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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鼓励农村经济的探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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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鼓励农村经济的探讨

一、发挥信贷引擎作用,助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1、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近年来,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支持了圆椒种植、罗非鱼养殖、良种肉鸽养殖等颇具特色、形成规模的产业,带动现代化农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截至2012年6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35.31亿元,比年初增加27.75亿元,比年初增长13.37%,比全市各项贷款增速高出2.64个百分点,增量占全市各项贷款增量的58.16%。

2、创新金融涉农信贷产品。金融机构以广大农户的融资需求为切入点,推出支持“三农”的各项金融创新产品,有免抵押的“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政银合作类支农惠农信贷产品,联合市团委推出免抵押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党员红色创业贷款。部分涉农金融机构还纷纷设立服务“三农”专营机构,有利支持和配合了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扩大支农的力度和深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农村发展遭遇的金融困境

农村金融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农村金融的发展创新对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大,茂名市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尤其突出,不少地方成立了“三农贷款专营中心”,扩大了自助柜员机的布设范围,加大信贷投放和支持力度,茂名市的农村向新农村逐渐迈进,但是,在金融支持农村发展依然存在以下困境:

(一)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无法满足金融需求。当前,茂名商业银行(农行除外)一般不愿涉足农村,金融服务脱离农村、远离农民,以支持三农为己任的金融服务机构偏少,服务能力有限。特别是在茂名乡镇,仅有农信社、农行、邮政等几家金融机构,贴身为农民服务。据统计,截止2011年末,茂名市共辖6个县(市、区),87个镇,161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554.63万,而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仅有397个。这说明农村平均每万人仅拥有0.716个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这比市区平均每万人拥有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少3倍多。茂名市某些偏远的山区,更是难以找到金融机构的踪影,根本无法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农村信贷品种有限,农民难以得到贷款。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抵押担保品有限,而金融机构针对农户无抵押担保物开发的信贷产品较少,目前较贴切农民的仅有“林权抵押”、“滩涂抵押”等几个品种,这就使得大量缺乏抵押品又难以找到担保方的农户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解决。加上农业又属于不稳定、风险性高的行业,农业贷款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信用评级成本较大等原因。考虑到自身收益和风险防控,金融机构不会轻易发放贷款,农民难以得到贷款。

(三)农村金融机构间合作深度不够,为农民提供的服务有限。目前,受到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设立的限制和约束,农村金融服务的准入机构门槛偏高,部分民间资本难以参与农村金融,新型金融机构经营业务也难以在农村拓展,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机构有限。并且,茂名市农村金融市场以银行信贷为主,保险公司未能提供针对农户风险创新保险品种,充分发挥减少农民风险的作用,银行与保险公司也未充分联动合作为农村服务。

(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滞后,金融机构难以清收贷款。在茂名偏远的山区,金融知识宣传依然比较滞后,推广范围仍需扩大,当地农民(尤其是老年农民)对金融的认识还比较薄弱,基本的存款、银行卡的使用都生疏,更不懂得利用贷款致富了。同时,农民的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不足,青年人借出外打工之便逃债,留守的老年人无法偿还或者赖债不还,造成银行难以清收,农村的信用环境不善。

三、金融支持农村发展的建议

(一)以增加服务主体为基础,增强金融服务农村的力量。在茂名市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的地区,放宽农村金融组织准入政策,适当降低设立门槛和监管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组建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防止农村地区出现金融服务空白。同时,商业银行转变只依靠城市发展的观念,增加信贷支农力度。政府引导茂名各金融机构改善农村服务,给以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增强涉农资金归集涉农涉农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给力。

(二)以信贷创新为手段,提升信贷支持经济的实力。针对农民抵押品不足的现实问题,金融机构要创新支农信贷品种,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为农民量身定制合适的信贷品种。继续推进滩涂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同时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红色创业信贷”等信贷产品,并借鉴江苏连云港探索“五方联动”的支农新模式,建立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担保机构+农户模式,通过政府整合资源,借助财政杠杆,依托龙头企业,打造担保平台,搭建金融支农通道,将支农资金和农户贷款控制在“体内循环”,形成相互制约又互惠共赢的共同体,解决农户无抵押物的难题。同时,要针对农业科技、土地整理、农产品开发、水利设施、农产品营销等方面,探索出适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服务范围。

(三)以多方合作为重点,推进金融机构助农步伐。探索银行间合作、政府合作、保险公司合作的助农贷款模式。一是开展银团贷款,发挥银团的资金实力和承担风险的抗压力,重点向国家“三农”重点工程、农村基础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投放支农贷款。二是金融机构与市、县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将扶贫贴息贷款与当地的扶贫开发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由政府贴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发放贷款,开发“农村青年创业”、“农村妇女小额贷款”等产品。三是推广“政银保”合作,银行与政府、保险公司、农户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开发相关农业保险,在农户贷款的时候,政府为其购买适量的农业保险,降低银行和农户的风险。四是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健全茂名市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基金,全面覆盖贷款户;或者由政府出资或出台相关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经营有效益的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不但解决贷款难问题,而且减低农信社的贷款风险。

(四)以信用村建设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由于信用担保风险大,金融机构又无法判断农户的信用度,多数金融机构为了避免损失,都会在“无抵押的农户”停止贷款脚步,因此农户得不到金融的支持。这需要构政府和金融机构建起完善的征信系统,在农村地区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将信用村建设推广创建工作及成效纳入各村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量化“新用户小额贷款”不良率等指标,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和信用评价,推行“农户加征信加信贷”,金融机构授信时,充分参考农户信用程度,判断是否发放信用贷款和贷款额度。同时,政府利用信用村创建契机,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并加大信用知识宣传力度,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全面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

作者:程岳艳单位:茂名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