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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应对国际贸易争议体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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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应对国际贸易争议体制

行业协会在国际贸易争端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行业协会未能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有效地发挥其应有作用。为此,有必要明确提出“四体联动”机制,即商务部(包括驻外经商机构)、地方商务部门、商会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及相关企业依据职责,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快速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鉴于行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机制不尽如人意,本文对此展开一些探讨,并提出完善我国行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机制的一些建议。

一、上海行业协会发展以及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作用

(一)上海行业协会发展

1.法规政策配套,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在计划经济下,不需要行业协会,也没有行业协会的生存空间。我国加速进行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个中心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上海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加大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力度,制定了推进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确立了促进行业协会规范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上海行业组织“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的作用不断增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作用也日益显现。1997年,国家经贸委将上海列为行业协会试点的四个城市之一,2005年,国务院批准浦东新区成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这都给上海的改革发展带来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同时也为行业协会的加快发展带来了机遇。2002年10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2002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这两部法规、规章明确了政会分离的原则:行业协会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机构合署;行业协会领导经选举产生,一般由企业经营者担任,政府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行业协会的领导职务;新的行业协会原则上由企业自发组建。同时赋予了行业协会应对贸易争端等职能。这两部法规、规章的出台为上海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针对行业协会新建、调整及税收、专职人员社会保险等问题又制定了专门的配套政策,如《关于本市当前新建行业协会的若干意见》、《关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专职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关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票据及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等。这些政策法律的出台为使行业协会成为企业的协会、为行业协会发展壮大、为使行业协会具备应对贸易争端的组织和协调的能力提供了政策法律保障,也为行业协会具备应对贸易争端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提供了体制保障。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成立伊始,领导班子就根据市领导的指示,提出了鼓励和支持在优势产业、新兴行业和入世等相关领域发展和培育行业协会的政策导向。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功能重塑为重点,以自律管理为基础,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发挥行业协会“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的作用,培育大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发展需要的新型行业协会。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可按国家现行行业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按产品、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设立。允许不同行业协会的服务领域有所交叉,同一名称行业协会只设立一个。积极吸引全国性行业协会落户上海,试点组建有市场优势的全国性行业协会。近年来已积极在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发展行业协会,基本涵盖了各个行业(产业)领域,行业协会布局更加合理,为本市行业协会应对贸易争端奠定了组织基础。

2.明确职能,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上海市为了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围绕“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的基本功能,赋予行业协会十项具体职能,主要包括: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活动;参与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有关的政府决策,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代表企业进行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方面的工作,如调查、确认、诉讼等;依据协会章程或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开展行业统计和行业调查,行业信息和公信证明,进行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等;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及其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上述职能架构了行业协会活动的基本空间,使行业协会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行业协会也积极调整自身服务职能,提升服务层次,不再满足于过去那种编辑行业信息简报、技术培训、召开学术研讨会等简单的服务工作,服务职能和领域逐步市场化、国际化,如生物医药等七家高新技术产业的行业协会与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合作建立“7+1”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协调工作会议,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如,内衣行业协会、蔬菜行业协会等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应对贸易争端和技术壁垒工作,并得到了会员企业的支持,有效地保护了产业安全和会员企业的经济利益。自2001年底我国加入WTO以来,上海已遭遇多起贸易争端,涉案行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上海行业协会面对贸易争端,一开始有一种畏惧心理,不敢积极应对。在经过几轮摩擦后,行业协会开始明白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会对行业产业造成巨大损害,丢失出口市场,行业协会认识到积极参与的重要性后,开始进一步采取能动措施,切实提高应对水平,应对的能力和办法也越来越多,对产业的保护也更加有力。

(二)上海行业协会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中的作用和机制创新

1.面对频发的争端危机,行业协会责任感和紧迫感逐步增强频繁涉及贸易争端的上海纺织业、化工业、农业等行业的协会,都已开始认真考虑如何应对贸易争端,积极向政府、专业部门和科研部门寻求对策。例如,上海市内衣行业协会、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上海毛麻纺织行业协会、上海水产行业协会、上海皮革行业协会、上海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上海钢管行业协会和上海棉纺织工业行业协会积极参加与贸易争端有关的各类论坛和培训,提高了自身对贸易争端的认识,并开始向会员企业宣传贸易争端应对策略,取得了一些效果。上海印刷行业协会成立不久,就组织专家咨询组,聘请外语、外贸、法律以及熟悉WTO事务的专家,研究印刷行业可能遭遇的贸易壁垒,为企业做好预警。在市经信委的支持下成立了由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市WTO研究中心、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内衣行业协会组成的“特保措施预警工作小组”,做好预警工作。

2.积极进行组织协调,逐步在应对摩擦中唱主角目前,国际贸易摩擦的类型主要有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保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另外还有诸如美国的“337”知识产权调查等。要自如地应对这些国际贸易摩擦,单靠企业或协会哪一方的力量都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四体联动”机制各方的作用,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中介组织和企业四个重要主体在应对贸易争端中要相互协作,互为补充,形成合力。本市部分行业协会作为企业利益代言人,积极协调应对贸易摩擦力量,在四体联动机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作为会员企业的技术后援,主动向面临贸易争端的会员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和预警信息。日本是我国农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但也是对农产品市场保护最多、农产品技术壁垒最多的国家。日本的一些进口农产品农药残留标准比欧盟标准高很多,例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菠菜中的毒死蜱规定的上限含量是0.05毫克/千克,而日本的标准是0.01毫克/千克。上海蔬菜行业协会针对日本农产品标准高的特点,主动协调科研部门的支持,分析会员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工环节、运输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确保出口日本的农产品达到日本的要求。针对部分会员出口产品在日本海关被检出超标的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全面分析,帮助企业整改生产、包装、运输等环节的工艺和流程,使产品质量重新达到日方要求。

3.加强异地协作互动,整合应对摩擦的行业合力加强区域联动、异地互动,对保护国家产业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本市行业协会努力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立足上海、服务全国”的发展思路,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为行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苏、浙、沪三地政府以“行业协会与区域经济发展”论坛为平台,对长三角行业协会合作交流的理论探索、实践经验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与交流。通过交流,统一了对加强长三角行业协会交流合作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对长三角地区行业信息联动,实现行业资源共享;加强教育、培训、考试资源互通,促进专业人才资格互认、自由流动和智力资源共享;加快行业标准衔接、推动市场准入门槛相通,达成“信用长三角”有了共同的意向。长三角行业协会之间的交流频繁,不少相同行业的协会间长期保持信息互通,除了在信息和业务方面进行交流外,还开展了贸易争端应对协调的尝试。长三角地方政府间和民间的协同,为本区域行业协会联手应对贸易争端打下了工作基础。上海内衣经历了中美纺织品争端后,与苏浙地区相关行业协会联手,建立了“长三角地区预警机制秘书长联席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互通信息,协调出口。市政工程、银行等行业协会建立区域经济联动和国际合作交流的网络,摸索“异地服务”等具体合作措施。

4.建立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工作机制2010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在十五家有产业代表性并有相关实战经验的行业协会设立“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一年中,各工作站及部分非工作站协会积极参与,勇于创新,将应对贸易摩擦与提升服务功能、机制建设相结合,在进出口公平贸易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主动开展对日电解纸反倾销上下游行业协调工作;进出口商会广泛参与加拿大钢格板案等近十起反倾销、反补贴案的应诉协调;钢管协会积极组织涉案企业召开欧盟不锈钢无缝管反倾销预警会和应诉培训会,协助金昌不锈钢管等4家企业开展应诉及后续实地核查工作;通信制造业协会积极组织欧盟数据卡三反案上海企业应诉工作并取得全胜;木材协会积极参与美国对华复合地板双反案的应诉组织与协调,组织安信、森林等多家企业参与应诉,并取得了低税率。

(三)行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工作存在的不足经历了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和贸易争端,行业协会应对贸易争端的能力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部分行业协会在国际贸易争端应对中表现出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上海行业协会整体发展状况和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来看,还存在着行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能动性不强、应对资源不多、自身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和水平偏低、应对摩擦工作中困难较多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着本市行业协会的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究其根源,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二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够;三是行业协会本身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四是应对工作中还存在制约因素。

二、完善行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机制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一)行业协会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中所能发挥的作用

1.倾销和反倾销预警机制预警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中国出口产品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针对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提前作出准备,从而使国内企业有充分的时间应对;另一方面,对从国外进口产品在国内销售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防止国外产品在中国市场倾销,一旦确认倾销行为的存在,就可以有足够的材料提出反倾销诉讼。行业协会展开这些工作有着一般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因为行业协会能够掌握全行业的信息资料。

2.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行业协会可以在整个行业间的企业当中充分开展协调工作,规范企业的行为,组织各个企业有序地进行出口,防范企业在出口时相互压低价格进行不良竞争的行为,改变目前这种出口企业各自为政的混乱状态,形成有序的出口局面。因为出口产品的价格战不仅使国内企业的利润降低,而且也容易导致国外对我国企业提出反倾销诉讼。

3.在政府和企业起到纽带作用行业协会不但要将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地传达给企业,更重要的是要把企业的信息及企业的要求迅速地传递给政府,使国家在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法规时充分考虑企业的意见,同时在对外经济贸易方面由政府出面为企业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4.由行业协会出面代表企业发起倾销和反倾销申诉行业协会拥有比企业多的倾销和反倾销经验以及相关信息,而且由行业协会做这方面的工作也不会牵扯企业太多的精力。目前我国的行业协会在这方面做得似乎还不够。其他很多国家在对外反倾销调查和应诉的实践中,其行业协会都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行业协会往往代表企业提出反倾销申诉,又为所属企业的反倾销应诉提供专业服务,我国的行业协会也应该朝这个方向努力。

5.为企业提供反倾销的信息和人员培训等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起自己的反倾销的网站,并及时为企业提供贸易、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我国企业之所以怯于反倾销应诉,还在于企业缺乏了解反倾销的相关知识及深谙此道的专家,因此显得底气不足。针对我国企业的这一弱点,行业协会应着手建立本行业的反倾销案例库,使企业在接受培训时能亲临其境,增强对反倾销的感性认识,熟悉反倾销的全过程,更快更好地掌握WTO规则和反倾销技巧,增强企业打赢反倾销诉讼的信心。同时必须重视教育培训工作,行业协会应加强对管理人员能力的培训与锻炼,加紧培养精通WTO与反倾销规则方面的人才,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反倾销应诉队伍。同时通过宣传和咨询提高我国企业的反倾销意识,特别是应让企业了解应诉的重要意义;通过培训,普及国内外及WTO有关反倾销的法律和法规。

(二)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1.行业协会法律地位

近些年随着反倾销案件的增加,行业协会参与反倾销诉讼的普遍性与其在诉讼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不可忽视。可以说,在世界各国的反倾销实践中,在案件的各个环节,从申请的提出到应诉对抗,到救济措施的执行及相应的司法审查程序的启动,行业协会实际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反倾销诉讼表面上是进口国的外贸管制措施,实际上是出口商所代表的出口国国内行业利益与进口国国内相同产业利益的一种对抗。能否使代表行业利益的行业协会从诉讼幕后走到幕前,直接关系到司法程序的效率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是否能以当事人的身份直接进入贸易救济程序,这是使行业协会从诉讼幕后走到幕前的最为关键的问题,也是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否则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的作用不能真正发挥出来。

2.理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职能转变

由于体制等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的行业协会,或偏重于管理而服务不够;或偏重于服务却不到位,均不能适应我国反倾销工作的需要,有时俨然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二政府”。其实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应是一种依法管理和指导的关系,而非事事报批的行政管理关系,也不是政府业务部门毫不过问、放任行业协会自由行事的“不闻不问”的关系。政府应该对行业协会进行间接管理,这样既可以大大节约政府运作成本,又使行业协会有可能成为真正自下而上设立的民间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更好地凝聚在—起,这对于应对倾销与反倾销之诉至关重要。政府要大胆地放权于行业协会,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应对反倾销的支持。

3.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和人员素质提高

由于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多由一些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改制而来,协会成员多为原部门系统的企业。会员企业一般不超过全行业内企业的40%,并以国有企业为主。大部分民营企业还游离在行业协会之外,行业协会的代表性严重不足,致使其难以有效地发挥信息服务和协调功能。因此,要打破所有制壁垒,广泛吸收各类同行业企业加入,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全行业的代表,提高其社会合法性。同时在内部结构上,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新的行业划分标准,确定各行业协会的树型结构,即由下往上确定各行政区划内该行业可能设立的各层次行业协会的数量,而上一级的行业协会必须由基层行业协会自愿组合并完全按照民主自治的原则产生该协会的组织机构和领导人。由此逐级上推,就可能形成完全不同于现有结构的崭新的行业协会树型结构。此外,目前提高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素质,为其提供信息、协调等服务功能,提供智力支持显得非常迫切。当前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学历普遍偏低、知识结构老化,而应对反倾销需要会计、法律、国际贸易、外语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且对人才的素质要求较高,行业协会若要有效发挥其服务功能,就必须提高人才素质。为此,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对外招聘优秀人才和内部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三)完善行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若干机制

1.国际贸易争端前的行业自律机制

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主要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预防和制止行业垄断、地区封锁以及市场流通中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协会还应促进企业间沟通,形成企业间协作网络或行业战略联盟,建立联络和协商机制,引导出口企业向产品多元化、市场多元化和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尽量避免出现企业采用低价格打入国际市场的现象,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摩擦,巩固和发展公平、有序的出口贸易。

2.国际贸易争端发生时的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行业协会应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及时监控国外反倾销动态以及国外产品的进口对国内产业的冲击程度。反倾销预警是反倾销工作中最基础的工作。一方面,行业协会对本行业重要的出口产品的出口数量、出口价格、出口国家和地区,以及当地市场情况变化等情况要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对可能发生的反倾销行动进行预警,并及时通报出口企业,以利于企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暂时减少出口、提高出口价格等。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应随时对重点产品的进口数量、价格以及变化进行监控,将这些变化对国内生产及市场的影响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进口产品的异常行为并及时组织国内企业抓住有利时机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以保证国内产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此外,行业协会还可联合有关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深入调查,分析贸易壁垒状况,提出前瞻性对策方案。

3.国际贸易争端处理中的维权机制

(1)运用“维权”职能,发挥其在反倾销应诉和申诉中的作用。目前我国正经受着外国反倾销调查和国内市场遭某些外国产品倾销的双重损害,但我国企业相对比较分散,单个企业的力量十分薄弱,很难独自承担反倾销应诉和申诉的维权工作。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让相关行业协会作为同行企业的代表在反倾销应诉和申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受指控的出口企业积极、灵活地应诉抗辩或主动和解,以强化其维护行业权益的职能。

(2)作为行业代表,维护行业利益,就政府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发表意见。在国际贸易争端中,通过与政府的沟通,影响反倾销纠纷中双方政府的谈判与争端解决;加强行业协会的对外交涉力度,争取公正待遇;协调与其他行业的关系或者参与价格承诺谈判,并提供建议;协调和协助司法审议或者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组织行业培训,规范反倾销工作程序,从根本上保护本国本行业企业的利益。

(3)加强国际业界交往,协助开展行业外交。国际交往活动的开展以及磋商机制的建立,可以为行业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提供良好条件,部分争端由此可解决在磋商阶段。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在与国际行业组织的交往中,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协会应尽可能采取多种形式与国际组织及国外的行业组织保持联系和沟通,如直接拜访、参加国际会议、信函联系、组织国际研讨会等。

4.国际贸易争端的预防机制除前面提到的行业自律外,还应当帮助企业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财务会计账目。倾销的根本问题在于产品出口价格是否正常,财务会计数据则构成了反倾销证据的核心。长期以来,我国有些企业在有关反倾销的资料保存、收集方面的意识还不强,现有的会计信息不仅在内容方面有缺陷,而且在会计信息的可信性方面也存在严重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企业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如果日常核算与调查时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后的结果不同,尤其是产品成本核算上的缺陷,必然使我们在反倾销应诉中处于不利地位。

5.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长效机制

(1)建立国际贸易争端基金。国际贸易争端常常会产生大量的诉讼费用,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也正因为资金的原因,许多企业放弃了应诉,或是无法有效展开应诉与抗辩。企业之间甚至还会因为无法协调费用的分摊而出现损害行业利益的行为。协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基金,用于资助行业、企业开展公平贸易案件的应诉等,这样不仅可以在遭遇贸易争端时迅速有效地作出反应,也可以在企业间树立更大的权威。

(2)提高行业竞争力。行业协会应创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快速提高行业竞争力,如进行大规模的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管理水平、发展先进生产力等。行业协会还应参与标准制定,以“行规”形式保护市场。行业协会相比政府有关部门而言,更了解和熟悉企业的技术情况以及对市场的刺激和反应,同时又集中着大批本行业顶尖专业人才。所以行业协会可通过详尽而周密的调查研究为本行业企业的各类产品和服务起草一系列市场准入标准。还可通过与亚洲其他国家的联盟,不断提高行业技术水准,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以我们为主导的行业标准,以有效抵制发达国家设置的重重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更加有效地保护国内市场。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行业协会的发展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制度的重要一环,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要求,是增强上海城市竞争力的战略举措。在现阶段,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国际贸易争端应对工作中的作用,既需要政府对行业协会的有力支持,也需要行业协会自身加强建设,引进、培养人才,提升行业协会的整体素质。增强行业协会竞争力符合行业内企业的利益,企业对行业协会建设也应给予支持。汇聚各方资源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积极开展公平贸易各项工作。行业协会将不断成熟,行业协会必将能担当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职责,为实现“四个率先”要求、“四个中心”建设,增强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