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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缺乏明确的财务风险管控目标在我省10家煤炭上市公司中,均有较明确的财务管理目标及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立明确的财务风险管理目标。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企业的资本运营上面,忽视了对其财务风险的防范。对财务风险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没有清醒的认识,对一些潜在的风险没有充分的预测和估计,对风险信息收集整理不够重视。
(二)融资渠道单一,负债比率偏高从表1不难看出,我省煤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负债方式筹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银行贷款融资,融资渠道单一。例如,山煤国际、永泰能源等公司其负债比率达到了70%以上,10家上市公司的平均负债比率已达到60.2%。从融资方角度看,偏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会削弱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而诱发其财务风险。
(三)自有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偏低,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过高从表2可以发现,我省煤炭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在所属行业领域当中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与另外两个煤炭大省———内蒙古和陕西相比无任何优势可言。据《山西统计年鉴2013》统计,2011—2013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分别为8.72%、9.03%和11.27%,投资比重逐年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长、收益性滞后的特点是企业财务风险的诱因之一。
(四)股利分配形式以现金分红为主2000年底,中国证监会为规范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提出将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备条件,很多上市公司为了取得配股资格开始对投资者派现[2]。从表3可以看出,2011—2013年采取现金分红的公司比重平均达到78%,采取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司比重只有6.7%和15.3%。可见,现金分红是我省煤炭上市公司近年来的主要分配方式。
二、煤炭上市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风险管控意识淡薄煤炭产业是我省的传统支柱产业,在计划经济时代,煤炭企业的生产运营完全根据国家计划执行,无法体现市场竞争的残酷和激烈,至于“财务风险控制”更是闻所未闻,以至于企业虽然经历了战略性的兼并和重组,但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仍然无法对财务风险引起足够的重视。我省煤炭上市企业普遍建立了适应企业自身特点的财务管理系统,但是这些系统一般都缺乏对财务管理环境的自适应性,财务管理系统的核心要素,如财务风险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环节、内部控制体制等本身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大打折扣,容易诱发财务风险。
(二)股权结构制约,对银行资金的惯性依赖通常情况下控股股东出于控股权的考虑,他们一般会倾向于债务融资,特别是银行借款融资。因为债权人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股东的控制地位得到保护。在委托机制下,股东与经理人的目标相背离,经营者为了实现自身的目标在筹资决策中对银行借款也情有独钟,当全部资本利润率超过借入资金利润率时,剩余收益将由股东和经营者共同享有。从银行角度而言,除了可以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外,还可以监督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久而久之这种习惯性的银行借款会逐步弱化煤炭企业的筹资能力,从而加大财务风险。
(三)投资决策受主观意识影响较大,缺乏可行性分析论证受煤炭资源整合的战略性影响,我省原先基础比较好的一些大中型煤炭企业为了能在整合后的新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纷纷扩大自身的产业链。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从自身的实际财务状况出发,违背了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规律,在没有明确的把握投资方向,没有充分的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和科学预算的前提下,随意上马新的投资项目,且大多是一些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效益滞后的长期投资,由此导致投资的失败和资金的严重损失,使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剧。
(四)股利分配受金融政策及控股股东影响大在我省10家煤炭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的有6家,诸如大同煤业、阳泉煤业等。国有股股东对现金股利的偏好是显而易见的,这就决定了煤炭上市企业在进行股利政策的制定时受其影响巨大。加之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利派发形式的政策法规限制以及股东对现金股利的渴望,同时,发放现金股利还是降低成本、接受市场监督的有效方法,使得煤炭上市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时大量采用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
三、煤炭上市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以人为本”的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在物本经济导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在人本经济时代,企业被认为是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各利益相关者都向企业投入自身的资源并要求获得相应的产权收益。因此,煤炭企业管理者在制定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目标时,要将所有者、企业职工、政府部门、债权人以及销售商和供应商等一切与企业利益相关的物本主体和人本主体的投资诉求考虑在内。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是企业价值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财务风险管控目标必须有助于煤炭企业总体理财目标的实现。其次,该目标应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具有较强的自适应性。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煤炭企业的财务风险管控目标是基于不同理财环境下,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利益相关者最大化。
(二)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拓宽融资渠道首先,应通过强化经营者的监管与约束及适当分散股权来实现。权利主体与执行主体相互分离且各行其职,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就可能做出更恰当的决策。其次,允许职工、管理人员、债权人、供应商等相关利益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自愿购买企业发行的兼具债权性质和股权性质的虚拟证券。该证券的最大特点就是持有者可在享受一定比例的固定收益基础上还可以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为标准享受额外的利润分红。同时,最大可能的把企业的供应商和分销商作为企业融资决策的重要参与主体,他们对市场的了解可以为企业节约很多的筹资成本,使企业的融资决策更加理性和科学。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人力资本投资战略从公司治理角度提升煤炭企业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实行董事会集体决策制。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个人因素对企业投资决策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全体董事的判断力和创造力,提高决策的正确率。同时,要强化以利益相关者为构建基础的监事会职能,使公司的投资决策接受其实质性的监督。实施人力资本投资战略不仅能够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而且能够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管理者在思想上要把人力资本当成一种地位崇高的资源,充分发挥人力资本价值增值的作用。从人力资本的引进、投入、更新、激励等方面构建煤炭企业人力资本的管理体制。人力资本投资与物力资本投资同样存在投资风险的问题,管理者应始终牢固树立投资风险意识,通过相关防范措施把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将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企业的不同时期采取适宜的股利政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从根本上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投资诉求进而形成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制衡关系,是解决目前我省煤炭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的根本措施。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我省煤炭上市公司已基本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处于成长期的企业投资机会和投资需求旺盛,但现金流量不稳定,所以不适宜采取大量现金股利的分配政策。处于成熟期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满足投资者对企业的期望回报,这个时期可以适当地采用现金股利政策。
作者:耿振单位:山西大学商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