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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格局下财政监督体制的建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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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格局下财政监督体制的建构

一、多举措整合财政监督

(一)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员制度按照“公开选聘”的原则,从各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财政部门中选聘财政监督检查员,由地级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推荐,于本人自愿、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进行资格认定,进而形成财政监督检查员人才库。每个关注财政监督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区财政部门人员都有机会参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组织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参加有关会议、财政监督的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更好地熟悉、掌握财政政策,壮大了财政监督检查队伍,提高了财政监督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水平。

(二)强化监督主体多元化,建立分层分级的财政监督结合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机制,促使各种监督方式优势互补,形成更加严密的监督网络,从而实现大监督的整体目标,更好地服务于“四位一体”的财政体系建立。

二、建立“财监论坛”,为财政监督献计献策

通过定期组织各地市、区财政监督人员开展“财监论坛”,提供一个沟通交流平台,对财政监督中最新出台的政策、财政监督工作流程以及财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专题研讨,集思广益,提高财政监督的针对性,规范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为,进而保障财政监督检查的有效实施。实践中,定期、不定期走访财政监督检查并召开座谈会,了解、反映部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予以反馈;总结、交流检查员工作经验;对监督检查乃至财政政策执行、社会和公众关注的与财政管理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改进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样一来不仅拓宽了部门预算单位参与财政管理的渠道,同时也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

(一)将日常监督纳入财政监督范围财政部门作为资金管理部门,除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承担监督的义务之外,财政资金分配环节的每一个部门和个人也都承担了监督义务,业务管理处室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日常业务管理中,并做好了日常业务管理与日常监督工作统筹兼顾。完善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操作规则,从方案、组织、依据、程序、底稿、处理、归档整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对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二)规范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对财政监督的工作流程和风险点进行总结和分类,着力构建和推进分类监管,通过对不同类型支出量身定制监督的管理方法,推动以点带面的系统监督。对监督检查工作中检查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复核审理阶段、交换意见阶段、处理阶段形成规范的财政流程,并对检查中的风险点进行识别与控制,从而提高财政监督的规范性与合规性。

(三)“以点带面”抓好财政综合检查对部门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单位《会计法》执行情况、“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进一步促进财政政策制度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强化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紧紧抓住财政收支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选择与深化改革与宏观调控密切相关的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同时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保资金、学校资金、公共医疗卫生资金、保障性住房资金进行检查,强化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做好专项检查,以促进资金使用更加合法、合规、高效。

(五)严肃处理、抓好整改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收缴单位资金及时与国库等部门进行沟通,并且要求单位将整改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相关凭证、账簿记录的材料复印件报备监督检查部门。维护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促进整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六)加强检查成果转化和利用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检查成果为财政和其他方面的改革当好参谋,为顶层设计献计献策。通过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完善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管理建议,促进财政监督检查成果转化和利用,并从源头上推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的建设。

四、创新监督机制,实现服务与监督并举

(一)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创新财政监管机制,切实转变财政职能,以提高机关服务效能,从管理走向服务,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提供更多柔性的服务。对于检查发现问题的参检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且情节严重的,一经查出,决不姑息,以维护财政监督管理的严肃性。但是,对于部分参检单位,虽然存在一些差错,但并非出于主观故意,且情节较轻的,在不违背处理原则的前提下,运用行政指导手段,采用“行政建议书”的形式,对参检单位在财务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展开行政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引导单位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

(二)拓宽财政与部门预算单位沟通互动渠道通过座谈沟通、相互交流,及时了解财政改革与单位财务管理衔接中存在的不足,以促进财政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并及时做好对政策的解释,减少单位财务负责人由于不熟悉财政法律法规政策而造成的违法违规等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政处罚,减少行政争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促使财政的政策、决策更加契合实际需要,从而更好地服务部门预算单位。

(三)创新内部监督机制要不断完善财政机构自我约束能力和水平,实现财政内部管理工作再监督。既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把好关、尽好责,又要切实做好服务,更好地优化部门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

五、强化政策宣传到位,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要加强政策宣传,实现良好的政策效应。政策再好,如果宣传不到位,相关人员不了解,执行起来也会大打折扣。通过印发财政政策宣传册、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汇编和指导手册、座谈交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使部门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财政业务处室管理人员更好地熟悉、掌握财政政策。

作者:郭佳钟晓丽单位: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