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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以后,“低碳经济”更加成为热门话题。如今“低碳经济”已经渗透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过,人们在谈论低碳经济的时候,大多谈的是低碳经济对国民经济、产业经济的影响,而有关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影响方面的论文和书籍比较少,在新华书店的书架上很难找到一本专门论述低碳经济与国际贸易的专著。即使是讲到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影响的有关论文或者书籍,也只是对某个方面,如碳关税问题谈得比较多,而比较全面地系统阐述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影响的论文或书籍比较少。
我以为,作为我们国际贸易领域从事研究教学或实际工作专家学者来说,首先应该全面地、系统地、深入地研究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然后再结合我国对外贸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何应对的战略和对策。所以,我觉得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在2010年的年会上开设低碳经济分论坛很有必要。我就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影响的问题,与大家一起探讨。我认为,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将带来深刻的长远的影响,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随着低碳经济在全球的迅速兴起,国际贸易格局将进行重大调整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社会经济模式,随着低碳经济在全球的迅速兴起,它对国际贸易发展也将带来深远影响。国际贸易低碳化的大趋势将不可逆转,国际贸易格局将进行重大调整。它主要表现为商品贸易格局和地区贸易格局方面的调整。
(一)对商品贸易格局的影响传统能源即化石能源和资源性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趋于下降,而新能源和新材料的比重将趋于上升;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高碳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趋于下降,而低碳商品比重将趋于上升。
(二)对地区贸易格局的影响对已经完成或正在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的发达国家来说,由于它们掌握了低碳技术和拥有低碳商品,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将处于非常有利地位,而对于尚处于高碳经济发展中的新兴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则显而易见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将会处于不利地位。它们有可能接受被动强制减排义务,使高碳商品遇到限制。虽然新兴国家在低碳经济中也可能寻求到一些发展的机遇,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将是挑战大于机遇。
二、低碳经济创新碳金融,进一步拓展国际服务贸易内涵
低碳经济创新了碳金融,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什么是碳金融,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许多学者还在诠释之中。顾名思义,碳金融就是与碳相关的金融活动。我比较赞同一位学者的界定。他认为,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①由于碳金融具有在实施低碳经济中可以规避或减少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使资源配置更为有效和降低减排成本等功能,因此,碳金融又起到了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世界各国,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国家,对碳金融十分青睐。
碳金融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碳交易市场,与此相关的碳排放配额等金融产品和碳期权机制正在发展完善之中。可以预见碳金融创新进一步拓展了国际贸易服务的内涵,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的新课题。
三、低碳经济将催生新一轮技术革命,促进国际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的竞争与合作态势
大家认识到,“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是解决气候变化的最终手段。”由于欧美日发达国家较早认识到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并为此对包括清洁煤技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提高能效技术等低碳技术的研发进行大量投资,如2008年全球清洁能源投资首次超过化石能源,达到1400亿美元。
欧盟早在20世纪后期就已经投入大量资金开发与利用新能源、新环保技术,在一些相关技术领域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日本将节能、减排和发展替代能源作为突破口,并在强调政府在基础研究中的作用和责任的同时,鼓励私有资本对科技研发的投入,保证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日本政府在5年内将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投入300亿美元。中国和其他新兴国家也在积极开发新能源、新环保技术。当然,从总体上来说,迄今为止,发达国家拥有更多的先进技术,因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特别强调,“向发展国家转让先进技术,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气候变化减排的重要手段。”
可以预计,当今由低碳经济引发一场新的技术革命正在兴起,各国在低碳经济有关的新能源技术、新环保技术发展进程中所处地位,以及经济发展在向低碳经济方式转变的程度,将决定在新的世界经济和新的国际贸易中格局的地位。因此,今后世届各国技术开发将会加快,同时国际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的竞争与合作也必将会加强。
四、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单边贸易措施与多边贸易规则的潜在冲突,可能成为新贸易壁垒
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已经或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贸易措施,2011年2月包括各种技术规范、标准、标签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这些贸易措施往往都是发达国家率先制定,对发展中国家不利。特别是有些单边贸易措施,与多边贸易规则的潜在冲突,有可能成为新贸易壁垒。下面就碳标签和碳关税谈一点看法。
(一)碳标签英国率先推出了碳标签,将产品从原料、制造、储运、废弃到回收全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指数标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碳信息。目前,欧盟、日本、法国、美国、瑞典、加拿大、韩国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已开始推广碳标签。沃尔玛、乐购、卡西诺等国际大型连锁超市也已要求供应商在产品上逐步加注碳标签。目前碳标签主要针对出口产品,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的进口方会要求对方提供其产品活动对气候变化影响的碳指标。
关于碳标签制定和认证的规范以及国际贸易商品的碳足迹等问题,也是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其规则和标准应该由包括发展中国家参与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或相关国际机构来共同探讨制定,而不应该是某一个国家制定的单边措施。
(二)碳关税关于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边境调节税,即所谓的碳关税。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国内引入了碳税,以及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制度。2010年10月5日在天津举行的第四次联合国气候谈判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表示,我国也将研究征收碳税的可行性。有些国家如法国、美国等提出在国际贸易中引入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边境调节税,在国际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美国等的碳关税行动,完全是单边贸易措施。有学者经对其与WTO规则相符性研究后认为,“碳关税保护本国产业竞争力的考量超过了对碳泄露等减排措施有效性问题的关注,不满足GATT第20条例外规定。”②与WTO多边贸易规则存在着冲突。但是,发展中国家被迫接受碳关税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为WTO与联合国环境署认为,碳关税这种单边贸易措施本身与WTO规则之间不存在固有的冲突,而有可能容忍其实施。
以上是我目前就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影响的一些初步认识,今后尚待进一步全面、深入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