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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随之而来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环境的转变,劳动密集型特别是生产环节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在东部已经难以为继,急需“腾笼换鸟”实现产业的升级。东部的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给急于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中部省份提供了一个契机,但从实际来看,在转移和承接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南橘北栀”的现象:在东部发展良好的加工贸易产业在中部则难以生存或获得良好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中部在发展加工贸易时,惯性地沿用东部原有的水平型分工参与加工贸易的发展模式。因此,在选择适合本地经济环境的加工贸易产业的基础上,中部地区须要主动转变旧的加工贸易发展路径模式。从实践上看,中部地区只有依据本地区的比较优势选择合适的路径模式才能消除经济环境差异造成的影响,从而克服“南橘北栀”的现象。
一、加工贸易发展路径依赖分析
加工贸易是跨国公司在全球价值链治理结构的一部分。一个国家或地区承接哪部分产业、产业链的长度、产业链的升级和转型在很大程度上都由承接国的资源禀赋优势、经济环境和跨国公司全球配置资源的需求、承接国的发展政策导向等因素来决定。其中资源禀赋在初期决定了该国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的路径模式,政策导向在发展中决定了路径模式的转变与升级,不同地区在发展加工贸易产业时由于初期的资源禀赋、经济环境的存在不同,因此在发展加工贸易时应该根据本地的实际状况选择有差别的实现路径,具体来说就是主要依据以地理位置为主形成的先天优势(区位优势)和以资源、产业环境为主形成的后天优势(产业优势)来确定选择加工贸易产业。以哪种要素为主形成的比较优势决定了不同的产业选择及其发展路径。一般而言,具有区位优势的地区(如东部)在最初时,很容易通过吸引外资来发展具有“大进大出,两头在外”、产业链水平整合的加工贸易产业,这些产业的大部分中间品均可以较低成本进口,对上下游产业的配套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OEM形式的加工贸易,产业链中形成“点状”的产业布局。具有区位劣势、产业相对优势的地区,由于较大的运输、交易、监管等成本抵消了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很难通过吸引外资投资设厂来发展“一进一出,两头在外”产业链水平型的加工贸易,在加工贸易产业链中不能只发展具有劳动力增值的“点状”的加工贸易产业,应当重点发展“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垂直型产业链的加工贸易。加工贸易是国际分工、国际产业链转移的产物,其概念和内涵并不是固有和不变的。“一进一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是中国最早参与国际分工和东部发展加工贸易的主要发展路径,便捷的区位优势支持了这种发展路径,东部的加工贸易获得了极快的发展,而中西部相对于东部的地域劣势使得该发展路径模式束服了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发展。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中国加工贸易的内涵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不能再以“两头在外”为本质特征来界定加工贸易。对目前中部发展加工贸易而言,应该界定为“一头在外”———除品牌以外的垂直型产业链的贸易形式,这就意味着只要中部地区能承接和发展较为完整的或者垂直型的产业链,便可有效地发展加工贸易,而且相比东部原有的旧模式会更有利于延长增值链,进而实现加工贸易的“溢出效应”。
二、中部加工贸易产业发展路径现状及问题
中部六省份(安徽、河南、山西、江西、湖南、湖北)的加工贸易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不错的发展,占本省的对外贸易份额在逐步提高,较好地推动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但是和东部省份相比,中西部的加工贸易从总量上、占本省的份额上都很低,低于全国的整体水平,究其原因,既有地理位置等方面的客观因素,也有发展模式选择等方面的主观因素。从发展模式来看,中西部六省虽然不尽相同,但具有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其加工贸易都沿用了东部“两头在外,产业点状,劳动增值,升级乏力”的OEM模式。具体来说,基本都是靠当地的劳动力、土地等丰富的资源优势来吸引外资投资设厂从事简单的加工装配,或者是出口低附加值的资源类产品,从事加工贸易的本地企业数量较少,产业的配套能力弱,大多数加工贸易处于“一进一出,单一工序”的简单加工装配,没有依托本地的资源优势延长增值链,产品加工程度不深,配套需求不强;缺少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配套协作型企业,产业的关联度小,加工贸易的辐射能力和聚集效应未能形成效果;而且没有和东部的加工贸易产业形成有效的合作,既没有在生产环节上承接东部的“生产结转”,也没有提供中间品,仅仅只是承接东部整体转移的落后产业。从山西省的加工贸易来看,加工贸易龙头富士康只是没有品牌产品的代工企业,高技术的核心中间品采用进口,国内只是配套附加值低的低端部件,虽然产品形态是高技术产品,但对山西的产业结构、产业聚集效应等没有起到积极的溢出效应;资源业龙头太钢出口粗加工的不锈钢板材,附加值低,缺乏品牌产品对中间产业的聚集,没有起到龙头的带动作用。中部地区承接和发展加工贸易的布局不尽合理,产业聚集以及溢出效应相对较弱,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出口加工区较少,而出口加工区是发展加工贸易的有效载体,也是加工贸易产业聚集和溢出效应的必要载体。目前的中部六省份中仅有6个出口加工区和一个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的缺少,不利于中部地区加工贸易的发展。山西是唯一一个没有出口加工区的省份,加工贸易企业目前主要集中于中部,加工贸易企业主要为开放式的管理,没有出口加工区使得海关监管的难度增加,也不利于形成产业链的聚集效应。
三、山西加工贸易产业的发展路径选择
从加工贸易在中国的发展来看,产业配套能力、区位优势远比劳动力、资源等对加工贸易更有吸引力。对位于内陆的山西省而言,发展加工贸易绝非易事,区位劣势是客观存在的,要想发展加工贸易关键在于产业的配套能力、产业链的垂直整合,要想实现这种“后发优势”,单纯依靠热情或者政策引导在短期内难以实现,而且与中部其他省份相比,山西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力资本、发展意识、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优势并不突出,加工贸易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已处于落后状态。要实现赶超和跨越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山西加工贸易发展面临诸多的困难,但不等于说山西不能发展加工贸易,关键在于如何培育自身的配套能力和实现垂直型的产业链整合。配套能力和产业链整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政策有意识的引导下,分阶段、有步骤地实现。笔者认为山西省加工贸易发展的关键是对原来发展路径模式的重新审视,要大胆创新发展路径,把发展加工贸易和山西省的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
(一)短期发展“借船出海”式的加工贸易
垂直型产业链整合是一个星火燎原的长期的发展过程。目前山西省有诸多的加工贸易企业,但由于加工企业散、加工产业乱等原因并没有形成“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因此,在短期内,山西省应该着力培育自己加工贸易的“星星之火”,注重发挥比较优势,支持符合产业结构的、具有加工优势的企业(比如太钢、太重等龙头企业),在提供中间品、生产加工、技术研发等方面,主动进入跨国公司、沿海地区企业的产业链条和配套环节中。比如,太原和大同地区的加工企业应积极主动地融入天津经济圈,与当地的跨国公司对接,为落户天津的飞机产业、汽车产业等制造业提供配套服务;侯马、运城的加工企业可对接河南和陕西的加工贸易产业。通过“借船出海”,龙头企业可以逐步带动相关企业参与加工贸易,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增强发展竞争意识,积累加工配套经验,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在发展中依靠经济自身的力量和规律发展山西省加工贸易的“星星之火”。
(二)长期发展“造船出海”式的加工贸易
经过企业“借船出海”的加工发展,符合山西产业优势和产业结构优化的企业逐步发展强大,企业的龙头地位按照产业链的形成自然得到强化,这时应不失时机地实现从依靠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向依靠先进制造的竞争优势的转变,在原有的单个企业加工的“点状”加工基础上形成相对长的“线状”加工配套产业链,从而增强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形成山西省的加工贸易的“星星之火”。要使“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还需要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应该积极推进“造船出海”式加工贸易的发展,大力促进出口加工区的建设和物流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培育自身的龙头企业,大力吸引产业聚集力强的跨国公司入驻,创新产权整合和股权融资方式。
(三)将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培育成加工贸易的龙头企业
山西省是国家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具有能源和化工、重工业等资源产业优势,“十二五”规划中进一步确定了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煤化工、装备制造、新型材料、旅游八大支柱产业,这些产业既是山西的优势,也是山西与中部其他省份相比所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山西在发展加工贸易时应该鼓励和支持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煤化工、特色农产品的加工贸易。实现路径既要依靠本土企业,更要倚重具有品牌的跨国公司,具体而言:
1.培育和发展本土优势企业。以太重为龙头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太钢为龙头的新型材料产业集群,以太化为龙头的煤化工产业集群,以晋西北特色农业企业为龙头的农产品产业集群,均是山西本土优势产业集群。目前山西省的加工贸易企业虽然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但各自为政,龙头企业没有发挥带头和凝聚作用,也没有形成产业聚集的竞争优势,只能是从事某一环节的加工生产,出口的附加值低,不利于我省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
2.吸引具有品牌的大型跨国公司。从加工贸易产业链的水平分工到垂直型分工转变绝非易事,单纯依靠本地企业的自身发展很难在短期内完成,而且吸引只具有某个中间环节的跨国公司也难以形成垂直型产业链,如富士康之于山西。从东部加工贸易聚集地的发展来看,吸引具有品牌的大型跨国公司入驻,通过产业链的自身整合可以较快地形成垂直型的产业链。因此,山西省应该重点吸引重型机械制造业、材料业、煤化工的具有品牌的大型跨国公司入驻,通过跨国公司的产业链需求吸引上游的公司入驻,形成产业集群和垂直型产业链。
(四)加快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区的建设
出口加工区是国务院为发展加工贸易而作出的重大决策。相关企业在出口加工区内开展加工贸易,享受关税等有关的优惠政策,有利于区内企业优化运营方式,缩短生产周期,降低运营成本,大幅提升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水平,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目前,全国获批的出口加工区共有60个,山西省只有一个位于南部侯马市的保税物流区,而同为中部省份的江西省有赣州出口加工区、南昌出口加工区和九江出口加工区,这也是近年来江西省加工贸易发展速度居中部省份第一的重要原因。因此,山西省要承接东部地区的加工贸易,必须改变开放式的加工贸易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出口加工区的申报和建设,引导龙头企业进驻出口加工区,从而带动该产业集群发展,形成产业聚集效益,借此延长加工贸易在我省的产业链,形成发展加工贸易的竞争力。太原是山西省的省会,地处山西中部,也是太重、太钢、太化等大型企业的所在地,具有较强的辐射力,是山西公路、铁路、航空的枢纽,具有开展加工贸易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以借鉴武汉和郑州的做法,尽快申请设立出口加工区,以便与侯马市的保税物流区相互呼应,这样既有利于加大海关监管力度,防范和打击走私,还可以吸引大量外资,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为山西省加工贸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优化投资环境,创新政府引导服务机制
加工贸易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一种形式。一个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发展的初期,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对发展加工贸易具有一种“顺势利导”的加速作用。当前,山西省加工贸易的发展正处于初期阶段,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山西省应确立主导产业并围绕主导产业招商,积极引进配套项目,发展上下游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尽快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集群;积极推进出口加工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的申报和建设,改变我省加工贸易载体缺乏带来的不利因素。二是积极协调海关通关监管平台建设。要想实现加工贸易的垂直整合就需要料件、配套成品、加工成品在保税状态下的自由流转,实现物流、结转、监管的无缝对接,这对海关的监管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应加快电子口岸的实体平台建设,构建联网监管和联网服务一体化的“大通关”信息平台,创新海关的监管机制,做到“管得住、通得快”。
(六)依托山西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中间品产业链
目前,加工贸易的发展不再仅仅取决于劳动力、土地、政策优惠等静态优势,更多地取决于产业配套能力、产业聚集的动态优势。中部不具有便于进出口的地理优势,因此,包括山西在内的中部省份要发展加工贸易,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从“两头在外”向“一头在外”的转变问题,具体说,就是要提高本地区的核心中间品的配套能力,从进口核心中间品向提供核心中间品的转变,这样既可改变中部运输上的劣势,又可借此优化本地的产业结构。山西具有生产零部件所需的煤炭、有色金属等资源优势,但由于新材料产业落后和先进生产企业的缺乏,核心的零部件依靠进口,本土企业只是提供简单的原材料经过加工装配后出口,即使出口的是高新技术产品留在本地的也只是劳动力增值。比如太原富士康企业,这样的加工贸易生产结构不利于山西的加工贸易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因此,山西应该建立长期加工贸易发展规划,重点扶持新型材料业和先进生产企业,完善产业配套能力,建立加工贸易产业的零部件、整机生产的全流程生产链。
四、结语
中部省份加工贸易发展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发展路径与本地区的自然、经济环境的不适应。中部省份应该创新其发展路径,依据本地区的经济环境选择承接东部梯度转移的加工贸易产业,同时要转变加工贸易发展路径,通过吸引具有品牌的跨国公司入驻,从而拉动配套产业的进入,实现从参与水平型分工的加工贸易向本地区垂直型产业链的加工贸易发展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