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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产品结构调整的速变阶段
1979年至今为农产品结构调整的速变阶段,该时期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能力日益提高,其结构也经历了较大幅度的反复调整,至此农副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开始逐步从量变走向质变,其结构也正逐步趋向最优。大体上来看,1979年至今,我国农副产品结构调整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发展时期:1979~1984年为单一生产结构的适应性调整阶段。该阶段调整的主要目标是适当调整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同时适当增加家庭化的畜禽养殖比例,这一举措废除了“以粮为纲”的农业方针,同时也打破了以往较单一的农产品格局。虽然该时期极大提高了农副产品的生产能力,也基本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由于粮棉产量增长较快,而我国当时的储运销能力发展滞后,一时间全国较大范围内均出现了供大于需的供给失衡局面,为此就急需进行新一轮的结构调整。1985~1991年为粮食的就地转化阶段。该阶段一方面粮棉等农产品的产量相对过剩,另一方面其它农产品却又处于短缺状况,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就实行了干预性的农产品结构调整,在采取一定措施取消粮棉统购的同时,也积极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发展。但1989年之后,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农民陷入了增产不增收的恶性循环怪圈。1992至今为提高农产品生产经济效益阶段[4]。该阶段以农产品生产的优质、高效发展为首要目标,重点强调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经济效益。然而该阶段的改革目标并没有如期实现,农产品大量供给的同时,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却是一降再降,农产品结构调整的改革也未能带来农村经济的高效发展。
二、基于结构调整的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实证分析
本文通过建立动态面板模型,对1978~2012年我国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种植业产品价格指数ZI、林业产品价格指数LI、畜牧业产品价格指数XI以及渔业产品价格指数YI等指标展开讨论,以便对这些价格指数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各变量间具有怎样的关系,基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农产品又具有怎样的价格波动机理。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产品价格波动性演化趋势分析通过对1978~2012年我国农产品价格总指数相关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总指数的波动幅度基本稳定,只是在1990~2000年间波动幅度相对剧烈,而其他年份则相对较小。图1中关于农产品价格相关走势的分析是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吻合的。众所周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粮食产量数次刷新建国以来的历史新高,诸如粮棉等农产品供过于求,当时我国农业发展陷入了“增产不增收”的恶性循环怪圈[5],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为提高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开始进行农产品生产结构调整的相关改革,并且取消了粮棉等产品的统购计划,实施市场化运作。面对着国家对农产品市场调控价格的逐步放宽,曾几何时市场上也出现了诸多挑战,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农产品市场面临改革开放以来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农产品的价格机制也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
(二)改革开放以来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的直方图分析通过在EVIEWS软件中对农产品生产价格总指数的直方图分析,可得出如图2所示直方图。一般而言,图2中左边的直方图主要是用来反映农产品价格总指数在各区间的分布情况,从中可以看出1978~2012年期间我国农产品价格总指数主要集中于(95,120)之间,其价格波动基本稳定。同样,从图2中右边相关指标的分析可以看出:1978~2012年35个样本值的偏度S=0.9125>0,峰度K=4.4530>3,所以与标准正态分布(S=0,K=3)相比较,该序列NI呈现出右偏趋势。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的价格波动趋势虽然长期来看较为平稳,属于稳中有涨的发展态势,但一段时间内也具有较显著的波动聚类特征,即一段时间内存在较大幅度的农产品价格波动。
(三)基于结构变动的农产品生产价格演化分析农产品价格的变化往往由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及渔业等产品的价格变化所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的生产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也迈向一个新台阶,以往单一的农产品格局也正逐步向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生产齐头并进,畜牧业、渔业大力发展的态势转化,农产品生产取得了产量迅猛提高、价格稳中上调的显著成绩[6]。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及渔业等四大类产品的价格指数、各类产品的结构变化态势均将直接影响农产品的价格总指数[7]。1.各变量的平稳性检验通常而言,变量的平稳性检验可以通过ADF单位根、协整以及格兰杰因果关系等分析进行相关检验。(1)ADF单位根检验ADF单位根检验是检验变量水平值时序平稳性的一种正式方法。本文关于因变量农产品价格总指数与自变量种植业产品价格指数、林业产品价格指数、畜牧业产品价格指数及渔业产品价格指数等变量的ADF检验结果见表1。通过对1978~2012年期间各类农产品价格指数波动的分析可以发现: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种植业产品价格指数ZI、林业产品价格指数LI、畜牧业产品价格指数XI及渔业产品价格指数YI等相关指标ADF检验的t统计值均大于显著性水平为10%时的临界值,因此这些序列均为非平稳序列,而序列iNI、iZI、iLI、iXI以及iYI的一阶差分序列的t统计值则均小于显著性水平为10%时的临界值,所以序列iNI、iZI、iLI、iXI以及iYI均为平稳序列,变量满足ADF单位根检验。(2)协整检验协整检验主要是用来检验各变量间是否存在稳定关系、检验各变量间是否存在伪回归关系。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序列NI、ZI、LI、XI以及YI均为非平稳序列,而序列iNI、iZI、iLI、iXI以及iYI为平稳序列,所以满足序列的协整检验要求。故可对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所得结果如图3、表2所示。由图3可以看出:农产品价格总指数的残差走势大致上是围绕残差=0的直线随机波动,故该回归对原观测值的拟合程度较高,农产品价格总指数与各自变量间具有较显著的线性相关性。表2检验结果表明:残差序列e的ADF检验的t统计量值为-5.198858,明显小于显著性水平为10%时的临界值-2.6200,故可知残差序列e为平稳序列,此时NI与变量ZI、LI、XI、YI之间表现为较明显的协整关系。(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则主要是分析变量间因果关系的一种检验方法,主要用于一个变量被另一个变量解释程度的相关分析,一般而言,检验过程的精确程度直接取决于滞后期的长度。通过对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与各自变量间进行格兰杰检验分析,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由表3检验结果分析可知:在滞后期6时,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不是种植业产品价格指数ZI的格兰杰成因,而种植业产品价格指数ZI是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的格兰杰成因;同时,在滞后期5时,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不是林业产品价格指数LI的格兰杰成因,而林业产品价格指数LI是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的格兰杰成因;在滞后期3时,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不是畜牧业产品价格指数XI的格兰杰成因,而畜牧业产品价格指数XI则是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的格兰杰成因;在滞后期8时,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不是渔业产品价格指数YI的格兰杰成因,而渔业产品价格指数YI则是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的格兰杰成因。2.基于各类价格指数变化的农产品价格波动演化分析本文在对各类农产品价格波动情况相关分析的基础上,详细分析1979~2012年间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结构性特征。通过在EVIEWS软件中对NI、ZI、LI、XI及YI等变量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农产品价格变化特征表,其结果如表4所示。首先,农产品价格总指数同时受到种植业、畜牧业及渔业等三大类产品价格指数的上拉,在这三类产品的牵引下,农产品价格呈现出较大的上涨空间。同时,林业类产品则对农产品价格总指数起到了向下的牵引。四类产品中,种植业类产品、畜牧业类产品及渔业类产品均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而林业类产品的波动幅度则相对小一些。其次,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最高值年份出现于1994年,种植业ZI、畜牧业XI的最高值年份也均出现于1994年,时间一致;而农产品价格总指数NI最低值年份出现于1999年,种植业ZI、畜牧业XI及渔业YI的最低值年份则分别出现于1999、1998与1997年。再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趋势呈现出缓慢上升、缓慢下降的阶段性波动特征,其价格上涨或下降与整个国家的经济环境间呈现出较紧密的相关性;同时价格波动也呈现出较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尤其是近几年来农产品价格波动受猪肉价格、水果类产品、棉花及大豆等作物价格的影响比较显著。
三、结论
通过对农产品价格总指数波动演化规律的相关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总体而言,30多年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总指数的波动幅度基本保持稳定,只是在1990~2000年近十年的时间内波动幅度相对比较剧烈;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及渔业等各类产品的价格波动直接决定了农产品价格总指数的波动,各类产品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了整个农产品价格指数的波动特征;此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及渔业均是农产品价格总指数的格兰杰成因,各类产品价格指数与农产品价格总指数之间具有较明显的因果关系。因此,今后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积极调整各类产品的生产结构,充分发挥农、林、牧、渔等各业对农产品价格的调控作用,同时应积极探讨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以避免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增产不增收”恶性循环的出现。
作者:崔鸽单位:河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