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医药商品贸易的结构特征范文

医药商品贸易的结构特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医药商品贸易的结构特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医药商品贸易的结构特征

一、中国与欧盟医药商品贸易的总体趋势

整体来看,中国与欧盟医药贸易额从2000年的10.46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174.46亿美元,14年间增长了超过16倍。在中国与欧盟货物贸易中,中国与欧盟医药商品贸易占比自2006年以来持续上升,中欧医药商品贸易在中欧货物贸易中的地位逐渐凸显,2013年中欧医药商品贸易占比3.12%,成为占比最大的年份。然而,同我国传统制造业相比,该比值依旧较低,中欧医药商品贸易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尽管中国与欧盟医药商品贸易持续增长,但双边贸易逆差在逐年扩大,从2000年的5.54亿美元上升至2013年的93.16亿美元。此外,医药商品进口额占全部商品贸易比重与出口额占比之间差距明显拉大,进、出口额占比分别从2000年的2.55%和0.60%上升至2013年的6.13%和1.05%,进口额占比上升速度明显快于出口占比。医药商品进、出口额如此悬殊,主要由以下两个原因造成:第一,从产品结构来看,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医用商品往往属于低技术、资源消耗型产品,附加值较低,定价较低,如医用敷料、按摩器具等,而中国从欧盟进口的大部分医用商品主要为技术密集型产品,产品附加值较高、价格也相对昂贵,如X射线应用设备、抗生素等。第二,随着中国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居民医疗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居民对于医药商品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医药产业相对落后,这又进一步加大了中国居民对国外医药商品的需求。

二、中国与欧盟医药产品贸易的结构特征

(一)中国与欧盟医用药品贸易的产品结构特征在出口方面,如表2所示,中国医用药品出口主要以用于医疗的人体或动物制品、用于医疗的辅助用品为主,2013年两类商品的出口额分别为4.27亿美元、4.22亿美元,两类商品出口总额占当年医用药品出口额的一半以上。同时,中国药品、用于医疗的血制品、其他类药品均表现出稳步增长,特别是药品出口尤为明显,中国药品对欧盟出口额从2009年的1.36亿美元上升至2013年的4.43亿美元,成为当年第一大医用出口药品。与出口截然不同的是,中国医用药品的进口主要来自用于医疗的血制品等、药品和其他类药品,并存在较大的贸易逆差,而用于医疗的人体或动物制品、用于医疗的辅助用品进口所占份额极低。从产品特征来看,用于医疗的人体或动物制品、用于医疗的辅助用品属于资源消耗或劳动密集型产品。同欧盟国家相比,中国在医药资源与劳动力方面均存在较大优势,成为上述两类商品的主要供应国。用于医疗的血制品等、药品与其他药品为生化药和西成药,属于附加值较高、医药技术密集型医药商品,出口商往往在产品定价上拥有主动权,产品定价较高,因而导致中国在上述药品贸易中存在贸易逆差。

(二)中国与欧盟医疗器械贸易的产品结构特征如表3所示,2009-2013年在我国与欧盟医疗器械贸易中,机械疗法器具等产品一直保持贸易顺差,2009年贸易顺差达到最大,为2.8亿美元,其中,按摩器具成为主要的出口产品。其余四类产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贸易逆差,而且呈现逐年扩张的特点,其中以射线类的应用设备最为严重。2009-2013年中国射线类的应用设备贸易逆差从5.62亿美元上升至10.72亿美元,贸易逆差持续扩大。由于目前中国在医疗设备制造技术方面与国外发达国家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如产品的性能与稳定性,中国向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主要以通用诊疗设备、X射线断层检查仪、彩色超声波诊断仪等高附加值、高技术类产品为主,产品价格十分昂贵。与进口产品相比,中国对欧盟出口的医疗器械主要以低附加值类产品为主,根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统计,在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仪器及器具方面,中国大部分民营企业的出口主要仍以注射器、针管、导管等医用敷料类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因而造成在上述产品贸易上出现严重的贸易逆差。

三、中国与欧盟医药商品贸易的国别结构特征

(一)医药商品出口的国别结构特征2013年中国向欧盟出口医药商品排名在前十位的国家中,德国、法国、英国、荷兰和意大利排名前五位,2013年中国对上述国家出口占对欧盟出口的比例分别为27%、13%、13%、11%和7%。其中,德国成为中国对欧盟最大的医药商品出口国,2013年中国向德国出口医药商品总额达9.59亿美元。

(二)医药商品进口的国别结构特征2013年,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和瑞典成为中国医药商品进口排名前五位的国家,中国从上述国家医药商品进口额占从欧盟进口的比重分别为38%、12%、11%、9%和5%。德国依旧是中国最大的医药商品进口国,2013年中国从德国进口医药商品达5.23亿美元,说明德国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医药商品贸易伙伴。

四、中国与欧盟医药商品贸易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层面的问题欧盟出台的62号指令于2013年7月2日开始执行,该指令要求厂商供应的原料药如果用在欧洲市场的药品销售之中,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产品供应国的监管机构应该确保该产品的生产厂家符合欧盟GMP标准的要求;二是企业进入欧盟公布的豁免名单中,方可豁免出具相关标准的证明。其中,豁免国家主要是指那些已经与欧盟签订包括活性成分生产的医药GMP的互认协议国家(MRA)、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成员国(ICH)或国际药品检查合作国(PIC/S)。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该指令的实施对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提高中国原料药品企业的出口竞争实力和原料药品质量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然而,该指令的实施无疑提高了中国医药商品进入欧盟医药市场的门槛。虽然中国新修订的GMP是按照欧盟GMP的相关内容制定的,但由于生产技术的落后,使得中国与欧盟国家间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导致中国部分医药企业无法达到欧盟第62号指令的要求,阻碍了中国原料药品的出口。

(二)外部环境从国内环境来看,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的逐年上升、环保标准的日益提高,中国医药企业,特别是从事低端类医药商品生产的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生产成本,一些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企业甚至面临着倒闭的风险。同时,人民币升值也会进一步削弱中国医药产业的竞争实力。从国际环境来看,新兴经济体将进一步挤占欧洲医药市场。与中国相比,印度、越南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同样拥有丰富的医药资源。尤其是,随着中国医药生产成本的上升,使得欧洲部分医药产业转移到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印度为例,由于我国原料药品外销价格普遍低于内销价格,印度通过从我国进口优质的医药原料,将其加工成为下游产品,销往欧洲及其他国家。此外,受欧债危机的持续影响,欧元区成员国中央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双收紧也进一步拉低了欧盟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使得欧盟成员国居民消费水平长期处于低迷,降低了对中国医药产品的需求。

(三)产业发展层面的问题目前,中国对欧盟的医药商品贸易结构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中国对欧盟出口的产品主要以资源消耗或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较低、定价较低;而中国从欧盟进口的主要是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类的高端产品,产品价格较为昂贵。中欧医药商品贸易结构的不平衡直接反映出当前中国医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一方面,中国医药产业结构发展不合理,大部分医药企业从事的是中低端医药产品的生产。医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差,医药产品出口同质化程度十分严重,出口产品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另一方面,中国医药产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许多中小医药企业为了获取利润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产品,使得医药产业陷入“以价换量”的恶性竞争。同时,中国医药行业内部存在严重的重复投资与生产,使得医药产业产能“过剩”,严重阻碍了医药产业的转型。

五、中国与欧盟医药商品贸易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首先,在国际层面,欧洲拥有世界先进的医药技术、中国拥有庞大的医药市场需求,使得中国与欧盟在医药商品的经贸合作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双边医药商品贸易发展存在着巨大潜力。因此,未来中国应加强与欧盟成员国之间在医药商品上的经贸合作,特别要加大在高端医药商品领域上的合作力度,鼓励本土医药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医药领域的竞争,加快本土医药企业的海外并购步伐,搭建国际市场平台,引进和学习先进的医药技术、优秀的管理经验,推动中国医药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使中国医药企业向着产业链高端迈进。其次,在产业层面,目前中国医药产业最突出的特点是:低成本优势导致的粗放式发展。具体来看,中国医药产业结构严重失衡、医药产业的产能“过剩”、产品研发与创新力较弱等特征严重制约了中国与欧盟间医药商品贸易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因此,未来中国医药企业应加大医药商品的研究与开发力度,提高医药商品的自主创新力,改进与优化医药商品的生产工艺,扩大对化学制药、生化药以及高端医疗设备的生产,实现医药商品贸易由量变到质变的跨越。最后,在政府层面,中国政府应在药品研发、医药产业技术改造等方面加大对中国医药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医药企业所在省市的医药当局利用药品生产许可、注册核查、GMP认证等多样化手段,促进中国医药企业的转型升级。同时,在应对欧盟近些年就进口医药商品质量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政策时,中国政府应建立起符合欧盟GMP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相关医药企业加强国际认证培训,帮助企业审核国际注册和认证申报材料,避免因不符合欧盟相关法令而产生出口订单被取消等事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中欧间医药商品贸易发展。

作者:邓荣杨修单位:中钢投资公司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