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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环境合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除两国政府间的合作外,还成功开创了两国地方政府问的环境交流与合作。辽宁省大连市与日本北九州环境合作是国际间城市环境合作的成功范例。
一、大连与北九州环境合作概况
大连与北九州自1979年结为友好城市以来,在众多领域开展了密切而又广泛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1991年,北九州市设立了“北九州市驻大连经济文化事务所”,为两市交流创造了条件。此后,通过开展接受研修生、派遣专家、技术培训等活动,两市进行了诸多形式的环境交流与合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96年到2000年北九州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共同组织实施了“大连环境示范区规划”项目。该项目以大连市城区的一定区域为对象,采用综合的环境对策,在硬件和软件(政策、制度)统一的基础上,建设成开发和环境保护共享的城市。在此规划下,两市就大连制药厂环保治理、盐岛化学工业区热电厂建设、春海热电厂扩建、大连水泥厂粉尘处理、大连钢铁厂电炉污染治理等9个子项目进行了合作。这样,大连在北九州市的帮助下完成了“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事业”。此外,在2001年举办的“北九州倡议网络第一次会议”上,大连市环保局又与北九州国际技术协会(KITA)签署了“清洁生产调查”的合作协议,并于2002年完成此项合作调查项目。当前,基于环黄海经济圈构想,北九州市在有关城市特别是大连市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正在利用城市间的网络推行开展各项环境合作。此项合作始于2004年,由日本、中国、韩国的10个重要城市参加,至2006年1月,该网络已有亚太地区18个国家61个城市加盟。同时,这些城市还积极参加“北九州倡议网络”、ICLEI(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的地方政府协议会)等组织,为本地区的环境保护采取各项合作措施。
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大连与北九州的环境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1992年以来,大连借鉴北九州环境治理经验,环境建设投资已达100多亿元,完成环境基础建设项目和重点污染治理项目300多项。至1999年底,大连市已建成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生活垃圾实现了无害化处理,产业废物安全处置场建成投入使用,而且建有9个自然保护区。通过治理,大连市空气质量、海域环境质量和噪音污染状况等都有明显改善。1999年与1980年相比,空气环境中自然降尘降低35%、二氧化硫降低36.7%、氮氧化物降低34.3%、总悬浮颗粒物降低80.5%;海域中油类降低16.7%、砷降低50%、铅降低97.5%。”J2005年底,全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6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8%,空气优良天数超过350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2%;汽车尾气达标率85%。通过与大连的环境合作,北九州不断提高环保技术,同时也研制出更多的环保产品,北九州的环境污染得到大幅度的改善。如,目前存在污染物大气中的C02由1965年的0.06ppm下降到目前的0.01ppm,SPM由0.06ppm下降到0.045ppm,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水污染治理达标率99.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二、大连与北九州环境合作的经验
大连与北九州在环境合作过程中,走出了两市独特的环境合作模式,即积极拓宽合作范围,扩展合作途径,形成以友好交流为基础、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企业和市民广泛参加的多渠道、多层次环境合作模式。这种合作模式确保了两市成功的环境合作,并在合作过程中积累许多宝贵经验。
(一)环境合作实现了共赢。大连与北九州在环保领域的合作,改善了区域内的环境状况,使两国人民从中受益。两市同处环黄海经济圈,由于季风、海洋等因素的影响,大连市的环境对北九州市影响较大,大连市的环境改善有利于保障北九州市的环境质量。对大连市而言,环境合作不仅给大连带来环境治理的经验,还为大连提供了先进的环保技术、知识和资金,从而加速推进了大连市环境改善的进程。因此,两市环境合作不仅有着共同利益,而且互利。正因为具备这些共赢的特点,两市才会较少考虑相对收益,更多从绝对收益出发,形成积极的预期,从而不断推动合作向前发展。
(二)领域广、方法多、渠道丰富。大连与北九州环境合作领域十分广泛,包括环境综合治理、环保技术研究开发、环境信息系统建设、人员培训和环境宣传、教育等许多方面。合作方式主要有:日本提供无偿资金援助、有偿贷款、技术合作、技术转让等。两市环境合作的渠道也比较丰富,涵盖了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民间团体等多个层次,其中以政府为主,带动科研机构,并吸引两市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民间团体的积极参与。这些特点有助于增强合作的活力,提高双方的参与程度。各方面、各领域互相促进,协调发展,保证了合作的稳定性,使合作不会因某一环节的失败而陷入困境。(三)技术性强。大连与北九州环保合作项目很多都是从组织专家进行科学研究开始;环保合作的过程中还包含很多技术性规范,往往会设立技术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环保合作的效果一般由专家进行科学评判。技术性强的特点需要两市形成共同的价值标准和评价体系,有利于共识的产生及合作的规范化。虽然大连与北九州环境合作取得许多显著效果,积累很多宝贵经验,但其合作还处于发展阶段,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两市环境政策导向不同,两市环保企业界沟通欠缺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市广泛的环境合作,必须亟待解决。
三、启示
(一)正确认识国际合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地位,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环境交流与合作。全球环保事业发展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各个国家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及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广泛实践,取得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环境污染与生态失衡是全球性问题。因此,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国际国内合作是必由之路。当前,吉林省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面既缺乏资金,又缺乏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因此,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加强国际、国内合作是重要一环。吉林省应积极加强与毗邻国家的双边合作,解决区域环境问题。此外,应积极开展与发达省份的合作。这些地区在改革开放中已先行一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环境交流合作,不仅有利于从国外大量引进资金、先进技术、环保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同时,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和法律法规,引导吉林省的环保事业发展,而且有利于提升吉林省的国内国际地位,为吉林省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总之,广泛开展国际国内环境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对吉林省实现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注重双方平等合作,发展自己的环境产业。在大连与北九州市的环境合作中,主要是北九州市对大连进行环境投资、政府援助以及环保技术和设备的直接引进等,造成大连在合作中处于较被动位置,这既不利于大连环保事业的发展,也会滋生双方交往中的不平等。因此,在环境合作中,要重点加强双方在环境问题上的共同研究、环境技术上的共同开发,相应减少直接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引进。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自己的环境产业,培养自己的科研人员和技术人员,建立平等互利的合作机制。
(三)增强环境意识,熟悉国际环境法则。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从而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过去由于吉林省对环境问题认识不够,环境意识较弱,环境立法、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滞后,再加上对国际环境规则不熟悉、不重视,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吉林省与国内国际环境合作。因此,要积极借鉴大连与北九州环境合作的经验,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宣传环保工作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加强环保人才培养,强化青少年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四)通过政府、民间的双管齐下,积极推动吉林省与日本的环境交流与合作。日本既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也是生态环境保护最成功的国家之一。吉林省环境污染问题成因复杂,治理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因此,需要与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日本加大合作力度。日本宫城县与吉林省是友好省份,在环境保护交流及合作研究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活动,如对松花湖富营养化调查、地下水合作调查等项目。而且,通过环日本海地区地方政府首脑论坛,吉林省与日本的鸟取、岛根地方政府每年度举行一次例会。因此,应充分利用这些会议和合作机会,介绍吉林省的环境保护政策,广泛与日本开展环境保护合作项目。要大力推动民间的环境合作,包括环保产品贸易、技术引进、人员交流等。通过政府间达成的各种环境合作协议和计划,推出有利于环境合作的政策和措施,针对环境问题建立交流协商机制,为双方环境合作交流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提供基本框架及立项来源,推动民间环境贸易、技术和教育科研交流的发展。
(五)加大环保投入。目前,吉林省的经济发展处于全国的中游水平,财力不雄厚,解决环境问题最重要的条件是要有必要的资金保障。吉林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将环保投入列入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方面的资金投入,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同时,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环保领域。
(六)充分发挥政府在环保国际合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努力搭建稳定的国际环境交流合作的平台。除政府交流合作平台外,还要在政府、企业支持下,在吉林省各大学、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建立一些与其他各国交流合作的平台,特别是有关推进技术和管理的合作平台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