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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一)关于学术论文的一般理论1、学术论文是用来表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文体学术论文的上位概念是论文(议论文)。论文与其他文体如记叙文、抒情文的区别在“论”,即:论述、论证、论说。论文,以是否具有学术性为标准,可以分为:学术论文与非学术论文。非学术论文,指一般报刊杂志上的论文,例如:社论、评论、短论、时评、评论员文章等。学术论文,包括学术报刊上的学术论文、专题研究论文(长篇专题研究论文即所谓专著)、学位论文,是用来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文体。2、学术论文的大致分类学术论文可分为:一般学术论文;研究性学术论文。一般学术论文,指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一般篇幅较短;研究性学术论文,包括:长篇专题研究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3、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法学研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律、法学著作、判例等文本,属于文本研究。即使所谓法社会学研究,进行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最终也要归结为文本研究。文本研究的过程,也就是写作论文的过程,分析文本、研究文本、写作论文,是同时的,不可截然区分。因此,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学术研究的成果,即是所完成的学术论文。研究所得到的结论,称为基本学术见解,只是到了论文写作完成之时,亦即学术研究过程终结之时,才最终形成。非学术论文和一般学术论文则不同,基本学术见解早就存在,下笔之时,主题思想已经存在,俗话说已有“成竹在胸”。论文的写作过程,不是研究过程,而是表达过程。其中进行论证、论述、论说,是为了表述已经存在的主题思想、基本见解。研究性学术论文当然也有论证、论述、论说,主是为了研究,为了得出研究结论,即形成基本见解。(二)学位论文的七要素1、选题2、资料3、结构4、方法5、见解6、文章7、社会责任本次讲座只讲第一个要素“选题”。
二、学位论文的选题(一)选题的意义1、选题,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开始,实际上就是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研究方向的过程,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引自《汉语写作学》);2、选题,是科学研究能力之一;3、博士、硕士论文的选题,是决定论文是否成功的关键。有的导师预先拟定若干题目,分配给学生。这样也可能完成较好的甚至优秀的学位论文。但学生没有学会如何选题,其学术研究能力不完整,缺乏选题的能力。不掌握选题和题目设计的方法,就只能参加别人的课题组,承担部分章节的写作,而不会自己设计课题,不能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现今所谓“学科带头人”,选题能力是其重要素质之一。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当在第一学年结束前确定选题。(二)课题选定课题选定的四项要求:1、有学术性、理论性2、有实践性、针对性3、有充足的资料4、能够扬长避短1、有学术性、理论性答辩委员会成员评价学位论文,首先是判断其选题是否具有学术性、理论性。评价的结果,如果得出没有学术性、理论性,或者学术性、理论性较小的判断,该论文是否能够通过就成了问题。可见,缺乏学术性、理论性的课题,亦即纯粹技术性的、实用性的课题,不适于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例如所谓“执行难”、“裁判不公”等虽说是重大的问题,但不是学术问题、理论问题,就不适于选作学位论文的课题。有的属于政策性、对策性课题,也不适于作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是:研究一项法律理论,或者研究一项法律制度,或者研究一个法律原则,或者研究一个法律概念。答辩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专家在评价一篇学位论文时,所说该课题具有较强的学术性或理论性,是指什么而言的呢?换言之,判断一篇学位论文学术性、理论性之有无、大小的标准是什么?符合下述五种情形之一,即可认为具有学术性、理论性:其一,补白性选题这一课题前人没有研究,至少是国内法学界没有作过研究,这叫补白,填补研究的空白,属于有学术性、理论性。其二,开拓性选题这一课题前人虽然有所研究,但成果很少,仅有几篇一般性文章,或者仅研究其个别部分、个别侧面而不是全部,本文将研究的范围拓宽了,研究的程度加深了,作了系统、全面、深度的研究,这叫有开拓性,属于有学术性和理论性。其三,提出问题性选题这一课题是社会生活或法律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过去没有或没有意识到,当然更谈不到研究,现在提出这一问题本身就具有价值,标志学术研究的进步,也许本文还做不到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其学术性和理论性就表现在率先提出问题。其四,超越性选题这一课题前人已经作过很多研究,可能已经形成通说,但本文根据社会生活和法律生活的重大发展,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回答了实践中的新问题,所作出的研究结果远远超过了前人所达到的程度和水准,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其五,总结性选题这一课题在不同的时代、不同国家都有很多研究成果,不同的研究都有所侧重,有其局限,有所不足,本文在前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作系统、全面、深入的带总结性的研究,这叫集其大成,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2、有实践性、针对性一个课题虽然有学术性和理论性,但如果在现代法治已经没有地位,现代社会中不发生这样的问题,你的研究对我们的国家、民族的发展进步有什么用处,对于民主、法治和人权有什么意义?这叫不具有实践性、针对性。须说明的是,法史学研究,不能这样要求。须注意的是,有的课题,在当时可能没有什么实践性、针对性,例如80年代初期,研究破产法,研究期货、证券制度,往往会被人指责缺乏实践性、针对性。谈论实践性当然不能局限于当时,要预见到社会的发展。第一篇以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为题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我国还没有证券交易所;第一篇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北京还没有几座公寓式大厦,住宅商品化政策还没有出台,能够说这样的选题没有实践性吗?再者,对实践性、针对性的要求,不可绝对化,不是什么研究都要求实践性、针对性。例如英美法上的某些制度,即使对我国法制不可能有多少参考价值,我们仍可选作学位论文题目。3、有充足的资料法学研究属于文本研究的性质决定,选题还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料是否足够。有的选题虽然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性,但缺乏足够的资料,不可能成就一篇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因此,选题是否适当,不能只看学术性、实践性,一定要考虑资料是否充分?没有充分的资料,再好的选题,也应舍弃,不可勉强。论文写到中途,因为资料缺乏,写不下去,不得不重新更换选题,就被动了。4、能够扬长避短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学术研究何尚不是如此?前述三项要求,目的是做到“知彼”,即了解研究对象。第四项要求,是要“知己”。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尽可能回避自己的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判断自己的长处、短处,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否擅长抽象思维?有的人擅长抽象思维,擅长论辩,而另外有的人却不擅长抽象思维,不擅长论辩。阅读的范围宽,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等读过不少,自然喜好辩论,擅长辩论。除专业著作外,很少读其他著作,对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缺乏兴趣,自然不擅长抽象思维。在选题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长处、短处,使所选题目符合自己的长处,自己的短处可以避开。学术论文选题,大抵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理论型选题;其二,制度型选题。法理学领域的课题大抵属于理论型,就是民法领域也有理论型课题。迄今较优秀的民法博士学位论文,属于制度型选题的较多。在写作的难易程度上,理论型选题较难,制度型选题较易。理论性课题,需要作者有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和驾驭理论的能力,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可以充分发挥其长处。如果不擅长抽象思维的人选理论性选题,就会很吃力,感到难以驾驭,讲不出多少道理。就应当回避理论性选题,而选择制度型选题。制度型选题,所研究的是现实存在的法律制度,是一种存在,虽然不同于物质存在。法律制度,例如民法上的各种制度,法人制度、时效制度、抵押权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相邻关系等,是一种制度存在,有其定义、内涵、外延,有其构成、内容、目的、功能等,相对而言,容易把握、驾驭,容易成功。但一个擅长抽象思维的作者选了制度型选题,就发挥不了其长处。在博士、硕士研究生阶段,由于时间、精力及知识积累的限制,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很可能不擅长制度研究。选择了制度型选题,很可能正是其短处。其二,掌握外语种类及程度如何?各人掌握外语的语种和程度有不同。一个英语很好的博士生选择一个大陆法上特有的制度,长处得不到发挥,并且正好是其短处,例如论物权变动,由于英美法没有对应的制度,英语很好却一点也用不上,有很多德国、日本资料却不能利用,你叫他怎么能够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学位论文?反之,一个德语、日语很好的研究生,选一个英美法上特有的制度,也是如此。其三,专业知识上的长处和短处现在的硕士生、博士生,大抵在专业知识上有所欠缺或偏重,因此在选题时要注意回避自己的短处。例如,对某个外国的法律掌握较好,而对国内的法制反到很生疏,如选择研究该外国法律制度的选题,可以扬长避短。这里顺便提到研究外国法律制度的价值问题,有的人认为研究外国的法律制度,没有什么创造性,否定其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把某外国某项法律制度研究清楚,供作我国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参考,这就是其价值。将外国的某项制度、理论引人国内,使之体系化、条理化,以便我们能够了解、把握、借鉴,这就是学术性和实践性。(三)题目设计其一,题目设计的四项要求: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第二项要求:题目与内容相符第三项要求:题目大小适当第四项要求:能够扬长避短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一篇学位论文的题目,就是该学位论文的名称,类似于自然人的姓名和法人的名称。通过给学位论文设计一个题目,首先,是要明示作者所研究的对象,使读者(更重要的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一望而知作者所研究的是什么;其次,要确定一个研究的最佳角度,将自己的研究限定在一个适当的范围,选择一个最好的切入点,现在时髦的说法叫“进路”;最后,还要能够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题目一般化,甚至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不可能给读者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评定论文的专家以好的第一印象。有一个时期,很多法学论文的题目雷同,都是关于什么什么的几个问题,关于什么什么的若干问题,或者关于什么什么的三论,显然不能给人以好的第一印象。一般化的题目还会起反作用,读者心里说,连一个新颖一点的题目都拟不出来,可见作者的能力不怎么样!答辩委员会成员则会怀疑作者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切不可因小失大!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博士论文题目: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作为对照,举一些较好的博士论文题目设计:题目:国际贸易惯例基本理论问题研究题目:国际贸易中银行担保法律问题研究题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研究题目:抵押权制度研究题目:违约损害赔偿研究第二项要求:题目应与内容相符要求题目能够涵盖论文的全部内容。题目是关于某某制度的研究,但从论文的内容看,只是研究该制度的一个方面或一个部分,或者论文内容超出题目的范围,都是内容与题目不符。当然,不是说该制度的一切方面、全部内容都要研究,而是要求题目应涵盖该制度的主要方面、基本内容,如果不是这样,就要调整题目。举一个实例:博士论文题目: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本文内容,分五章:第一章违约责任概述第二章违约责任构成理论的基本研究第三章违约行为研究第四章归责事由研究第五章救济措施研究评论:这不能算一个好的题目设计。因为题目中使用了“及其”一词,相当于英文中的AND,给读者的印象是:本文要研究两个课题,一是违约责任,二是违约责任的比较。而从内容看,作者的意思大概是: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违约责任。可以改为:“违约责任研究”,或者“违约责任的比较研究”。问题出在第五章。“违约责任”与“违约救济措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而违约救济措施超出了违约责任概念的外延。违约救济措施有多种,其中有的属于违约责任形式,有的不属于违约责任形式。简而言之,论文题目涵盖不了第五章的内容。这是文题不符的例子。再举一实例:博士论文题目: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从题目本身看,作者所要研究的范围很明确,似无问题。但我们看论文目录:第二章期货市场风险研究第三章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机制的比较研究第四章建立我国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思考第五章期货交易所及其会员的法律地位第六章期货结算机构及其会员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第七章期货经纪商的法律地位及风险控制第八章期货交易的民事责任研究评论:第八章显然超出了题目所限定的研究范围。民事责任,即使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也不能说只是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因为“民事责任”不是“风险管理”的下位概念。当然,作者有理由说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可以发挥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作用。但绝不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所发挥的作用的全部。因此,第八章的内容已超出题目的范围,导致文题不符。解决的方法,一是干脆删去第八章;二是调整题目,例如加一个副题: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兼论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再举前面提到的题目: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其内容包括六章:第一章商法的产生、演变及大陆法系商法和英美法系商法第二章商法的调整范围及对经济关系的深刻影响第三章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理论评析第四章传统商法向现代商法的演变及特征第五章商法在中国的历史命运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生第六章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评论:从各章标题看,能够说各章的内容都是商法的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吗?恐怕不能。应当肯定,本文内容之大部非理论问题,至少非重要理论问题。属于典型的文题不符。顺便提到,其结构亦不合逻辑,也不符合博士论文的其他要求。第三项要求:题目的大小要适当题目太大,必然空泛,题目太小,分量不够。题目大小,决定论文篇幅长短。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四五万字,长的七八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二十万字以上。写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小,写三五万字就没什么话说了。或者写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大,写到十来万字还打不住。勉强写成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浅浅的、泛泛的,没有什么深度。都是因为题目太大、太小,不适当。题目的大小,关系论文的成败,不可小视。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在《民法五十周年》一文中特别谈到这个问题。他说,目前台湾各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过大,且多所重复。但有日益精致的趋势。王泽鉴先生列举了他认为大小适当的论文题目:假设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物之使用利益与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法上的求偿关系第三人与有过失第三人利益契约之不完全给付不当得利研究不当得利法上之所受利益不存在法规目的论与相当因果关系继承回复请求权亲属间的侵权行为。这些都是王泽鉴先生认为比较适当的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假设我们将这些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大多数都嫌太小,容纳不下二十万字。须说明的是,个别题目弹性较大,例如“不当得利研究”,80年代《法学研究》刊登过一篇约八九千字的论文,90年代《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两篇,一篇约三四万字的专题研究,另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约八万字。而王泽鉴先生的《不当得利》一书二十多万字。日本学者加藤雅信的《不当得利研究》,是博士学位论文,日文一百多万字。再如“公司人格否认论”,也属于弹性很大的题目。《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一篇,是硕士学位论文,后来《商事法文库》出了一本同名的书,是一篇博士学位论文。这样的题目,由于弹性很大,既可以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题目,也可以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因此,考虑题目大小,还要注意题目是否有弹性。《民商法论丛》选刊的硕士学位论文已经不少,一般题目大小适当,硕士生选题可以参考。似可得出这样一个规则:硕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大;博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小。请看一篇博士论文: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形式主义法律传统中的物权程序第三章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一):工具价值第四章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二):过程价值第五章物权程序建构的基本法律问题第六章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一):登记的效力第七章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二):权利的顺位第八章物权程序的负效应:登记错误及其修正第九章物权程序的关联效应:预告登记第十章结语评论: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制度性选题,并且是程序性制度,其容量有限,且很难讲什么道理,大概可以写
五、六万字,至多
七、八万字,作为硕士论文选题是比较适当的,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就不适当。作者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因此,首先在题目设计上花了心思,在“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之前,增加“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一句,并用“;”号连结,目的在增强选题的理论性和扩张其容量;其次,在论文本论部分设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着重讨论“物权程序建构”的价值取向问题,目的在展开“理论性”论述。其结果是:导致论文前半部分“太虚”(游离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抽象论述),后半部分“太实”(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的具体论述),给人以“两篇”独立论文被“粘连”在一起的强烈印象。答辩会上,不止一位答辩委员指出这一点。如删去第
二、
三、四章,将不失为一篇完整的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论文(当然不可能符合博士论文的字数要求)。其实,以作者的专业基础、中外文水平和已经具备的研究能力,如果选一个容量较大的选题,无论理论型选题或者制度型选题,是可以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从这一实例可见,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大,我们可以通过局限其范围、限缩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反之,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小,则很难通过扩张其范围、增大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这一教训,值得后来者记取!第四项要求:要注意扬长避短前面谈到选题要注意扬长避短,但在课题选定后,在已经选定的课题上,有的内容是自己的长处,另一些内容是自己的短处。就要在题目设计上回避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例如,选定的课题是“制度研究”,如果作者外语很好,掌握两门外语,一是英语、另一门是德语或日语,以“制度的比较研究”为题,就能够发挥作者外语的长处。反之,外语不好,或只掌握一门外语,就不能以比较研究为题。如果作者只是英语很好,甚至对于中国法也不很精通,以“英美法研究”为题,就能够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就是很明智的题目设计。例如,一位作者掌握西班牙语,曾经到墨西哥留学,本科和硕士都不是学法律,西班牙语是其特长,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是西班牙语的墨西哥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的财产法著作,墨西哥及拉美国家财产法是其特长,大陆法国家财产法是其短处,甚至中国财产法知识也有不足,这些短处很难在短期弥补。显而易见,特别要避免一般性理论和比较研究。先看其选题:所有权研究再看其题目设计:所有权功能论――财产制度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评论:正题已经是一般理论,将古今中外,大陆法、英美法、拉丁美洲法,涵盖无遗,其范围如此之广,其难度可想而知。再加上一个副题,进一步强调“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更是在很大的难度上再进一步增加难度。这是一个非常失败的题目设计,正好将作者的短处充分暴露出来。假使调整一下题目设计,如果采取下述题目设计之一,能够获得完全相反的效果,将作者的短处尽可能地加以回避,而将其长处尽可能地展现出来。论文成功的可能性就很大:题目一:拉丁美洲国家财产法研究题目二: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题目三:墨西哥财产法研究题目四:墨西哥所有权制度研究其二,题目的两种基本结构形式第一种结构形式:“关于”+“宾语”+“的”+“研究”第二种结构形式:“论”+“宾语”须特别注意:“宾语”必须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第一种结构形式:“关于”+“宾语”+“的”+“研究”举例:关于抵押权制度的研究其简体形式:“宾语”+“研究”举例:抵押权制度研究其变体形式:“宾语”+“的”+“研究方法”举例1:信托制度的比较研究举例2: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第二种结构形式:“论”+“宾语”举例:论抵押权制度其变体形式:“宾语”+“论”举例:抵押权制度论其三,题目设计的规则学位论文题目设计的三项规则:第一项规则:题目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第三项规则:题目应力求明确、简短,忌冗长结合以上题目设计的要求和规则,举一些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实例1:博士论文题目:论宪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评论:此题目违反前述题目设计的第
一、二项规则。按照第一项规则,题目应当是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其中的“宾语”应当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而本题目的“宾语”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按照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范围,不表达作者观点,而本题目已经表明作者的基本观点。修改建议:论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实例2:硕士论文题目: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评论:这一题目设计的问题是违反第三项规则,冗长而不明确,由三个名词性短语组成,使人看后不明白作者究竟研究什么?是同时研究“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三个对象或三个范围,抑或是研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论文的内容看,虽然涉及“原因理论”和“法律行为规则”,但实际上作者着重研究的只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因此,可以改为:题目一: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题目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研究这样的题目,就符合明确、简短的要求。假设论文的主题是要研究三者的相互关系,则在题目设计中应当以名词“关系”作为“宾语”,采用“定语”+“名词”的结构,例如:题目一:论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关系题目二: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关系研究这样的题目,虽然未能避免冗长,但做到了“明确”,这是最重要的。举一个硕士论文的实例:题目:论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积极侵害债权及产品责任之关系这仍不失为一个比较好的题目设计。其四,关于副题的运用有的学位论文或者专题研究论文设有副题。运用副题,就需要理解为什么要运用副题,副题有什么作用?博士论文运用副题较常见,硕士论文运用副题较少见,但也不是没有。下面举一些博士论文的实例:徐国栋的博士论文正题: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副题: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董安生的博士论文正题: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论与实践副题:关于合同、遗嘱和婚姻行为的一般规则吴汉东的博士论文正题:论合理使用副题:关于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研究陈现杰的博士论文正题:企业内容公开与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副题:公开制度的理念与实证沈敏荣的博士论文正题:反垄断法规则的比较研究副题:法律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从以上博士学位论文,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所谓“副题”,是作者为了调整研究角度,或者限制研究范围,或者突出研究重点,而在论文题目(正题)之下,附加上的一个题目。上举论文中,徐国栋的论文、吴汉东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调整研究角度;董安生的论文、陈现杰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限制研究范围和突出研究重点。加上副题后,论文的范围,与未加副题的情形比较,或者角度有所调整,或者范围有所限制,简而言之,使论文的范围缩小了。而沈敏荣的论文则不同,加上副题后显然扩大了论文的范围。副题“法律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相对于正题“反垄断法规则的比较研究”,副题的范围更大。这种副题的运用,正常不正常,适当不适当?我们看到,该论文出版时将正题、副题掉了个个儿:原题目:反垄断法规则的比较研究――法律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出版时改为:法律的不确定性――反垄断法规则分析这样一改,就符合了我们概括的一个规则:副题要比正题的范围窄,而不能相反。有人也许会问:徐国栋论文的副题,难道与沈敏荣的副题不是一样的吗?是不一样的。徐国栋的论文,其主题是从克服成文法局限性的角度研究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表现在多个方面,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是其中一个方面。质言之,正题“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其范围甚宽,副题“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范围较窄。符合前述规则。这一规则的例外是,副题:兼论什么什么目的不是要扩大研究范围,而是考虑到某一项内容与本文有较密切的关联,顺便予以论述。因此,超出正题范围之外的仅是某一章、某一节。并且,这一小部分在整个论文中居于次要的地位。如果删去这部分,并不损害论文的完整性。举例:正题:违约责任研究副题:兼论违约救济措施本文内容,分五章:第一章违约责任概述第二章违约责任构成理论的基本研究第三章违约行为研究第四章归责事由研究第五章救济措施研究如果删去副题,同时删去第五章,论文的完整性并不受影响。至于硕士论文,运用副题似乎没有多大的必要,因为硕士论文的选题本来就应当比较窄。与其设计一个较大的题目,再加上一个副题来予以限制,不如直接设计一个较窄的题目。博士论文是否也有同样的问题呢?以上引吴汉东的论文为例:原题目设计:论合理使用――关于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研究问题是正题太泛,已远远超出著作权法的范围。因为,不仅著作权有合理使用的问题,其他权利也会发生合理使用的问题,例如不动产相邻关系上的通行权、取水权。本文主题也不是要研究一般的合理使用问题,而只是研究“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即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问题。与其正题太泛,再运用副题来限制研究范围,不如将题目设计得适当,而不设副题。我们注意到本文在正式出版时,将正题、副题合并,改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最后必须指出,作者为什么要设副题?为什么要通过副题的运用,以调整论文角度或者限制其范围?目的是要发挥作者的所长,回避其所短。这在徐国栋的论文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如果不加副题,本文就属于制度型选题,作者在这方面并非所长,而作者擅长思辨的长处也就难以充分展现出来。可见此副题的运用,达到了扬作者所长,避作者所短的目的。相反的实例,就是前面已经提到的一篇研究所有权的博士论文:所有权功能论――财产制度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加上副题后论文的范围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是难度减少了还是难度增大了?是将作者的短处回避了还是充分暴露出来了?作者的长处是否充分展现出来了?回答显然是:扩大了研究范围,增大了研究难度,暴露了作者短处,回避了作者长处。可见,正是这一题目设计,将作者自己推向了绝境!如果将副题变换一下:所有权功能论――以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为中心其效果将恰好相反。如果干脆将正题、副题合并,改为:“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则作者的短处尽可能地被回避了,而作者的长处将充分展现出来。可见,副题的运用宜慎重,切不可随意!
儿童文学翻译有助于扩大儿童知识面,加深儿童对世界的理解,有助于培养孩子们包容并蓄的良好品质,较早地树立跨文化交际意识。诸多西方经典童话故事,以及近年来风靡全球的畅销儿童文学作品,如《哈利波特系列》、《鸡皮疙瘩系列》等,均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成为了我国少年儿童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国家教育部推荐的100部小学生课外读物中,外国译作共计38部,其中文学翻译作品27部。[1]此外,翻译读物长久以来占据了我国少儿图书市场的重要位置,比重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据官方统计,1995~1999年间,中国外文图书版权贸易达2.07万宗,1999年至2003年则达4.27万宗;2003年当年的外文版权贸易额为1.94亿美元。2005年全国引进或翻译作品少儿读物类43368种次,共计39.12万册。[2]和儿童翻译图书的出版热度相比,儿童文学翻译研究显得甚为滞后,一直处于极其边缘的位置,不论是文学研究领域还是翻译研究领域都少有对儿童文学翻译的特别关注。正如徐德荣在2004年刊载于《中国翻译》的《儿童文学翻译刍议》一文中指出的,“儿童文学的翻译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发展很不平衡:儿童文学的译作层出不穷,而针对儿童文学翻译的专门研究却少得可怜。对儿童文学翻译的研究在国际上已经起步,但在中国这一领域的深入研究还暂付阙如。”[3]
一、2004年前中国儿童文学翻译研究概述
据统计,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从1981年至2004年,以“儿童文学翻译”为主题的文章共计16篇,除去2篇有关儿童文学引进与输出的文章,2篇报道和1篇期刊目录,涉及儿童文学翻译的论文共10篇,分别是:王泉根《略论文学研究会翻译外国儿童文学的工作》(1986)、金燕玉《茅盾的儿童文学翻译》(1986)、徐家荣《儿童文学翻译中形象再现的艺术手法》(1991)、张文萍《试论“信,达,雅”在儿童文学翻译中的运用》(2002)、于天池《论李长之的童话译著及其儿童创作论》(2003)、秦弓《“五四”时期的安徒生童话翻译》(2004)、《五四时间儿童文学翻译的特点》(2004)、《五四时期的儿童文学翻译(上)》(2004)及《五四时期的儿童文学翻译(下)》(2004)、徐德荣《儿童文学翻译刍议》(2004)。1999年至2004年,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及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只有4篇相关论文:硕士论文包括夏历的《“五四”时期儿童文学的翻译》(2000)、何静《儿童文学翻译中的审美过程》(2004)和谭晶的《儿童和成人的对话》(2004),博士论文为刘少勤的《盗火者的足迹与心迹———论鲁迅与翻译》(2003)。
上述14篇论文主要探讨了儿童文学翻译的以下几个方面:儿童文学翻译的策略或原则、个别译者的翻译活动和翻译思想、“五四”时期儿童文学翻译活动的文献梳理以及文学研究会对国外儿童文学作品的推介等。
二、2005~2010年间国内儿童文学翻译研究的现状分析
2005~2010年间,国内的儿童文学翻译研究不仅在数量和质量上,而且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很大提高。
(一)公开出版的论著
2010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李丽博士的《生成与接受:中国儿童文学翻译研究(1898~1949)》。该书吸纳描述性翻译研究、儿童文学研究和比较文学的一些研究方法,对儿童文学翻译活动的生成、接受与影响进行考察,厘清了50年中国所翻译的儿童文学作品,描述了中国儿童文学翻译的概貌,探讨了儿童文学翻译在中国的接受情形,阐述了儿童文学翻译理论。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儿童文学翻译的专著,是我国儿童文学翻译研究的突破性成果。此外,《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史》(2006)一书的编者在考察中国儿童文学的形成走向时,还着重介绍并梳理了我国翻译外国儿童文学的历史,分析和总结了外国儿童文学对我国儿童文学的深远影响,这对我国的儿童文学翻译研究大有裨益。
创业教育是一个全球性的大学教育项目。在中国语境中,创业教育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层次的素质教育,其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的事业开拓能力和企业家精神。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为了应对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创业型就业作为一种可能的就业方式被提出,于是,创业教育的现实意义更加凸显。中国大学的创业教育是在中国社会进步、经济转型和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兴起的,相对发达国家而言,中国大学创业教育仍处于探索阶段。尽管中国大学创业教育的历史比较短暂,但却发生了一系列重要事件。对这些事件的分析与解读是认识中国大学创业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创业教育的提出及其在中国的传播
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北京召开“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这次会议对创业教育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尽管在此之前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部分大学早已开设了创业系列课程,但是这次会议报告首次正式提出了“创业教育”(enterpriseeducation)的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在借鉴和吸取了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专家柯林•博尔的思想后提出和推行创业教育的。当时,柯林•博尔向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教育研究与变革中心提交了《学会关心:21世纪的教育圆桌会议报告》,在报告中他提出了一种新的教育哲学观念,指出人类社会的发展,要求未来的人掌握三本“教育护照”。第一本是“学术护照”,第二本是“职业护照”,第三本是“创业护照”。教育除了要为学生提供“学术护照”和“职业护照”之外,还应当为学生提供“创业护照”。所谓“创业护照”就是指学生具有较强的事业开拓能力。三本护照具有同等重要性,如果同时拥有这三本护照,学生“将是最全面发展的人,将是对新的思想和新的机遇最开放的人”[1]。“创业护照”要靠教育来提供,创业教育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提出来的。创业教育思想提出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围绕“提高青少年创业能力教育联合革新项目”分别在泰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等地召开国际会议,对创业教育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这类关于创业教育的国际性会议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6年再次在北京召开小企业创业技能课程开发核心小组会议,有多个发展中国家参加,1997年在西安召开了“小企业创业技能课程开发”国际研讨会。创业教育思想在1997年韩国汉城(首尔)第二届国际职业教育大会和1998年法国巴黎世界高等教育会议上得到进一步的强调。创业教育正是通过这类全球性会议得到了充分的讨论与交流,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创业教育逐步成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种全球共识,对世界高等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着创业教育思想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与传播,中国大学创业教育开始兴起。1999年,中国教育部在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时就特别提出:“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鼓励他们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二、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举办
创业计划大赛又称商业计划大赛。早在1983年,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奥斯汀分校成功举办世界上第一个商业计划竞赛,其后美国的许多大学开始陆续举行自己的商业计划竞赛。目前全球已经形成一个大学生商业计划竞赛网络,并且每年举行一次年会。清华大学于1997年从美国将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引入中国,1998年5月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学生科技创业者协会”发起并举办首届创业计划大赛。这次大赛的举行是中国创业教育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创业教育的研究者普遍认为这是中国大学创业教育的开端。首届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历时5个多月,有98个竞赛小组参赛,共收到114份参赛作品。参赛的学生主要是来自清华大学各个院系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并主要以理工类和经济管理类的学生为主,也吸引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方交通大学等学校的学生参赛。媒体和社会各界对这次首创性的大赛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由于清华大学首届创业计划大赛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为了扩大影响,并使这项赛事走向制度化与规范化,从1999年起这项赛事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联联合举办,并正式更名为“挑战杯全国大学创业计划大赛”。事实上,竞赛本身的意义并不只是局限于创业教育本身,一些参赛项目脱颖而出后开始与技术、企业、资本市场等发生联系,经过有效的运作后顺利进入实质性创业阶段,一部分学生创办了公司,开始在经济大潮中冲浪。创业计划大赛的目的主要为了传播风险投资理念,培养自主创业意识,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创业计划项目本质上是一种创意,作为参赛者的大学生是一个未来可能的创业者,他们会组成一个由具有不同的优势和特点的人员参加的团队,围绕一个具有市场潜力与应用前景的产品或服务概念,完成一份商业计划书。计划书要涉及企业概述、业务及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退出策略、组织管理、财务预测等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举办有效地拓宽了中国大学创业教育的途径。
三、教育部实施大学创业教育试点工程
进入21世纪后,中国部分大学开始进行创业教育的实践探索,与此同时,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2002年4月教育部对正在兴起的大学创业教育作出回应,确定了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经济学院、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等九所高校作为创业教育试点单位。紧接着,2003年教育部举办了首期全国创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全国有105所大学派出108位教师参加这次培训。教育部实施大学创业教育试点工程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推进大学创业教育已经成为一种国家行为。在具体的大学场境中,不同的大学会根据自身的条件来开展创业教育,因此不同的大学在创业教育的理念、目标、课程、方法、措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这也意味着大学创业教育是一种多样化的探索,而创业教育也为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新的线索和启示。在这次创业教育试点工程中,有不少大学脱颖而出。例如黑龙江大学提出了大学创业教育的系统性思想,“普通高校只有把创业教育奠基于近年来已经开始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基础上,把创业教育视作整体性、根本性的、系统性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视作培养应对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创新人才的根本工程,才可能真正行之有效地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创业教育。”[2]黑龙江大学以创业教育为契机进行了整体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了“三创”人才培养模式。所谓“三创”就是指创造、创新、创业这三个相互关联的概念。在具体课程与教学改革中,学校设立了“三创”学分作为本科生的必修学分,同时,新开设了大量的“三创”课程作为选修课。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动态开放的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的课程体系。另外,学校还成立了创业教育学院这一制度性机构来对全校创业教育进行全方位管理。
四、大学创业教育成为热点研究对象
我最近就读到两篇文章,一篇是张江先生的《当代西方文论:问题和局限》①,一篇是孙绍振先生的《文论危机与文学文本的有效解读》②,引人深思。例如,西方文艺理论多产生在资本主义时代,个性解放是主流意识,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与中国古代小说重国家、重集体的传统格格不入,以此去评判古代小说人物,往往脱离历史语境,过分苛求;西方文论的哲学化和高度抽象的演绎牺牲了文学文本的特殊性、唯一性,造成解读文本的无效性。从研究方法方面说,我们是把各种文体分开来研究,如撰写各种文体史——小说史、戏曲史、诗歌史、散文史,或对单个作家作品进行评论。这无疑是必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研究范式。但是,现在不容易找到新的突破口,以至我们在指导博士论文选题时感到困难,因为博士论文不但要有价值,而且要有丰富的文献资料的支撑,要有较大的拓展的空间。这是我近年来感到困惑的问题。因此,宁稼雨先生提出建立叙事文化学,让我眼前一亮,深受启发。
首先,从理论方面说,叙事文化学是借鉴西方主题学研究方法,并结合中国叙事文学文本现状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综合形成的。它是西方理论的“中国化”,是理论的创新。
其次,是研究范式的创新。宁稼雨先生所说的叙事文化学的研究范式就是故事类型研究。他说:“文体史研究和作家作品研究为核心的研究范式中一些不符合的、忽略的、被掩盖的地方,这个忽略的、被掩盖的地方主要在于,很多故事类型是跨越文体的,《西厢记》也好,‘王昭君’也好,既跨越小说类型也跨越很多文体。如果我们单纯把它界限在一个文体里面,会影响我们对整个故事类型的全方位的、系统的观照和研究,这是一个局限。还有一个局限,故事类型跨越了很多作家作品,它由若干个作家作品组成一个故事类型,我们把它锁定在故事类型上,实际是在传统的文体史和作家作品基础上另外换一个视角。”③
这样叙事文化学就为我们叙事文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以故事类型为中心,进行跨文体跨时代的研究。从故事的源头起,力求“竭泽而渔”,把相关资料“一网打尽”;然后研究在演变的过程中,其故事情节、人物形象、社会背景的不同,探讨这些演变的深刻内涵,体现的思想情感、审美情趣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在中国古代,跨文体的故事类型非常多,从大禹治水、牛郎织女这样的神话到杨贵妃、济公和尚这样的历史故事,可以说随手拈来,俯拾即是。这些课题不但有意义,而且有丰富的资料,有拓展的空间。当然,如果是博士论文,还要考虑所选故事类型的大小,要比较复杂的才行。
宁稼雨先生提出建立叙事文化学,不但作了理论阐释,还编撰了《先唐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为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他还带领一些青年学者开展研究,做出了初步的成绩。我相信在全国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叙事文化学这个新领域会取得更丰硕的成果,把叙事文学的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本文作者:齐裕焜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摘要:当今经济发展离不开数据分析,因此经济数学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理论。为了提高经济发展,需要深入研究经济模型理论,构建经济模型,调控经济方案,因此高等数学知识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构建数学模型的要求和步骤,把握构建和运用数学模型进行经济调控是当前至关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数学模型;经济发展;经济数学
引言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教授龙登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方福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王国刚及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翟强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和财政金融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八届“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颁奖典礼上表示,现在经济与金融研究离不开历史与数学。龙登高认为,“量化历史的分析是有争论,但是事实上我们知道经济学当中离不开数据。”方福前认为,经济分析的三种方法为历史、计量和理论。计量为经济管理提供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李黎力(博士论文《明斯基经济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大学罗煜(博士论文《论经济从货币化向金融化的转型》)、湖南大学胡荣尚(博士论文《我国中央银行沟通对公众预期的影响研究》)均谈到了经济发展离不开数学。经济数学课程是经济管理类专业一门必修的重要基础课与工具课,它不仅为学生学习后继课程和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数学基础知识和数学思想与方法,而且也为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学能力,以及为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方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素材。而且利用经济数学来构建经济模型,以便给出合理的经济调控方案,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经济数学在经济发展中的应用
(一)变化率的最优决策问题
变化率包含绝对变化率与相对变化率,经济数学中绝对变化率是导数。
(二)经济发展中的最优问题
摘要:宋代城市的变革对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从城市视角来研究宋代文学,已成为学界的一大热点,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城市视角下的宋代文学研究主要着眼于“城市对宋代文学的影响”研究、“文人与城市”关系研究、“宋代城市书写”研究,宋代城市书写有着浓郁的城市文化内涵,反映了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塑造了汴京、临安、洛阳等个性鲜明的城市意象。
关键词:宋代;文学;城市;词;综述
宋代是我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高峰期,出现了汴京、临安、洛阳、成都等繁华大都会。宋代打破了坊与市的界限,使城市呈现出前代未有的新面貌,学界将这一变革称之为“城市革命”。“城市革命”给宋代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风气带来了一系列变化,也对宋代文学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一、“城市对宋代文学的影响”研究
城市变化是社会深刻变化的集中体现,宋代是我国古代城市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宋代城市功能逐渐多元化、城市的发展对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刘方《宋代两京都市文化与文学生产》(上海师范大学2008届博士论文)从宋代城市革命的视角系统研究宋代城市文学繁荣的诸多领域的特质及其成因,并阐述了宋代都市文化与文学之间的密切关系。词在北宋时期达到繁盛的原因与宋代城市发展关系密切,学界对此已有较深入的论述。袁行霈认为词“是一种都市娱乐文学”[1]。郭预衡《中国古代文学史》提出:“两宋经济发达,城市繁荣,市民娱乐为之勃兴……极大地刺激了具有演唱功能的词的创作。”[2]杨海明《“诗词有别”———城市经济带给词的印记》(《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4年第2期)提出两宋城市经济对宋词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使之呈现出与诗不同的特色:娱乐性、艳情性、软媚性、通俗性。刘尊明《论唐五代词的发展与城市文化的关系》(《东方丛刊》1997年第3辑)从城市游乐生活、妓女文化、酒筵文化等三个方面探讨了城市对唐五代词创作的影响。王晓骊《文化冲突与词的演进———唐宋词与商业文化关系研究》(苏州大学2001届博士论文)考察了商业文化力量崛起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文化冲突对唐宋词的影响。城市的岁时节日对宋词的内容和风格产生了深刻影响,康瑾娟《简论汴京节序风俗与宋词繁荣的互动作用》(《开封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便探讨了两者之间的互动作用。梅国宏《都市文化视域中的宋词研究》(山东大学2010届博士论文)探求宋词与宋代都市生活的相互关系,力图挖掘宋词繁盛之文化背景。一些城市在词学史中占据着重要作用,董浩麟《汴京与宋词》(《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3期)认为汴京的都市文化促成了宋词体制的重大变革,使慢词得到重大发展。翦伯象《汴京的词学史地位》(《中州学刊》2005年第2期)高度评价了汴京在词学史中的重要地位,提出汴京“是北宋词生存、生长的背景,是北宋词曲传播—消费的枢纽”[3]。马俊芬《宋词与苏杭》(苏州大学2011届博士论文)考察和汇总了115位宋代词人在苏州、杭州的行迹,用词人的客观活动来印证宋词与苏杭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随着北宋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市民文化蓬勃发展,出现了专业的娱乐场所———瓦舍勾栏,市民阶层的文化水准和审美趣味也影响着俗文学的生产。谢桃坊《宋代瓦市伎艺与市民文学的兴起》(《社会科学研究》1991年第3期)从市场学角度探析了瓦市与市民文学之间的关系。话本小说深受城市文化的影响,是瓦舍说话伎艺的产物,张强《运河城市是话本走向成熟的摇篮》(《淮阴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充分肯定了运河城市在宋元话本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王平《城市经济与市民文化影响下的宋元话本小说》(《菏泽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提出话本小说从产生、发展到内容与形式,都是城市经济的产物。周薇《运河城市与市民文学》(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版)从运河城市视角对宋元话本、元杂剧、明清通俗小说等市民文学进行深入探讨。李强《运河城市与话本研究———以两宋都城为考察对象》(延边大学2010届硕士论文)从运河城市这一角度来探讨其与宋代运河都市———东京汴梁和临安的密切关系。刘倩《南宋杭州的市民文艺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11届硕士论文)在城市语境中探讨市民文学艺术的美学价值和审美特征。郑永晓《都市文化视阈中雅俗两种审美倾向的交汇与融合———以宋元话本中的词为例》(《长江学术》2013年第4期)从都市文化视阈探讨了话本小说中的雅俗观。商品经济促使文学的俗化,部分文人也参与到了俗文学的生产中来,李简《宋代城市的演艺场所与文人之参与———从瓦市勾栏、酒楼茶肆谈起》(《长江学术》2013年第4期)探讨了文人缙绅在演艺场所中的影响力,并指出他们对娱乐的风尚有着引导的作用。戏剧是城市繁荣的产物,广泛地展示了城市风俗文化。张大新《宋金都城的繁盛与古典戏曲的成熟》(《文学评论》2006年第3期)认为汴京坊市合一的城市格局促进瓦舍文化的繁盛,这是宋金杂剧进入古典戏曲成熟形态的重要原因。钟婴《杭州与古代戏曲文学》(《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1987年第3期)阐述了临安宋杂剧的兴盛及优语的文学特色,提出杭州是北杂剧南移后全国戏曲活动的中心。廖奔《临安杂剧钩沉》(《河北学刊》1990年第1期)对南宋临安杂剧的发展做了一个系统的梳理。
二、“文人与城市”关系研究
文人与城市的关系是互动的,宋代文人大多有过城市生活的经历,城市的景观、氛围、个性对文人的创作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宋代文人创作活动也对城市形象的塑造产生了一定的作用。汴京是宋词繁盛的温床,也是词人最为重要的创作基地。在汴京,存在着一个数量可观的词人群落。翦伯象《略论汴京词人群》(《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分析了汴京词人群的创作特征,提出汴京的消费热潮是汴京词人群形成的重要原因。李清照曾在汴京度过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汴京在她的作品中留下深深烙印,韩玉生《李清照与开封》(《开封教育学院学报》1989年第2期)、王基《关于李清照与开封的几个问题》(《开封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李清照与开封的历史缘分》(《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1995年第2期)、田甜《论易安词中的汴京文化意象》(《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等论文对易安词与汴京关系有着较为深入的阐述。宋代城市的功能日益多元化,城市生活的功利性、世俗性、娱乐性对文人的创作、心态的影响至为深远。宋词丰富了市民生活,市民的审美趣味也影响着文人词的创作,陈未鹏《宋代都市公共文化空间与宋词的俗化———以酒楼为例》(《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4期)提出宋词在都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影响下逐渐俗化;田苗《北宋城市发展与柳永词创作关系初探》(《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3期)探讨了柳永的创作与北宋城市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于志鹏《试论城市经济影响下苏轼词的价值取向》(《绥化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探讨了城市经济对苏轼词的影响;周晓音《从苏轼仕杭文学看北宋杭州娱乐精神的张扬》(《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探讨了苏轼仕杭文学作品中的娱乐精神,并分析了这种娱乐精神产生的原因。城市具有文化聚合的功能,有利于形成文人集团。洛阳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作为北宋陪都,洛阳的文化性较政治性更为突显,一度名相大儒云集。宋仁宗天圣年间,形成了以钱惟演为中心的洛阳文人集团。王水照《北宋洛阳文人集团与地域环境的关系》(《文学遗产》1994年第3期)论述了洛阳地区的地域文化、自然环境与洛阳钱幕文人集团创作之间的关系。王书荣《地域文化与洛阳钱幕文人集团唱和诗研究》(广西大学2012届硕士论文)从洛阳社会政治文化、风物习俗传统等、诗文环境等视角探讨了钱幕文人的唱和活动。欧阳修是洛阳钱幕文人集团的代表人物,他在洛阳期间积极研习古文,程千帆、吴新雷《两宋文学史》认为“欧阳修倡导诗新的起点是在洛阳”[4]。欧阳修对洛阳有着深厚的感情,陈湘琳《记忆的场景:洛阳在欧阳修文学中的象征意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3期)从记忆场景的角度来探讨洛阳在欧阳修创作中的重要地位。梅尧臣亦是钱幕集团的主要干将,他与欧阳修诗文酬唱,对整个宋诗发展生成具有深远影响。屈玉川《洛阳文人集团与梅尧臣诗歌的孕育》(杭州师范大学2011届硕士论文)以洛阳文人集团为中心,探讨了梅尧臣诗歌创作对前人的传承和变化。宋神宗熙宁、元丰年间,司马光、富弼等重臣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纷纷离任后移居洛阳。这些士夫夫在洛阳相互唱和,论学交游,组织了各种士人社团。司马光在洛阳闲居达十五年之久,是当时洛阳文坛的精神领袖。马东瑶《司马光与熙丰时期的洛阳诗坛》(《中国文化研究》2004年夏之卷)探讨了以司马光为中心的洛阳诗坛的创作活动。刘方《独乐精神与诗意栖居———司马光的城市书写与洛阳城市意象的双向建构》(《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以司马光洛阳城市书写为例,分析了宋代城市革命对文人思想的影响,并指出这些城市书写参与了洛阳城市文化的建构。洛阳也是北宋的理学中心,汇聚了邵雍、程颢、程颐等理学家,形成了极具影响力的“洛学”。邵雍将哲学思想与洛阳山水之美相融合,叶丽媛《邵雍诗歌与洛阳地域文化》(山东师范大学2010届硕士论文)阐述了邵雍诗歌与洛阳的密切关系。何新所《试论西京洛阳的交游方式与交游空间———以邵雍为中心》(《河南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提出邵雍在洛阳的交游彰显出洛阳别具一格的都市文化生态。南宋文人结盟风气极盛,主要集中于两浙地区。临安是南宋文学的中心,文人倡和活动十分频繁,庄晓燕《论南宋都城临安文人群体的交游与唱和》(浙江师范大学2005届硕士论文)、崔倩《宋元之际临安文人倡和活动研究》(浙江大学2009届硕士论文)等论文探讨了临安文人群体的创作活动。临安山明水秀,营建园林之风极盛,这既拓展了文人的游憩空间,也为文人交游提供了聚会场所。曾维刚《园林别业与宋人休闲雅集和文学活动———以杭州张镃南湖别业为中心的考察》(《浙江学刊》)2012年第5期)、刘方《南湖雅集:南宋都城私家园林的典范与文学活动》(第二届江南文化论坛———江南都市与中国文学)等论文探讨了园林别业与宋人休闲雅集和文学活动之间的关系。
三、“宋代城市书写”研究
作者:林克松徐改聪王倩全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数据统计与分析结果
(一)基于博士学位论文授予年份的统计与分析
对博士学位论文的授予年份进行相关统计分析,可以从时间维度上大体了解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基本情况,进而从总体上把握近年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趋势及未来走向。从所采集的93篇博士学位论文来看,论文授予年份的时间跨度为2003~2011年,具体分布情况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整体上呈现上升态势。从2003年检索到2篇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主题的博士学位论文起,虽然2004~2005年有小幅下跌,但2005年以后再次呈现出加速增长的趋势,尤其是2010年达到了高峰(19篇)。尽管2011年出现了较大幅度回落,但这可能与中国知网尚未完全上传相关博士学位论文有关。此外,从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整体局面来看,这样一个上升态势与近来年我国职业技术教育日益受到重视、研究成果日益丰富的趋势是同步的。
(二)基于博士学位论文授予单位的统计与分析
对博士学位论文的授予单位进行相关统计分析,可以从空间维度上大体了解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队伍分布情况,进而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单位的实力和水平。具体统计结果见表1。此外,授予两篇博士论文以下的高校有复旦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兰州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统计表明,2003~2011年,我国共有28个单位授予了相关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其中,华东师范大学和天津大学数量最为丰富、优势最为明显,两所高校所授予的有关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共45篇,几乎占所统计样本的半壁江山(48.3%)。这样的优势与两所高校在职业技术教育学科上所占据的地位和优势是不可分开的。华东师范大学和天津大学都是我国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经国家教育部评定获准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华东师范大学早在2004年便明确标注招收职业教育博士。而天津大学则于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定获得“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这是我国首个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在其余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高校中,发表2篇及以下相关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博士学位论文的单位共有21个,占所统计博士论文授予单位总数的75%,而论文总数只占样本文献的27.9%。可见,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博士学位论文的授予单位分布很不均匀,不同单位之间存在非常大的差距,且各研究单位在职业技术教育学科领域内的科研实力不平衡。
(三)基于博士学位论文学科分布的统计与分析
对93篇博士学位论文所属的二级学科以及学科门类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可以看出我国有关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博士学位论文的学科分布情况,进而从一个侧面洞察近年来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学科来源。二级学科具体分布情况如图2所示(限于篇幅,本表只统计出现2次以上的二级学科名称)。另外,课程与教学论、成人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民族学、法律史、社会学、经济管理、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林业经济管理各1篇。从二级学科分布来看,在93篇样本中,共有22个二级学科介入到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其中,职业技术教育学占据着“局内人”的优势,其所产生的博士学位论文数占样本总数的31.1%,表明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在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由于高等教育学、教育史、教育学原理及比较教育学等4门学科与职业技术教育学同属于教育学一级学科,且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这4个二级学科所产生的关于职业技术教育学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数量也很多,共有36篇,占样本总数的38.7%。管理科学与工程、农业经济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等4个学科隶属于管理学,共产生17篇博士学位论文,占样本总数的18.3%,表明其在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占有一定的“话语权”。由于职业技术教育彰显教育与经济的双重属性,因此经济学对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的介入同样较为明显。财政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4个二级学科从不同的经济学视角出发对职业技术教育学展开了探讨,产生了5篇博士学位论文。除此之外,其余9个二级学科也都从不同角度介入到了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之中。
和古史相比,两宋以后,特别是明清文献资料汗牛充栋,全文录入有相当难度,现阶段对于这些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多采用提要检索,研究者可根据提要进一步按图索骥。
【内阁大库档案检索】
“内阁大库档案”包括诏令、题奏、移会、贺表、三法司案卷、实录稿本、各种黄册、簿册、内阁各厅房处与修书各馆之档案,以及试题、试卷等各色文书约31万件,是研究明清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军事、法律的珍贵史料。这批档案在清末由于库房损坏而被移出大库,辗转迁播,现为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收藏。
到目前为止,史语所明清档案工作室已完成档案登录155,000多件,撰写提要98,000多件,扫描档案38,000余件,出版《明清档案》370册,共约50,000件。目前所有文字提要与全文影像已实现网络检索,其中包括对外开放的文字目录检索和授权使用的全文影像检索两部分。
内阁大库档案的文字检索内容包括事由(档案内容的提要)、时间(档案发下、进呈或移会的时间)、职官(档案上奏人的官衔与姓名)、册别件号、登录号、文件别、备注等。如在具奏栏中输入“张廷玉”,便可从数万件清代档案中轻而易举地检索出这位清朝重臣的945件奏折所在。
【台湾中研近代史所藏清代文献检索】
这个资料库似乎是中研院近代史所的内部使用资料库,资料库没有导航页面,也缺乏相关说明,但没有检索限制。包括近代史所藏经济档案函目汇编、近史所藏外交档案函目汇编,内阁汉文黄册、内务府奏销档四个子录。此外,网络上还有近史所藏刑科题本提要目录、近史所藏俸饷册提要目录以及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外交档案,也都没有必要的说明。
【明人文集联合目录及篇目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