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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动荡波及全球,股市崩盘,实体经济一片狼藉,世界经济增长步伐明显放缓,欧美市场经济黯淡,有效需求萎缩,这对于严重依赖出口贸易且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无疑是雪上加霜。近几年来,人民币升值压力空前巨大,对美元汇率一度收盘6.2,创历史新低。欧元区国家主权信用评级相继被三大评级机构下调,希腊深陷债务泥潭,欧洲经济有望二次探底,中东政治局势动荡,伊朗危机威胁石油命脉,中国出口贸易面临政治风险与经济风险的双重漩涡,阻力重重。
随着国外银行信用风险加大,短期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失去了原有的信用度,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企业拖延支付货款甚至违约赖账的风险陡增,外汇管制的加大以及部分国家对外偿付能力和汇率政策的稳定性变数增加,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任重道远,应该切实履行职责,深化改革,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大产品多样化程度,推动经济稳步发展。
二.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理论研究
李晓洁,魏巧琴(2010)结合理论与实证分析,指出在目前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信用评级下调和新兴经济体(主要指金砖四国和南非)人均收入较低的背景下,中国必须正视出口信用保险对消除信用风险负面影响的有效性,注重其对对外贸易的推动作用,加强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功能。杨晓明(2009)以浙江省为例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的产品供求矛盾,提出了经营机制创新对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迫切度。陈飞(2009)结合国内外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历程比较,提出我国应该借鉴欧美先进技术和理念,完善本国出口信用保险。杨永刚,罗凡(2007)重点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重点行业的推动作用,指出了其应当结合经济转型大背景,发挥其独一无二的政策性保障作用。Baltensperger和Herger(2007)论证了出口信用保险的贸易效应,强调其为政府扩大出口的重要手段。总而言之,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起步相对较晚,在制度和实务上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应该抓紧经济转型良机,深入研究和体制改革,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与对外贸易的关联性
长期起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全国唯一一家负责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切实履行助力国家外需稳定的职责,其承保金额取得了飞跃发展。2002年中国信保的承保金额仅为27.5亿美元,截止2008年,上升至627.5亿美元,同比增长58.3%,2009年实现承保金额的重大突破,一跃达到1166.0亿美元,进入千亿元俱乐部,同比增长85.8%,出口渗透率(出口信用保险保额占全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也由2008年的7.3%增加为2009年18.6%(这与国家“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和7万亿信贷规模扩张密切相关),信用保险保费增速达到91.3%,远超过各类保险的平均增长水平,表现格外抢眼。
就中国对外贸易而言,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于2007年的出口额与世界总出口额占比较上年度猛增8.8%,对欧美日的比重甚至高达59.5%,而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则严重遏制了我国的对外贸易。据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数据显示,中国于2008年的PMI(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仅为38.3%,低于合理的50%,经济出现全面萎缩,对外贸易一片狼藉。
根据图一,我们不难看出,2006-2008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稳步增长,进口总额同比增长分别为20.8%和18.5%,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5.9%和38.4%,转型中的中国经济“三驾马车”之一出口依旧表现强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而2008年-2009年,中国进出口额由于受到美国次贷危机蔓延的影响,纷纷出现回落,进出口额同比下降分别为11.2%和16.1%,这直接导致了东南沿海大量依赖于出口贸易的中小型制造企业大量倒闭,危及中国社会经济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国的出口贸易长期以来是在信用保险缺位的情形下进行的。就全球而言,信用保险对贸易的覆盖率达到12%-15%,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的平均支持率为20%-30%,英国高达45%,日本更是达到历史性的50%。,相较之下,我国的信保支持率长期处于7%左右的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显著。
从表一中可以看出,中国信保在2008年以前一直表现平平,保费收入也处于2-3亿元水平波动,增幅仅为19.9%和4.2%,2008年几乎处在停滞状态,而与之相呼应的则是我国的对外出口状况,2009年对外贸易出口重新回到2007年的水平,出口贸易举步维艰。出口信用保费收入变动趋势与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变动趋势基本相似,二者相辅相成。充分体现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企业的发展和外贸经济的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中国对外贸易增长又会刺激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有效需求,增加中国信保的保费收入,增强其资本实力,优化其财务指标,在国际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
四.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瓶颈
首先,中国信保保障结构失衡,产品单一。我国出口贸易长期以机电产品(彩电、空调、冰箱等)为主,2005年至2009年,机电产品出口额占贸易出口总额的56%,56.7%,57.6%,57.5%和59.9%,尽管近年来产能过剩和外需不足,2011年也达到了57.2%,逼近2007年的水平,而中信保对其保障覆盖率长期不足50%,严重制约着我国机电产业的升级和发展;另外,高新技术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对市场份额的占有也迫切需求出口信用保险保障,而中信保却难以适应科技产品多样性的发展趋势,无法及时有效的设计出与之配套的保单,支持率不足20%,保障程度相对较低。
其次,保障力度不够,范围比较窄,宣传力度不到位。尽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已经形成多年,也取得了一定的绩效,但由于缺乏宣传力度,大部分中小企业并不了解其保障范围,对其风险分散作用将信将疑,缺乏认可度,出口信用保险逐渐演变为外贸企业的“鸡肋”。另外,中信保由于没有良好的风险分担机制,对部分不确定因素过多的对外贸易拒绝承保,法律体系的缺位使得真正需要保险保障的成长型中小企业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企业和产品受保障范围较为狭窄;财政上对中信保的补贴也基本上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出口贸易的“定心丸”。中信保改革刻不容缓。
最后,缺乏完善的信息分析平台和优质的内部管理机制。中信保由于属于政策性保险公司,受商务部和财政部的共同管辖,公司内部管理较为保守,缺乏对战略投资者的积极引进,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相对落后,严重制约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而由于缺乏对外贸信息平台的有效构建,中信保对产品价格的厘定也缺乏相应的精算理论基础支撑,高赔付率和低投保率一直以来是中信保发展的瓶颈。
五.相关政策建议
首先,中信保应该改善人力管理机制,积极引进海内外专业人才,对保险、投资、对外贸易形成一整套有序的人力资源系统,加大产品研发支出,增强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力度,适应世界经济的发挥速度和科技进步趋势,力求满足最大限度外贸企业的投保需求,提升其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转型和蜕变,真正实现保险保障职能。
其次,国家应尽快完善立法,制定专门的法律文件规范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使得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在保险交易中有法可依,规范出口信用保险秩序,明确费率厘定、财政补贴政策和具体投保业务事项等,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在税收上给予税收减免优惠,促进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完善与升级。
再次,引进竞争机制。尽快打破中信保独家垄断出口信用保险的格局,重新对出口贸易保险市场洗牌,对商业保险公司部分开放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有利于价格机制的形成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建立信息管理平台,真正造福于众多外贸企业,消除其对各种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的后顾之忧。
最后,加强行业监管。保监会必须切实履行其监管职能,加大对信用保险的监管力度,真正重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推动器作用,引进舆论监督,形成“保监会、行业协会、企业内部和公众舆论”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明确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宗旨和经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