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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全球环境问题严重,各国及其消费者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以及绿色消费运动兴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使用绿色壁垒作为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各国的环保措施已经直接影响我国产品的出口,出口量急剧下降,出口产品竞争力削弱,出口市场范围缩小,出口产品不断遭遇绿色壁垒而被发达国家阻止进口,绿色壁垒已经成为21世纪初我国出口贸易的巨大障碍。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以环境贸易壁垒为核心的形形色色新贸易壁垒的门槛正在日益提高,并将成为未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法律依据及各国在实践中的运用,对于采取正确法律措施突破它以确保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及出现的原因
进入工业社会以来,生产力进步,经济高速发展。许多发达国家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威胁。保护环境,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贸易与环境这两个原本在世界贸易史上不相干的问题被一条绿色的纽带捆绑在了一起,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应运而生。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内容
(一)绿色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根据本国的生产和技术水平以环保为名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这些标准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这种高于发展中国家的环保技术标准,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二)绿色环境标志
它是一种印刷或张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由第三方即政府或其他私人环境机构将其授予同类产品中更具良好性的产品,表明此产品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直至回收利用和处理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损害或损害甚微,且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和回收利用。
(三)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检验制度包括动植物检疫法、进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法令、规定、要求及程序,特别包括最终的产品标准;有关的加工与生产方法;所有检测、检验、颁证和批准程序;检疫处理:包括与动植物运输有关或在运输途中为维持动植物生存所需物质有关的检疫处理,有关统计方法、抽样程序和风险评估方法的规定。
(四)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是指能节约资源,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某些包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能比产品本身更容易造成污染或环境的破坏,所以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对包装做出了严格要求。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依据
(一)国际公约
国际上已签订了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其中数个含有贸易条款。大多数国际公约和多边协定明确规定将贸易限制措施作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限制措施,这也是当今国际环境保护的一项趋势。
(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绿色贸易壁垒的协议
多边贸易协议中的环境壁垒突出表现在WTO允许其成员在遵守WTO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达到保护某些自然资源或濒危物种的目的,采取适当的贸易限制措施,有关绿色贸易的条款在《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规则之中。
(三)国内法规则中的环境壁垒
各个国家的国内法从商品的不同方面对进口采取限制措施,尤其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出过高的要求,比如在商品的技术指标、商品生产方法、商品的包装、有害物质含量(如农药、化肥的残留量)等方面。
四、绿色贸易壁垒在各国国内法的实践
(一)征收环保进口税、环境税
税制是许多国家在环境管理中采用的最常见的方法,主要包括排放费用、产品费用、不同的税收、使用者费用、行政费用等。环境税对入境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设备加征额外的环保关税,
以达到限制进口之目的。
(二)硬性环保指标
欧盟推行的环境体系认证制度只有达到该体系所要求的环保标准的有关产品,才被允许进入欧盟市场。另据中国外经贸部公布,中国每年产品出口因难以达到以下环境标准而受到影响和冲击有食品的农药残留量检测标准,陶瓷产品含铅量及皮革中五氯苯酚残留量为保护臭氧层对使用受控物质的产品如冰箱、空调、泡沫塑料及其制品的限制。
(三)生态标志
生态标志又称环境标志或绿色标志,是一种产品的证明性商标,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特定图形,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合格,而且从产品原材料的采掘到最终废弃物的处置,整个生命周期过程均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生态标志的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选择使用那些低毒少害、节约能源的产品,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工艺,生产对环境友好的产品。
(四)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抵制"生态倾销"
商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造成环境破坏和资源流失,由此形成的成本,即为环境成本。将环境成本纳入生产成本,体现资源的稀缺性、消除其外部性,即为环境成本内在化。现在环保技术发达国家一致主张环境成本内在化,以此抵消低成本、高污染、低价位的"生态倾销"。因此,在国内市场,环境标准严格国家的企业产品将受到环境标准宽松国家企业产品的价格竞争挑战,失去一定的市场份额。
(五)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国家采取直接单边贸易制裁
WTO协议的绿色条款授权多边贸易体制内的各国在特定情况下解除义务,但必需符合严格的条件要求是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还要求不对情况相同的国家构成无端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但国际贸易中的利益驱动使环境技术先进的国家采取一些多边贸易体制容许之外的严厉措施,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国家采取直接单边贸易制裁,构成绿色条款的滥用。
(六)政府环保补贴
污染治理费用通常十分昂贵,导致一些企业很难承受此类开支。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国家,靠污染企业自己去解决积重难返的问题更是困难重重。但这类补贴行为也引起一些进口国以其造成价格扭曲因而违反自由贸易原则为由,征收相应的反补贴税,从而导致因围绕环保补贴问题而引起的贸易纠纷。
五、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产生的积极影响
从而维护了我国动植物和人类自身的安全与健康,并能增强我国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引导绿色消费。绿色贸易壁垒还会促进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等不断完善并与国际接轨,促使政府积极转换职能,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和可操作性,并借鉴国际贸易经验,构建我国自己的绿色贸易限制措施体系。随着这股绿色浪潮多开发无污染利于环保的绿色产品,这样有助于降低我国出口工业制成品的能耗,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加大对原有传统产业污染治理的投入促使我国外贸产业结构,出口商品的结构由劳动,资源密集型向技术,知识密集型的转化。从长远利益来看,绿色贸易将会激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进行绿色技术和管理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利用环境资源,维护我国生态平衡,从而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出口产品本身及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农产品出口、食品出口、机电产品出口、服务贸易、生态标志和包装等都受到了发达地区和国家环保法规的不同程度的影响。这里发生作用的机理有二种:一是市场准入的限制,即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或制定苛刻的环境技术标准,使我国不少产品难以进入他们的市场开展公平竞争。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另一情况是竞争力的影响,即发达国家虽然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通过开展绿色认证、征收绿色关税及实施所谓的反补贴措施,使出口产品的成本大为增加,进而削弱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我国产品出口增长速度。
六、完善我国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体系的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绿色贸易壁垒立法理念
完善我国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体系,应有一个统管全局的立法理念。首先,绿色贸易壁垒制度的法治化。法治原则要求一切立法权的存在和行使都应有法的根据,立法活动的绝大多数依法运行,社会组织或成员以立法主体的身份进行活动,其行为应以法为规范,行使法所规定的职权,履行法定职责。其次,绿色贸易壁垒法律的制定程序化。立法程序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中,所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我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必须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再次,绿色贸易壁垒法律的制定科学化。立法的科学化原则要求我国在制定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时要坚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树立"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协调的科学发展观。
(二)对我国现行绿色贸易壁垒法律制度进行立、改、废
我国绿色贸易壁垒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空白、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做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的落后和保护力度不够、存在多头立法、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和重复等。首先,填补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法律空白,消除立法盲区,尽快制订绿色包装法律法规,尽快制订生态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法》,尽快完善化学品污染防治、发射性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标准关等方面的立法。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绿色贸易壁垒法律制度,我国应根据WTO协议的原则条款以及我国参与的多边环境协议,根据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形式,对现有的绿色贸易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充实和协调,适时做好废、改、立,尽快完善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制度。同时,尽快进行涉及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公共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及全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配套立法工作,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再次,加强立法程序规范,保证我国有关绿色壁垒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技术规范的透明度按照WTO的要求,制定法律法规时必须遵守透明度的原则。最后就各国和社会公众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意见进行讨论,吸收其合理的内容,出台相应法规。
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环境保护全球化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进一步推进,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存在和发展,并有可能采取新的表现形式,对国际经贸、政治、文化、环境
以及法律等领域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研究应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从外贸、投资、环境、文化及法律等各个角度进一步加强对绿色贸易壁垒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