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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保现况及发展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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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保现况及发展建议

口信用保险(ExportCreditInsurance,ECI)是一项政府对本国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供以国家财政为后盾的非盈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承保对象主要是国外买方的商业风险和所在国的政治风险。与提高出口退税比例、减少出口环节费用等侧重降低成本的政策相比,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更侧重提高出口企业的信心,支持出口企业采取灵活自由的交易方式参与国际竞争。此外,作为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允许的国家政府可以运用和实施的官方直接支持的出口信用方式之一,出口信用保险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并受到高度重视,成为当前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防范收汇风险、促进外贸发展的有效手段。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需要出口信用保险

(一)出口产品遭遇严峻贸易环境

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危机从金融领域逐步向实体经济蔓延,波及到世界各国,世界经济整体复苏缓慢,失业率不断上升。为了保护本国的企业,各国纷纷开启贸易保护战。世贸组织的报告显示,中国已经连续15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也是连续4年成为受到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

2011年以来,美国已针对我国产品发起了10余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及的产品包括铜版纸、化学试剂、复合木地板、油井管、轮胎、光伏等。仅以油井管为例,美国以其存在补贴以及倾销为由就征收了高达99%的惩罚性关税,涉及27亿美元。不仅美国对中国频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欧盟、巴西、印度、秘鲁、印尼、墨西哥、土耳其等都在不同程度上针对我国实行贸易保护措施,使得我国出口产品陷入严峻的贸易困境。

后金融危机时代下,面对萎缩的海外市场需求以及其他国家设置的层层贸易壁垒,作为WTO允许的国家直接支持贸易的方式,出口信用保险更应充分发挥其合法保护伞的优势,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进一步拓宽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发展的空间。

(二)出口产品面临风险不断增大

后金融危机时代下,各国的经济增长步伐明显放缓,进口需求下降,同时国际贸易的信用风险明显加大。

1.商业风险

受中东北非战乱、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部分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出现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恶意逃债和违反合约的现象日益增多,加上银行纷纷实行紧缩信贷政策,部分进口商无法从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债款,导致我国出口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此外,国外银行的信用评级纷纷被降低,而作为国际结算中最常用的信用证(L/C)正是基于银行信用的交付方式,使得目前国际结算风险徒增,加大了我国企业面临的商业风险。

2.政治风险

在金融危机、债务危机、战争动乱、恐怖主义的影响下,部分国家对外的偿付能力、主权担保有效性、汇率政策稳定性皆受到冲击,特别是新兴市场主体受到战争动乱的影响尤为严重。外汇管制风险增大,国家主权风险不断加大,使得我国出口企业面临较大的政治风险。

面对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不断增大的大环境,我国出口企业尤其需要出口信用保险为其保驾护航,降低应收账款的损失可能,支持出口企业进行正常的贸易往来,从而提高我国出口贸易总额。

(三)国内企业融资困难

目前,银行信贷紧缩,国内企业融资日益艰难,资金短缺现象制约着出口企业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导致许多企业向民间放贷组织贷款情况的出现。为了解决国内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需要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的融资活动。出口信用保险主要以赔款权益转让方式和出口票据保险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赔款权益转让方式是在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础上,通过企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银行三方签署“赔款权益转让”协议,银行给予企业一定的融资支持,当进口商出现不能按约定付款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依据协议将赔付款支付给银行,从而帮助企业实现了融资,同时也降低了商业风险。

出口票据保险方式是重点解决出口企业在获得出口票据条件下,银行给予资金支持的保险业务。由银行将其提供融资的融资业务,包括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为交易方式的跟单汇票的收汇风险,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出口票据保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促进了银行对出口企业的融资。

二、典型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运作模式———以英、法为例

(一)英国

英国是世界上成立信用保险最早的国家,在1919年便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官方支持的经营出口信用保险的机构———出口信用保证局(ExportsCreditGuaranteeDepartment,ECGD)。此后,作为私营保险机构的英国出口信用保险局和贸易保险信用公司纷纷建立。目前,ECGD和私营出口信用保险商共同构成了英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主要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出口消费品和原材料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由私营出口信用保险商经营。ECGD主要补充私营保险市场的不足,不参与私营保险机构能够开展、承保的业务领域,主要为英国政府实施的对外援助和扶持的项目提供信用支持,促进英国大型资本项目的出口。

英国出口信用保险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ECGD的收支计入国家的财政预算中,并由英国工贸部(DepartmentofTrade&Industry,DTI)对所承保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进行审查,并以其电子信息系统为共享平台,支持ECGD的业务发展。

英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的信息网络覆盖面广泛,与其他国家的保险机构和政府联系紧密,形成一个企业资信联盟网络,大大提高了英国本土企业信息的获取量,能够获得对方充分的信息资源,利于出口企业的风险分析和决策。

(二)法国

法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法国科法斯信用保险集团(COFACE)是全球最大的贸易风险管理机构,最初由法国政府于1946年组建并以国营形式存在,之后,在1994年实行了全面的私有化改革。目前,COFACE在法国各区都设有分支机构,还通过合作的方式,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网络,并建立了国外企业资信调查和追账机构。法国的出口保险体系以完善的服务获得出口商的青睐,所以法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渗透率在世界上处于前列。

法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涵盖了出口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针对特殊行业或有特殊的风险产品进行服务,保障范围非常广泛;COFACE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企业信息服务商的资源,为法国出口商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起到重要作用。

在法国,出口信用保险同样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年初时,COFACE向政府报告当年预算,政府进行审批。当出现巨额赔付事件时,COFACE向政府直接申请资金,并不需要通过议会的审议。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现状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开展较晚,从1989年开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才开始承接短期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从1994年开始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保障范围小,发展较为缓慢。直到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财政部出资40亿元,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出口信用部的相关业务合并,建成我国唯一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自此,中国信保的业务品种不断扩大,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租赁保险等。主要提供的服务有融资、资信评估服务、应收账款管理服务、担保业务等。自成立以来,中国信保各业务共实现承保金额4879.5亿美元,累积赔款22.3亿美元,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但由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后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偏低

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指标是指出口信用保险额占全国同期贸易出口额的比重,可以反映出一国出口保险的发展深度。从表一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在逐年上升,从2002年的0.85%增长到2011年的13.31%,实现了年均35.7%的增长速度。特别是从2008年到2011年之间,在国家信用保险政策的推动下,以50%以上的速度增长,但与世界平均水平20%以上仍有不小的差距。

(二)出口信用保险结构失衡

从保险产品的服务对象角度分析,截至2011年10月,我国出口贸易总额达15497亿美元。其中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成为出口的主要推动力,共占出口贸易额90%以上,机电产品出口额最多,占总出口贸易额的60%左右。反观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结构,承保机电产品、高新科技产品和纺织品最多。依照2010年中国信保公布的统计数据,这三类产品占全年承保总额分别为44.9%、21.9%、11.2%,而农产品所占比例仅为2.5%。出口信用保险并没有完全匹配我国产品的出口需求,承保结构有待改善。

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比例角度分析,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占有绝对比例,在2010年,其占总承保金额的78.6%,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仅占到4.9%的比例。那些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保项目,具有投入金额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中长期信用保险正满足它们的需求。但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比例可以看出,中长期信用保险占比过低,不能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优化外贸结构的积极影响。

(三)内部运作机制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只有中国信保一家政策性保险公司在经营出口信用保险,由于其绝对的垄断地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也存在着垄断行业固有的一些问题。首先,由于属于政策性保险公司,有财政预算作为支持,中国信保没有提高经营效率、扩大规模、丰富保险产品的内在动力,使得一些地区出现承保流程过慢,服务质量不高等现象。其次,从表二可以看出,中国信保的赔付率波动很大。一方面在于中国信保内部精算定价以及风险评估环节出现问题,另一方面就是政策走向对中国信保承保规模的影响程度较大。同时,中国信保推出的保险产品仍较为单一,不能充分满足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出口新兴市场的需求,并没有推出针对特殊行业、特殊地区所设计的产品,仍不能完全匹配出口商的保险需求。最后,中国信保虽已建立起资信评估体系,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信息资源较多集中于大型企业,而我国出口贸易的中流砥柱———中小型企业需要的往往是海外中小型企业的信息资源。

四、后金融危机时代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建议

(一)借鉴国际经验,发展商业化经营

从英法两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在初级阶段,采取国营方式可以有效推动本国的贸易发展,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对出口信用保险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单纯的国营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出口商的需求,各国的普遍做法是逐渐实行国有与私营相结合的方式。

中国信保作为我国唯一经营出口信用保险的机构,成立十年来,在保障我国出口贸易的安全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从保险渗透率、管理技术、精算定价等指标上可以看出,目前中国信保与发达国家的信用保险机构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应该在当前国际贸易形势严峻的环境下,积极探讨商业性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契合点。鉴于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周期长、金额巨大、政策支持力度大的特点,商业保险公司难以承保其风险,参与积极性不高,不能有效改善当前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局面,所以仍应由中国信保继续承保。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周期短、风险分散,商业保险有能力承担风险,所以应当逐步允许有能力的保险公司进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从而能够有效分散风险、降低费率、开发更多险种,进而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范围和程度。

(二)改善经营结构,满足市场需求

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与实际出口贸易份额出现一定程度上的不匹配问题。针对这一现状,中国信保应当在对各类出口产品企业的需求进行深入挖掘的基础下,探求出口企业的内在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加大对出口信用产品的研发力度,推出满足出口企业需求的产品,从而达到出口信用与出口贸易份额相匹配的目标。

此外,我国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占比与发达国家相比占比过低,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是使本国贸易结构优化最有效的杠杆工具,体现一国对贸易长期支持的力度,因此,我国政府应当更加重视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结构。

(三)建立完善的出口信用风险评估体系

出口信用保险发达的国家,像英国的ECGD和法国的CO-FACE都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信息风险评估机制,拥有庞大的进口商信息数据库,对客户提出的申请进行风险分析,根据进口国别、进口商资信等信息,确定风险评估结果和保险费率。

而我国进入WTO仅仅十年的时间,对各方信息的收集较为单一,信息风险评估体系仍不健全,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信息资源仍依赖于国际信用评估公司和国外的合作伙伴,这样直接援引他国的信用评级不利于我国自身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因此,我国应当积极加强自身信息系统的建立,多渠道获取信息,整合信息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风险进行不断修正。同时,不断加强国际信息交流与学习,提高我国信息风险资源处理和利用的水平,逐步建立一套从买房调查、出运登陆、收汇跟踪、风险监控、信息搜集等链条式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最大程度地保障出口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