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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院校是培养教师的摇篮,且大多历史悠久、学风优良,因此很多渴求塑造高尚人格、获取各类知识的学子纷至沓来。高师院校由于具有比综合性大学、理工大学、艺术院校等高校学费低的特点,特别是自2007年起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实行免费师范生教育后,便吸引了更多的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家庭学子,以至在高师院校的学生中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贫困生群落。为了更切实的了解高师院校的贫困生生活状态,以便采取更合理的方式帮助他们完成学业,特以吉林师范大学为例,对贫困生做了相关调查。
一、调查对象、方法
本次抽样调查的对象为吉林师范大学2007、2006、2005级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600名贫困大学生,其中男生180人、女生420人,涉及到哲学、教育学、文学、工学、历史学、理学、管理学七大学科门类19个院系的学生。研究方法以问卷调查为主,个别谈话为辅,共发出问卷600份,收回600份,有效问卷597份,回收率100%,有效率99.5%。
二、调查结果及简要分析
(一)学生家庭状况调查及简要分析学生家庭的收入情况直接反映着家庭的富裕程度,被调查学生家庭月收入500元以下的占71%,500~700元的占22%,700~900元的占5.5%,900~1100占1%,1100元以上的占1%。把这个调查结果与国家统计局2006年2月统计的全国人均月收入1041元相对照,有近三分之二的家庭还没有达到这一标准收入的一半,仅仅有2%达到了这个标准,可见贫困生的家庭都处于严重的低收入状态。学生的贫困状况,与他们的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父母所从事的职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根据调查显示贫困学生家住农村的占80%,住在乡镇的占10.1%、县级市或县城的占5%、地级市的占2.5%、直辖市或省会城市的占2%,可见贫困家庭大多位于农村。另外,贫困学生家长从事的职业也体现出一定的规律,调查显示,贫困学生父母亲为农民的占大多数,分别占被调查总数的81.5%,其次是父亲在城镇作农民工的占7.5%,母亲为个体工商户的占7.5%。从贫困学生家庭居住地和他们父母从事职业的调查中可以发现学生居住地的城市化程度越高,贫困生的数量越少。贫困学生多来源于经济不发达的农村,他们父母多以耕种土地为生,耕种土地收益不高,若遇旱涝年景更是收入锐减,且有一半农村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需要支出的教育经费比较多。相比较而言,城市居民的收入要比农村的高且稳定,家中多为一个孩子,因此每月有稳定收入的父母亲两人供养一个孩子,还是能够承受的。城市中也有为数不多的贫困学生,县级以上城市的贫困生占贫困生总比例的9.5%,其中一部分为孤儿或者是离异家庭子女,一部分为下岗、无业家庭子女。导致家庭贫困的原因除了收入偏低以外,还可能遭受过重大意外。在调查中显示在近五年中家庭遭受过重大自然灾害的占21%,患过重大疾病的占47%,其他特殊情况的占32%。重大自然灾害如暴雨、干旱、台风、雪灾等严重影响农民的收入,常常导致农民们收成欠佳,甚至是全无收获。重大疾病等因素会导致家庭一次性消费过高,而家庭经济受到重创后短时期内很难恢复。一般而言,贫困学生家庭的构成模式与当下普遍的三口之家也有所不同,家中有三口人的占35%,四口人的占33.5%,五口人的占18.5%,六口人的占8%,可见四口及四口以上的家庭占60%。据了解,贫困生家庭比“一对夫妇一个孩子”普遍模式多出的人口,多为超生的孩子或者赡养的老人,他们都不是为家庭创造收益的主要劳动力,却是家庭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孩子的教育消费、老人的医疗消费对不富裕的家庭来讲是一笔巨大的开销,因此非劳动力人口较多也是导致家庭贫困的重要原因。
(二)学生个人生活状况调查及简要分析据调查,贫困学生的年消费金额多数在6500~7500元之间,从统计的情况来看,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国家助学贷款、父母供给和政府奖助学金,这三项金额加在一起为6302.51元,占他们全部经济来源的88.19%。贫困生年平均消费6899.89元,学费、住宿费、伙食费三项是学生在校生活的必须开支,每人每年平均6065.69元,占学生消费总量的87.91%,而其余学习资料、网费、通讯费、日用、休闲、医疗、资格培训等多项一年消费总和为834.20元,占总消费的12.09%,可见,贫困学生的日常生活非常节俭,除了衣食住等基本开支外,很少有额外消费。另外,通过对贫困生谈话调查了解到,学生的学费主要靠国家助学贷款和父母供给解决;生活费主要靠父母供给、校外打工解决。
三、简要总结
以上调查凸显出了几个问题,分别为:
(一)贫困生生源主要来自农村。调查数据显示,来源于乡镇级以下的农村家庭的贫困生占总贫困生人数的90.1%。所以,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解决贫困生问题的关键所在。然而这是一个复杂又艰巨的任务,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国家政策、农民意识、地理环境、资源储备等因素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调和、利用这些因素,早日实现农村致富,只有如此,才能彻底解决农村贫困生问题。
(二)国家是资助的主要力量。从贫困学生个人经济来源的比例看,国家资助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国家资助的主要方式是助学贷款和国家各项奖、助学金,这两项加在一起占贫困学生全部经济来源的60.72%。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家特别关注教育公平,增加了助学贷款的获贷比例;从2007年开始又增加了国家奖助学金的金额和比例,根据2007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奖学金用来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比例为在校生的0.3%;国家励志奖学金用来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每人每年5000元,比例为在校生的3%,国家助学金用来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平均每人每年2000,比例为在校生的20%。这样,得到国家各类奖、助学金的大学生占了大学生总数的23.3%,受助面更加广泛。
(三)贫困生自助能力较低。调查显示,贫困学生经济来源中自己赚取的部分仅占全部经济来源的3.9%,平均每年仅为241.55元。大学生们年龄大部分都在20岁左右,已经成年,具备自食其力的能力。然而通过对贫困大学生的访谈调查得知,只有一小部分贫困生从事校内勤工、校外兼职,大部分贫困生自我解困的意识较弱,主要依靠国家、家庭、学校的资助来解决学习、生活困难。因此,大学生们应该挖掘自身的潜力,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根据自己专业,作些兼职,既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使自己的技能学有所用。从以上的调查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高师院校贫困大学生的产生源头和生存状态,也能够看到国家、社会、学校和贫困学生自己都在通过各种方式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然而在具体的帮困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因此,应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解决问题,创造性地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