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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不断发展,绿色壁垒(GreenBarriersGBs)已经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壁垒”可以说是我国自己创造出的一个新词。在国际上并没有权威的定义。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通常,绿色壁垒应由进出口国为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设置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法规标准等,是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作为以农产品出口为主要产品的中国而言,对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把丰富的自然资源转化为“产品优势”、“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扩大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份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本文就如何消除“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制约、扩大农产品出口份额、增强“三农”经济的发展后劲谈一浅见。
一、“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制约的背景分析
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较为复杂,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以保护环境、维护自然生态为切入点的。因此,绿色壁垒在很多时候也被为环境壁垒。
(一)绿色壁垒产生的背景。随着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类开始意识到保护环境是大家的共同的责任。这反映在国际贸易方面,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许多国家制定了生产、经营、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环境标准和环保措施。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科技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环境标准也必然存在很大差异,出于资源保护和经济利益上的考虑,彼此之间在争夺国际市场和保护国内市场方面的竞争和冲突日益加剧。特别是发达国家竭力将贸易问题与环境问题挂钩,以抵消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廉价劳动力比较优势,以保证其经济利益和国际贸易的主导地位,从而促成了绿色壁垒的迅速发展。
但绿色壁垒产生的主要背景是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其出发点是环境保护。因此,从总体看,绿色壁垒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对于进口国而言,绿色壁垒能够有效防止环境倾销,保护本国贸易。对于出口国而言,绿色壁垒的巨大压力可以促使其广泛使用各种环保措施,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保护资源和节约能源,提高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二)绿色壁垒的类别。绿色壁垒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一是信息壁垒。信息壁垒指进口国对涉及到进口的有关信息如商品绿色检测标准、制度采取半透明、不透明方式不予公开或故意延缓公开,或者频繁变更,从而使外国出口商无法及时正确掌握这些关键信息而无法顺利出口,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二是技术壁垒。技术壁垒是主要的绿色壁垒形式,指进口国在制定关于产品内在、包装及绿色认证等方面环保要求时,故意制定针对出口国竞争的技术标准等法律要求或完全只考虑本国企业情况确定绿色认证要求。三是程序壁垒。程序壁垒一般是指进口国在制定关于出口国商品申请认证、检测、验证等与进口相关行为的法律程序时采取歧视态度,使程序中包含歧视性的内容。四是文化壁垒。例如“生态倾销论”就是因为进口国认为以忽视出口国环境质量方式生产的产品本质上包含有不公平的“环境补贴”,所以构成“生态倾销”。
(三)绿色壁垒的特点。较之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针对性。在发达国家之间,环保技术水平比较接近,许多发达国家之间还制定了相同的环境标准,检验方法,使用统一的环境标志等等,所以他们之间的贸易因环保问题导致的纠纷较少,基本上不存在绿色壁垒。而发展中国家环保行动起步晚,环保技术相对落后,对产品的环保要求比较宽松。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和相应的限制措施,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来看,这些标准不仅严格苛刻,而且产品的检验手续也繁琐复杂,加上各种环境标准处于经常变动之中,使产品出口制造商很难适应。二是时效性。绿色壁垒的时效性是指它只能在某一段时间内有效。三是隐蔽性。实施绿色壁垒不外乎两个目的:即: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保护本国的市场,免受进口商品或其他贸易方式的冲击。绿色壁垒的实施者即使是因为第二个目的,通常也宣称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或人类的健康,动植物的安全。这种以环境保护为掩护,转移人们的视线的做法,使绿色壁垒极具隐蔽性。四是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本身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不断调整和补充,出现了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绿色贸易措施,涉及包括环境保护、人类健康、生物多样性、动植物安全等多个领域。另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所管辖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广泛,近年来,它不仅对产品(消费)本身提出绿色环保要求,还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料投入、生产方式、包装材料、运输、销售等整个生产周期的各个环节提出了绿色环保的要求。五是歧视性。各国在政策和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内资源技术条件和国内生产者以及消费者的需求,有些条件是专门针对出口国家或商品制定的,甚至制定一些明显或隐蔽的双重环境标准,执行这些措施和标准时,隐含着歧视性和非公平待遇,往往是有利于本国生产者而不利于外国出口商。六是坚固性。绿色贸易壁垒抓住人们关注生态环境的心理,根据本国市场和消费者的情况制定超高标准,先入为主,制造进口品的消费障碍,具有坚固的限制进口的堡垒作用。
(四)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当前,绿色贸易壁垒形式很多,主要包括:一是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行全面的严格检查,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一些发达国家往往设置过高的技术标准作为控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重要工具。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方政府有权采取措施,保护本国人民与动植物健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二是绿色环保标志。它是一种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目前已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各自的环保标志计划。而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志的特点是技术标准高,一般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很难满足。三是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是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许多发达国家制定了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发展中国家要想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或发达国家的国内市场,必须满足绿色包装的要求,否则,其产品就不可能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四是绿色关税制度。发达国家根据GATT1994第2条规定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二、我国遭受绿色贸易壁垒制约的现状与原因
(一)我国是遭受“绿色壁垒”制约的重灾区。绿色贸易壁垒在近十年的时间里,被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成为继反倾销措施以后的又一重要的贸易措施。在全球4917种产品中,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3746种产品的贸易额达47320亿美元,占1999年世界进口额的88%,其中直接受影响的达6790亿美元,占13%,共计有137个进口国采用了绿色贸易壁垒措施。2004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突破万亿美元,达到11500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是,2002年以来,我国产品遭遇国外绿色壁垒的案件频频发生。其中我国最大的水产品出口市场———欧盟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导致2002年上半年我国水产品出口下降了70%以上,有66%的出口企业、25%的出口产品受到绿色壁垒限制,造成损失110多亿美元。
(二)出口贸易遭受国际绿色壁垒制约的原因。从我国出口贸易遭受绿色壁垒的原因看,主要反映在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从国际上看,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数量的不断增加,并未使贸易保护主义销声匿迹,伴随着国际商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各国政府都采取了保护本国企业的策略,只是在方式上由原来的关税壁垒向非关税壁垒转变。而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其合理、合法以及应用广泛的特点,受到许多贸易保护主义国家的青睐。凭借法律制度的健全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发达国家成为了绿色贸易壁垒的主导者,不仅成为环保标准的制定者,而且有效的保护了本国的利益。特别是全球掀起的环保潮流是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直接原因。因为发展中国家往往资源丰富,具有价格比较优势,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就会产生巨大贸易顺差,发达国家出于保护本国企业发展的考虑,会制定出带有严格技术标准的政策,而绿色贸易壁垒,无疑是他们的首要选择。尽管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了一系列行业标准和规定,用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但是基于操作难度较大和保护本国利益的考虑还是有许多国家制定了满足本国发展的环境标准与技术标准,间接造成对外国商品的歧视,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从国内看,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都有了很大发展,国民生产总值迅速提高,但同世界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科学技术水平也还不够高。因此,我国所遭遇的绿色贸易壁垒是显而易见的,但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绿色贸易起步晚,绿色消费观念缺乏。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仍然停留在以消耗能源、资源,甚至不惜采取掠夺性、毁灭性经营模式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阶段;不科学、合理地开采利用能源、资源,造成大量浪费,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没有经过科学的处理和规划。一方面对生态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另一方面使得很多企业达不到绿色认证标准,出口受阻;我国居民绿色消费观念淡薄,保护环境的舆论宣传抵不住劣质商品低廉价格的诱惑。二是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国内绿色贸易缺少统一的认证体系,产品环保技术标准落后。截止到2001年,我国获得ISO14000认证的企业仅有500多家,其中大部分为三资企业。四是信息不对称。五是部分出口产品标准不统一,与进口国要求愈来愈产生严格的矛盾。如我国出口的农、牧产品中有些产品尚存在着分散经营、产品生产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茶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全国1600万亩的茶园中,有70%是分散农户经营的,没有实施统一的茶叶生产标准。另一方面,作为我国茶叶主要出口国的欧盟却对我国茶叶的检验项目,从过去检验6种农药残留增加到62种。
(三)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外贸出口的不利影响。目前,绿色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中。突出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纺织产品。长期以来,纺织业一直是我国传统上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国和贸易国,是影响世界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重要力量。我国纺织品贸易始终是顺差,2002年更是创纪录达474.07亿美元,占我国进出口贸易顺差的56.20%。为走出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外汇短缺问题做出贡献。但是,由于纺织行业是高污染行业,产品在生产工艺中所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成品中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引起人们的关注,所以国际上对纺织品、服装的贸易要求越来越严格,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实力和技术优势,制定区域环境标准,限制别国产品的进入。如德国政府在竟然颁布了四个消费品法案修正案,规定禁止在所有与皮肤接触的产品中使用可以通过偶氮基因分解形成的22种致癌芳香胺中的任何一种偶氮染料,凡违反此规定者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二是农产品。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中国已经具备相当的农业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入世后,应当给农产品出口带来机遇,但我们的农产品却屡屡受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各发达国家动用了绿色壁垒这个非关税手段。三是动物源性食品。从2002年初,欧盟停止从我国进口鸡肉、兔肉和冻虾等产品,原因是从这些产品中检出有残留抗生素。欧盟以中国出口的小龙虾所含氯霉素超标为由,全面禁止进口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且使蜂蜜等与动物有关的产品也无法出口欧盟,中国有10多亿美元的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特别是欧盟的环保意识最高,除了对动植物产品(如畜、禽、贝类)有较高的要求外,对我国的纺织品以及包装材料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也非常高,特别是对有害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产品限制很严,致使我国的出口市场大大缩小,出口额骤减。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绿色壁垒制约的主要对策
(一)积极营造有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绿色通道”。一是要抓住我国已加入WTO和国际上要求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帮助支持发展中国家减少污染的排放、改善生态环境的有利时机,多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积极争取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二是要着重发展与我国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绿色技术项目,如生物灾害控制技术,集约化养殖技术,无公害优质清洁农业技术开发,动植物品种、品质改良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通过必要的政策扶持,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以发展有特色和特定优势的绿色技术产业为保障,尽快克服形形色色的“绿色壁垒”,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三是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环境技术合作,签署有关环境标准相互承认的协议。四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和政策体系。我国出口农产品被许多绿色壁垒拒之门外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我国的检测标准不能和国际标准接轨。我国的标准化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缺乏对美国国家标准的系统性研究,无论是质量标准、安全标准还是卫生标准都与美国相应的标准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应加快建立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体系。即:(1)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在当今信息化时代,占有完整而准确的信息是能够成功出口产品的重要条件,也是突破绿色壁垒的前提。要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经贸研究机构的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国外技术标准和规则的最新变化,加强对国外环保认证标准的研究,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接受国内企业对这一方面的询问,采取积极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逐步建立应对绿色壁垒的预警机制,为农产品出口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出口环境。(2)严禁国外污染性农产品和产业流入我国。
(二)运用政策鼓励企业发展“绿色产业”。一是建立科学的“保护机制”。我国的绿色产业仍处于开创时期,属幼稚产业,需要政府扶持。顺应时代要求,政府必须加速绿色产业的发展。首先,应真正把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使保护生态环境根植于产业活动当中的持久的制度,实行资源环境核算制度,并将其纳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其次,建立健全绿色产业发展机制。应学习借鉴外国成功经验,正确发挥政府经济职能,建立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法律和行政手段调节为辅的绿色产业发展机制;制定系列外围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推动环境污染治理走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再次,建立绿色产业的风险投资机制,开辟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社会融资渠道。由于绿色技术投人多,风险大,企业不愿意也没能力承担技术开发带来的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合理的风险投资机制,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二是鼓励开发“绿色产品”。按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要求,鼓励、推动着绿色产品的开发与绿色市场的形成。开发“绿色产品”应重点抓好四个环节:(1)进行绿色设计。注重设计易于回收、节能、耐用、无污染或低污染、不影响健康的产品。(2)实施绿色生产。按照生态工业模式,实现"清洁生产",尽量避免使用有害原料,减少生产过程的能源和材料浪费,减少废弃物。(3)铸造绿色品牌。企业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要取得国际环境标志,创造绿色品牌。(4)实行绿色包装。企业要按照进口国的要求,采取使用后利于回收再利用或易于自然分解的绿色包装。
(三)通过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铸造“绿色品牌”。现在市场竞争日益严重,所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是促进外贸增长的根本方法。一是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含量。技术含量高的工业制成品的进口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另一方面,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出口也有利于提升产业结构,在国际市场上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在国际贸易中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可以使我国在发挥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同时,促进环保技术的扩散,减轻环境污染。二是铸造绿色品牌。企业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要取得国际环境标志,突出企业产品鲜明的特色和个性,扩大国际知名度,创造绿色品牌。三是制定绿色价格。绿色产品在其开发过程中,增加了企业在原料、技术、“三废”处理方面的成本,加之绿色包装、绿色促销等活动的费用,绿色产品的定价一般比同类产品的定价要高一些。四是建立国际绿色销售渠道。绿色渠道是以制造绿色商品的生产者为起点,具有很强的绿色观念中间商或人为桥梁,绿色消费者作为终点的产供销渠道。五是开展绿色促销。出口企业要利用广告、营业推广、人员推销及绿色公共关系等手段,宣传农产品品牌特点,树立企业的形象。
(四)建立建全适合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绿色保障制度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产品出口大国、发展中大国,环保法规与标准尤其是与经贸有关的尚不健全,与发达国家距离甚远。同时环保法规与贸易法规缺乏协调一致,环保法规中缺少配套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偏低。为了在国际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我国应尽快以国际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修正我国不适应国际绿色贸易发展趋势的环保政策,完善绿色环境标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环境执法,真正实现环境成本内在化。要建立一套绿色保障制度体系,在推进清洁生产的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成本间的关系,达到环境保护与降低生产成本目标的“双赢”。
(五)加快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绿色人才队伍”。人才与技术是促进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两大“法宝”。尤其是由于绿色壁垒所具有的技术性、灵活性和隐蔽性,仅仅一般了解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尽快培养大批国际型的专门人才,进行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交叉结合研究,搜集并分析有关信息,包括贸易伙伴国的法规技术标准和WTO有关技术壁垒协议的研究,及时扫描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提供政策和技术改进建议,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贸易与环境条款的谈判,按照WTO的非歧视原则,运用外交手段正面反击各类绿色壁垒。
(六)建立适应国际生产竞争要求的“绿色信息网络”。保护环境是目前世界发展的大趋势。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兴起和日渐深入人心,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绿色经济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绿色产品将是未来商品生产的主流。因此,要以全民环境教育为基础,逐步树立“诚实、守信、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伦理道德观,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需求”,摒弃“奢侈浪费、污染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广泛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要建立适应国际农产品竞争市场的“绿色市场信息网络”。《孙子兵法》中说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在国际贸易中也同样适用。我国企业应付以美国为主要对象的绿色壁垒的一个关键准备,就是要搜集国际绿色市场的信息,这是企业进入目标市场的准备功课。绿色信息包括绿色消费信息、绿色资源信息、绿色生产信息、绿色产品信息、绿色科技信息、绿色法规信息、绿色组织信息、绿色文化信息、绿色经济信息和绿色竞争信息等。要运用丰富的信息资源,加快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出口等各个方面科技技术的创新,从而使我国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的农产品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