关对内外销料件、货物的存放等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税收形势好时鼓励内销,税收任务压力较大时,会向内销企业“开刀要税”。
2对加工贸易扩大内销的几点建议
2.1内销成为常态
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内销,必须破除当前制约因素,使内销和出口一样,都成为一种常态机制,由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决定,是选择出口还是内销。
一是加工贸易内销从严格管理向正常管理的认识转变。传统上,加工贸易内销被视为加工贸易的一个特殊情况,采取的是严格审批和管理的方法,内销环节相比一般贸易要多许多。随着生产的全球化,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进一步接轨,加工贸易内销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正常的贸易情况,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不应再作为一种特殊方式来管理。建议转变对加工贸易内销的认识和管理思路,变严格管理为正常管理。
二是从外销为主向内外并存的思维转变。一直以来对加工贸易认识的思维,都是外销为主,只有外销受阻的时候才内销。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无论企业还是管理者都必须转变这一观念,树立“两条腿走路”的思想,将外销和内销都视为加工贸易的正常情况。如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是手机巨头诺基亚集团的一个生产基地,该公司采用加工贸易的方式进口保税料件,在生产后才根据终端市场的销售情况决定将产品外销还是内销,这种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并重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益,打破了传统的加工贸易局限。
三是保持政策的稳定和延续。要保持国家进出口政策、加工贸易政策的稳定和连续,对加工贸易的发展和规划有科学完整的思路,稳定人心,明确国家政策导向,引导企业守法、合法经营。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政策体系,建议以苏州、东莞两个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为契机,赋予苏州、东莞两地相关政策先行先试的权限。如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产品转内销的政策限制,放宽“产品全部直接出口”企业开展内销业务的政策限制和使用不作价设备加工成品关于出口比例的限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进口不作价设备给予保税等。
四是简化内销审批流程。建议对于企业内销非限制、禁止类的商品取消商务主管部门签发《加工贸易内销批准证》环节,取消海关开具《内销征税联系单》环节,改为在办理内销报关手续时,海关采用自动审核的方式进行处置,企业直接到现场通关部门办理纳税手续。手续办结后,海关将内销相关数据向商务部门发送。
五是完善加工贸易内销完税价格的海关审定标准和方式。改革海关加工贸易内销价格水平的考核方式,制定符合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特点的更加科学合理的内销审价机制。建议实行区域价格水平,建立以苏州和东莞为中心的加工贸易区域价格中心,适应现有的商业惯例,细化指导价格;提高内销审价的合理性;丰富价格来源,完善价格资料库的数据;改革加工贸易内销价格水平的指标管理,政府相关部门以实际成交价格原则开展审价,并加强价格审查防范。
2.2政府主动作为
一是加强专项指导。对有内销意愿的加工贸易企业,给予专项指导,从经营观念、营销策略、流程操作等方面引导,协助解决其营销经验不足。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内销环境。二是创造良好平台。针对企业面临的渠道和品牌难题,政府应多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国内展销会,为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提供展示平台;如广东省组织的“广货北上”。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渠道和品牌是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两个关键点,如何保护好品牌,这是政府要提供的一种非常关键的服务。要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和手段,简化知识产权审批手续,加大对侵权的处罚力度。四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针对企业的货款回收难问题,应加快建立国内企业的经营信用体系,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企业的经营信用情况进行评级,实行差别化管理。五是提供更多金融支持。一方面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针对性的研发适合国内市场需求的产品提供资金支持;为资信高声誉好的企业提供中长期的渠道和品牌经营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扶企业内销。另一方面设立专项融资资金,加大对加工贸易内销大户及创立内销品牌企业的资金支持和奖励,以鼓励更多的加工贸易出口企业转攻国内市场。
2.3企业自身努力
转型升级的主体是企业,扩大内销的主体也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必须还要依靠自身的努力。在自主品牌打造上,要依靠加工贸易多年代工的经验积累和沉淀,依靠现有的产业集群和产品配套优势,加强产品创新,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提高生产技术,应用减免税设备管理的政策优惠,引进、升级生产设备,生产适销产品,增强产品竞争力。在增加产品附加值和提升市场影响力的基础上,学习知名品牌运作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准确定位消费人群、档次,生产适销国内市场的产品,逐步打造品牌;中小企业也可考虑联合共创品牌。在渠道的建立上,可引导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先通过一般贸易方式,生产适销国内市场的产品,逐步建立起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创立内销品牌。如康舒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为内销设立了康展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专门针对国内市场,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料件再生产成品的方式开展内销,逐步建立起自己的营销和物流体系,2012年在国内市场销售额超过4亿人民币。加强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应用。2012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8万亿元,2013年第一季度达2.4万亿元,同比增长了45%。与传统渠道相比,电子商务内销成本低,对品牌要求不会过高,将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提供绝佳渠道突破口。
作者:张明辉张利峰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