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研究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统计与咨询杂志》2014年第四期
1.科学性原则。即监测体系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核心,体现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变化规律,指标的选取和计算方法具有内在的经济学关系和合理的逻辑联系。
2.时代性原则。即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来考虑和设计统计监测体系,体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相互融合和互相促进,突破以往城镇化监测体系的不足,能真正反映新形势下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
3.传承性原则。即借鉴和吸收以往城镇化监测体系中的合理部分,在吸纳、完善、充实的基础上,融入到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体系之中,既有创新又不全盘否定。
4.实用性原则。就是既要使统计监测体系能客观反映城镇化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又要避免好高骛远,使监测体系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失去实用性。
5.适用性原则。就是在保证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前提下,一是最大限度地兼顾国家、省、市、县不同层级区域的需要;二在本着易获得、易处理、易推算的原则来选取监测指标。
6.导向性原则。就是监测体系要充分发挥导引性、导向性作用,使各地区正确认识和评价本地城镇化发展水平和阶段,激励各地区积极主动地抓好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体系的指标选取
新型城镇化有别于传统的城镇化,它不再是“造城运动”、房地产化和“摊大饼”,新型城镇化要回归到为城镇化主体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一本位。围绕这一根本要求,我们设计了9个方面,共37个指标的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体系,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并根据各项指标的经济学关系及在新型城镇化中的重要程度赋予相应的权重,见下表。
1.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城镇化的重要支撑,为避免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造城运动和房地产化,杜绝空心的城镇化,经济发展指标是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体系的重要基础。(1)人均GDP:计算公式:人均GDP=GDP总量/常驻总人。(2)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计算公式: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GDP。(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帐补贴。(4)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公式: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5)人均公共预算财政收入:计算公式:人均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平均人口。
2.城镇化城镇化率:国际上通常将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定义为城镇化率。目前,我国公布和使用的是以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计算的城镇化率。但这种方法计算的城镇化率存在很大的弊端,一是从内涵上看,受目前户籍管理制度的制约,很多入城的农民不能获得与市民同样的医疗、养老、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这部分人口并非完全意义的城镇人口,从而导致城镇化率虚高的现象,不能真实客观反映城镇化水平。二是从技术上看,目前,只有国家、省和部分市地在非人口普查年份组织实施了人口抽样调查,可以获得常驻人口数据,而绝大部分市地并没有开展此项调查而无法计算常驻人口的城镇化率,造成了不同地区城镇化率不可比,影响了对城镇化发展的对比研究和趋势判断。本监测体系的城镇化率确定以非农业户籍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来进行计算,以消除目前城镇化率虚高以及不客观、不准确的问题。计算公式:城镇化率=非农业户籍人口/总人口×100。
3.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摆脱了以往就城镇抓城镇化的简单做法,通过农村和城镇的协调发展来塑造充满生机和持久力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1)粮食亩产:耕地稀缺和人口众多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只能通过提高粮食单产来确保粮食安全。计算公式:粮食亩产=粮食总产量/粮食播种面积。(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科学技术是农业发展的最终推动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可以综合衡量农业科技进步水平和潜力。计算公式:可以运用生产函数模型进行测算。(3)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组织比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有效规避风险,实现农户利益的最大化。计算公式: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组织比重=参加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数量/农户总数量×100。(4)土地规模经营比重: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计算公式:土地规模经营比重=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耕地总面积×100。(5)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是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农业机械装备量、机械化作业和管理水平3个方面的得分,简单平均后得到农业综合机械化综合得分。
4.工业化从世界各国的发展过程看,城镇化与工业化具有密切的联系,工业化可以有效吸纳就业,同时,工业化又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就业人口的不断扩大。(1)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大小揭示着工业化的程度。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工业增加值/GDP×100。(2)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科技经费支出的规模反映了工业化质量。计算公式: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工业增加值×100。(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新型城镇化客观上要求确立以高新技术产业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计算公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100。
5.信息化将信息化有机地融入到新型城镇化中,可以实现城镇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城镇化的推进带来集约、循环、低碳的“绿色模式”。(1)手机上网用户比重:手机上网具有方便、快捷、随时随地等特点,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计算公式:手机上网用户比重=手机上网用户/手机用户×100。(2)每千人计算机数:计算机是信息化的硬件基础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撑。计算公式:每千人计算机数=计算机数量/常驻平均人口(千人)。(3)每百人宽带用户数:宽带网络改变了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依托。计算公式:每百人宽带用户数=宽带用户数量/常驻平均人口(百人)。(4)信息化投入总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不断加大信息建设投入,建设智慧城市,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计算公式:信息化投入总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信息化投入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5)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信息产业是是引领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发动机”。计算公式: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信息产业增加值/GDP×100。
6.基本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其根本要求就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就要求打破坚冰和壁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驻人口的全覆盖,从而实现高质量的城镇化。(1)常驻人口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计算公式:常驻人口城镇养老保险覆盖率=城镇16周岁以上常驻人口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城镇16周岁以上常驻人口数×100。(2)常驻人口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计算公式:常驻人口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常驻人口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城镇常驻人口数×100。(3)常驻人口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计算公式:常驻人口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城镇常驻人口数×100。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和城镇常驻人口数均为城镇16-60周岁人口数,不含学生数和已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常驻人口城镇家庭子女入学率:计算公式:常驻人口城镇家庭子女入学率=常驻人口中小学实际入学人数/常驻学龄人口数×100,均为城镇口径,即以在城镇实际居住的小学、初中、高中学龄人口为基数,考察实际入学接收教育的情况。(5)万人拥有医生数:计算公式:万人拥有医生数=医生数量/常驻人口数(万人)。
7.城镇建设城镇建设,尤其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发挥城镇整体功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要保障。(1)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计算公式: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基础设施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额×100。基础设施投资既包括以往狭义的建设类基础设施投资,还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投资。(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镇公共绿地面积/城镇常驻人口数。(3)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计算公式: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城市道路面积/城市常驻人口数。(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计算公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吨/日)/生活垃圾产生量(吨/日)×100。(5)万人拥有公共车辆:计算公式:万人拥有公共车辆=公共车辆数/常驻人口(万人)。
8.就业(1)从业人员占经济活动人口人口比重:计算公式:从业人员占经济活动人口比重=从业人员数/经济活动人口人口数×100。(2)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计算公式: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数/从业人员总数×100。
9.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能源约束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成本和压力日趋加大。如何避免传统城镇化覆辙,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就成为重中之重,这也是检验新型城镇化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志。(1)万元GDP能耗:计算公式:万元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不变价GDP总量(万元)。(2)万元GDP水耗:计算公式:万元GDP水耗=水消耗量(立方米)/不变价GDP总量(万元)。(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增幅:计算公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增幅=(本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上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100。(4)氨氮排放总量增幅:计算公式:氨氮排放总量增幅=(本年氨氮排放总量/上年氨氮排放总量-1)×100。(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增幅:计算公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增幅=(本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上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00。(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增幅:计算公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增幅=(本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上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100。
三、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体系目标值及评价方法
1.各项监测指标目标值的确定城镇化是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从全球范围看,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的城镇化道路仍没有走完。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内,城镇化仍将是从低到高和数量扩大、质量提高的动态发展。针对我国各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本监测体系的各项指标,除第九项“能源消费和环境保护”中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幅以外,其它指标均以每年度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完成的最高值作为目标值。
2.监测体系评价方法本监测体系采用综合得分法计算全国或各地区各年度的实际得分值。1-33项指标计算方法是计算各指标实现值与目标值之比,再乘以相应的权重,得出单项指标分值;34-37项指标计算方法是零增长得零分;每下降1%得0.5分,最高得分为2分封顶;每增长1%得-0.5分,负分不设底限。各单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总分数。以2012年数据为例,当年全国人均GDP最高省份天津为95093元,假如当年某地区人均GDP实现值为52637元,则该地区这项指标得分为:52637/95093×2=1.107。同样,假如2012年某地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2.6%,则该地区这项指标得分为:2.6×0.5=1.3。
作者:赵学武单位:齐齐哈尔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